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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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也是没法住了,眼看天色渐暗,大元宝寻了个避风的所在,支起了一顶行帐。
沈绛环着膝盖蹲坐在地上,用根木棍捅捅篝火堆,冷着脸,一言不发。
“小绛。”
鲜于期给他递过来一片牛肉干,这个是醉生梦死楼的厨子做的干粮,不腥不膻,还十分的好吃。
沈绛盯着眼前不停跳动的火苗,“不饿。”
“那小绛要喝水吗?”鲜于期马上打开水囊送到他面前。
沈绛手里捏着那尖头冒着烟的木枝,在地面划来划去。
“不渴。”
“小绛……不要生气了好不好?”鲜于期一揽他的肩膀。
沈绛叹息,幽幽地道:“阿期,好玩吗?”
对于鲜于城主来说,十万金如九牛一毛,但这九牛一毛,却是无数人毕生都无法企及的财富,足够让人癫狂。
“这几天,你明明随时都可以传信回去撤下悬赏令,悬赏令一日不下,我就会一直被人猎杀,只能乖乖的跟你回西河城。”
“小绛难道不想回西河城吗?”鲜于期问道。
沈绛用木枝一下一下划着地面,划了无数道沟壑,“下次,能不能换个把戏?”
“小绛,我回去立刻就撤了发财榜上的悬赏,若是有人再来找你麻烦,便让大元宝把他们的脑袋都剁下来,挂在西河城门口,好不好?”鲜于期盯着他,带着些讨好和试探。
沈绛抬起头,侧脸看着他,眉头深深地皱起,“鲜于期,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原来这一位,果然是西河城主鲜于期大人。”
忽然有声音传来。
大元宝已经站了起来。
沈绛也变了脸色,来人无声无息,不是个善茬。
鲜于期冷面看去。
来人从黑暗中慢慢的走来,走进行帐之后,跳动的篝火映照出了他面上沧桑的褶皱。
此人极瘦,如同一具骷髅,眼中冒着绿光,盯着鲜于期,好似见到肥羊的饿狼。
这是那家客店的掌柜,老汤。
老汤的身边是那个店里的伙计,他天生一张和善的笑容,显得有些殷勤亲切。
“掌柜的,这人就是那个住在黄金屋里的鲜于城主吗?”
“与沈小爷同行的红发色目人,想来除了鲜于城主,再没有其他人了。”
“这位城主大人看起来尊贵无比,连俺们精心做的肉饼都不吃,也不喝俺们家上好的茶水呢。”
“那是自然,他可是河西道上最有钱有权的财主,多少人捧着上天入地罕有的珍馐佳肴,人家还要看心情赏不赏脸呢。”
“那不知道这位有钱的财主,会不会行不行好,给咱们这些穷苦的人几千几万斤金子花花,让俺们也过过住金屋的瘾呢?”
这两人一对一答,说得热闹,最后,一起盯着鲜于期,好似他就是个金光闪闪的金人儿,恨不能现在就在他身上挖下一块肉来。
沈绛瞧着这二人,听着远处传来凛冬原野的寒风,然后又看了大元宝一眼。
大元宝的表情异常的严肃,长剑缓缓出鞘。
“几位不必紧张,只想请贵客们,去俺们庄上做客。”老汤挤出几分或许他自己以为的最亲切的笑容了,却反而显得更加叫人打冷战。
“做客?”沈绛冷笑。
“俺们在那处山崖下,有座小小的庄园,热汤热茶,十分齐备,总比这荒郊野外叫人舒服,尤其是像鲜于城主这样尊贵的客人,定是更要用心招待的。”
伙计笑得殷切,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阁下的庄园,进去容易,出来却难的很了,不必招待了。”沈绛已经从袖子里缓缓滑下柳叶刀。
但帐外传来了无数声脚步声,轻轻的,细碎的,极快的。
“呵呵呵,这沙雁山谷,着实没有比我们掌柜更加好客的店东了,看来几位不去也得去了。”
外头乌压压的一大群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最为致命的兵器,每个人眼里都闪着贪婪的精光。
如同一群狼,荒野里最饥饿的狼群。
“期,小心着点。”沈绛每根手指间都夹着最致命的毒刃,眼神凌厉地仿佛是夜猎的枭。
“大元宝,护着小绛。”鲜于期手掌翻覆,掌中已经握着一柄尖利细窄的精铁剑。
大元宝随时出剑,但他纵然杀人无数,此时此刻,也凝聚起了周身所有的注意力和杀气,这群狼,比他想象的更加的嗜血。
“别伤了客人的性命,打断他们的手脚就行!死了就不值钱了。”老汤的声音尖利无比。
群狼一拥而上。
沈绛纵身飞窜而起,跳上了一旁高耸的山石上,自腰包内摸出枚狼烟丸,对着他们人最多的地方就扔去。
狼烟丸轰然炸开,浓烈烟气登时弥漫而散。
同时,他也看清了,这一群只怕有一二百号人,双拳难敌四手。
沈绛飞快地向着鲜于期的方向狂奔,“期!大元宝!除日方向!”
他说是的赶紧向西跑,那边是密林,进去之后就能借遮挡跑路。
鲜于期一剑捅进冲到他面前的一人的眼睛里,不等他叫喊出声,就一脚把他踹开了。
鲜于期那剑极细,名为蜂尾针,他的剑术也与中原的那些武功招式不同,使的是戳刺之术,间以虚实,一击便是要害。
沈绛边跑边向后扔柳叶刀,他其实并不擅长与人过招,所使的都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暗杀术或者暗器,之前他杀付山虎,不停的用言语激怒他,就是为了让他气急败坏之后,疏于防备,才能一击毙命。
此刻对方人手太多,也不会同他周旋的,这么一群人挥刀挥剑,招招狠辣,他只能用轻功闪避。
老汤的这些人与付山虎那群人不同,付山虎是贼匪,一群蛮徒而已,沈绛并不担心,但是老汤守在双燕城北的要道,盘踞了多年,无人能够拿他有办法。
想找老汤麻烦的人,都见阎王去了。
便是因为这群人。
极少有人知道这群人的存在,这并不是老汤轻易会亮出来的杀器,但是为了抓到鲜于城主这头大肥羊,老汤特意端出来这桌大餐招待他们的。
他们称为土鬣狗,平时很少出动,但是只要一出来,那便是会像鬣狗一般咬住猎物不放。
这群人看起来一拥而上,但细观其阵型极其的有章法,谁人负责追击,谁人负责截杀,谁人负责缠斗,各人兵器不同,作用不同,死了一个,立刻有人补上来。
被狼烟丸打散的阵型很快重新聚拢成阵。
饶是沈绛轻功已然绝顶,却始终无法摆脱一二个绞住他步法的人。
他冲到鲜于期身边,扯起他就向前跑去。
大元宝的剑招依旧凌厉,但剑刃已经豁了数口,鲜血顺着血槽如泉流下。
鲜于期握着剑的手却有些无力地颤抖着,他本就因为在魏都放了一场大火,耗得没有什么精力了,而他也极少同人打斗,平日没有人是需要城主亲自去杀的,所以此刻他的脸色已经苍白地看不到半点血色。
这样下去,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沈绛猛地一咬牙,对大元宝低喝一声:“大元宝,带阿期走!”
鲜于期喘息着挥开大元宝去拉他的手臂,“小绛,又想自己跑了吗?”
“你用了无明火,身体还没恢复。”
“我不会再让你离开!”
鲜于期死死地抓着他的手腕,眼神中透着让人心悸的执着。
他千里迢迢把他的小狗找回来,这次,绝对不能再把他放跑了。
“你休想再离开!”
沈绛“啧”了一声,见他抓得紧,实在无法,忽然一抬头,眼眸一弯。
“期……”
然后就对他的嘴唇亲了上去,鲜于期惊得瞳孔都一缩。
沈绛趁他不备,立刻出手,冲着他的后脖颈,毫不犹豫地一掌就劈下,鲜于期登时眼睛一翻就昏了过去。
沈绛把他向大元宝一推,小声地迅速道:“分开走!”
大元宝的使命只有一个,城主活,他活,城主死,他死。
他绝不多话,扛起鲜于期立刻就飞奔离去。
沈绛猝然转身,他还有两颗狼烟丸,一起向着后面的人群扔了过去。
浓烟乍起,熏得人喘息都不能。
再扣动袖内的机关,贯血索之前在安州用了,不过他重新装上了极细的铜琵琶弦,虽然比不上贯血索好用,但勒死几个人足够了。
方才紧紧跟着他的两个人,轻功绝不在他之下,甚至可能与萧尹都旗鼓相当。
夜色浓重,琵琶弦不知道缠在了哪里,反正他听到了惨叫声。
他立刻转身便向着密林方向飞奔。
身后有无数的呼啸声,是飞镖,还是□□?
他分不太清了,直到一柄利刃划开了他的手臂上的血肉,啊,原来是飞刀啊……
他咬紧牙,把臂上的飞刀拔下来,幸好,没毒的,看来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阴损的,沈绛还有心情自嘲。
但也是因为,老汤觉得,有这群人,根本也不需要用什么毒药了,江湖中大多数叫的出名的毒药,也并不便宜。
沈绛窜上一棵高耸入云的杉树,听见身后传来了狗吠声,是真正的狗,能够循着气味追来。
这群鬣狗!看来到嘴的肉,他们是绝不会放弃的。
沈绛打量四下,密林是针叶林,积雪之下,是厚实干燥的松针。
他掏出了火石,火光顿起,又烧化了积雪,弥漫出了成片的烟雾。
身后的鬣狗群并不会因为这烟火阻隔太久,但他好像有点跑不太动了。
他的脚上也扎着一支飞刀,正中他后脚跟处,好像被扎断了脚筋,用不上力。
他坐在雪地上,猛地拔出了飞刀,任凭鲜血流了一地也没有止血。
等他重新爬起来的时候,一阵冷汗已经把他从里湿到了外。
大元宝带着鲜于期,应该走的西北方向,他便向着北方跌跌撞撞跑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微微开始发白,身后总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几声狗吠声,一路上他时不时的会留下些新鲜的血迹,引着鬣狗们追来。
好像有些失血过多,在他又一次跌倒的时候,顺着倾斜的小坡,在雪地里打了几个滚,撞到了一条地上隆起的树根,便再也爬不起来了。
死亡来临,如果只是这样,并没有想象中的那种痛苦,只有所有的感知在一寸一寸的流失着,倒也没有那么令人恐惧,他只是有些遗憾而已。
原来真的会是永别,那他之前应该更加用心的道别的……
……
有人走过来,在他身边站住。
沈绛费力地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片血一样的红色。
他闭回了眼睛。
“这不是,火寻女王大人嘛……”
“这不是,西河城里那个不男不女的小骗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