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认错人了
丹珍还沉浸在昨天的“不怎么样”四个字当中,她认为这就是她和肖九的正式开始,于是乎,当肖九约她一起去打猎时,她既羞涩又兴奋,那股飞扬跋扈的劲在肖九面前完全消失,尽量保持着公主的仪态万方,骑着马跟在了他的后面。
看两人那腻歪样,阿莫礼破天荒地没有跟着一起去,只是派了兵保护他们。
其实对于丹珍与肖九能否在一起,他心里是极其矛盾的,明知道拓跋九霄不喜欢丹珍,可一想到林铃儿,他心里那道防线就会立刻松懈下来,尽管知道自己与林铃儿之间的机会很是渺茫,可他仍然像条濒死的鱼儿,在浅浅的水洼里挣扎,不愿放弃一丝生的希望。
拓跋九霄骑着马走在前面,丹珍羞怯地跟在他的后面,自从得到了他的回应,她变得跟从前不同了些,虽然骨子里的个性不可能改变,但是她想尽量表现得柔顺一些,让他更喜欢她一些。
她带来的两个丫鬟跟在后面看着她的样子不由得掩口窃笑,被她发现了,嗖地一下回过头,瞪得她们浑身一抖,再也不敢笑了。
再回过头时,她又变回了刚才那只柔顺的小绵羊,小心翼翼地守着身边这只大老虎,随时准备着被他吃掉。
队伍进入了山林,她想起了上次差点被黑熊吃掉,于是挨得他更近了些。
他却视而不见,只顾寻找着猎物。
半天下来,大的猎物没打着,只打了两只兔子。
其间丹珍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他却只是偶尔答个话,一个字两个字而已,可丹珍还是很高兴。
出了林子,肖九说要去江边饮马,丹珍自然也要跟着去。
况且江边野花盛开,正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于是到了北江边,丹珍故意让所有人都站得远些,若大的绿地只留给他们二人世界。
“九哥哥,父王答应我了,只要我不想嫁,他是不会逼我嫁给谁的,不管他是大邱的太子,还是哲北的国王,只要我不想,他就绝不逼我,就算我在斯南当一辈子公主,父王也会准我。”
丹珍颇为骄傲又自豪地说,既表达了父王对她的宠爱,又向肖九展示了她的决心,小脸上扬起比这阳光还灿烂的笑容。
肖九只顾着饮马,抚摸着马鬃,看起来他对马似乎比对丹珍更热情。
丹珍的心情可不在饮马上,她看着肖九刚毅的侧脸,心花怒放,又说:
“后天就是‘对歌节’了,毫无疑问,今年的歌神肯定还是我,等我当上了歌神,我要向父王求一件事,你猜是什么?”
肖九不语,但心里猜测,恐怕丹珍要求的事跟他有关。
就在这时,从北江上游飘下来一艘渔船,那船上有两个人,远远地看见拓跋九霄就朝他招手呼喊:
“壮士……天宁壮士……”
丹珍听见声音,忙抬头朝那船上看去,又不解地看看拓跋九霄,再看看周围,这里除了他们根本没有别人了。
“九哥哥,他们是在叫谁啊?谁是天宁壮士?”
拓跋九霄扫了那船一眼,冷冷地说:
“走吧。”
“可是……”
丹珍还想说什么,他已经牵着马转身往回走了。
她又看向那艘渔船,那两个人还在不停地招手,真是奇怪,明明是在叫他,可他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于是,她故意磨磨蹭蹭地往回走,直等到渔船靠了岸,上面的两个人从船上跳下来,直奔肖九而去。
“壮士请留步!”
那两个人追上了肖九,直接跪在了他的面前,抱拳恳求着。
肖九手里牵着马,淡淡地问:
“你们……”
“壮士忘了?”
其中一个人目光灼灼,
“一个月前在江边,我们兄弟二人遇上了强盗,是壮士打抱不平出手相救,帮我们赶走了强盗,却中了强盗的暗箭,跌入江中。”
“是啊,”
另一个人接着说,
“从那以后,我们兄弟二人就经常会在这江里寻找壮士的……本来我们以为壮士必死无疑,真是没想到,壮士居然还活着。”
那人显然想要说“壮士的尸体”几个字,却没好说出来。
这些话被从后面赶上来的丹珍听个正着,她站到拓跋九霄身边,指着那两个人道:
“哦,原来就是为了救你们,我九哥哥才会跌落江中差点没命的!若不是我,他恐怕现在早就到阎王殿去报道了!”
“九哥哥?”
其中一人满脸惊诧,
“那您一定是壮士的妹妹……”
“我呸呸呸,什么妹妹,他叫肖九,我才叫他九哥哥,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眼力?我们是……”
她真想大声地告诉全天下人,他们是情侣,可惜看看肖九冷冰冰的侧脸,她有胆想,没胆说。
“肖九?”
另一人道,
“他……不是叫穆天宁么?”
“穆天宁?”
丹珍瞪大了眼睛,
“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那天跟壮士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人,我听那些人都叫他天宁少爷天宁少爷的,后来仔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壮士的尊名就叫‘穆天宁’。”
这下,丹珍也傻了眼,她呆呆地看向拓跋九霄,这两个人说的与肖九的遭遇完全吻合,就算之前的事情她不知道,可是人家两个人都认出来了,还会有错么?
那么,他到底是叫穆天宁,还是叫肖九?
“九……你……”
想到这,她叫九哥哥也不是,叫穆天宁也不对,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这时,只见拓跋九霄翻身上马,居高临下地睨着兄弟二人,冷冷地道:
“你们认错人了。”
“认错人了?怎么可能?壮士对我们兄弟有救命之恩,我们怎么可能认错?”
两人异口同声,
“原本我们以为壮士必死无疑,却没想到壮士吉人自有天相,如今竟又这般生龙活虎了,壮士的恩情我们兄弟二人无以为报,只求壮士给我们个机会,我们兄弟愿为壮士效犬马之劳!”
“够了!”
马背上,拓跋九霄怒斥一声,惊得所有人都抖了抖,声音冰冷,态度强硬,
“我再说一次,你们认错人了。”
“哎,九哥哥……”
说罢,他头也不回地策马而去,根本不管丹珍的呼喊。
“壮、壮士……”
兄弟两人也傻了眼,从地上站起来,手足无措地看着拓跋九霄强势离开的背影,他们这是来报恩的,怎么好像来犯罪了一样?
“你们两个!”
丹珍气势汹汹地用马鞭指着两人,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给我说道清楚,否则,休想活着离开这里!”
于是,在她的威逼之下,兄弟两人又把刚才的话说了一遍,只不过又添油加醋说得详细了些,听得丹珍一愣一愣的。
不过通过这件事,她倒是得出了一个结论,肖九的原名肯定不是肖九,就是穆天宁,他是为了怕仇家追杀、隐藏身份才用了肖九这个名字。
天宁,这个名字多好听啊,这才配得上他嘛。
肖九,只有土鳖才会起这样的名字吧,而他就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一个不被人重视的土鳖。
原来,他不仅是王兄的好朋友,还是个英雄,只不过不知道他到底是哪国人,家世背景如何,但听那两人说,那天他的身边有不少人跟着,恐怕最差也是个世家子弟吧?
如是想着,她对两人的未来更是充满了希望。
既然是他救下的人,她也不会亏待他们,拿银两打发了兄弟二人,她没有再回到世子府,而是直接回了王宫。
虽然胜券在握,但她还是要好好准备后天的对歌赛,因为她一定要当歌神!
翌日,丹珍没有来世子府,阿莫礼感到奇怪,还以为他俩昨日情谈得不好,爱说得不妙。
于是去问拓跋九霄,他却只是淡淡道:
“明日你便会知道答案。”
世子府安安静静地度过了这一日,明日很快便来了。
“对歌节”一般都设在晚上,夕阳西下之时,在草原上点起篝火,百姓们载歌载舞,围着篝火唱啊、跳啊,那热烈的气氛每次都让晚霞舍不得走,非要最大面积地弥漫了天边才姗姗离去。
这片热情的草原就在两座山中间的平原上,斯南国主克泽携带家眷一同高坐在看台上,与民同乐,所有参加对歌赛的人都分别藏在两座山上,山上火把星星点点,宛如繁星落入人间。
对歌赛的规则很简单,上一届歌神站在篝火边先抛出一曲,两边山上的挑战者谁能最快接上,谁便接着往下唱,依此类推,最后谁抛出的歌别人接不上,此人便获胜。
对歌的要求并不简单,不仅要求歌词相互对应,曲调也要对应,如果对歌曲没有驾驶能力,是很难取胜的。
对歌不仅考验唱功,更考验人的智慧、随机应变的能力,而丹珍在小小年纪就已经在这方面展露头角,不得不说她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而这一年,她更是势在必得。
篝火边,丹珍穿着一身鲜艳的红裙,头顶的红纱随着夜风舞动,就像黑夜中的一团火,一点也不逊色于那真正跳动的火焰。
她往篝火的对面看着,所有看热闹的人都坐在那里,她特意叮嘱了阿莫礼,一定要带肖九来观看比赛,不知道他来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