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第109节
打算回去的时候,赵翎从外面进来,径直来到苏小春面前,压着眼眸略弯了点腰看着她。
他动作快,苏小春都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往后弯下去,还好柔韧性不错,没载下去。
“你干嘛啊?”
苏小春眼神躲闪,这么大张脸怼眼前了,压迫感挺强的。
赵翎细细端详着她柔白的小脸,低声问。
“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想谈对象,我先排队可以吗?”
第102章
赵翎在外面听全了, 从苏小春自恋的以为小孙是来找她的,到她意识到不对开始尴尬的时候,赵翎就已经乐得找不着北了。
乐归乐, 意识到苏小春不找对象的行为包括他的时候, 这个乐就显得也没那么高兴。
苏小春只给了他一个白眼,都懒得回答他这个问题。
赵翎也不是很在意,在追逐苏小春的过程中,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冷待。
当然,目前赵翎最后悔的,就是恢复记忆后自己居然完全没想过要去找苏小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 他肯定是直奔向阳生产队的。
后悔药没得吃,关于富贵的记忆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 赵翎只好尽可能在苏小春面前多刷刷存在感。
至少, 人没直接喊着让他滚不是吗?
苏小春懒得管赵翎,主要人家进门可热情了, 还带了礼送给高婶, 一兜子苹果和几罐麦乳精,这谁见了不高兴啊?
高婶是个客气人,连声说不要。
“昨晚上也不是我照顾的你, 是小春又给你拿药又给你端水, 还怕你冷了特意将火盆端过去。你要谢啊, 就谢谢她。”
高婶可没那么厚脸皮,不说赵翎和自己儿子是朋友,人家病了借间房子住是没错,但住的也是租出去的房子, 和她可没啥关系。
这大冷天的一兜水灵灵的苹果和麦乳精可不便宜,她要是收了叫她儿子知道不得念叨死自己。
“我不要, 你给小春吧。”高婶把东西推回去。
赵翎听到怕他冷了还特意端火盆过去时就意味深长的看向苏小春,看得苏小春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怕他冷了啊,高婶,我是医生,纯粹是出于保暖的层面为病人考虑的。”
苏小春抗议高婶说得不对,这样太暧昧了吧?好像她很在意赵翎一样。
高婶有点无辜的看着她,“我也没说什么啊?不就是怕他冷了导致病情加重吗?”
苏小春:……
她瞪了瞪偷笑的赵翎,有什么好笑的,她又没说错。
高婶坚持不肯要这些东西,只拿了一个苹果说去厨房切了大家伙一块吃,还叫赵翎晚上别走了,就在这吃饭,正好她去做饭。
赵翎也没客气,点头应了下来。
一兜子苹果和麦乳精送都没送出去,苏小春坐在火盆边上幸灾乐祸得很。
“妄图用这些收买高婶?嘿嘿嘿,人家不要。”
这人就擅长用这种方式收买人,比如给她送烤鸭送围巾送自行车。
赵翎把苹果拢了拢,闻言挑挑眉,“你真以为我是送高婶的?”
“不然呢?那你之前客气什么?”苏小春没明白。
“借花献佛。”
赵翎张嘴吐出四个字,凝视着苏小春的眼神专注而深情。
然而苏小春油盐不进,“你可拉倒,给自己找面儿是不是?明明就是没送出去。”
赵翎笑笑,挑了个又大又红的苹果递给苏小春,“吃吗?”
这大冬天的能见到水果都算稀奇,女孩又都喜欢吃水果,苏小春也不例外。被赵翎捏着的苹果简直就是皇后给白雪公主的苹果,红彤彤还特圆,就长着一副特别水嫩的样子。
苏小春咽了咽口水,已经闻到了苹果的芳香,她的唾液也很出息的分泌出来。
然而身体没骨气,意志很有骨气,苏小春头一撇。
“不要,我吃高婶切的那个苹果,你这些还是送给别人吧。”
她头撇着对着大门,眼神也落在院子里,然而下一秒那颗红彤彤的苹果也绕到她眼前,还很可耻的晃晃。
“高婶切一个苹果三个人分,现在你一个人独享整个,那不是更快乐吗?”
赵翎的语气带着几分诱哄的意味,逐渐摧毁着苏小春本就薄弱的意志。
“等下要吃饭了。”
现在吃一个苹果等会吃不下饭的,苏小春试图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
赵翎轻笑一声,“没那么快,再说这苹果个头不大,也不耽误你待会再吃两碗饭。”
“而且,这是我买的,不吃白不吃。”
也是啊,赵翎买的,不吃白不吃,又不花自己的钱。苏小春再也控制不了把苹果拿着,咔嚓咬下一口。
哎哟喂,不仅水嫩,还脆甜脆甜的,冰凉凉入口,把烤了一天火嗓子眼都烤干了的苏小春给滋润得脸颊浮出薄粉。
“是你给我的哦,可不是我要的。”
苏小春瞅着赵翎,特意强调了一遍。
赵翎笑着拉成了音调,“是啊~”
阴阳怪气,讨厌鬼。
苏小春吃着赵翎给的苹果也很不客气的再次送给他一个白眼。
吃过饭赵翎就走了,高婶让他别回了,再住一晚上。赵翎笑着说自己还有些事,等过几天再来看她。
外面黑漆漆的,苏小春把人送到门口,还很欢快的摆手。
“慢走不送了啊。”
气得赵翎反手捏到她脸颊上,“小没良心的,也不说喊我住一晚。”
“住什么住?又不是你出房租,别占用我们的资源。”苏小春挥开他的手,不疼,就是他手糙,捏得脸颊好痒。
果然是没良心,连占用资源这种话都能说出口。赵翎又气得直哼哼,都想故意说自己就要在这住了,然而他确实有事,接下来几天都安排好了。
“等我过几天来教训你,快回吧,骑车的时候记得戴手套,不然手要冻坏。骑车注意看路,小心摔跤。”
赵翎看看停在墙角的自行车,感觉自己一颗心都要操碎了。琢磨着得去给她买个皮手套,里面加绒的,抗风耐造。
“快走吧你。”
苏小春可不耐烦,把他推出去。
跟老大爷一样,啰七八嗦。
将人砰一下关上,再把门栓放上,苏小春拍拍手,哼着两只老虎心情愉悦的打算回房,瞥到那辆自行车,伸手快速的摸了把皮坐垫。
“放着也是放着,放久了要生锈的,明天就骑你出去溜溜。”
说完又自己都没发觉的笑了几声,哼着歌回到房间的时候,又看到了放在房间桌子上的一兜子苹果和麦乳精。
“哼哼,反正也不是花我的钱,不吃白不吃。”
苏小春心安理得的将苹果和麦乳精收到自己那格柜子里,计划着明天吃个苹果,后天再吃一个,拢共就这么几个,顶多一个星期就能吃完啦。
至于麦乳精,早上起来喝一杯,晚上睡觉喝一杯,嘻嘻嘻嘻、
……
过了周末,王燕珍几个人也来了,苏小春很自然的骑着自行车去底下的各个乡,别说,是方便了特别多。
就是手冷,主要她只有一个毛线手套,不怎么抗风。但这也没啥办法,只能等周末去商店看看有没有皮手套了。
冷归冷,有了自行车后办事效率提高了许多不说,还节约了很多在路上的时间。
蒋傲云坐了几次后,就嚷嚷着自己也要买,就是自行车票太难弄了,回去就想办法弄自行车票去。
王燕珍也想买,但她不确定自己之后能不能留在北京,只能羡慕的看看。
不过苏小春是大方人,她要是去不远的地方,就会把车让给王燕珍或者蒋傲云,谁去远的地方谁骑。
宋辉也是这样的。
所以他们这个据点拥有两个自行车,办事做啥都方便得很。
搬到这边以后几个人都觉得日子比之前好过太多了,高婶起得早,往往他们起来的时候高婶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大家洗漱完吃早饭就能去做事。
不像之前,如果他们熬夜处理工作的时候,王春花就会故意做得很早,他们一家子吃完了。等他们起来,王春花就会说以为他们没起来是不吃。
如果他们早起出去工作,王春花又故意磨磨蹭蹭,把饭做得晚晚的。你要着急就别吃了,不着急勉强等着的话又耽误自己的事。
所以他们经常饿着肚子,不然就自己煮着吃。
平白给他们增添了许多事。
现在好,高婶一日三餐都做得分量很够,他们没法按饭点回来吃饭,灶底下一直留着点余火,留给他们的饭菜就放在锅里用温水热着。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有饭吃。哪怕是下午三点这种不上不下的时间,就算锅里没饭了,高婶都会马上给煮面吃。
他们四个人也念着高婶为他们考虑,主动把伙食费加了。
高婶不像王春花那样贪伙食费,加了钱她转头就多做几顿肉菜,给蒋傲云吃得老说自己长胖了。
说起蒋傲云,就不得不说小孙了。
隔壁小孙占了个近水楼台的优势,说追蒋傲云就真追。
别看小孙看着挺憨厚一小伙子,追起人来可大胆了。
早上蹲门口要送蒋傲云,被拒绝了也没关系。看蒋傲云回来得晚就去接她,给足了安全感。
除了这个还有送零食送他妈做的菜以及围巾帽子手套等等,只要是他觉得蒋傲云缺的,指定买回来。
蒋傲云可烦了,她跟小孙说了自己不找京郊对象,小孙也不介意,直说他们片区明年就有升到城里的名额,他表现很好,完全可以升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