当前位置:免费小说>书库>玄幻奇幻>精灵史前一万年> 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

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

  于是刚刚乱糟糟“声讨”何晨的原始人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
  “大荒!战斗!”
  “我们狩猎,我们战斗!”
  “杀死阿柏怪,杀死大食花!”
  “食物!食物!”
  “吃吃吃!”
  “杀杀杀!”
  ……
  参差不齐,五音不全,就像是无意义的嘶吼一样。
  但同时,有种苍莽、遒劲、浑厚味道。
  声音响彻云霄,甚至能感觉到连乌云都震散了少许。
  “这……”
  何晨感觉自己燃烧起来了,血液都在沸腾。
  对!这才是史前的歌曲!这才是大荒之歌!
  不是什么软绵绵的思乡之曲,更不是缠绵悱恻的靡靡之音。
  大荒之歌,是狩猎之歌,是战斗之歌,是杀戮之歌!
  “咩——”
  不只是部落人在你一句我一句地乱吼,就连小白也禁不住一声长鸣。
  刚刚何晨唱歌它都想打人了,而现在,它有种一定要叫上一两句的感觉,不然身体里的血液太沸腾了。
  “呱呱!”
  “哒加~”
  ……
  不只是小白,部落内好多精灵伙伴都被他们的歌唱声影响,开始鸣叫起来。
  场面乱糟糟的,比刚刚还乱。
  “额,不行不行。”
  场面失控了,整个篱笆墙内,现在简直就是群魔乱舞、魔音灌耳。
  “娘嘞。”何晨苦笑。
  不过就在这时,丰碑山上传来一声悠扬雄浑的长吟:
  “咩——”
  同时,白蝶爷爷那苍老而充满杀气的心灵感应声,忽然回响在众人心中:
  “杀,杀杀杀!”
  “轰”
  只是四个字,众人的声音立刻被压了下去。
  部落安静了。
  何晨感觉到眼前一红。
  战斗,血液,狩猎,逃亡。
  他仿佛看见了当年的白蝶爷爷跟随着灵巫一起。
  从遥远的北方,从虫部落覆灭开始,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最终才来到这里。
  一路上,狩猎,被狩猎,袭击,被袭击。
  血液和汗水齐飞,死亡与生存同在。
  这是史前!
  大史前!
  精灵不是宝可梦,也不是神奇宝贝。
  是魔兽。
  吃人,也被人吃的魔兽!
  “呼——”
  晌久,何晨吐出一口气,睁开眼睛,大汗淋漓。
  天空中,雨水似乎都小了一些。
  而白蝶爷爷似乎也只是被他们吵醒,一时激动地嚎了两句,然后就没声音了。
  “崽子,这是不是你想的那什么?哦对,歌曲。”
  雨水淅淅沥沥,翅他们似乎也才刚刚从白蝶爷爷那四个“杀”字中缓过来。
  狩猎队众人现在看起来精神很好,跟之前闲得病殃殃的样子截然不同。
  歌曲的力量。
  “是,这就是歌曲!大荒之歌!”
  何晨抹了一把额头的雨水加汗水,眼睛亮了亮:“叔,你们先回去,我也回去想想,晚上大家一起唱歌!”
  刚刚那种大合唱,再次给了何晨一些新的想法!
  文明!文化!
  这是加深凝聚力的办法!
  旗帜、墓碑、纪律、部落之歌,这都可以增强文化的向心力,无形中也能增强部落人的战斗力。
  以前的部落人,被抢走了就成了别的部落的人,而有了这些“虚”的东西,就算被掳走,也会想着再跑回来的!
  而且,为了保护部落,保护族人,大家都会悍不畏死。
  就算是部落毁灭,只要旗帜、歌曲这些东西还存在,就会有人重建部落!
  “或许,还要编一些故事给大家听听。”何晨思索。
  也不能说是编故事,只是把虫部落到绿虫部落再到黄虫部落这中间发生的事情,经过一些语文手法修饰后再讲出来。
  这些故事,从小对部落的小崽子们进行教导,等长大以后,部落的文化就形成大半了。
  甚至现在的成年部落人,也可以进行感染。
  讲故事。
  何晨要讲一些好故事,关于奋斗、厮杀和狩猎的好故事,而不是白雪公主这样的美丽童话。
  关于英雄的,关于先祖的。
  就像他的前世。
  想中华上下数千年,哪次不是在危难关头、民族覆灭之际诞生英雄和伟人。
  他们站出来力挽狂澜、慷慨就义,最终才塑造了何晨前世最最坚韧的民族。
  何晨不奢望大荒部落最后能成为炎、黄部落那样开创伟大民族的部落,但是他希望大荒部落能流传的更久一些。
  他知道这很困难。
  但是世上哪有什么容易的事情。
  自秦始,汉代武帝誓死破匈奴,冉闵杀胡令净世,隋唐盛世镇压世界数百年……
  宋代、元末、明朝……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
  这些都是华夏的精气神,傲骨铮铮。
  英才辈出,无尽的意志传承千年,亘古长存。
  甚至到了近代。
  列强环顾之下涤荡华夏容易吗?亡国灭种之时力挽狂澜容易吗?传承千年不灭容易吗?
  那无边无际的大草地,那杀之不绝的仇寇敌军,那贫穷积弱的万万同胞。
  还不是过来了?还不是胜利了?
  而现在,对于大荒部落来说,面对的难题就一定比何晨前世困难吗?
  都是困难。
  而困难,只分为两种,一种是跨过去的,还有一种是没跨过去的。
  世上本来就没有容易的事情,说到底都是团结、意志与智慧罢了。
  看看那些列强,有谁还记得自己是罗马帝国的后代?有谁敢说自己传承千年蔓延不绝?
  生生不息,唯华夏尔。
  ……
  可能因为今天大荒之歌的触动,何晨感觉自己的大脑前所未有的清醒。
  前世种种,一桩一件,清晰无比。
  支撑千年的文明和文化,先进而强大的科学技术。
  儒家文化、老庄学说、自由思想、社会主义……
  曲辕犁、水车、锻铁锻钢、马鞍缰绳、杂交水稻、基因序列……
  甚至他小学背过的“床前明月光”都历历在目。
  就如人生走马灯,一个画面一个画面地闪过。
  他的身体无意识地朝屋子里走去,浑浑噩噩,脚步僵硬。
  来到屋子里坐下,身后的精灵,包括紫和迪都静悄悄地站在门口。
  他们感觉到今天的晨,不,今天的晨巫有些与众不同。
  是的,今天的晨,更加像晨巫了。
  不是指他在空中唱歌,而是指的现在仿佛行尸走肉回屋子的这一刻。
  有一种莫名、神秘、庄重的气氛在蔓延。
  忽然,盘膝坐在地上的何晨开口了:
  “我是晨,大荒晨巫。”
  迪、紫,还有小白他们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
  此时,何晨的眼睛明亮得如同晚上夜空中闪耀着的星辰。
  “我要打造出,英雄辈出的民族!”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