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决战常羊山
我依旧是先登上了城墙,只见这次对方并没有派遣军队跟随刑天,仅仅是让他一人前来迎战,不过也有道理,这刑天杀人不眨眼,自己的军队也照杀不误,还不如就让他自己来,否则无异于自损兵力。
他抬起头看到了城墙之上的我,再次拿起斧头指着我。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不仅仅拿着一把斧头,左手竟然还拿着一面盾牌,看来这小子这次是铁了心要跟我一决高下啊!
我也不含糊,直接就翻身御剑下城,落在了他的对面。刑天开口说道:“姬轩辕,今天就是你的忌日,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挑了挑嘴角,看着他说:“哼哼!现在说这些大话都没什么意思,看谁笑到最后,那才是英雄!”
话音未落,我便挥动着轩辕剑直接朝刑天冲了过去,想要杀他个措手不及,看看能不能讨到什么便宜,不过这刑天果然不出我所料,他的反应极快,当即便举起盾牌挡住了我的攻击。
我的剑劈在他的盾牌之上,仿佛就像是砍到了水中一般,任凭我有千钧之力却也发挥不出来,那刑天反手便抄起斧头朝我挥了过来,我见势不妙当即后撤。
刑天这盾牌有些邪乎,看起来今天想要解决掉他,难度更加大了。看来还是勾引这刑天去那常羊山一战,看看能不能起到什么奇效。
想到这里,我再次挥剑冲了上去,这次刑天并没有用盾牌抵挡,反而是直接挥斧迎战,这正是我想要的,就在轩辕剑与斧头接触的一瞬间,我便借着刑天的力量朝西北方向跑去。
刑天见我被击退,当即便要乘胜追击,我回头看了刑天一眼,这家伙的头真的铁,不过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好的,他要是不追,我们还真就很难处理。
跑了一段路,我又回头跟刑天厮打了一会儿,我怕我一直跑路,引起那家伙的怀疑,他若是不继续追击,反而是选择攻城,那我就麻烦大了。
就这样且战且逃,我终于把这刑天引到了常羊山的地界,我们两个一路厮打到了山顶,即使是在这常羊山上,我却依然不能在与邢天的对抗中占到优势,尤其是这次刑天依仗手中的盾牌,更是为我制造了天大的麻烦。
我打的时候就很纳闷儿,这盾牌究竟是什么来头,这也有点太过于强大了,我的攻击几乎都被这盾牌抵挡了,而他的每一斧头都是我硬抗下来的,这样一来一回,我的体力消耗的极其巨大,并且我的手也被刑天的斧头震出了一道道的裂口。
我喘着粗气看着站在对面的刑天,他轻松的挥了挥斧头对我说道:“姬轩辕,怎么样?你还没有接受现实么?”
我怒视着刑天,我本以为这邢天与我功力基本持平,再加上这常羊之山的帮助,我会在战斗中取得一点点的优势,可是我千算万算也没算到他竟然还有一块这么神奇的盾牌,有了这块盾牌,我几乎是没有任何办法能够伤到他的。
突然我想到了自己之前在这常羊山上布置了一些陷阱,来配合奇门遁甲之术,不知道我能不能以此来对付这刑天。
想到这里,我当即便双手结成手印并且随着口诀不断的变化:“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随后,我和刑天脚下的土地微微的震动了起来,之前我在这常羊山上用石头与杂草拼成了人形,只要我施法念咒,它们就会化为傀儡听我掌控,口诀念罢,左右两边草丛当即便跳出了两个傀儡,刑天见到这两个傀儡,连最基本的反应都没有,他只是淡淡的开口道:“怎么?凭这两个东西,你也想对付我?太小看我了吧?”
说实话,看了看这两个傀儡,再与刑天对比一下,的确是一个是三十三重天以上,一个是地狱十八层以下,根本就不具备任何的可比性。
但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随后我便控制着两个傀儡朝刑天扑了过去,只见那刑天抄起大斧轻轻一挥便将两个傀儡打碎,我看着这一幕除了尴尬,没有任何的感觉。
刑天扛着斧头看着我问道:“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招数了?”
我站在原地愣住了,他接着得意的说道:“既然如此,轮到我了!”
说罢,他就抡起大斧,朝我劈了过来,我见势赶紧挥剑抵挡,可是如今我双手全是裂口,每抵挡一下,我的手都会渗出一些鲜血,而刑天却是愈战愈勇,他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我吃力的抵抗着他的进攻。
那刑天在进行了一通暴风骤雨的进攻以后,突然顿了一下,随后大吼了一声,挥动着斧头狠狠地挑了一下,我的轩辕剑直接便被打飞了出去,直直的插在了地上。
我心中当时就绝望了:“看来,我还是要死在这刑天的斧头之下了。”
刑天也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直接便挥动着斧头朝我的头部劈来,口中大吼着:“去死吧!”
我本能的闭上了眼睛,但是斧头却迟迟的没有劈在我的头上,我缓缓的睁开眼睛,只见李云飞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他的胸膛都被刑天的斧头打穿了,我眼神闪烁的看着他,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李云飞,你,你怎么来了?”
李云飞连话都没说出来便闭上了眼睛,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的尸体慢慢的散成了粒粒金光,在我面前转了两圈,随后狠狠地朝刑天冲了过去,刑天横盾格挡,可是没想到,这金光重重的砸在了刑天的盾牌之上,刑天整个人都被撞飞了出去。
我看着这一幕张大了嘴巴,这是什么情况,这道金光居然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居然能够穿透刑天的盾牌,李云飞究竟是什么人啊?
这道金光再次旋转了两圈,随后便速度极快的朝轩辕剑飞去,并且全部钻入了轩辕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