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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仲古城

  伤筋动骨一百天,饶是有着上品灵丹和真元法力的帮助,两人的伤势也足足用了近二十天才恢复个六七成。血肉虽然长出来了,但那伤疤却有些吓人,好在平日有衣衫遮掩不会被人看到,也无所谓。倒是陆凌烟的脸上留下了一条近两寸长的痕迹,让那张原本好看的脸出现了不应有的违和感。
  陆凌昭开始变得沉默寡言,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整天就是坐着看储物空间内的几本书籍。陆凌烟起先还为兄长担心,但时日一长,就渐渐习惯了。发生一些重大的变故,性格发生改变是正常的。
  约二十多天后,何易见他们基本行动已经没有障碍,便提议出发。他凌空飞行,兄妹二人则同乘一剑跟在他身后。速度虽然慢了些,每天赶路七八个时辰也能走一万多里路。陆凌昭到底是修炼到金丹期过的修仙者,精神比寻常人好上许多,每天睡个两到三个时辰便完全够了。
  这样走走停停,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就是一年。
  一年时间,山水在脚下飞逝。湿地万里辽阔的芦苇荡,风一吹可见叶浪重重。原始丛林猛兽众多,甚至连长达四五十丈,却未成精↗,的巨蟒都有。无人居住的区域,宛如太古洪荒般的世界,他们从天飞过,恰似身临其境的观赏者。
  在何易离开灵虚的第二个初春早晨,他们终于从阔达两百八十万里的原始丛林中脱离出来,进入一片春意盎然的平原之中。
  此时天气极佳,飞在两千五百丈的高空,何易穷极目力,勉强可以看到遥远处的平原中央,有个小小的东西。那当然不是真的什么小东西,而是存在了百万年的仲古城。
  看见仲古城是一回事,走到仲古城前又是一回事。当他们飞快赶路,将传说中的城市从眼里一粒砂的大小变成鸡蛋大,再从鸡蛋大变成占据大半个视野,最后飞临城下,看着一眼望不着边际的城墙时,天已经快黑了。
  高达千丈的城墙,墙面浑然一体,粗糙而平整。有千面圣王无上的法力守护,哪怕过了百万年,风雨和岁月也没能将它磨蚀。仲古城没有城门,一面城墙就有四处入口,每一处入口都是并开的八个三百丈高门洞。这城市同样无人守卫,因为根本没有必要。没有人会在仲古城捣乱,这里强者如云,一般人不敢闹事,真正敢捣乱的,个个都是修为滔天之辈,就算是叫化神仙人来守卫,也没有用。
  仰头看着千丈高的城墙,何易三人都不由心生渺小之意。这么高的墙,下雨的时候,连雨云都在城墙脚下。往门洞里看,里头有形形色色的人和妖,还有风格各异的建筑和山水景致。总之,仲古城不像是一座城,而是一方小世界。
  走进大门,正东方靠近城市中心的地方有座高耸入云的雕像。此时虽近黄昏,但天气很好,无云无雾,千余里外那高达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丈的千面圣王像如在眼前。圣王有八条手臂,八只手左右分别拿着:瓶、篮、珠、袋,刀、剑、斧、勾。雕像的头部有八个面,每个面上都有上百张脸,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能对上圣王的几百只眼睛。这一幕粗看时让人心惊胆战,但再一看,却又觉得神圣崇高,叫人敬畏。
  传说圣王千面看八方,八只手,左手救苦救难,右手诛杀邪恶,是天地间至高至上的圣贤王者。
  “这就是仲古城,真的好大好大!”陆凌烟微张着嘴,被这巨大化世界的一幕幕震慑住。不止是她,何易跟陆凌昭也是一样的表情。饶是何易曾在灵虚呆过,见识过灵虚天境,幻梦仙河,千山云海和长达千里的虹桥,也不禁为这里的情景而震撼。
  论占地范围,灵虚比仲古城更大,但它是飘渺出尘的仙家胜境,而不是仲古城这般鬼斧神工的玄奇城市。
  宽达一千丈,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大道上来来往往行走着很多的人和妖,虽然行者数量众多,但这大道上却依然显得很空旷。有时候,也会有人从天上飞过去。那些敢飞的,都有一个共同点——修为在元婴期以上。元婴洞玄以下禁飞,是个不成文的规定,在外界足以开山立派,成为小宗派掌门级人物的高手,在仲古城也只是勉强有资格飞行而已。在这一方小天地里,数千万的人和妖之中,最少有数万元婴级的存在。强者之多,普天之下也唯有九鼎皇城跟红颜城可以比拟了。
  三人在大道上行进了小半个时辰,四周的景物缓缓变化,所见的建筑也各不相同。有的极其高大奢华,有的则是小巧精致。更叫人汗颜的是,他们已经不止一次看见有人从百丈高的房屋窗户跳出来,飞走或是降落。据路人所说,那是因为爬楼梯太费时间了,元婴以上的高人时间宝贵,所以直接抄近路。
  天已经快黑了,他们眼下还无处落脚。仲古城那么大,要找孟长空和金雕大妖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陆凌昭失去修为,夜里是需要休息的。
  正巧,走了半个时辰的他们,恰恰从一家客栈前经过。那客栈占地近百丈方圆,比地球上一个体育馆还大许多。楼层倒是不高,只有五层。在客栈鎏金的巨型匾额上,“无知客栈”四个大字龙飞凤舞,衬着建筑本身雅致大气的风格,看上去十分气派。
  三人刚刚驻足,里头便有一位头戴兜帽,手拿玉牌的少年笑嘻嘻迎了出来。
  “山海无际,风送客来。三位客官风尘仆仆,想是远道而来,不如到里头歇歇脚,喝杯热茶?”少年虽是嬉皮笑脸的模样,但一开口却是正正经经的客套话。
  这人,是这无知客栈的店小二?
  三人均感惊讶。此人没有可以掩藏自己的气息,可以感受到,他的修为应该也有金丹期,不比陆凌烟差多少。
  一个金丹修士,却只是个店小二?兄妹二人自惭形秽的同时,也不禁暗叹这仲古城未免太奢华了些!
  虽然心中惊讶,但何易也没表露出来,只是点了点头,便跟着少年走向客栈的大门。那少年边走边介绍道:“三位客官大概是初次来仲古城吧?要说这仲古城啊,我熟!哦对了,在下于非阳,是这无知客栈的小二兼包打听,这仲古城里大大小小的人和事,在下都略知一二。三位如果有什么人要找,有什么地方要去,或者有什么东西需要交易换取的话,都可向在下询问。这价格嘛……好说!以三位的气质风度,自是不在话下。”
  “包打听?”何易心下一喜。以前只听说茶楼酒馆的小二知道的多,没想到这里连个客栈的小二都是这样。这样也好,能有个门道,也省得他们浪费时间在古城数千万人里盲目找寻。他们可不知道,这无知客栈本来就是仲古城最大的情报组织。
  “对呀!”于非阳一见他的反应,登时喜道:“客官,你是要找什么呢?人?事?物?还是地方?只要这仲古城里有的,万象之下,我无知客栈绝对能够找到!”
  谈话间,三人已跟着他进了门。这客栈里头地方颇大,几十张桌子零散摆着,看似凌乱,实则爽眼。引着他们在一张桌子坐下,于非阳提起茶壶,拿在掌心用火炼术热了热,一人给他们倒上一杯,然后等着何易的发问。
  何易并没有直接问,因为他一进来就看见这客栈里有着许多客人,而且还有着许多跟眼前这少年一样的修仙者充当店小二,在贩卖着消息。
  方才侧耳一听,他就听见有位老者得到答案后,被领去掌柜处拿了钥匙,走向楼梯。这一幕,让他自然而然想到了,此无知客栈大概是专卖消息,附赠旅宿的。
  “打听一个人,要多少钱?”他直接问道。
  于非阳闻言嘻嘻一笑,眨眼道:“找人嘛,这得看修为和身份。若是金丹期的普通修士,找一个只须五两玉精就够了。若是……”
  “等等!”他还未说完,陆凌烟便忍不住打断了他,问道:“你刚才说什么?要玉精?”
  玉精,乃是灵玉的精髓。修仙门派常以灵玉铺设宫殿,因为灵玉本身是地脉精华,蕴含着灵气,用来铺地的话,可以让那块地方灵气更浓。而玉精就厉害了,灵玉只能慢慢逸散灵气,而它则是可以直接吐纳吸收,完全可以用来临时补充法力用。玉精是消耗品,用一块少一块,通常一两重的玉精只有一根尾指大小,而价格,则是黄金的十倍。当然,玉精也不是最珍贵的,最珍贵的是何易曾经拥有过的葳蕤玉。葳蕤玉用完了灵气还会自行吸收补充,同等大小的葳蕤玉,可换玉精百块。所以当年何易仅仅一片指甲盖大小的葳蕤玉,就换取了冰晶玉髓和旋霜剑。
  “呃,对呀。虽然看上去是有点贵,但我们不止可以帮客人们巡察消息,还可以直接带客人去找到他们,所以……”
  少年脸色有点不自然。见他们这般反应,顿时觉得这单生意恐怕要吹了。
  “五两玉精找个人!这……”陆凌烟失声一呼,旋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捂住了嘴。
  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付不起酬金可是很没面子的事,而且旁边还坐着个何易,自己丢人就算了,要是把他的脸也丢掉,可就太不好意思了。
  哪怕是相处了一年,她对何易依然保持一分敬畏,不敢太放肆。
  “这仲古城有几千万人,每天来来往往的就有好几万,找个人可是很难的。尤其是那些流动人口,有时候就算我们专干这行也未必能找到,最后反而要倒赔给客人十倍酬金呢。”于非阳咂咂嘴,强调着自己商品的分量。
  “我们没有玉精,倒是有法宝,不知道能不能换?”一直沉默的陆凌昭忽然问道。
  “当然可以。玉精本就稀少,这只是鄙店的一个定位而已。法宝丹药秘法阵图,都是可以换的。”听到还有赚钱的机会,他又没看眼笑起来。
  “小烟,把我的飞剑给他吧。”陆凌昭说了一句,等妹妹取出了他的上品法器飞剑,才对于非阳道:“我们要找一个人,叫孟长空,喜欢喝酒,身材与我差不多,十五年前来到仲古城。”
  “孟长空……”于非阳喃了一句,拿起手中的玉牌,闭目查阅。片刻后,他睁开眼睛,眯着眼睛笑道:“有这个人。他来自大陆西北方,一个叫苍雪剑派的地方。是也不是?”
  “对!”兄妹二人不由激动起来。
  远赴数百万里之外的仲古城,几经危难波折,甚至让陆凌昭失去一身修为。他们所为的,就是找到这位只有几面之缘的孟师叔!
  “嗳呀,实在抱歉了。这孟长空的消息可贵,你们的飞剑顶多只能抵一百两玉精,还要再加九百两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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