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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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殿门口走廊下,宫灯明亮,数步一盏,映得满地光明。
萧尹走在前,沈绛还穿着一身的夜行衣跟在后。
而萧尹的那些侍卫和幕僚都离得他们二人远远地,好像故意慢吞吞地落在后面。
沈绛觉察,越发的惴惴不安。
自瑶池畔一路回来,萧尹再未与他说什么。
只是方才在殿门口下肩舆,萧尹特意伸手,将他扶了下来,好像他真的是那什么柔弱的公主一般,行动便要人搀扶才行。
沈绛不敢不伸手。
——这人真假莫测,虚实难分,比他以往见过的人都难打交道,还是少招惹比较好。
沈绛打定了主意,越发沉默乖巧,人在江湖,该怂得怂。
萧尹在公主的卧房门口停下脚步,转头看向沈绛。“明日便是受封大典,夜色不早了,公主还请早些歇息。”
欸,只是这样啊,不问问其他的了?比如他半夜三更为啥出门啊,为啥打扮成这样啊。
不问最好啊!
“好……”
沈绛屏息,装作一脸淡定,实则慌得都同手同脚了,姿态别扭地向卧房门内走去。
只是他今日中了的那一掌威力尚在,又上蹿下跳大半宿,才一跨过门槛,不知扯动了哪处经脉,一阵急痛直冲五脏六腑,激地他几乎站立不稳,好歹扶住了门框,努力喘了几下粗气才罢。
然到底微微地咳出了声,伴随而来的,还有喉头的一丝腥甜,啧,还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看来下次还是悠着点了。
沈绛自叹一声,正欲进门,忽觉背后有一下轻微的触碰,还不等他来得及反应,紧接而来的竟是一道凌厉的掌风。
是萧尹!
难道他以此试探自己身手?
卑鄙!竟然来阴的,他娘的暗算!
不对……
掌风拂过,并没有想象中的剧痛,而是有一股热流,从背后脊骨两边缓缓蔓延开来,直至四肢百骸。
那原先的伤处,似乎也不太痛了。
沈绛不可思议地回头,见萧尹正收掌,只是依旧没什么表情的样子,“背后膏肓穴,舒筋散瘀的。”
……
他给自己疗伤?
呃……
那他到底是知道自己是装的,还是知道不是装的?
沈绛有些迷糊,不知道是天上的明月太亮,还是头顶的宫灯太明,照得自己有些眼花,反而越发的看不懂萧尹的神情了。
他应该……只是不想让“公主”出什么意外吧,不会那么单纯的好心的。
“好多、了,多谢……”但得了便宜,该谢还是得谢。
忽有风起,吹得枝头叶落,吹得云遮玉轮。
“起风了,进去吧,明日——”萧尹的声音过于柔和,沈绛忍不住想掏掏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还是耳朵花了。
他刚抬起手,却不觉露出了腰带上插着的一把匕首的柄,这匕首原本藏在内里的,想必行动之时,慢慢掉了出来。
萧尹长眉微动,目光微垂,那刀柄流光溢彩,他显然是留意到了。
沈绛脑中登时一紧,糟糕!这匕首不是中原的玩意,而且上头还有不能见人的东西,绝不能让他看见的!
沈绛不敢太过明显的掩饰,担心反倒会弄巧成拙,只得微微侧身,企图挡住萧尹的目光,口中应付道:“知、知道了,夜深了,就不留将军喝茶了,明儿见!”
萧尹眉头一挑,却不容他轻轻避过,“公主似乎有什么事,不想让臣知道……”
这不是废话,让你知道了,老子还有活路?
沈绛挤出笑容:“没有啊……有吗……哈、哈、哈……”
萧尹未与他多话,伸手直向那支匕首。
沈绛赶紧抓着刀柄,笑容更加僵硬,“这是本公主防身用的小玩意,呵呵……”
不想萧尹直接捏住他的手腕,再连同那匕首一起,缓缓地举了起来。
匕首长五寸有余,以鎏金为柄,上嵌着绿松石红宝石等珠宝,刀身遍布流水般的花纹,看起来奇特无比,颇为名贵,不像是杀人的物件,反倒像是的把玩的小饰物。
其实这匕首乃是极远的西方的商客带来的,中原不曾见过,就算是在西河城也是很罕有难得的。
萧尹盯着匕首的刀身片刻,微微挑眉,眼中略现冷意,又将目光从刀身移到了沈绛面上,“公主殿下的秘密,还真是多到数不清啊……”
沈绛盱起眼睛,嘴唇抿起。
他想缩回手,但是不行,萧尹按着他的脉门,他甚至连缩回手的力量都使不出来。
萧尹捏着他的手腕,慢慢用力,面带微笑,“那就要好好的保管好你那些小秘密,免得被人知道了。”
沈绛的手臂不自禁地颤抖起来,“放、放开……”
痛……
剧痛……
沈绛的眼角甚至浮起一丝湿意,微微打湿了他那浓密的睫毛,他几乎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手腕骨正在慢慢分离的那种层次分明的疼痛。
萧尹这是威胁,也是警告。
沈绛猛地一抬头,怒瞪着萧尹,这回,他没有求饶,甚至生生的忍下了这般疼痛,颤抖着嘴唇,挤出一丝不要命地笑意,“好、好的!”
……小爷我,舌头虽软,但有些时候,也是不太喜欢吃硬的。
萧尹露出讥笑,还拍了拍沈绛发白的面颊,“你这条小命虽然不值钱,但要是不小心没了…”
他说着,松开手,同时匕首掉落。
“我也是会很……为难的。”
匕首落地,发出清脆的一声“呯啷——”。
一缕灯火正映着刀光闪烁,那刀身上清晰可见,歪七扭八地刻着一行中原的汉字,
——送给我最好的朋友小绛,鲜于期。
不错,这把小刀,正是年前鲜于期送他的,好好的花钢纹刀身,被鲜于期那个白痴刻得难看的要命,若不是刀刃锋利无比,用得趁手,他才懒得随身带着……
萧尹转身离开,沈绛盯着他的背影,目光阴沉无比。
*
醉生梦死楼高耸在西河城最为热闹的街市中,楼中五层之上,有一间最为富丽奢华的房间,叫做金屋。
金屋是用来藏娇的,只是最近,屋中的美娇娘都被心情不太好的城主大人给赶跑了。
此刻,鲜于期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只隐隐冒着宝气的古老酒爵放在锦盒里,对着侍者吩咐:“这王爵可是千年之前九州天子的宝物,你们都小心着一些!”
侍者恭敬地捧起装着酒爵的锦盒,低头退出:“是!”
鲜于期指着侍者大吼:“不许对着宝贝哈气!”
侍者低着头战战兢兢:“是……”
鲜于期气得跳起来:“不许哈气!不许喘气!”
侍者立刻把头仰得高高的和个大脖子鹅一样退出去:“是是是!”
鲜于期坐回镶嵌满了无数珍宝和珊瑚的宝座,气得拿着串着珠宝的羽扇扇风:“这些蠢货,简直要气死我了,比驴还笨!”
一边站着一个满脸堆笑、一副谄媚相,这会儿完全看不出来有半点仙风道骨的道人,正是沈绛和赵小爱据说已经死了的师父——公治偃,他正活蹦乱跳满面红光的对着鲜于期点头哈腰:“恭喜城主获得九州王爵,天下大业唾手可得。”
鲜于期不屑地呲了一声:“你个死骗子,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打算?你是想糊弄老子的人马去中原参合,好趁机浑水摸鱼是吧。”
公治偃笑着搓搓手:“中原大乱,乱世才出王侯,城主难道不想为鲜于氏换个称号?”
鲜于期翻了个白眼:“滚滚滚——”
他又陶醉地摸摸手边的七宝玉如意:“知不知道行军打仗要花多少钱?万一亏本了你赔我啊!”
公治偃一甩拂尘,笑得狗腿:“当年城主令在下去打听天下至宝,这九州王爵、定天古玉城主已收入囊中,唉,其实这些都是人间之物,算不得什么稀罕,这天下,还有一件宝物,可算得上是神物下界——”
鲜于期眼睛“呯”一下亮了:“神物下界?是什么?在哪里?多少钱?”
公治偃故意叹了一口气:“在下辗转打听数年,才勉强知晓那宝物尚在魏京,郑氏中原称帝三百余年,正是因此物而得上天庇佑,才换得三百年帝王之气,如今风水流转,正是神物易主之时啊!”
鲜于期一拍座椅扶手,满是激动地站起来:“——哇!如此神物!”
公治偃忙不迭点头:“正是不世之宝!”
鲜于期一摊手:“没兴趣~”
公治偃一时没反应过来:“欸?!”
鲜于期拍拍屁股向着门口走去:“你当我傻啊,宝贝虽好,命更重要,我要是把人手都弄去中原,西边的婆氏人、北边的胡戎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王八蛋还不会来西河城抢我的宝库啊!”
公治偃忙追上去跟在鲜于期的屁股后絮叨:“城主,别这样啊,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啊~”
鲜于期语气坚定的拒绝:“我不要狼,城外草原上一大堆呢,整天咬我的牛羊,讨厌死了。”
公治偃口不择言起来:“那俗话还说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啊!”
鲜于期掏掏耳朵:“我不爱吃苦,我喜欢甜点~”
公治偃急忙又胡扯:“那、那俗话还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鲜于期摸着下巴想了想:“整天君子丈夫的多累,不干不干。”
公治偃双手上下一拍,豁出去了:“城主,您不知道,我那俩倒霉徒弟都被我骗去魏京了,我那大徒弟……他可是……不管是古易书上,还是藏天王书图上,都说这是可逆天换命的命格!”
鲜于期干脆充耳不闻。
公治偃死乞白赖地抱住鲜于期的大腿:“真的!期期,这回你要信我啊!”
鲜于期死命地向前迈步:“放开我,公治偃!”
忽然,鲜于期反应过来:“等等!你大徒弟,不就是小绛?”
公治偃以为有希望,忙点头哈腰:“没错没错,就是那个原先在市集中摆摊,算卦很准的人气很高的沈绛沈小仙童,城主您和他不也挺熟的嘛~”
鲜于期一瞬间眼神有些闪烁。
但立刻又一握拳,一叉腰:“那个臭小子,小混球!原来跑魏京去了!哼!他骗了我整整五千钱!”
鲜于期伸出一个大巴掌在公治偃面前摇晃:“五千钱啊!我不会放过他的!”
公治偃有些讪讪的,松开鲜于期的大腿,装模作样的整理整理衣服:“咳咳,是嘛~其实我徒弟挺多的,这个只能算是名义上的徒弟,也不是很熟。”
鲜于期咬牙切齿:“来人!让大元宝别在市集瞎找了,去魏都,帮我去要债!利息收他五成!!!不!八成!!”
片刻之后,大元宝悄无声息的出现,鲜于期举着一把同样的花纹钢的匕首,眼神幽幽:“他要是……敢不回来,你就给我扒了他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