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零年代喜当妈 第11节
唐雪梅讽笑,“那真太好了,省了我的麻烦了。”
盛行在一旁听着,替沈棻捏了一把汗。
亲妈是打定主意要看嫂子的笑话了,嫂子还真厉害,心理素质真不错,都到这份上了,居然还能说出“快写好”的话。啧啧,他都不敢想象沈棻写完信给唐雪梅看的画面,一定极其血腥暴力。
沈棻却是若无其事地回到房间。
盛淮先正蹲在地上玩小汽车,他一手扶着,飞快的往前走,嘴里还发出“轰隆隆”的声音。盛淮荫已经默默坐在桌子前复习功课,听到盛淮先的配音后,他冷冰冰说道:“轰隆隆是雷声。”
“嘁,我这是被赋予了雷神之力的汽车,你懂啥?”盛淮先振振有词,“昨晚雷公托梦给我,说我的小汽车会打雷!”
盛淮荫头没动,只用眼睛斜了盛淮先一眼,脑门上写有三个字:看傻子。
沈棻敲了敲盛淮先,“先别玩了,把功课做完。”
盛淮先是不怕沈棻的,只当没听到,小汽车仍然在“打雷”。
沈棻便走过去,揪住盛淮先的衣领,强行拉到书桌前,“听不到我说话了?”
“妈妈妈呀,杀人啦!”盛淮先张牙舞爪,表演极其夸张。
“别乱喊,”沈棻从书桌上翻找出语文课本,“我记得你是数学成绩好,语文不行,你先写语文作业,然后再做其他科目,争取上午能把所有作业做完。”
盛淮先本以为亲妈已经转性,还想和小汽车一起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万万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他就被亲妈按在书桌前了。
根本没变!还变本加厉!
“别啊,奶下午还想让我们去补课,就上午能玩一会儿!”
沈棻道:“别这么多话,好好写作业。”顿了顿,她扭头又对盛淮荫说道,“淮荫也先写作业,你做作业速度快,做完以后想玩一会儿,或者再看看其他书,都可以。”
盛淮荫安静地点点头。
安顿好两个儿子,沈棻收拾好盛淮欣出门需要用的东西,抱起盛淮欣。
盛淮欣本来以为妈妈不准备带自己出门呢,一见沈棻要带自己走,兴奋的直拍手,很有节奏地嚷着,“妈妈妈妈妈!”
像在唱歌。
沈棻笑眯眯地抱着盛淮欣离开。
等沈棻一走,盛淮先就不老实了,抱怨道:“我还以为以后有好日子过了,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有嘛!妈怎么这样!”
“有唠叨的时间,不如赶紧写作业,妈说了,写完作业能玩一会儿。”
盛淮先转念一想,盛淮荫说得有道理。
他可不傻,就他现在的小劲儿,逃不脱大人们的手掌心的,他暂时听话会儿!将来就能展翅飞翔了!
啊,他那被强行折断的翅膀啊!
他那心中的自由之歌啊!
盛淮荫已经刷刷地写起作业来。
他看似安静,心里却很复杂。
方才沈棻很自然地找出盛淮先的语文课本,可……妈妈识字吗?
奇怪。
作者有话说:
宝贝们,以后定时在零点哈,早上再看,早点休息
第17章
按照现在的时间算,沈棻随母亲嫁到邹市已经有很多年,可她一直窝在盛家为了一家老小忙碌,走在邹市的街头上,感觉竟然只有陌生。
沈棻小步慢走,试着重新适应邹市。
去杨珂家之前,沈棻先去了百货大楼,她狠了狠心,给自己买了一件碎花裙子。
试长裙时,售货员一直夸赞她,说她穿上裙子,根本看不出来是孩子的妈。
虽然有奉承的成分在,但沈棻在照镜子时,的确有些恍惚。
她从未认真打扮过自己,现在画上红唇、眉毛,再穿上修身的碎花长裙,她才知道,原来每个人的人生,真的都是自己选择的。
即便起点不同,也可在一定的界限内,让自己活得更好。
沈棻无奈,活了四十多年,她竟然才靠一死明白这些道理。
沈棻一口气选了三套新衣服,衣服总是要换洗的,只买一套不行。
付过钱后,售货员提出帮她把旧衣服装起来。沈棻闻言瞥了眼被她随手丢在板凳上的灰外套,虽然整洁,但袖口已经磨出白色。
从这件颇有年代感的外套上,沈棻能草草看到自己的一生。
她礼貌道:“虽然很感谢你,但是不用了,这些衣服以后穿不到了,请问我该丢在哪里?”
售货员十分错愕。
方才沈棻进来时,她还和小伙伴一起讨论沈棻究竟会不会买衣服。
虽然沈棻模样不错,但穿得实在寒酸,不像是会追时髦的城市女孩,她们都猜沈棻是随便转转的。甚至有可能是转错了方向,才走到这里。
结果沈棻不仅买了衣服,还一口气买了好几件,甚至还要把旧衣服丢了。
这会儿大家的日子过得没那么好,一般情况下,大人的旧衣服都会留着再给孩子做衣服,要么改个坎肩,手巧的人家还能直接做个小外套,没人舍得扔了这些布料。
先前布票还在使用时,大家就更宝贝布料了。
沈棻提着衣服离开。
售货员和小伙伴咬耳朵,“好羡慕啊,长得美,还有钱,日子过得真好。”
小伙伴亦是羡慕道:“谁说不是呢,这俩能有一项满足我都能乐开花,人家是都有,唉,命运呦。”
*
沈棻不是喜欢浪费的人,这一点她和唐雪梅的观点倒是挺一致,虽然盛家有钱,但国家物资有限,唐雪梅身份又特殊,还是能节省就节省一些的好。
她之所以丢了衣服,是想和过去割裂,重新开始。
不论如何,她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沈棻的生母杨珂家住在邹市中学的家属院,她的运气比沈棻稍好一些。杨珂是杨家村的,数年前嫁给沈棻的父亲沈大军,沈大军兄弟多,劳动力也多,那会儿能拿到不少工分,沈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可沈大军却是个没出息的,说是想给妻女换更多的粮食,但却沾上酒瘾,越喝越过分。
喝多了酒,还要去和人家“赌”,没几年就把家底全赔进去了。沈家其他兄弟原本还想着帮衬自己的兄弟,但沈大军借了人家的票、拿了人家的钱,又立刻去换酒,后来还发展到动手打老婆的程度。
杨珂本来还强忍着,沈大军却变本加厉,连他亲兄弟拦着都没用,发展到连着沈棻一起打,甚至还想早早的给沈棻定下婚事,拿人家的彩礼钱去买酒。
那会让正巧杨珂家里住了几个来村里的知青,杨珂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一些“离婚”相关的事,便咬咬牙,和沈大军离婚了。单说这份魄力,在那时就没几个人能有。
杨珂现在的丈夫叫张路远,曾经在杨珂的村里做知青,两人因此相识,后来张路远提前回城,就没再联系过。杨珂离婚后,机缘巧合下,两人被人撮合,张路远似乎对杨珂很有好感,就把杨珂接到邹市,两人正式领证结婚,一起过日子了。
家属院是几栋楼房,张路远分了一间房,只有两个房间。
面积是小了点儿,但张路远也只有一个孩子,和盛谦知在同一个部队当兵,他们二人没再要孩子,两个人住着倒是也挺舒服。
杨珂家的门正巧开着,沈棻停了一下,心跳加速,还没见到杨珂,眼底便已有泪光。
她调整好呼吸,快步走进去。
屋内收拾得干干净净,杨珂是个直爽勤快的人,见不得家里乱。
外屋没人,里屋倒是有说话声,沈棻牵着盛淮欣,放下刚买的水果,满心欢喜的要去里屋,刚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
“我都跟你说了,你怎么不信呢?你那个女婿啊,真不是好东西,我都和人家打听清楚了。他和夏挽柔,一早就在一起了,本来都打算结婚的。可是后来盛谦知不是把他战友的孩子领回来了吗,夏挽柔就不愿意了,不想嫁过去就当后妈,俩人这才掰了。人家俩人本来就有情,也不是因为感情破裂分手,现在夏挽柔调去盛谦知的部队了,沈棻常年不在那边,你说这一男一女会怎么发展?”
“我看谦知人品挺好的,应该不会有事。”
“哎呦,我的姐姐,不是我不喜欢你家沈棻,这孩子老实、热心肠、心地善良,我很喜欢她,但男人嘛,本来就是一个视觉动物,俩人又常年的不在一起,你说说,寂寞难耐之时初恋跑来了,你女婿他会怎么样?而且小棻吧……在形象上确实有弱点。总之,你听我的,你赶紧劝劝小棻,让她去随军吧!”
劝杨珂的人是邻居王婶,和杨珂一直要好。
沈棻没想到,竟然连杨珂都听说这事了。
只是夏挽柔被调到盛谦知的部队里而已,却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此事,一部分人等着看她的笑话,另一部分人是想看她好,但也觉得最后的结果会是笑话。
这事仔细想想……其实有些奇怪。
盛谦知本人是不会将这些事说出来的,一来他不是这样的性格,二来他是已婚的身份,闲话传得多了,若真让领导以为他作风有问题,对他本人是有影响的。
可这种只有当事人知道的事,除了他们本人会说,还有谁会说出口?
或许这事没沈棻想得那么简单。
沈棻定了定神,推门走进去,笑道:“妈,王婶,怎么躲在屋里聊天,还不关好门?”
“小棻来了,你……”王婶和杨珂一起看过去。
沈棻一袭长裙,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柳叶弯眉、眼眸精致,就连杨珂这个亲妈,一时都没敢认她,更别说王婶了。
她愣是看了沈棻好半晌,然后问:“你是……哪家的孩子?”
沈棻莞尔笑道:“王婶,是我啊,这是怎么了?”
“你……你还说我怎么了,”王婶惊喜地走到沈棻面前,抓着她的手臂绕圈看,“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这样好看了!我还以为是海报里的大明星出来了!”
王婶其实很喜欢沈棻这个听话又懂事的小姑娘,方才对杨珂说的话,也是担心沈棻会吃亏。她笑道:“我刚才还和你妈说呢,我从前就觉得你五官不错,但整体一般,现在看你,根本就是被头发、衣服束缚住了嘛,我滴乖乖呦,咱们小棻也太好看了!”
沈棻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上辈子,她只有在小时候才会被这样夸奖,后来长大了,跟着大人们一起下地赚工分,人晒成了小麦色,再穿上破旧的衣服,就没人关注她的模样了。
做一个好看的人,心情也挺好的。
“不过啊……”王婶担忧地看向杨珂,“那事你还是劝劝小棻。行了,你们母女俩聊吧,我先回了,我家那口子是饿死鬼托生的,我得赶紧回去做饭了。”
送走王婶,杨珂说道:“你先坐会儿,我去给你切两块西瓜,用水冰过,凉的。”
“等会儿再吃,”沈棻急忙拉住杨珂,说道,“妈,快跟我走,我们出去一趟。”
杨珂纳闷道:“你不是最喜欢吃冰西瓜,这着急忙慌的去哪啊?”
沈棻神色凝重,“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