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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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融化的河滩边上,阳光洒下,河面的金光刺目。
沈绛瘫在一块巨大而平坦的石头上,被阳光烤得浑身发烫。
天际盘旋着数只秃鹰,等着即将到嘴的一场盛宴,发出几乎垂涎三尺的欢叫。
“女王大人,我错了,请接受我真诚的歉意。”
所谓冤家路窄,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应该就是这种情况吧。
他一动不动,脸色比起那连绵的山颠上的冰雪都还要苍白。
早知道他有落在火寻尼雅手里的一天,上次就不该装女人去勾引她的。
“还有力气说废话,应该还死不了吧。”火寻站在他身边,踢了他一脚。
沈绛哼哼一声,“本来可能死不了,但是被女王这一脚踢的,应该快去见阎王了。”
火寻讥笑一声:“你是怎么惹到了汤死人的?还狼狈成这样,现在随便一条瘸腿的野狗看起来都比你这样子好些。”
“汤死人,这是什么见鬼的名字?”沈绛简直想笑,有些人为了显得厉害一些,一般会给自己起些威风的外号。
——比如……“索命夜叉”。
但是汤死人的这名字,像是个开人肉包子店的厨子。
虽然他那家客店和卖人肉包子的黑店比起来,更加的危险。
“那是,知道他名字和底细的人,也差不多都去见鬼了。”
沈绛仰头看她,“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盯着了他好几个月了。”火寻道。
“哇!红衣贼改邪归正,打算除暴安良,匡扶正义了?”沈绛揶揄道。
火寻冷笑,“我觉得他那家店不错,正要和他谈谈转让店面的生意。”
“哈哈哈哈!”沈绛仰面躺着,有气无力地大笑,“你若是开店,那火寻女王,只好称为火寻老板娘了,听起来一点都不威风。”
火寻恼地又踢了他一脚。
“该死的小贼!信不信我把你嘴巴缝起来!”
过来个红衣贼,手里拿着些新鲜的药草,问道:“女王,要不要给他上药?”
火寻扫了一眼他的伤脚,蹲下身和他讥笑道:“虽然我觉得,瘸了腿的毛贼,以后只好当个乞丐去要饭了,这定然有趣极了,不过么……”
她又起身道:“给他上药吧。”
那手下便蹲下,褪了他的靴子,才发现那脚几乎扭曲地变了形,又因为失血,白的如同死人一般。
“脚筋断了一半,脚腕骨有些错位……”她边看边道,同时手下一用力,骨头归位。
沈绛立刻发出一声惨叫,连头顶那几只秃鹫都被吓跑了。
“女、女王大人,怎么您的手下都同您一样,就没有娇滴滴温柔一些的吗?”他一头汗意,咝咝抽着冷气。
火寻讥笑,“你要是不多嘴说废话,兴许还能少吃点苦头。”
给他上药的红衣贼瞟了他一眼,又一用力。
这回的惊叫声比起之前的更大声了些。
“姐姐、姐姐们!我错了,我闭嘴!”沈绛立刻求饶。
上好药之后,火寻把他拎起来甩在了一匹枣红马上,然后自己上了另一批马,拉着缰绳,一挥鞭,大群的红衣贼齐齐跟上。
沈绛被马颠地难受,侧侧了身,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火寻对他故意一笑,“你猜?”
沈绛便果然猜了起来,“哇……女王姐姐该不是对我余情未了,想劫我回去,当你男人吧?”
火寻恼了,一回头就给了他一巴掌,“老娘看不上你。”
沈绛摸摸脸,“你这是恼羞成怒,一定是喜欢我,还装作凶巴巴的。”
火寻反手又给了他一巴掌,“要挨打,尽管接着扯。”
沈绛两边脸颊分别四根红红的指印,他还接着不怕死道:“那姐姐为什么救我?我又没钱给你,咱们还有过节,你不仅救我,还给我上药疗伤,方才竟然还给我吃了归元丸。”
他失血过多,又拖着伤脚跑了一夜,早就精疲力尽,火寻把他捡到的时候,给他喂了一颗药丸,乃是救命的奇药,一粒价值百两,人称能从阎王殿勾回魂。
若不然他根本没有力气醒过来,此刻还滔滔不绝地说废话。
“姐姐一定对我有意思,舍不得我死。”最后,他厚颜无耻地总结道。
“我他娘的见鬼了才对你这小鬼有意思。”火寻见后面几个手下脸红红地盯着他们拌嘴,立刻火冒三丈,脱口而出,“昨夜我收到一张纸条,夹着两千两的朱笔票,若是把你好好的送回西河城,还有三千两,老娘看在钱的份上才救你的。”
果然如此。
火寻可不是什么女菩萨,他也不信她会平白无故好心救自己,知道缘由他才能放心些,要不然实在担心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依照之前他得罪火寻的程度,这娘们才不会只是一刀剁了他这么便宜他呢。
尤其是火寻还给他喂了救命的药,先前他吓得毛都炸了,心想还不如在那林子里死了痛快一些。
沈绛挑眉,问道:“是谁?”
“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收钱干活。”
沈绛忽然道:“火寻,你难道不知道只需要带着我的头去西河城,就有十万金?”
火寻讥笑一声,瞥了他一眼,“我相信,我带了你的头去西河城,我的头也会没了,不过我好好带你回去,鲜于城主估计也能给我不少的谢礼。”
她一挥鞭,道:“只有那些白痴才会相信,鲜于期会真的要你的脑袋,我可知道,他可舍不得你少了一根寒毛。”
沈绛无语得趴在鞍座上,闭嘴了。
这会儿他是不太想回西河城,昨夜他亲了鲜于期,估计和那个蠢货再也讲不了道理了。
不过……
沈绛又想了想,能出几千两救他的人,掰着手指头数得过来,而且还知道他的行踪,能这么快找到红衣贼赶来……
他立刻咬紧了唇。
*
在他又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一间暖意融融的屋子里了。
屋子的摆设有些眼熟,金色的帘帐,金色的屏风,金色的灯台,金色的座椅。
这是鲜于期的屋子。
他挣扎地起来。
“师兄!”
边上的小姑娘眼泪汪汪,应该哭了很久,两个大肿眼泡都发紫了。
“小、小爱……”
他才一起来,就觉得天旋地转,又无力地躺了回去。
“鲜于期不给你饭吃吗?怎么瘦了?”他摸摸小爱的脸颊。
“师兄……昏了五天了!”小爱死死地抓着他的手。
她真的很怕这次师兄再也醒不过来。
沈绛吐出口气息,“扶我起来,睡久了会变傻子的。”
小爱忙把他推了回去,“大夫说你最好不要下地,若不然脚上不好恢复,以后就变成瘸子了。”
“城主呢?”他又问道。
大元宝会用命保护好鲜于期的,他应该不会出什么事的。
“喏……”小爱对他一抬下巴。
沈绛一转头看向床铺里面,才发现鲜于期正躺在那睡着了。
鲜于期的床铺很宽大,又堆满了锦缎做的靠枕,金晃晃一片,他才醒来,有些恍惚,不曾发现。
“鲜于大人一直守着你,应该累了吧。”小爱撇撇嘴,鲜于期是疯了一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师兄,除了出恭,几乎一步不离开。
若不是大夫保证师兄一定会醒过来,只是失血之后,太虚弱了才昏睡的,小爱都觉得他会立刻捏死那可怜的大夫。
“小、小绛……”鲜于期皱着眉头呢喃了一声。
“小绛!”似受了什么惊吓一样,他立刻就醒了过来,等他看清沈绛正半起身看着自己。
“小绛!!!”他立刻爬了起来,把沈绛仔仔细细打量过一遍之后,终于确定了他真的醒了。
立刻把他抱在了怀中。
“来、来人!”他大喊着。
“叫大夫来,还有吃的喝的,药,都端过来!”他几乎语无伦次。
沈绛轻轻拍拍的他的后背,“阿期,冷静一些。”
鲜于期却似根本无法冷静,他抱得越来越紧,话语中带着哭音,“小绛小绛小绛小绛!”
“你吵死了!”沈绛想推开他,却根本推不开。
大夫来了,战战兢兢地给沈绛仔仔细细地看过之后,才道:“手臂上的刀伤深可见骨,恐怕要留下疤痕了,脚上的幸好脚筋未全断,好好养着,能够恢复,那些细伤都已经结痂,恢复地不错,再多吃些补血的药,沈爷很快就能好起来了的。”
“那、那去把库里的人参鹿茸,都拿出来!”鲜于期立刻指挥人。
根本不听人话。
沈绛头大地又躺了回去。
*
又一场大雪飘下,如鹅毛一般。
西河城中,放眼望去,只有苍茫的银白。
而南城门口,那一大片三百多个人头,挂在那里,已经被冻成了无数的冰坨坨。
这是汤死人和他的鬣狗群。
大元宝亲自带了骑兵队去沙雁山谷砍回来的。
人来人往,皆知这就是得罪了鲜于城主的下场。
除了这一排一排壮观的人头,最近西河城流传的闲话,还有关于中原的女皇突然暴死的消息。
听闻摄政王哀恸,誓要为女皇复仇,但大军高悬的旗幡,从“魏”、“萧”,改成“北溟”、“萧”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沈绛正翘着瘸腿在啃着胡辣饼。
他只是嚼着肉饼的腮帮子微微停顿了一下,便又若无其事地接着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