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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94节

  听着这些议论,陆希就觉得事情显然不是太好,果然,她在冯特伯爵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两头变异地行龙,冯特伯爵也挡不住。
  “如果只有一头,我还能拼一拼……”冯特伯爵脸色不太好,显然之前动用阴影力量搞死一头地行龙,对他的消耗也不小,“但现在有两头……”
  高级魔兽不像低级魔兽那么没脑子,两头变异地行龙很懂落单的危害,彼此从不远离,甚至还懂驱动普通地行龙来个前后夹击,委实难对付。冯特伯爵率领自己的两名中级骑士,再加上原飞羽佣兵团的三名骑士一起上阵,最后也未能成功把它们分隔开来。
  “那它们会自己退走吗?”
  “难。”一旁的丹尼尔回答,“每年冬天都会有魔兽潮,一般来说低级魔兽看起来没头没脑,有些甚至像是被高级魔兽驱赶过来的。但高级魔兽若不击杀,很难自己退去,就仿佛有这里有什么吸引着它们似的……前几年第一头变异地行龙出现的时候,一直拖到春天都不肯离去,还是伯爵大人将它击杀才算完。”
  但是那头变异地行龙并没有这次的两头这么凶悍,仿佛各方面都不如这两头出色,或许是未成年体,又或者是变异程度不高。而那时候,冯特伯爵也还没有中诅咒,正值壮年,是体力和神恩都在巅峰之时……
  “我能去屏障那边看看吗?”
  丹尼尔犹豫了一下:“这没问题,但这两头变异地行龙离得远,您可能看不清什么。”并不是人人都有他一样的眼睛,在这个距离上只有他能看清,倒是那个灰羽的眼睛颇有几分奇异之处,当变异地行龙动起来的时候,灰羽看得比他还要清楚几分。
  陆希看看他。一段时间没见,丹尼尔瘦了些,倒显得轮廓更加刚硬,多添了几分成年男子的坚毅。
  注意到陆希的目光,丹尼尔有些窘迫地后退了一步:“我没有梳洗,真是冒犯您了……”
  他现在的模样是挺那啥的,盔甲上又是灰又是魔兽血,散发着一股腥臭味儿。大概也没顾得上使用清洁法术,头发也打了绺……反正就不大符合贵族们对于“骑士风度”的要求。
  不过陆希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保家卫民,有什么冒犯的。走,去看看。”
  丹尼尔把头盔抱在胸前——保家卫民?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骑士虽然有守护的职责,但他一直以为他守护的就是自己的领主。但是——家和民?原来他还守护了自己的家园,以及这些子民的吗?
  他一路胡思乱想,把伯爵小姐带到了屏障边上。散发着淡淡乳白微光的屏障看起来像张纸一样单薄,却能承受中级魔兽的数百次冲击。不过,架设阵法的几根石柱上,镶嵌的魔晶颜色已经黯淡,标示着这个神术阵的使用也快到了尽头。如果明年再有这么一波,恐怕这个神术阵也要挡不住了。
  但现在的麻烦是,变异地行龙却一代比一代强,明年说不定会出现更厉害的,到时候怎么办呢?
  丹尼尔强压下内心的担忧,指着远处的一片暗影:“那边有一只变异地行龙,不知道您能不能看见,它躲在那堵墙的旁边,是半躺半坐的,几乎把自己藏在阴影里……”
  这个距离太远了,即使是他,其实也不是“看见”地行龙,而是“看到了它应该在那里”,因为那里的阴影跟旁边的墙其实是不相配的,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堵墙,它投下的阴影不该是那样。
  丹尼尔正在试图讲解清楚,就看见伯爵小姐抽出了一个黄铜圆管,一头贴在自己眼睛上,一头对准了前方。她在那个圆管上扭来扭去地捣鼓了一会儿,然后肯定地说:“嗯,我看见了。”
  第114章 地行异龙(二)、这魔晶不大对劲啊……
  看, 看见了?真的看见了?
  丹尼尔很疑心伯爵小姐是不是看错了,把近处的普通地行龙给当成了变异的?然而伯爵小姐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怀疑:“这家伙头上还有头冠?”
  确实。普通地行龙头顶光滑,但这两只变异地行龙则有半圆形的棕灰色头冠, 当然跟它们的体形完全不成比例, 扁扁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这确实是在外形上与普通地行龙最大的区别。
  能说出头冠, 证明伯爵小姐的确没有看错, 并且还观察得很仔细。
  所以,那个黄铜圆管是什么?
  “这个啊,我叫它望远镜。”陆希把这个质量不怎么样的望远镜递给丹尼尔,指点他该怎么使用。
  说真的玻璃镜片真的比玻璃珠难磨多了,这两个镜片还是那个小钟表匠乔治加班加点磨出来的,尺寸都不是特别合格, 以至于视野里只有中间那么一小块是清楚的, 稍微偏离就有点哈哈镜的风味了。
  但就这么一小块清晰视野, 已经足够丹尼尔大吃一惊了。他甚至下意识地身体后仰了一下,然后放下望远镜, 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那只变异地行龙其实还呆在原地, 并没有一下子就贴到屏障上来。
  “这个是怎么……”丹尼尔看着黄铜管一端那晶亮的东西, “是水晶片?”这么晶莹剔透毫无杂质的水晶可是价值不菲。
  “不是水晶,是玻璃。”陆希笑笑,“这个以后给你慢慢讲。对了, 你刚才说你并不是‘看见’地行龙,那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有点难以解释。其实丹尼尔自己都不是那么明白。
  他在觉醒斗气之后, 就发现了自己眼睛的变化。最初的时候, 是他看到了对方的“弱点”, 所以他的能力, 被定义为“真知之眼”。
  比如说,在两人对战之中,他能够看出攻击对方哪里才最方便最致命。又或者一只野兽奔过,他能够对着野兽前方的空地射出一箭,而野兽则在疯狂的奔跑之中,自己一头撞上了箭矢。
  “我能够看到那个点。”丹尼尔有些困难地解释,“就是——尽管野兽不在那里,但点在那里,所以我就知道……”
  “就是预判呗。”伯爵小姐给他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预……判?丹尼尔琢磨着这个陌生的词汇,是这样吗?
  “那你能看见远处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丹尼尔不得不先抛开那个词儿:“其实,我看见的,跟用这个管子——望远镜看到的不太一样……”
  比如他看见地行龙,是因为原本那块墙壁投下的阴影不该是这个样子。而他能在高空之中发现双头鹫,则是因为空中那些流动的线条,那些云和风,如果不是有东西飞过,也不该发生那种变化。
  他用“真知之眼”看见的地行龙,像是画在平面上的一组线条,但是从这组线条里,他能感觉到地行龙背后有一对耷拉的膜翅,头顶有略高的突起;能意识到地行龙身上的皮肤硬韧光滑,风从那里掠过的线条,与掠过墙壁的线条完全不同。
  但他用望远镜看见的地行龙,则是近在目前一般。仅凭肉眼就能看出那膜翅和头冠的形状,还有那皮肤的质感,而无须去分析那些线条。
  “所以,你其实是很会计算?”陆希上下打量丹尼尔,感觉自己要刮目相看了,“你是个天生的数学家啊!”
  预判本身就是一种计算,仅以奔跑的野兽来说,就需要计算它的速度,周围的地形,更精细一点应该还包括风阻之类,毕竟魔兽——尤其是高级点的魔兽,那速度可是杠杠的。
  至于更多的……陆希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只是个医生!
  但是,这样不就有个人形计算机可以用了吗?哪怕不是计算机,是个计算器也行啊!
  “露西小姐?”丹尼尔眼看着伯爵小姐双眼放光,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块肥肉——不,伯爵小姐不爱吃肥肉,所以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不管怎么样,反正伯爵小姐现在的目光,竟然让丹尼尔后背有点发凉,头一次产生了希望伯爵小姐别看他的念头……
  陆希可不管丹尼尔怎么说,搓着手笑了起来:“有预判能力,那我的计划应该就更顺利了,来来来,我们看看怎么搞这两头地行龙吧。”
  一小时之后,长云领所有的骑士都集中在屏障边缘,看着伯爵小姐摆出来的东西——某种粉末,鼻子好的已经闻到了硫磺的气味。
  “让地行龙踩上去,然后用火点着?”何塞看着这些很不起眼的灰黑色的东西,“火烧?普通的火虽然不会被地行龙吸收,但恐怕也烧不动它们……”
  “普通的火它们不能吸收吗?那太好了!”陆希一拍大腿,“就按我说的来!”
  “这是什么样子!”冯特伯爵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又看了一眼跟过来的金妮。按理说金妮现在还是礼仪教师呢,也不知道纠正这么不淑女的动作……
  算了,现在对外礼仪教师已经死了,没人教导也是正常。就是这副样子去参加社交季,不会被人笑死吗?冯特伯爵不由得开始考虑,是否提前让陆希继承爵位,这样至少敢于当面嘲笑一位女伯爵的人,应该也就没几个了……
  陆希不知道自己可能提前上岗,一边把手收回去,一边干笑:“我就是激动了一点,那什么,开始吧?”
  两头地行龙休息的时候相隔百米左右,但这个距离对它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以它们那粗壮的大腿,几秒钟就能跨越这段距离,随时能给进攻者来个分进合击!
  “我可以躲开它们的合击……”灰羽眯着眼睛来回看着两头地行龙,“风能给我向上的力量,地行龙虽然有膜翅,但并不能飞。”
  “不行!”陆希吓了一跳,“必须离开一定的距离,这可不是光躲地行龙的事儿!”还有爆炸呢!甚至在某种速度上来说,爆炸会比地行龙更危险,因为它可是360度无死角的。
  “算了,还是分开来吧……”陆希赶紧打消灰羽这个“引到一起一下子炸死”的计划,“火药有的是,我们不需要这么节约。”
  既然不要求一下子就一网打尽,那事情就简单了,几分钟后,陆希就见识到了灰羽的速度。
  他就像一阵风,几乎是脚不沾地般从雪地上掠过,如同在飞。而且还能在全力奔跑中突然变向。
  相比灰羽的灵活,变异地行龙就要稍逊一筹。尽管直线冲刺的时候这家伙几乎不逊于灰羽,但在灰羽变向之后,变异地行龙身后的尾巴猛力晃动,仍然由于惯性向前又冲了几米才能调头。
  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灰羽已经疯狂蹿出一道直线,拉开自己与地行龙的距离,然后根本无视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的一头普通地行龙,直接扑到了一个土堆后面。
  轰地一声,雪地在那头刚刚转身的变异地行龙脚下炸了开来。
  爆炸声甚至盖住了变异地行龙的嚎叫,雪块、泥土混合着鲜血和碎肉被抛上天空,又噼哩啪啦地掉下来。
  地上多了个大坑,变异地行龙一条右腿已经消失,左腿则只有半截脚爪还挂在膝盖上,而最柔软的腹部被炸开了个大洞,流出来的肠子都是碎断的。
  飞溅的碎块甚至被气浪溅到了那头跑过来的普通地行龙脸上,这头普通地行龙完全没有防备地受到了爆炸冲击波的攻击,整头龙都被掀了个趔趄。正在奔跑中的腿骨吃不住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只听咔嚓一声,尖锐的断骨刺破厚皮,白惨惨地露了出来。
  “灰羽!”在另一边与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缠斗的何塞没想到这个什么□□会有如此威力,顿时提起了心。
  “我没事!”灰羽从土堆后面爬起来。被气浪抛起的雪和泥洒了他一头一身,耳朵也还有点嗡嗡的,但除此之外并未受伤。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大坑,还有倒在坑边上垂死挣扎的变异地行龙,激动地吹了声口哨:“厉害啊!”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完呢,另一头变异地行龙陡然发出一声长嚎,向大坑狂奔而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头变异地行龙是去悲悼同伴的,没想到这家伙跑到大坑边上,猛地张开嘴就咬向那头受伤的变异地行龙,只听又一声咔嚓,地上倒着的家伙脑袋就开了瓢。
  “它要吃魔晶!”到底是长年与魔兽作战的人,丹尼尔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什么!”陆希直接跳了起来。越是高级魔兽的魔晶越值钱,何况是这种变异地行龙呢。这一口可能咬下去就是上千金币啊!就算不卖,还能自己用呢!
  然而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其他人离得还远,而变异地行龙已经第二次张开了嘴——第一嘴咬碎脑袋,第二嘴就能啃下魔晶了。
  忽然之间嗖地一声,一支短箭破空而至。听听这破风的声音,就知道飞到这个距离已经是强弩之末,但跟着一起来的,却是一股子硫磺的气味。
  如果是在从前,变异地行龙根本不会理睬。这种短短的东西连它的皮都射不穿。但现在不一样,它的同伴倒下的地方还弥漫着一股硫磺味儿呢——变异地行龙那比普通同类大一些的脑子终于发出警告,战胜了它吞噬的欲望——它抛下快要到嘴的魔晶,转身跑了。
  变异地行龙一跑,剩下的两头普通地行龙也跟着撤退,只剩下了那只断腿的跑不快,理所当然地被干掉了。
  原本的紧张情形急转直下,他们转眼之间就干掉了对方一半的有生力量,连冯特伯爵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有些发懵——从头到尾他们只是缠住了一只变异地行龙,而起到真正杀伤的,居然真是那堆灰黑色的粉末!
  陆希吁了口气,收起了手里的□□。其实这行动里她最怕的就是把灰羽给炸到,还好丹尼尔计算得完全正确,而灰羽也做到了完美,尤其是最后那一段几乎拖出残影的直线狂奔,以及一气呵成的扑倒,再加上中级骑士的身体素质,使得计划完美达成。
  就是,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的反应有点奇怪。
  魔兽之间相互吞噬也是常有的,毕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是自然规则。但这种吞噬主要是还是为了吃肉果腹,像这头变异地行龙一样,第一口就照着脑袋下嘴,明显奔着魔晶去的,则很少见。
  吃肉是为了果腹,那么吃魔晶是为了吸收魔晶里的力量吗?
  陆希正琢磨着,旁边的金妮忽然扑过来,双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满脸都是狂热:“那个,那个就是□□威力吗?它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不过是一些能燃烧的粉末而已!”
  “那叫爆炸,不叫燃烧。”陆希试图把狂热分子的手掰开,未果,“本质上,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燃烧,在短时间内它积聚了大量的热,令气体迅速膨胀,就导致了爆炸。”
  “气体迅速膨胀?”金妮两眼迷蒙,喃喃地说,“竟然是气体?气体——是风的力量吗?”
  “先是火的力量,之后才是风的力量。”陆希龇牙咧嘴地想把她的手扒下来,“你哪来这么大手劲啊!想把我骨头捏碎吗?”
  然而已经好像走火入魔的人死不放手:“所以才叫做火药,是让火增加威力的药粉是吗?那,如果有足够的这种火药,岂不是连山都能炸塌?”
  陆希感觉前公爵小姐的十根手指头都要掐进她的肉里了,不得不抛出点让她清醒的消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使用也是有限的,还有比它更具威力的东西。”
  “什么?”金妮倒抽了一口冷气,“还有更强的——爆炸?”
  “你要是把我掐死了就没有了。”陆希好容易把狂热分子扒开,抽着冷气活动自己的双肩,“我看你就是要掐死我……”
  “没有没有。”金妮一秒变脸,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凑上来替陆希按摩疼痛的肩膀,“还有什么比这更厉害的火药?”
  “那可多着了。”陆希实在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狗腿,“你安生一点,先把眼前这事解决了,以后上课慢慢会讲到。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声——再厉害的火药,对你觉醒估计也没什么用处的……”
  就觉醒异能这事,陆希觉得首先还是看天赋的,你基因里有魔法或者神术因子,那后天才可能通过学习或者信仰什么的获得突破,觉醒成为异能者;那假如没有,就别想了,怎么着也不行的。
  说真的,陆希感觉金妮对于觉醒这事儿有点执念,都快成心魔了,就连汉克那种把自己觉醒到不会走路的程度,她都羡慕得要死要活,这要是对火药寄予厚望然后没成功——可别把人给刺激疯了。
  谁知道金妮一摆手:“什么觉醒不觉醒的,我只要会做这种东西,还需要觉醒吗?”
  陆希瞠目结舌。好家伙,我就一句好家伙,这位真是刺激大了,这360度大转变啊。
  算,算了,以后需要各种火药的地方确实很多,如果有一位化学家自然再方便不过,毕竟陆希自己——再说一遍,她是个医生啊!现在都在不务正业,整天做些啥哟。
  这会儿,外面的骑士们已经把两头地行龙都拖回来了。
  别说,地行龙看着凶,其实肉正经还挺好吃,就是腥味重一些,另外肉质太紧实了,宛如牛肉干,得费点牙口。其中地行龙颈龙和腹肉更为柔软和鲜美,都是能上贵族们的宴席的高级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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