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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节 奇怪文字

  刘畅怎么来了,他不是在督战?刘仲莫名其妙又胆战心惊,万一他来意不善,不就连累了阿奴和云丹,他抱歉的看了看他们。
  阿奴见了挑挑眉,事情好像不大妙的样子。
  没容他们多想,拐过照壁,满院子铠甲森森,士兵们淹没在兵器的寒光中,反而看不清模样。在升国旗?队列摆得跟块豆腐似的,连条路也不让,看这阵势想跑也不容易了,阿奴手心出汗。
  他们正准备绕过这群士兵们,从墙边挤过去,随后听见一声号令,士兵们‘哗’地一声像电动窗帘一样迅速整齐地退到两边,露出中间大厅正中端坐着的刘畅,他手里转着一个东西,看见他们上前,缓缓的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
  他盯着刘仲看了半天,刘仲向前一步对他行了个礼,唤道:“九皇叔。”
  刘畅皱眉:“还真是破了相,谁干的?”
  刘仲挠挠头:“我义兄的一个仇家,不过已经报仇了,她死了。”
  刘仲看来看去,最后目光定在云丹身上:“你就是阿仲义兄?”
  “是。”云丹答应的干脆,跟着刘仲行了个同样的礼。阿奴趁机偷看了刘畅一眼,这人留了小胡子,看起来满脸深沉,虽然还是一身白衣,但是哪里还有半点‘伪娘’的懦弱模样。她心中大悔,这位仁兄绝对是扮猪吃老虎,要是当年他就是这副杀伐决断的德性,自己向天借胆也不敢占他便宜。
  见云丹身后的吐蕃人愣愣地都没有行礼,刘畅皱了皱眉头。他与五年前的那个落魄王爷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年被人跪拜奉承惯了,一时还真有点不适应有人看见自己如此散漫。以前与吐蕃人交往,知道他们上下尊卑等级森严,见云丹身后的老者阿波虽然看着有些邋遢,但是神情坦然,看见自己仅是微微颔首,以为他在吐蕃地位极高。他将戴着面纱的阿奴和阿宝看做是云丹的内眷,只是对阿奴手上吊着的绷带多看了一眼。哪知道阿波只是知道刘畅是阿仲的叔叔,一时间没有换算过来刘仲的叔叔们可都是诸侯王,这位还是因为造反而在吐蕃鼎鼎大名的汉嘉郡王。而阿奴和拉隆等人都站在阿波的身后准备按着次序行礼,谁想阿波只是点个头而已,后面的人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
  反正礼节这件事现在也不重要,想起他有求于刘仲,刘畅决定不予计较。径直将手上的那个东西亮出来,刘仲和阿奴惊讶地同时低呼了一声。刘畅又看过来,阿奴被他看得小心肝扑通乱跳,只好装作羞涩的低头,那是个红色的锦囊,分明就是刘仲送给马奎的那个平安符,怎么会到了刘畅的手上。
  刘仲也正在疑惑。刘畅拿给他看清楚,问道:“这个平安符是你送给救命恩人马奎的?”
  “嗯,应该是这个吧?”刘仲翻来覆去的看也有些不确定,毕竟寺庙的平安符跟批发似的卖,长得都一个样。他的这个平安符是离开京城的前几天跟着太子去游玩时经过牛头寺的时候顺手为母妃求的。
  “打开。”刘畅命令。
  刘仲打开拿出里面的符纸,不是那种鬼画符,那上面的字倒是很整齐,就是一个也不认识,字迹好眼熟,“六舅舅写的?”刘仲惊呼。
  从客厅后转出来的沈嘉木恼怒地反驳道:“没眼力劲的东西,我的字那么丑么?”
  刘仲仔细一看,是仿的,不过笔锋更加秀气,他想起来了:“应该是我的贴身女官紫苑写的,她喜欢舅舅的字,所以。。。。。。”紫苑是母妃送给他的,一向忠心耿耿,只有她和另外一个女官黄槿有机会接触到自己的贴身衣物。她为什么要将平安符换掉?她从哪儿学来的这么奇怪的字体。像汉字又不像,倒像是汉字的一半,但是根本念不出。
  “人呢?”见他也不知道写的什么,刘畅一阵失望。
  “死了,第一次碰上刺客的时候就被杀了,她护着我,被长枪贯穿钉在地上的时候,还叫我快走。”刘仲想起那个惊魂夜,仿佛又听见那些从小服侍他的侍女随从们惊恐地惨叫,四下里飞溅的血珠,一个个倒下的人,这些场景已经变成黑白片一样夜夜在他的梦魇里徘徊。他的手不由得哆嗦起来。旁边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他,小小的,温暖而有力,原来阿奴实在忍不住也凑过来看那字。他反过来抓紧她的手,定下心神,好像有阿奴在,他做噩梦的时候就会变得置身事外,像看阿奴说的那种恐怖电影一样不会害怕。
  刘畅诧异的看了看阿奴,这个娇小的吐蕃姑娘难道是阿仲的情人?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忽略的细节,这个外甥已经十六岁,是个壮实的小伙子了,这几年流亡生涯让他身上多了一股草莽之气,加上脸上那条疤,哪里像个诸侯王世子,分明是个土匪,居然还看上一个女蛮子。他责怪的看了一眼沈嘉木:“六郎,你怎么把阿仲教的像个野人似的。”
  沈嘉木向天翻个白眼,这也能怪他?刘家的风水太差,一个个不是榆木脑袋就是一肚子坏水,要不脑满肠肥,没看见几个像样的。
  一听见‘野人’两字,阿奴不乐意了,连忙扯扯刘仲,示意他们回到正题上来。
  刘仲连忙问道:“九皇叔,舅舅,你们认识这种字?”
  众人摇头,刘畅心道:蠢材,如果认识我还要找你干什么?
  阿奴看了又看,倒像是汉字的偏旁部首,不过按着那种发音根本念不成句。她说会不会是要按方言的发音才能念出来,刘仲垂头丧气:“可能,但是我也不知道紫苑是哪儿的人?”
  沈青娘突然插话:“我知道,紫苑应该是潇湘一带的人,她很喜欢绣斑竹。”
  刘畅眼睛一亮,连忙下令询问士兵中是否有潇湘一带的人。
  阿奴又拉拉刘仲,示意他问马奎。刘仲赶忙拦住正往外走的刘畅:“马奎大叔怎样了?”可别被他连累了。
  刘畅一挑眉:“那个救过你的马锅头?”
  “是。”
  “没事,他现在应该在印度,这个荷包是他交给李志芳的,他是德恒商号的老板的,去年李志芳最大的一支商队走缅甸蒲甘(当时缅甸的蒲甘王朝的都城)的时候,连人带货都失踪了,他眼看就要破产,实在没法就拿着这个来求我接收他的商号,看在他手下救过你的份上,我给了他一个好价钱。”
  刘仲忽然想起那个山南王的小领队说的话:“原来是你在找我啊。”
  “呃?我找你做什么?只要看着沈三郎就能找到你,我费那个劲干嘛。”刘畅好笑,沈谦一路还遮遮掩掩,他一进四川就被刘畅的人发现了。
  刘仲和阿奴等人同情的看着沈谦,他的脸色铁青,做螳螂的滋味实在不好,虽然处于食物链的第二层。
  随后的几日,刘仲和阿奴等人被软禁起来,一窝子人一个也没落下,除了李长风和十二,他们去碉门看望李长风的家人。刘仲觉得自己连累了阿奴他们,沮丧不已。
  阿奴无事可做,干脆哄着他钓池子里的鱼来玩,刘仲本就是个打过就忘没记性的货色,心情渐渐好起来。云丹趁机也凑过来,虽然他眼红阿奴和刘仲两人言笑无忌,不过跟着刘仲有个好处,阿奴至少还会跟他说几句话,毕竟一起玩儿,一句话也不说就太刻意了。
  这些日子虽然不得自由,待遇倒是极好,云丹那三间草寮子似的领主府跟人家根本没法比,看得出刘畅是个爱享受的主。每日里肥羊,雪鸡,山麂,野猪。。。。。。碉门的香谷米,青衣江的雅鱼,邛崃的文君酒,峨眉山的香橙,泸定的核桃。。。。。。居然还有海里的干货和腌海鱼,看来是专门给沈青娘的。山珍海味流水价从外面送进来,日日香床软枕,日上三竿众人依然高卧,阿奴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享受过。关了半个月,他们都胖了一圈。
  这一日刘畅又来了,他带了一篓子大闸蟹,阿奴欢呼,刘畅侧目。这个吐蕃姑娘真奇怪,居然认识大闸蟹,似乎很爱吃的样子。她日日带着面纱,一来的时候满头小辫子,现在又换了汉家女子的装束,倒看得出是个身材婀娜的小美人,十一娘(沈青娘)当她是个宝贝一样,对自己的徒弟果儿反而很严厉,她跟阿仲和云丹都很要好,到底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也见过十二的媳妇斐荅等人,不过装束差异太大,他楞没将阿奴与她们联系起来。忽然他想起那个以前救过阿仲敲诈过他的刁钻小蛮女,但是看装束又不像。夷人们不同部族的装束都不一样,而且是固定的,很少会改装。但是这些日子阿奴想着法子躲他,有时候不免着了痕迹,刘畅想想又起了疑窦,那时候他问索玛阿奴是哪个部落的,索玛也说不清楚,难道她原来是吐蕃人?
  刘畅这里暗地里打量,那边阿奴伸手就去抓螃蟹,刘仲急叫:“阿奴,小心些。”
  阿奴浑然不觉已经泄了底,捏着螃蟹的团脐笑道:“我才不怕,小时候不知道抓了多少,一退潮海滩上到处都是,远洋渔船回港的时候带回来的更大,有的都有一个小饭盆那么大。”她伸出拇指比了比大小,很久没有见过大海了,“不过海蟹不如河蟹好吃。”
  她什么时候又到海边了?刘仲疑惑的看了看她也没在意,反正阿奴身上奇奇怪怪的多了去,他也习惯了。阿奴将螃蟹凑过来在他眼前晃,张牙舞爪真恶心,刘仲往后一退,他从来不吃这个。
  刘畅忽然心情很好:“阿奴,你也爱吃螃蟹?这是沈家专门从阳澄湖那里送过来清水大闸蟹的。”
  “阳澄湖大闸蟹?阿仲,你们家真奢侈。”阿奴咋舌,那么远要花多少人力物力。
  刘仲听见皇叔叫出阿奴的名字,知道坏了,连忙将阿奴拉到身后赔笑道:“九叔,阿奴那时候还小,你大人大量,别跟她计较。”
  阿奴吓了一跳,躲在刘仲身后不敢动,隐约记起好像是刘仲叫了她的名字,她恼得拧了刘仲一把,这厮嘴上没有把门的,连李长风和云丹都比他机灵。她眼珠子四处乱转,刘畅的侍卫大都在门外,这里不过两个丫头,刘畅养尊处优,身手不会比沈嘉木好多少,实在不行,杀人越货之后再一把火烧了,趁乱逃走就是。养移体,居移气,她这些年自由自在野惯了,这种养猪一样的日子虽然舒服,久了却难受之极。
  刘畅看见两人表情各异,笑道:“阿仲何必这么紧张,我怎么会跟个孩子计较,原来小阿奴也这般大了,索玛的弟弟俄里还一直念着你呢。”
  阿奴听出他没有杀机,放下心来,见他提到索玛,奇怪问道:“索玛姐姐不是跑回娘家了么?”说完,感觉刘仲手一紧,她后悔自己嘴快,吓得不敢吭声。
  刘畅倒是不在意:“既然你来了,我就叫人去接她,她肯定很高兴。”
  听着口气好像两人是恩爱夫妻一样,阿奴哪肯信他,也不回应,扯扯刘仲想走。刘畅见她吓得像只小老鼠似的,觉得有趣,道:“既然都认出来了,面纱摘下来吧,整日戴着不气闷么?”
  阿奴迟疑了一下,准备摘面纱,刘仲忽的抓紧她的手不放,“九叔,她是我的未婚妻。”
  “哦?”刘畅眉头皱了一下又松开,忽然起了恶趣味,沈家那个老匹夫一直皮里阳秋作壁上观,要是知道阿仲有了一个吐蕃蛮子老婆,只怕要气死。
  刘仲却是另外一个想法,阿奴越大越漂亮,他们这些日日看习惯的人有时候都忍不住会多看几眼,这个皇叔虽然不好女色,但是什么事情都难保万一,还是先将辈分定下来的好。刘畅毕竟跟着外公学习了几年,外公很重视礼仪规范,想来他不会对小辈下手才是。
  叔侄两个各自心肠,这些念头不过电转而过,刘畅拿定主意笑道:“那真要恭喜阿仲,什么时候成亲?要不就在这里,我给你们做主婚人如何?”
  “不行。”刘仲和阿奴异口同声。
  刘畅笑起来:“可见是有情人了,连说话的口气都一样,难道九皇叔不够资格做你们的主婚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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