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二章 控制线(二)
听到对方要谈判,正忙于协调布防的总司令王栋,急忙传令:迅速调集大本营外务、文化教育专家;同时向国府发出专电,请派出相关人士给与支援。
为了多加筹码,军事部署重新展开,正在参与建设的各大兵团,西线和北线所有部队,马上向预定地域展开了大规模军事出击。各部迅速行动,很快就取得了大片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建立了一条漫长的环形控制线。
在专家团队到来之前,王栋通过征求和请教相关人士,收罗了大量地图和资料,尽可能详细地展开了前期工作,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做足功课,以免将来在特殊战场上被动。
很多将领对此不理解:有什么好说的,凡是我们控制区的地盘,就是我们的,不服就打呗。
对此,王栋懒得解释,尽可能抽时间在搜罗来的地图文本上下工夫,让带队而来,参与建设的加西亚和米佩博士她们很是不满。
《尼布楚条约》是中国近代与列强签订的第一个具有国际和现实意义的条约。尽管对于此条约的相关内容颇有争议,但是就当时的现实情况,比如军事力量,交通,国力和民族构成等各方面而言,还是有它的重要影响的。
该条约的签订,当时的清政府做出了一定让步,但是有几个方面还是值得肯定的,譬如,当时,清廷在许多文件之中,谈判对决当中首次使用了中国的国名。中国首席代表索额图的职衔是:“中国大圣皇帝钦差分界大臣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另外,对于两国疆界名称以及地区居民,也称之为中国与中国人;整个谈判过程,中国代表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既有坚决斗争,据理力争,也有必要妥协;正当谈判陷入僵局,清廷代表拒不接受沙俄代表提出的得寸进尺的无理要求时,尼布楚周围的居民不堪忍受沙俄残暴统治,纷纷起义,并要求清廷收回尼布楚,沙俄代表惊慌失措,急忙同意:中俄边界以额尔古纳河和格尔必齐河为界,向东沿外兴安岭直到海边。河东、岭南归中国,河西、岭北归俄国。同时协议规定,沙俄必须拆毁雅克萨城堡,把军队撤出中国领土。
一六*年九月,中俄双方代表举行了签字仪式,索额图和戈洛文在条约上签字、盖章之后,相互交换条约文本。双方互赠礼品,而且在友好气氛中,举行了庆祝宴会。
按照条约规定,沙俄被迫承认了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库页岛等在内的地区是中国领土,有效的,一段时期内,遏止了沙俄继续扩张侵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领土主权。
但是,沙俄认为,此条约不利于自己,没达到最终要求,所以后来违背该条约,采取各种手段进一步大规模侵略和掠夺中国。
也有史学家认为,此条约清廷以割地做出让步,是有损国家主权的行为;同时在会议期间步步退让,由原来以勒拿河至北冰洋为界的第一方案,让步到以外兴安岭的北支诺斯山,直至亚洲大陆最东北的没入大海深处的诺斯海岬即楚科奇半岛为界。但最后再做让步,放弃了第二方案;又继续退让,把以贝加尔湖为界的第三方案也放弃了。
外兴安岭及其周边地区,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领土,自唐朝以来,多个王朝都对该地区进行了有效统治。明朝时期设立的奴儿干都司管辖范围就包括外兴安岭以北地区。
尽管对于此条约,褒贬不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相比清末的“宁与洋人,不与家奴”软弱丑恶的腐朽表现,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尤其是,相比其后的一系列条约,清廷可是处处被动,处处让步,以割地赔款求得苟延残喘。
比如一八五八年的《瑷珲条约》,其后不久的天津和北京条约,那可是*裸的卖国求荣,维护自身利益。
条约规定: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条约签订后,沙俄将瑷珲北岸的海兰泡改名为“报喜城”(布拉戈维申斯克)以庆祝条约成功签订。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特颁嘉奖,以表扬侵略签约“有功”的穆拉维约夫,同时晋封穆拉维约夫为阿穆尔(即黑龙江)斯基伯爵。
作为奕山,其根本无权与人签订条约,因此,该条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事实上清政府也没有批准《瑷珲条约》。但是此后,沙俄势力不断入侵,而且大肆驱赶、屠杀、迫害当地居民,尤其是中国人,造成了海兰泡血案等历史罪恶。直到一八六零年,沙俄趁火打劫,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才事实上承认了《瑷珲条约》的规定。
恩格斯说,俄国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黑龙江)”。就其危害而言,不仅仅在割占了中国大片领土,而且带来的后患是无穷的,比如,沙皇俄国将穆拉维约夫割占我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俄国割占中国东北、西北、北方等地大片领土,都是采用的此类手段。
王栋看着上述资料,异常生气,正要外出透透气,一个不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面前:《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此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即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条约。是1896年,沙俄利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强迫清政府派遣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的。因为当时未予公开,人们称之为《中俄密约》。
条约规定:日本国如侵占俄国亚洲东方土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碍此约,应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援助,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立和约;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今俄国为将来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项接造铁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国国家交华俄银行承办经理。至合同条款,由中国驻俄使臣与银行就近商订;俄国于第一款御敌时,可用第四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平常无事,俄国亦可在此铁路运过境之兵、粮,除因转运暂停外,不得借他故停留。
此约由第四款合同批准举行之日算起照办,以十五年为限,届期六个月以前,由两国再行商办展限。
《中俄密约》是沙俄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彻头彻尾的强盗条约。它的签订,实际上把中国东北变成了沙俄的势力范围。对于俄国将侵略矛头伸向中国其他区域,乃至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争夺远东霸权,具有重大影响。
后来,因为沙皇俄国背信弃义,拒不履行分期撤兵的约定,反而进一步提出在东三省及内蒙古一带享有路政税权及其他领土主权的要求,清政府被*无奈,正要和沙皇俄国签约,没想到,其详细内容竟然曝光了。
此人叫沈荩,湖南善化(今长沙市)人。维新变法期间,沈荩积极主张变法,并与维新派代表人物谭嗣同、唐才常等人多次接触,交往密切。变法失败后,留学日本,其政治态度也迅速由改良派变成了革命派。
1900年春天,沈荩由日本回到上海,与唐才常等人共同组织革命组织“正气会”,随后又更名为“自立会”。沈荩任自立会干事。自立会以汉口为中心进行革命活动,公开宣布“我等认为满州政府不能治理中国,我等不肯再认为国家,变旧中国为新中国,变苦境为乐境”,谋求“新造自立之国”。
自立会还建立了以会党群众和清朝下层士兵为骨干的“自立军”。自立军共有七军,沈荩为右军统领,发动武装起义,失败后辗转来到上海,随即他又悄悄地潜入北京、天津等地。在天津,沈荩受聘为报馆记者,同时兼任一家日本报纸的通讯员,继续从事反清活动。由于沈荩擅交际,有政治眼光和新闻敏感性,很快便与八国联军的部分将士混得相当熟悉。北京各界名流听说沈荩认识许多外国朋友,纷纷前去巴结。为了从这些贵族口里打听到有用的信息,沈荩尽量和他们把酒言欢,虚与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