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

  *
  “小爱,去买东西吧。”沈绛转身,皱起了眉。
  “师、师兄……”小爱知道最近师兄和鲜于城主又闹别扭了,鲜于城主性情阴晴不定,不知道会发什么疯,她有些担心。
  “没事,去吧。”
  小爱便犹犹豫豫地出门,看见大元宝守在院墙外的巷子里,对他瞪眼抹脖子。
  “不许让城主欺负我师兄!”
  “嗯。”大元宝应了一声。
  “怎么了?”沈绛在门槛上坐下,又指指一旁的泥台子,道:“还没有地毯和椅子,你随便坐吧。”
  鲜于期愣愣地问道:“小绛,为什么要住在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沈绛听出来他话里的嫌弃了。
  “就是这种又破又旧的烂屋子啊!”鲜于期跳了起来,“你看看,连砖都没有贴,雪化了肯定满地的泥水,你再看看这干草棚顶,哪天一个火星子蹦上去……”
  “所以,你已经想好要怎么毁了我的家了是不是?”沈绛的声音极冷。
  鲜于期看着他冻得如同昆仑山巅万年不化的积雪一样的脸色,一阵心慌。
  “不、不是……”鲜于期忙摇头道:“你之前说想要有琉璃瓦的大屋子的啊,我送给你行吗?”
  “不用了,小爱很喜欢这里,我也是,我不喜欢大屋子,太空了。”
  “那我叫人来给你搬些家具,再叫几个人来伺候你吧?”鲜于期更加小心的试探着。
  “也不用,这屋子小,装不下你的那些家具和仆人。”沈绛起身,道:“阿期,要是没有什么事,今天和要和小爱收拾屋子了,等弄好了,我请你来做客。”
  “小绛!”鲜于期慌忙一伸手,把他拽进怀中,“是不是因为伊姬娜,我让她再也不许出现在你的面前,回去好不好?这屋子太冷,你一直怕冷的啊,你的伤还没好呢,都没有人照顾你。”
  沈绛扯开的他的手臂,“鲜于期,我今天不想招待你,也没有心情哄你高兴,你若是再烦我,我会揍你的。”
  “小绛是不是再也不理我了?”鲜于期知道他已经真的生气了,更加不可能松手。
  “阿期,我说了,我们还是朋友,不会不理你,但是我不是你娈童,不是你的仆从,能不能让我有尊严的活着?”沈绛背对着他,终于低下头,无比艰难地开口。
  “尊严?”鲜于期心中如遭重击,“是我让小绛,觉得很为难,是不是?”
  “是!”沈绛转身,盯着他,“你是这里的主宰,没有人能够拒绝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无处可去,只能对你奴颜婢膝,但我还有心!而你,也只是不甘心你的玩物,离开你而已!”
  “小绛不是什么玩物!”鲜于期抓着他的手臂。
  “我们是朋友。”他急切着强调着。
  “既然是朋友,你就对我放尊重些!”沈绛痛苦地低吼,一把挥开了他。
  他厉声喝着,“不要再做那些让人恶心的事情。”
  步步逼着,“不要整天对着我发疯。”
  鲜于期被他逼得后退到了墙角,“小绛……”
  “让我像个人一样活着,行不行!”
  他一拳打在鲜于期耳边的泥墙上,黄泥粉落了一地,再猛地捏着鲜于期的下颌,“鲜于期,你知道我在欢喜楼怎么过的吗?他们让我学着怎么讨好你们这种‘老爷’,鸨子为了把我卖个好价钱,留着我没给人□□呢,但你也知道的啊,她有的是手段玩我。”
  他把鲜于期压到墙上,在他耳边小声道:“她给我吃药,要我□□,然后,用绳子捆住我的……不让我痛快出来,这样,后面就会自己骚起来了。”
  “小绛!不要说了!”似撕开了两人之间最后的遮羞布,鲜于期知道小绛恨他,他无法面对这样的小绛。
  “我每逃跑一次,她就抓我回去一次,因为花月街上都是你的人,她只要一招呼,无论我躲在在粪桶里,还是潲水车里,都能被你的喽啰抓回去。”
  “每次抓回去,惩罚的花样都不一样。我记得有一次,她让人把我脱得精光,再用红绸把我从屋顶吊下来,这里……”
  他向下一掏,捏住了鲜于期的身下。
  “系上两个铃铛,再给我喂了药,一直硬着,然后那天晚上,欢喜楼就有个新花样了,在座的各位老爷赌钱,赌赢了的,用碎银子砸我,砸中了的,‘叮铃叮铃——’响,是不是很好玩……”
  “是不是很好玩!!!”他猛地推开鲜于期,发狂大喊着:“你竟然还让我当你的朋友!我竟然一直都不知道你才是欢喜楼的老板,而我瞎了眼,竟然还真的把你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你每次挨着我,靠近我,抱着我,我都会想起鸨子逼我舔过的那些东西,摸过的那些东西,你让我恶心!”
  他说着,那种回忆一遍一遍不能停止的袭来,他立刻蹲下身干呕。
  “小绛!”鲜于期手足无措。
  “别叫我!”沈绛咆哮着,眼睛赤红,犹如困兽,“你还想睡我吗?还想亲我吗?行啊,城主大人要是不嫌脏,我这种人,当然无所谓啊!但你还想要更多?你做梦!!!”
  *
  鲜于期还记得,有一年的夏天,一个有明月的夜晚,他才睡下,小绛突然从窗子里爬进来,说要带他去一个好地方。
  他拉着他,去了月牙湾的沙海,在一株胡杨树下扒拉出烤得正好一整只的羊羔,还有一坛最香醇的梨花酒。
  他说既然是朋友,没有一直他受阿期的照顾,却不回报的道理,所以他跑去给一支中原来的商队当向导,走了整整半个月,带他们避开了马贼和风沙,平平安安到了高昌,挣了一大锭银子。
  他用自己挣的银子,请他最好的朋友吃酒。
  这是鲜于期吃过的最好吃的烤羊肉,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最后,他们都喝多了,在胡杨树下依偎着睡到了天亮,当穿过枝叶的第一缕晨曦照在小绛的脸上的时候,他还在睡着,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嘴角微微弯起,露出最可爱的微笑。
  鲜于期忍不住偷偷地亲了他一下。
  这样美好的小绛,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的。
  ……
  但今天的梨花酒,为什么如此的寡淡。
  鲜于期坐在金屋的窗边,望着天上的明月,映着铺天盖地的冰雪。
  他紧紧抓着自己的心口,这里,痛得要命!
  *
  三月,春风未到西河城。
  天地依旧一片银装素裹。
  沈绛的脚,已经好全了,他依旧能健步如飞,依旧能上蹿下跳。
  他走进南城街的“醉东风”酒楼,伙计看见他,立刻笑着迎上前来,“沈小爷来了,南爷在楼上呢,您自己上去吧。”
  “谢了,阿东。”
  沈绛沿着窄窄的楼梯,直接上了二楼。
  史迅南三十来岁,却保养的极好,也不曾蓄须,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而已,他说话声音也细细柔柔的,抬眼看人,眼眸清如山泉,令人如沐春风。
  “小沈来啦。”他笑着招呼了一声。
  他在窗边煮酒,盈了满室清冽的酒香,还有梅子和松子的香气,淡淡的,轻轻的。
  他舀了一碗新煮的酒,放在沈绛面前。
  “算了,小南哥,我不喝了。”沈绛挠挠头。
  “不醉人的。”史迅南依旧笑着,“尝尝,这是春酒。”
  盛情难却,沈绛端起,喝了一口,清香微甜,便赞了一声,“好酒。”
  “噗——”史迅南忍不住笑道:“小沈不是个品酒的人,算了,不为难你了。”
  然后他擦了擦手,从一旁的匣中取出一封信,道:“拿去吧。”
  沈绛伸手接过。
  “中原越来越乱了,听说那位镇国太子已然渡江入京都,进了永明宫,这太子也不能一直当下去,已经登基称帝了,而萧靖王退守神都洛京,十万大军真的守住了渡城,新帝的百万大军都不能入长渡关呢。”
  史迅南淡淡说着。
  女皇驾崩,京都失守。
  摄政王没有可摄政的朝廷了,月前,萧尹正式称靖王。
  沈绛盯着手中的书信出神,信是公治偃来的,他说郑宁驰疯癫了,因为药材有限,他那两万前锋再未扩充人手,定要楚信设法弄来更多的缭绕香的原料。
  “不过听说新帝十分的异常,加上之前的弑君之嫌,并不太得人心,萧靖王正联合各地势力,合纵连横。”
  史迅南端起琉璃盏微微晃着。
  “哦,对了,萧靖王大婚了,听闻靖王十分俊秀,却迟迟未婚,之前都有人传说他有什么断袖龙阳的癖好的呢。”
  沈绛捏着信纸,眼眸低垂。
  史迅南“噗呲”笑道:“不过听说这位新娶的靖王妃是江南世族的女儿,想来靖王有意联合越梁之地,所谓远交近攻,是为上策。”
  沈绛从醉东风出来的时候,日移中天,他沿着望舒街,向着金银市走去。
  经过金银市的发财榜下,他头也没有抬,继续向前走。
  他经过了观花楼,又穿过车马市,与无数人擦肩而过。
  他也不知道目的地在何方,他只想一直走着,不要停下来。
  春雪伴随着春风,天地冻得仿佛春光永不会到来。
  他捂着手,呵出一口浓白的气息,又摸摸手臂,打了个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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