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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8章 猪栏部落

  宋开一听,白啸天果然是要去营救那些被围困的妖族天才的。如果碰上了那个家伙,不仅自己的身份会被拆穿,而且能不能活命,那都是问题了。
  更别说,还有血妖宫的一位尊者!宋开目前为止,还不知道这血妖宫的尊者,究竟是什么修为的存在。可是,他曾经在飞蛇谷内,就有一位血妖宫的尊者,降临在那王俊身上。
  那时候,给宋开的感觉是如同神祗一般,根本无法战胜!
  还是那白木城府够深,狡诈无比,居然暗藏了两枚碧血蚊的尸体,以此将那尊者重伤退走。
  但是,既然是尊者,而且还可以降临一部分的神魂,可见,那尊者的实力,相比较起上海门柳铜,应该也是相差无几了!
  而柳铜,肯定也是会亲自到场,抵达那新峰谷的。
  这三人,任何一人都能把宋开虐的鸡飞狗跳,想都没想的,宋开就放弃了去新峰谷搅风搅雨的想法。面对这么强大的对手,那就不是去搅风搅雨了,而是去送死了……
  想到这,宋开连忙苦着脸道:“大人啊,那新峰谷现在铁定是十分危险,我听说,山海门的一位殿主,早就出发前往新峰谷了……反正有尊者和白大人过去,不需要咱们,咱们不如就……”
  朱墨一听,顿时就感觉这宋开说到自己心里去了。新峰谷肯定会连番大战,又有那么多灵泉境的高手,自己过去,那能活下来的几率,是不是太渺茫了一些?
  而且,自己可是天命之子啊!在没有成长起来之前,怎么能够以身涉险呢?自己现在明哲保身,这是为了妖族的未来啊!
  朱墨干咳一声,说道:“嗯,新峰谷咱们就不去了。毕竟,那里高手太多,咱们去不去也无所谓,且等我突破灵泉境后,自然会杀回来!”
  “是啊是啊!”宋开连忙附和,心中却期盼着,这朱墨可以带着他,去妖族区域的腹地,好搜寻妖元晶!
  现在,五色玲珑丹的材料,他就差妖元晶了,如果能够找到,他很快就可以炼制出一枚五色玲珑丹!这第一枚五色玲珑丹,完全可以让宋开突破到灵泉境中期!
  而且,他也可以顺便搜刮一些修炼烈焰诀的材料,把烈焰诀也修炼出来。等到那个时候,他以灵泉境中期的修为,激发烈焰诀,即便是灵泉境巅峰的人,他也未必不能一战!
  到那个时候,面对柳铜等人的时候,他就不需要像现在这样,只能一味的逃避了!
  “那好,我出来猎妖山也很久了,有些想念部落了。”朱墨笑了笑,说道:“走,我带你去我的部落。”
  宋开心中一苦,尼玛,就看你这小子的模样,便知道你的部落,绝对是个小的不行的垃圾部落。去你部落那边,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妖元晶啊?
  他试探着开口:“大人,其实……我倒是很想去妖族的血妖城见识见识的。”
  “等以后,我带你去!”朱墨却是哈哈大笑道:“宋开,你放心,你现在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朱墨也不是那种恩怨不分明的人,从今往后,我不会把你当妖奴看待的。对了,我部落里,可还有几个小妹子,要不要介绍给你?”
  说着,这朱墨还对宋开做了个男人都懂得神色。
  宋开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卧槽,大哥,就你这副尊荣……五大三粗,黑不溜秋,腮边的牙齿格外的长一些,宋开虽然没有用红外线瞧过这家伙的本体,但是,多半是个野猪一族的啊……
  你的妹子,我特么真的不敢要啊!我呸……差点就被这家伙带歪了,我来这边,又不是为了泡妖族妹子的,我是来找妖元晶的啊!
  “咳咳,这个就算了吧?”宋开干咳一声,说道:“大人,我知道你对我好,小弟也必然会对你忠心耿耿,一直追随!不过……男人当以事业为重,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大人你可是天命所归之人,未来肩头的责任重大啊!我觉得,在没有辅佐大人成就一番功业之前,先不考虑找老婆这事儿……”
  “唉!”朱墨长叹一声,伸出厚重的手掌拍了拍宋开的肩膀,感慨万千:“宋开,我朱墨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有人对我这么好!你放心,我朱墨,绝对不会亏待你的!等我成就一番功业之后,一定把部落里最漂亮的妹子,送给你!”
  宋开心肝发颤,就你这模样,你们部落里最漂亮的妹子,又能漂亮到哪里去……不过,还好不是现在就要被点鸳鸯谱,宋开也不在意,连忙感激涕零的道:“好!多谢大人!”
  “嗯!”朱墨满意的点了点头,哈哈大笑,说道:“此地也不宜久留,来,吃点东西,咱们上路!”
  两人简单的吃了一点,随后便出发,朝着妖族腹地而去。
  宋开其实还是有些遗憾的,他的本意,是可以寻找到妖元晶后,便去新峰谷,在妖族和山海门之间搅风搅雨的。
  可是,以他现在的实力,和不能暴露的身份,去了那里,铁定是变成被两个铁锤轮流砸的鸡蛋……
  如此,宋开只得放弃这边,先去寻找妖元晶。只要自己本身的实力提升了,其他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错过今日不能弄死柳铜,等日后自己强大起来,杀他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他们一路往妖族深处而去,路上倒也碰见了一些妖族的人马,而且宋开发现,随着越往深处去,就越是看不见妖奴,都是纯粹的妖族。
  这些妖族,除去种族与人类不同外,其他的,倒也相差无几了。他们一样有自己的生活乐园,有城镇村落,有酒楼,有赌馆,有横行霸道对自己族人也各种欺凌的,也有乐善好施十分友好的人。
  宋开不得不感慨,人类与妖族,的的确确是两个种族之间的差异,这才存在了必然的敌对。其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妖族里也并不是人人都凶神恶煞,也是有好人的。而人类这边,又哪里是人人善良,利欲熏心狼心狗肺之辈,多的数不胜数!
  这一日,他们路过一座城镇,朱墨哈哈大笑道:“到了骨魔城了,再往前三百多里路程,就到了我的部落了。走,歇息一下,我请你去喝酒!”
  宋开一笑,点了点头。他本以为,妖族这边,必然是人人茹毛饮血,最喜欢吃人肉人血,不过……他发现自己想多了,其实妖族和人类差不多,大多都是猎杀野兽或者妖兽食用。只有那些敢于去人类领地作恶的穷凶极恶之辈,才喜欢吃人肉喝人血。
  两人进了这骨魔城,看规模,和丹鼎城相差不多,但妖族的人口,却少很多,城池里并没有多么繁华拥挤的景象,勉强称得上热闹。
  “来,当年我在这里吃过,这家酒楼的酒,十分不错!”一家酒楼之中,朱墨哈哈大笑道:“当年,我可是舍不得多喝,今天请你喝,扯开了喝!”
  宋开正要道谢,一旁却是有人嗤笑一声:“噢哟,我还以为是谁这么财大气粗呢?搞了半天,原来是朱蓝部落的傻子朱墨啊?”
  猪栏部落?我去,这名字如此犀利的吗?宋开一瞪眼,差点被酒噎着。
  朱墨脸色一沉,扭头看去,眼中闪过一丝不悦和无奈。“汪成,我喝我的酒,关你屁事?老子又没用你的钱!”
  那汪成嘿嘿一笑:“不不不,你花钱喝酒,当然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感觉十分的奇怪啊,你们朱蓝部落……都快灭绝了,你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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