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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海归女富豪 第41节

  这是一个小叔叔能说出来的话吗?这合理吗?
  可转念想想,这种不靠谱的事儿还真是明小叔明黎能做出来的。
  毕竟他这个人,从来就没有一点为人长辈的样子!
  阴差阳错的,明小叔明黎的话题倒是冲淡了众人心头的愤慨和担忧。
  徐枝想了想,还是决定给予明璃充分的信任:“行,那这件事情就先交给你来解决。”
  “但也别太紧张,要真不行,还有妈在呢!妈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嗯,我知道的,妈对我最好了。”明璃重重地点头,顺势倚在了徐枝的肩头。
  既然都已经从地里回来了,算算时间徐枝和宋铃也就没再折返回去,而是开始准备午饭。
  昨晚说好的杀鸡,挑的就是最大最肥的那只,今儿个明大哥明瑞不在,便是徐枝和宋铃这一对婆媳联手。
  宋铃在鸡笼里逮了鸡,用草绳把两只鸡脚系在一块,塞到了柴房的角落里,而后便在灶上开始烧开水。
  开水烧开了,菜刀在磨刀石上磨得蹭亮,宋铃从后面逮着鸡,徐枝在前面给鸡利落地割了脖子。
  动作快狠准的同时,徐枝还在嘴里念念有词:“小鸡小鸡你别怪,要怪就怪你是平家一碗菜!”
  这是平安公社这边流传已久的习俗了。
  杀鸡的时候总得念上几句,但念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家的姓,而是取平安公社名字的第一个字“平”。
  杀鸡时候的鸡血也不能丢,下面摆了大碗接好。
  等鸡血凝结成块,添上点小葱和蒜末,便是不可多得的一道好菜。
  杀鸡的时候不好让小孩们在旁边看着。
  所以除了徐枝、宋铃和明珍,其他的人都被赶到了堂屋呆着,等鸡杀完了才能进厨房。
  在徐枝的眼里,哪怕明璃都二十了,但没结婚就还是个孩子,还是得要避讳些。
  烧得滚烫的开水倒进盆里,烫鸡、拔大毛、钳小毛……
  徐枝的动作有条不紊,明璃和明珊两个也进了厨房房帮忙,明九月则在堂屋看顾几个小豆丁。
  今儿个中午这顿徐枝打算做红烧鸡,剩下的则是宋铃掌勺,明珍帮忙打下手。
  明珊机灵,没一会儿便找到了活儿,搬了柴火在灶下的小凳子上坐着,专职烧火。
  倒是明璃,东晃晃、西逛逛,正事儿一件没办成,倒是不停地拦了明珍和宋铃的路。
  厨房的空间就这么大,一下子进来四个人本来就有点拥挤了。
  “璃璃,喏,拿着这几根黄瓜到外面水池里去洗一洗吧,中午咱们做个拍黄瓜吃!”
  明珍哭笑不得,最终只能塞了一篮子刚摘下来的新鲜黄瓜给她,打发她到后院的水池去。
  她现在算是真的相信了,璃璃在外面应该是没怎么吃过苦。
  看她那嫩白到没有一点茧子的纤纤十指就知道了,当真是十指不沾一点儿阳春水!
  灶上的活计也格外的笨手笨脚,倒是难得看见聪明的璃璃吃瘪。
  “哎,都听二姐的!”明璃笑嘻嘻地接了黄瓜篮子,姣好的杏眸蕴着无辜的味道。
  也是无奈,只怪老天爷的技能点实在偏得太厉害。
  她在别的方向有多么的才华横溢,在做菜这一行便有多么的笨拙不开窍。
  就连一向不靠谱的明小叔明黎,在这一方向也比她厉害多了。
  当然,明黎懒,一个星期都下不到一次厨房,他们大部分时候吃的都是别墅阿姨的手艺。
  农家的老母鸡肉质格外的嫩滑,不需要过于复杂的烹饪方式便能做出极致的美味。
  先用热油炒香辣椒、蒜末、姜片,再将过了一遍水的鸡肉下锅,仔细翻炒均匀,加水盖锅盖闷上一段时间。
  等香味儿飘出来了,开锅盖添上一勺盐、小半勺糖、适量清水,抽去锅下的粗柴,转小火慢慢炖煮。
  等锅里开始咕嘟咕嘟冒泡,汤汁收得差不多了,整个呈现一种粘稠的状态,红烧鸡就可以出锅了。
  用筷子尝试性地戳一戳,鸡肉软嫩得一戳即碎。
  诱人的香气止不住地往鼻子里钻,让人控制不住地开始流口水。
  徐枝端着一大盆红烧鸡往厨房门口一瞧。
  哦豁,三个小萝卜丁正眼巴巴地蹲在门口。
  他们期待地朝着里面探头,还时不时地舔一舔唇,活生生的三只小馋猫!
  虽然上午吃了糕点和罐头,但那都是甜口的,和鲜香扑鼻的红烧鸡是迥然不同的两种美味。
  这可是肉啊!香喷喷的鸡肉!
  小明亮吸了吸鼻子,感受着吸引人的肉香,嘴巴里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分泌口水。
  “奶!”对上徐枝的视线,小明亮乖乖巧巧地仰着头笑,声音甜得不得了。
  “行了,去堂屋那边坐吧,我平日里也没怎么亏着你的嘴,怎么就夸张成这个样子?”
  徐枝没好气地开口。
  三个小萝卜丁眼睛一亮,都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蹬蹬蹬”往堂屋那边跑。
  明璃端着盆拍黄瓜跟在她们后头,无奈地高声提醒道:“小心点儿,地不平,别摔了!”
  “嗯嗯嗯,三姑放心,亮亮不会摔的!”小明亮信誓旦旦。
  “三姨妈,喜喜很厉害的,跑得最快!”宋喜振振有词。
  只有宋欢,听话地放慢脚步走在了明璃的身侧,乖乖巧巧地牵住了明璃的衣摆。
  “还是欢欢最懂事!”明璃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宋欢的眉眼弯弯的,像是两弯可爱的月牙,甜美得不得了。
  明父他们也从地里回来了,洗了手便上了桌。
  今儿个中午的饭菜相当丰盛。
  除了徐枝做的一整只红烧鸡,宋铃和明珍还做了拍黄瓜、四季豆、蒜香茄子、清炒鸡毛菜和冬瓜汤。
  明璃则又去撬了好几个罐头,这次拆的是肉罐头,两个猪肉的,两个牛肉的。
  还有一大瓶李玉梅送的肉酱,泛着油汪汪的色泽。
  桌上的人皆是满脸喜色,就连一向沉默的明父,脸上的褶子也都缓缓舒展开了。
  一年累到头,为的不就是一日三餐,家里人能吃得饱、吃得好、穿得暖。
  现在这一顿,倒是比往年的年夜饭还要丰盛许多了。
  明璃的杏眸里也漾着轻松快活的笑。
  她喜欢一家人坐在一起,享受美食,聊些鸡毛蒜皮的家常小事,热热闹闹的。
  这也是她选择归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
  明璃向来是言出必行的性子。
  答应了明珊有时间带她去公社玩,没几天她便把这件事情提上了日程。
  刚好宋剑有事得开车去县城一趟,顺路捎上大家伙,一起在县城玩上一圈。
  一听完,徐枝便忍不住皱眉反对:“不行,你们是去县城办正事的,带上珊珊她们这些小孩干什么?”
  “妈,哪里有什么正事儿?”
  明璃条理分明地和她掰扯:“再说,珊珊她们也不是小孩了,完全能照顾好自己!”
  “可是……”徐枝有些动摇,但仍然不怎么同意。
  明璃只好使出了杀手锏,叹了口气故作委屈道:“妈,我都已经答应珊珊和九月了,难道你要我出尔反尔不成?”
  徐枝顺着明璃的视线看了过去。
  明珊和明九月就在旁边呢,闻言面上都闪过渴盼和期待之色。
  更别说一向活络爱玩的明四弟明珀了,眼睛里的光好像都要从里面跃出来。
  第三生产大队距离公社和县城都不是特别远。
  开车的话,到公社只要二十分钟左右,到县城也才四十分钟多一点,不到一个小时。
  但要是走路,可是得费上不少功夫。
  到公社还好,经常能顺路搭上生产大队的驴车,摇摇晃晃的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但到县城可是件麻烦?????事儿,像是明珊在县城上中学,那是只有周末放假才能回来一趟。
  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半年都不一定能去得了县城一次。
  现在明璃提出带她们一块到县城玩,还是坐的气派威风的四轮大汽车,可不个顶个的期待?
  瞧见她们的神色,徐枝的心肠软了软,又对上了明璃那一双清澈透亮的杏眸,语调不自觉地松动。
  “成吧,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徐枝关心地叮嘱,又对着明珊她们警告道:
  “要听你们二姐和三姐的话知道不?要是敢在外面耍小脾气,甭想还有下一次了!”
  “知道的,妈我一定听话!”明珊连忙点头,脸上的激动之色遮掩不住。
  虽然她在县城上高中,但是平日里都是在学校里面,基本上从来没有出去过。
  现在能和三姐一起去逛县城,心里可不得好好激动一下?
  明珀就更不用说了,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句赛一句的甜。
  “妈,你还不放心我?我可向来是家里最听话的一个!你说一我不会说二,你说往东我绝对不会往西!”
  明珀拍着胸口,信誓旦旦地承诺:“您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在县城,我不仅会好好听三姐的话,还会管着珊珊让她不会胡闹!”
  “谁胡闹了?我去县城的次数比你多得多,和三姐的关系也比你好得多。即使有人胡闹,那个人也是你不是我!”
  明珊可不纵着自家龙凤胎哥哥嘴上跑火车,毫不相让地怼了回去。
  “行行行!珊妹说的都对!我胡闹!我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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