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我爸的高中时代 第82节
-今日份的秦初帖子指标达到了吗?你们女的一天到晚有完没完啊,这是校园论坛,又不是秦初的后花园?
-楼上怎么不去骂路潼的帖子?
-呵呵,怂逼,有本事当着秦初的面儿骂。
……
帖子到最后已经歪楼了。
校园论坛上除了女同学还有男同学,一但有秦初的帖子,总有男同学进来阴阳怪气的嘲讽一番。
女朋友发完帖子就塞兜里了,没去管他。
延安路这一片美食多,还有一个购书中心和购物中心。
一中和好几个中学都坐落在附近,到了双休的时候,延安路上能看到许多眼熟的同学。
以往不是没有在这里遇见过秦初,每次有人偶遇了,校园的论坛里面都会激增一大堆嗷嗷嚎叫要来堵秦初的。
但是在这里遇到秦初裸奔,那可不常见。
其实,说裸奔,夸大其词了。
秦初只是没穿好衣服,一边跑一边扣,前排的扣子扣得歪七扭八。
甩掉秦珩的时候,两人都累瘫在地上。
路潼找了个凳子坐下,去自动贩卖机里面买了两瓶水,递给秦初。
“买两瓶干什么?浪费。”
秦初拧开盖子,递给路潼。
路潼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秦初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眼见路潼准备拧盖子的时候,他的脑子才轰的一下,热的他发懵。
我有病吧。
秦初心想:我给他拧瓶盖干什么?是他拧不开吗?怎么可能。
这动作,颇有维护之意。
路潼想了下,想起这个狗崽子今天已经把能丢的脸都在他面前丢完了——特别是早上挨打的那一顿。现在给他拧个盖子,找回一点男子气概,自己也不能这么不给他面子。
毕竟,在他的印象中,秦初这个中二病,要面子的很。
他不动声色地放下自己的水,脸不红心不跳的扯谎:“谢谢。正好我拧不开。”
秦初没拆穿他,等路潼喝完,开口问道:“有没有钱?”
他早上跑出来的匆忙,手机和银行卡都放在另一件衣服里了,现在浑身上下一毛钱都没有。
不仅没有钱,还没有鞋。
两人往下一看,路潼还好,至少穿了双拖鞋。
秦初直接是光着脚出来的,踩了一地的灰。
路潼在往上看,这位娇生惯养的“秦小姐”此刻算的上是狼狈不堪了。
皱巴巴的衣服,不合身的裤子,以及呆毛乱翘的头发,也就只有一张脸蛋,风雨无阻地散发着往日的美艳。
秦初:“你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钱吗?”
路潼摸遍了自己全身上下,从口袋里翻出了九块钱。
秦初没带钱,难道他带了吗?
出来都跑的匆忙,自己身上只穿了一件外套,里面都还是睡衣呢。能翻出九块钱,都已经是不错的收获了。
“你找找你衣服里,有没有钱。”路潼开头提醒。
秦初身上的衣服也是他的,穿在对方身上有点小。
后者在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了一个硬币五毛钱,然后又摸了一会儿,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了四毛钱。
……
路潼可惜道:“刚才买水用掉了三块,不然我们能有十二块九。”
秦初靠在椅子上:“你知道九块九能干什么吗?”
路潼谦虚道:“愿闻其详。”
秦初示意他抬头看。
路潼一抬头,就看见了眼前几个大字: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他:……
秦初:“你可以进去买一个红本,就只要九块九。”
路潼:“跟谁?跟你吗?”
秦初仰着头:“不然呢?你想去跟深造哥领?怎么看也是本少爷比较帅吧,跟我领证你赚翻了行吗,正好还能堵住老头子的嘴。”
他总是一脸无所谓的说这些过界的暧昧话,路潼听着脑壳疼。
秦初的性格如此,他说话做事全凭自己喜欢,并不觉得几句轻飘飘的话能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震荡。
用穿堂风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
那句在十六年前还是很时髦的话这样说的:是无意穿堂风,却偏偏引山洪。
路潼冷笑一声:“跟你领,我何必糟蹋自己的下半辈子。”
秦初皱着眉,“有什么不好的。以后这样的话不要说了。起来。”
路潼抬眼看着他:“去干嘛?”
秦初开口:“不干嘛,告诉你一个道理,如果乱说话,是要负担后果的。”
路潼有些茫然地看着他。
秦初已经站了起来。
他说话的时候,居高临下,颇有一种“大小姐”的娇蛮之意,轻轻哼了一声,开口道:“我现在很生气,你最好想个解决办法,不然我会生气到晚上。”
他很有仪式感的看了一眼自己空荡荡的手腕:“从现在开始,你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哄我,逾期不候。”
路潼无语道:“我为什么哄你……秦初!你给我站住,你往哪儿去?”
秦大小姐秉承着现在正在生气的人设,抬起高贵的头颅,不鸟路潼。
路潼给他这突如其来的小姐脾气弄的哭笑不得:“你想怎么哄?我现在一没钱二没车的,靠精神感动你吗?”
秦初指了指路边的公共自行车:“这不是车吗?”
路潼也坦白:“我不会骑。”
秦初走到电话亭边上,给管家打了个电话。
没过十分钟,老陈就开车过来了,顺便还给秦初带了一套衣服和一双鞋。
另一套衣服,显然是给路潼带的。
他穿秦初的衣服不合身,整个人被罩在衣服里,显得有些单薄。
路潼的皮肤白,管家带的又是一套黑色的。
他穿上去之后,身上那股脆弱的瓷器感更加强烈,虽然是个挺拔的少年,却无故透露出十足的透明柔弱的感觉。
十六年后,他的男粉就吃他这一套,并且用这个莫须有的脆弱感,认定路潼的第二性别是omega。
路潼:“你知道管家电话不早打?”
说这话的时候,秦初已经收拾干净了,又变回了平时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他“嘶”了一声,伸手去摸了摸背:“老头子下手真够狠的,我脊椎都给他打断了吧!”
路潼无奈地叹口气:“走吧,去买药。”
两人在商场里找了一个人不多的休息处坐了下来。
路潼从一堆药罐子里挑了几个消炎的管状药膏,先涂在秦初的手背上。
他背上的伤口肯定是不能现在涂的,商场里人来人往,脱了衣服有伤风化。
路潼涂药的时候小心翼翼,下手很轻。
从秦初的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他胸前垂下来的领口,皮肤是雪白的,再往里就是一片阴影。
他记得路潼的皮肤很滑,昨晚上抱着睡的时候深有感触。
如今再回味起来,又觉得没抱够。
说起来,路潼这人,长得也好看,成绩也好,还会照顾人。
如果按照秦珩说的,和他订婚,倒也不是一件惹人心烦的事情。
关键是路潼需要他,这个想法一旦在秦初脑子里形成,便叫他心里无限地膨胀起来。
路潼需要他,并且,除了他,谁也不行。
就这么盯了一会儿路潼,秦初忽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开口:“路潼,你跟我订婚吧。”
身边的一个女生手机猛地摔在了地上——原本是捧在她手里的。
扎着马尾,背对着秦初,看模样,像个高中生。
此人颤颤巍巍地捡起手机,重新打开了手机,赫然是校园论坛的首页。
路潼涂药的手一抖,面不改色,挤了大半管药膏在秦初手背上,声音平稳道:“你什么诉求?”
秦初:“什么诉求啊?没有诉求,我跟你说正事儿呢。你讨厌我?”
以前倒是挺讨厌的。
路潼在心里想,狗崽子不就招人讨厌吗。
现在到说不上来,和秦初误打误撞地纠缠了这么久,对他这个人也略知一二,再说讨厌,也不至于了。
“还可以。”路潼开口。
“还可以是什么意思?”秦初反问,瞪大眼睛:“有你这么回答的吗?都把你当朋友,你居然偷偷讨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