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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废人只能认输

  不出一天,霍宁和赵明尧的那点事儿,传得连村子里的狗都知道了!
  赵建国辟谣也不好使,只好取消传谣最厉害的那几个去霍宁井挑水的资格。
  沉迷挣钱的霍宁没工夫理会外面的纷纷扰扰,她和赵明尧待在客房里,她口述,赵明尧写,两人在摸索中寻找默契。
  今天下午刚开工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和钱婶的声音,“霍宁,罗小蝶又来了。”
  霍宁扶额,最近罗小蝶总往她这里跑,她想干啥,“我没空,让她先回去。”
  “哎!”钱婶点点头,去外面转达霍宁的话。
  罗小蝶不肯走。
  她妈让她来跟霍宁搞好关系好借他们家缝纫机甚至借钱,如果她就这么回去会挨饿,“婶子,我帮你拖地,你去忙你的。”
  “你抢了我的活儿我干啥?我没得罪你咋能害我丢工作。”钱婶恼了。
  罗小蝶急得脸都红了,“我,我没那个意思。”
  没有才有鬼,钱婶指指大门,走,赶紧走!
  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人连珠连玉都不来了,你还跑过来。
  每次都白吃白喝,一个大姑娘也不害臊,也是霍宁有钱,没钱的都让你吃穷了。
  连珠连玉来吃了饭,她妈最晚不超过三天就会送东西过来,这才是相处之道。
  罗小蝶捂着脸跑出去,回到家就遭到了她妈的痛骂,她不敢回嘴,没多久就听到她妈哎哟哎哟的叫起来,全家人一边骂她,一边朝她妈的屋子跑。
  呜呜呜,这日子啥时候才是个头?罗小蝶抱头痛哭。
  霍宁和赵明尧磨合了一周达成默契,赵明尧就不做人了!
  今天上午收工的时候,他提出提前支取一个月工钱。
  霍宁斜眼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非你不可?”
  现在大家开始收苞米了,他受伤没法下地只能请人,请人不能拿嘴请得用钱,手里的钱要留着交他们几兄妹的学费,还要给赵芳赵杰每周五块钱的生活费,实在拿不出来钱了,所以……
  霍宁十分挫气,她还真非赵明尧不可。
  村子里会写字,写字好,跟她来往的只有赵明尧。
  废人只能认输,“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才能答应。”
  “你说。”别说一个要求,一百个他都答应。
  “施碧瓷这两天总在附近晃,她应该是来找你给她家掰苞米的。
  本来你怎么做我管不着,但现在我们是雇佣关系,你不能做让我不痛快的事儿。
  你去给她掰苞米就是让我不痛快的事儿,一经发现咱们立即终止合作。”
  赵明尧去帮施碧瓷掰苞米累成狗再回来工作必然降低工作效率,不能忍!她把赵明尧的伤养得七七八八的让施碧瓷捡了落地桃子,绝不能忍!
  赵明尧有些意外,“没问题,你和碧瓷不是好姐妹吗?为什么……”
  “嘁!”
  霍宁回到自己房间,闩上房门,拉上帘子,坐在床沿按下某块凹陷的地方,一个小抽屉弹了出来,露出一叠百元大钞。
  这张床是按照她的要求打造的,有很多小细节,在木匠眼里这些细节只是为了美观结实,只有她这个设计者才知道那些细节的真正作用,霍宁取了500块钱出来把她的小金库恢复如初。
  她去客房,把钱放在书桌上。
  赵明尧看着眼前的钱感觉跟做梦似的,这些年他尽给女人钱了,还是头一次从女人手里拿到这么多钱,他连忙把钱收起来,生怕霍宁反悔。
  “小四,中午咱们吃柠檬鸭。”霍宁大喊一声,她想要的酸嘢终于做好了都有些迫不及待啦。这大热的天胃口不好,吃点酸的开胃美颜,美滋滋。
  “哇!”小四哒哒哒的从院子里跑进来。
  自从霍宁和赵明尧开始工作后,小四基本就在院子里,或者自己的房间玩。
  现在大哥不回家,二哥三姐不敢跑宁姐家来找麻烦,天天都有没有见过的好吃的,如果要给这样的好日子加个期限,他希望是永远。
  那股子无法忽视的酸味儿赵明尧也闻到了,柠檬鸭,又是一种没见过的食物。
  自己过的日子跟霍宁的比起来就跟要饭的差不多,扎心啊!
  等柠檬鸭端上桌,酸香四溢,让人胃口大开。
  霍宁落座时七牙奇迹般出现在她对面的椅子上,等着她那声开饭。
  赵明尧,小四已经习惯他这样神出鬼没的,接受能力良好。
  大家都坐下后,霍宁拿起筷子,“开饭,吃好喝好,喝好吃好啊。”
  她给小四夹了一个鸭翅就自己开动了。
  钱婶来村子里几乎都是霍宁在教她做饭,每顿都不重样!
  霍宁家境那么好,怎么会做那么多好吃的?
  她憋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了,“霍宁,你这么小咋知道咋会做那么多好吃的?”
  霍宁把嘴里的鸭肉吞下去,喝了两口汤才慢悠悠的讲故事。
  “当年谷蕙在旅游局工作,她利用职务之便带我把全国跑了一圈儿,我们尝遍了各地美食,她离婚离国,我想她的时候就会去我和她一起走过的地方学当地特色菜。
  我的厨艺传承自我外婆,以后我要是混不下去了就去开家餐厅叫外婆私厨,只做家常菜,若生意不好就想办法维持它,这是我对外婆的一点惦念。
  如果生意好,我就在全国开连锁店,走出国门传播到全世界,让海外游子尝尝家的味道,也让歪果仁了解了解咱们我们的家庭饮食文化。”
  这个故事是她的也是原身的,她们无缝对接。
  有时候她在想,自己和原身本来是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分成了两缕,一缕在前世,一缕在书里?
  前世的她没了,魂归本体穿进书里……不然怎么解释她们相似的人生经历?
  她和原身唯一的区别在她们的家庭,她生在书香世家,家庭成员不是教授,就是xx家,基因太好,随便学学就成了大佬。
  原身生在暴发户家庭,父母感情丰富,她继承了他们的恋爱脑,除了男人脑子里没有别的,最终死于爱情。
  赵明尧有些疑惑,“你那会儿应该在上学吧,怎么能去外地呢。”
  “兜里有钱,身上有腿,我想走就走!
  等霍老三发现的时候我都走过大半个国家了,他教训我几句就完事儿。
  过后我想走还走,等着他被请家长,我就被送到赵家村来了。”
  赵明尧……
  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感觉离自己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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