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7章 炼化大鼎
晚上来找陈十三拼酒更是凶悍,整瓶的人头马灌下去,陈十三都要暗自赞叹,大洋马果然厉害,喝酒都这么拉风,约好下一个赛段继续一决高下。
凌晨时分众人才散去各自回帐篷睡觉,陈十三也是头晕晕的感觉喝得有点多,钻进帐篷正要休息,忽然意念一动,素素提示说:“官人处理一下大鼎吧!我们感觉它今晚最活跃,错过这个月圆之夜,估计得等到下个月才行。”
陈十三其实也有感应,这些天每到晚上大鼎就传来召唤,而且一天比一天强烈,今晚是一个顶峰,之前被两个洋妞拉着喝酒没空搭理这事。过了午夜大鼎活跃度已经在下降,显然它的活跃度也是有时间段的,素素的判断不错。
嗯,那就试试。
研究大鼎自然不能在营地里,那东西堪比一座大山,忽然拿出来还不得将整个营地压扁。所以陈十三又从帐篷里出来,此时营地里静悄悄的大家都睡着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他向南一阵飞奔,在一座山背面停下。
集中全部精神念力,意念控制着石戒中的大鼎,一次两次还没有成功,最后用尽全力才将大鼎搬出来,轰一声平地顿时就像又竖起一座高山,在月光下无比震撼。这还是陈十三第一次看到它的全貌,比藏在石戒中震撼一万倍。
这么巨大的东西,古代能做出来吗?除非是章鱼所在的洪荒时代什么东西都巨大才行。手敲敲大鼎没有声响,显然他这种敲打对它来说跟蚊子腿敲打一样,毫无作用。
围着它转圈看,或者爬上去看大鼎里面的情景,这些陈十三都觉得没必要,稀世之物就要用稀世的办法来应对。
所以他直接拔出圆月弯刀,在手掌划一道顿时有鲜血流出来,他一掌印在大鼎上,这就跟炼化乾坤戒、石戒等法器一样,滴血认主就能完全感应到它的一切。
这个办法不错,陈十三的血掌刚印上去,鲜血便渗透进鼎身,可有一点陈十三没想到。这炼化大鼎一滴血可不够,满手掌的血迹也不行。手掌印上去就像遇到了吸血鬼,陈十三只感觉血液哗哗的向着大鼎流淌,一下子抽走体内三分之一的血量。
而且还没有停止的迹象,他一下子慌了。
我靠!这完全是要老命的节奏,我可不能为了一只大鼎连命都不要。
陈十三吓得连忙收手,可此时已经不受他控制,大鼎依然在疯狂的抽取着他的血液,手掌根本挣脱不了。心脏里的金色血液都被惊动,泛起血红的光芒跟大鼎对抗,在争夺着陈十三的血液。可她控制的只是心脏周围的血液,其它地方依然没办法争过大鼎,血液依然被不断的抽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丹田内那团绿色血液动作起来,不是跟大鼎对抗,而是主动的迎上去,流动到陈十三的掌心,向着大鼎渗透。
去吧!去吧!你在我身上也没什么作用,如果此时能阻止大鼎的吞噬也算没白养你这么久。陈十三无奈的感叹。
可让他意外的是绿血依然只是渗透过去一丝,大鼎便剧烈摇晃起来,将陈十三弹开。而且摇晃越来越剧烈,陈十三此时被抽走一半的血液,原本就浑身疲软,再这么剧烈摇晃,哪里招架得住,直接跌倒在地,死死抱住大鼎一条腿,这才不至于被震飞。
现场则像是发生五级地震一样,猛烈摇晃,旁边的大山被波及一时间飞沙走石,就像是世界末日。连山那边的营地都被惊动,众人吓得不知所措,还以为真发生了地震。
大鼎不但摇晃,而且上面亮起来,那些图案花纹就像活了一样,发出夺目的红光,将半边天都照亮。
呃,这动静太大了吧!
陈十三来不及感叹,便发现大量的信息涌进脑海,显示大鼎正在被他炼化,只是里面蕴含的信息量太大,让他来不及细读,只能一股脑先存下来再说。
西王乾坤鼎,它真是洪荒时代的东西,并不是人造出来的,而是天地开辟之初就存在于这里,只是先后跟随不少主人罢了。最后一任主人就是大漠部族的一位绝世强者,所以它才对绿血如此熟悉。
陈十三全身一半的血液被抽走都不够炼化它,绿血才过去一丝就完全炼化,发现陈十三体内有绿血,它自然的以为又回到旧主人身边,自然的归顺了。
据说女蜗娘娘补天就用过乾坤鼎炼制材料,这东西不但是最好的炼丹炉,而且阴阳相济蕴含水火两大属性。
火属性能炼制出顶级的丹药和法器,水属性作用也不小,它不但提供炼器时需要的各种净水,还能汇聚泉水,无论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下,它都能汇聚出足够多的水源。水乃生命之母,有水就能孕育生命,这也是乾坤鼎成为开天辟地的重宝。
上次在茫茫沙漠深处,乾坤鼎都能汇聚泉眼,当它被挖掘后泉眼依然能流淌万年,造福一方。可见它水属性的强大之处。
这东西原来如此牛逼,陈十三是越看越喜欢,同时乾坤鼎被炼化后已经能够控制,他意念一动巨大的乾坤鼎便缩小起来,不一会儿工夫变成只有巴掌大,可以轻松的托在手上,一点感觉不到它的重量。
虽然不是一件攻击法器,但它可大可小坚固无比的材质,也是一件厉害的杀器。可以想象陈十三意念一动便能将它释放出去,变成原始几百米高的巨大三足鼎,轻易就能砸塌一座城。筑基期以下的高手根本经不起这一砸。
“官人快看鼎里面,那里有圣火令。”素素惊喜的声音传来。
陈十三也看到在乾坤鼎里面果然放着三枚圣火令,这种圣火令没有外壳,就是三种颜色鲜艳的巴掌大圣火令。乾坤鼎是最好的储藏容器,圣火令在里面气息完全被屏遮,不是贴近自己感应,根本发觉不了圣火令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