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2 章
他继续向前走去。
最后,等他走到城西外的彩月林的时候,日已西斜。
有乐声歌声传来。
彩月林中有一汪诉情潭,乃是西河城中男女幽会最爱来的地方。
今日,也十分热闹。
他听到喜庆的歌声,今日三月初二,是个好日子,应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日子。
果然,林中的水潭边,正举行一场婚礼,是粟特人的婚礼,人们载歌载舞,向着一对新人撒彩纸献美酒。
沈绛走过去,便有人拉着他跳舞。
“好俊俏的小郎君,可有了心爱的人?”
“若是没有,不如也来沾沾喜气,也许今夜你也能遇见可心的姑娘,那过些时日,这里又会有了欢声笑语。”
沈绛没有拒绝,加入了庆祝的人群,同一个又一个年轻的姑娘跳舞。
跳到月上树梢头,他终于有些疲累了,便捡起一把忽雷琴,坐在胡杨树下,拨弹着唱起了歌。
他的歌声甜蜜而悠扬,他唱了许久许久,唱得口干舌燥,热闹的人群也要渐渐散去。
主家给他端来了一盏美酒,双手捧上,道:“今日多谢小郎君的盛情,你的歌声美不胜收,为我们的新人增添了无数的欢乐,请喝了这杯酒润一润嗓子吧。”
沈绛接过美酒,对着那对新人举杯,笑着道:“不必客气,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一生顺遂,子孙满堂。”
他的祝福无比诚挚,新人们笑着向他还礼,“多谢郎君吉言。”
他便喝尽了杯中的美酒,放下了忽雷琴,然后起身打算离去。
“等等!”
他才走了几步远,有人拿着什么东西,向他走来,“这是不是小郎君的东西?挂在琴弦上了。”
沈绛看着他手中的一根褪色的红绳,愣了愣,抬起手腕,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掉了下来。
他接过红绳,其实已经不能叫红绳了,褪色到几乎发白,他紧紧地捏在掌心,对那人道了声谢。
他捏着褪色的红绳,又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
他不知道走到了哪里,脚踝处传来隐约的痛意,便席地坐了下来。
四周没有人,只有零星的残雪,被浅淡的月光,映出盈盈的冷光。
他低下头,把红绳按在心口,终于放心地哭了出来。
他以为自己足够潇洒,早在心动之时,便想到了离别的一日。
关外的风沙太过狂野,烈日也太过灼热,人的性命如同清晨的露珠转瞬即逝,能抓住的只有眼前。
但他根本不能忘记,这比他所想的更加艰难。
每一天,每一刻,他都想着他。
红绳被他捏得太紧,松开之时,已经碎成了数段。
他愣愣的盯着掌中的碎屑,风来,吹得不见了踪影。
他颓然地垂下了双手。
没来由的似有什么预感一样,他急忙地去摸自己的衣摆,原本系在里面的那枚梅花钱,怎么也摸不到了。
之前经过的金银市时候,好像有人重重的撞了下他的肩膀,应该就是那时候被人摸走了。
他没有注意,一个贼,竟然反被人偷了东西,却毫无所觉。
这下,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连这一丝一毫的联系都荡然无存。
缘尽于此。
他闭上眼睛,轻轻开口,仰头对着月亮道:“阿尹,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一生顺遂,子孙满堂……”
*
“呜呜——”一声压抑到悲伤的哭声忽然传来。
沈绛一愣,向着传来哭声的地方看去,才恍然自己原来竟然走到了花月街的后巷。
边上的楼阁,就是江南楼。
传来的哭声的其中的一扇窗子,是……
沈绛立刻一皱眉,纵身跃起。
“原来风月场果然无真情,罢了,是我错看了你!”
然后便是一阵摔门声,以及一个女人无比痛苦的呜咽。
“百灵?”沈绛熟悉地推开窗扇,那坐在地上哭泣的女人向他看来。
“小绛?”百灵的面容哀伤心碎,泪水晶亮,划下了面庞。
“那是谁?”沈绛问道,他只看到一角深蓝的衣袍。
百灵惨然地摇摇头,“不重要了……”
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你怎么来了?我听说你从中原回来,受了伤,你还好吗?”
“已经好了。”沈绛跳进了房内,转身关上窗扇,“我没事,倒是你……”
百灵猛地从他身后抱住了他。
“百灵?”
百灵靠着他的后背,几乎咬碎了唇瓣,“小绛……陪陪姐姐好不好?”
沈绛轻轻拍着她的手背,“方才那人,是百灵姐姐喜欢的人吗?”
百灵一滴泪落,“他是个穷书生,什么都做不到,我不该逼他的。”
“他也喜欢你吗?”沈绛又问道。
“也许吧……”百灵的泪水打湿了他的后背。
“百灵,你若是缺赎身的钱,我可以……”沈绛道。
百灵泪如雨下,摇头道:“不、不……不需要,什么都不需要了……”
“什么都不需要了……”百灵痴痴地呢喃着。
沈绛转过身,把她搂在怀中,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沉默不语。
百灵苦笑一声:“小绛是不是觉得姐姐犯傻了?风月场中,哪里来的真心人?”
沈绛摇头,“百灵的真心,比任何宝物都要珍贵,不傻。”
百灵埋在他的脖颈中,轻轻地抽泣着,渐渐平复了心情。
她哭得累了,沈绛替她擦去了泪水,把她抱起放到床铺上,看她疲惫地阖上了眼睛,正打算轻手轻脚地离去。
百灵却拉住了他的衣摆,“小绛,别走……”
沈绛便她身边坐下,百灵枕着他的腿,闭着眼睛。
最后,她轻道:“小绛,有喜欢的人了吗?”
沈绛轻怔,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她的肩膀,点头又摇头,“原先有,现在没有了。”
“那就忘了吧……”她轻叹。
“我会,努力的。”
夜已深。
沈绛悄悄的关上了房门。
“小绛?”身后传来一声惊讶的轻唤。
“海棠?”沈绛对她比了个嘘的手指,指指才关上的房门,道:“百灵才睡下。”
海棠愁叹了一声,道:“方才我看见那个李书生来了,就知道百灵又犯了痴心,本想劝劝她的,但……”她无奈地摇了摇头。
沈绛问道:“那个书生与百灵怎么回事?”
海棠把他拉远了一些,才道:“是中原来的,在金银市摆摊替人写书信,被小五小六讨保护费,百灵瞧见了,帮他说了好话,书生就经常来楼里见她,花光了积蓄,百灵知道这是无底洞,想让他走,他不肯。”
海棠端着托盘,盘中是烤肉与酒壶,说完便要走。
沈绛看她进了一间屋子,里面四五个汉子,忽然眯起了眼睛。
“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十二车,车辙印这么深,不是香料,就是珠宝。”
“不过阮家的车队的护卫身手都绝好,不知道在哪里下手比较好。”
阮家的车队?
沈绛抬抬眉毛。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经过西河城,反而绕远路去了沙海的那条道,刚好可以在葫芦口等他们。”
沈绛扒在窗外听了片刻,便跳下了楼阁。
他一路穿街过巷的进了金银市,在一条暗巷的赌摊里拎了两个人出来。
这两人看见他,立刻欢天喜地起来,“小绛哥!”
沈绛把这两人一起提了出去,在路边的羊汤摊上坐下。
两个少年年纪不大,都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一个黑瘦脸皮,一个干黄头毛,没有名字,因为在一群自称铁手帮的混混少年中,排行五六,街上的人都称呼他们小五小六。
黑瘦的的小五忙问道:“小绛哥,有啥吩咐?”
沈绛瞧了眼街上人来人往,忽然道:“我丢了件东西……”
小五和小六忙对视一眼,两个人有些不可思议,“小绛哥丢了东西?街上被人摸的?”
这是毛贼偷到了贼爷爷。
“啥东西?我们立刻叫人来问问,哪个不长眼的,叫他立刻给您磕头赔罪!”
沈绛捏着手指半晌,深吸了口气,“算了,有别的要紧的事。”
他又问道:“城里最近来了生人,打商队的主意,五个人,其中一个黑秃子,脸上长着个铜钱大的痦子,认得吗?”
小五忙道:“知道!我和小六打听了下,他们住在南城的乞丐窝那边,之前拿了些好东西去当铺换钱,肯定不是偷的就是抢的,不过他们没有在天河谷地这边动手,城主的骑兵队就没有理他们。”
小六也忙道:“小绛哥,他们得罪你了?要不要我叫几个人去会会他们?”
沈绛抱着手,想了想,道:“叫几个人,等下和我出城。”
小五小六最喜欢惹是生非,知道又有好玩的上门,对沈绛的吩咐绝没有疑义,忙应下,一个去了街东,一个去了方才那暗巷。
半个时辰不到,一群十六七个少年凑到了羊汤摊子上。
一个个看见沈绛都欢喜的不得了,上来勾肩搭背,有叫“小绛哥”,有端正行礼叫“沈小爷”的。
沈绛扔了块碎银子给摊主,道:“穆叔,要是看见小爱找我,就说我后天回来。”
摊主笑眯眯地揣起银子,道:“好嘞。”
看他们走远了,立刻叫了旁边的小乞儿,给了他两个铜板,道:“赶紧去告诉大元宝,说沈爷带人去了葫芦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