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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第90节

  若不是他说着话的时候眼睛里波光粼粼的,可能还有些杀伤力。不过就现在这个模样,除了惹赵景闻越发的心痒手痒之外,一点用处都没有。
  最近老太太的那间门面房正在装修,宁建国工作日在学校食堂忙忙碌碌之余,周末还要去过江去浦东监工,一去就是一整天。
  毕竟年纪上来了,不同年轻时候,总想着跟着他胡闹,最近宁建国很是冷落赵景闻,所以对方才一时受不了,吃相未免难看了些。
  关于那间门面房,到底是租还是自己用。是开间早餐店还是开个杂货铺,宁家之前也是纠结了很久。
  要说新建的小区什么都好,面积大,绿化程度高,虽然周围地铁还在规划中,到浦西需要坐摆渡船或者过江隧道线,但是对于宁建国这样自己有车的人来说问题不是很大。
  没错,继赵景闻之后,宁建国也买车了。
  不过他向来最关注实用性,只买了一辆厢式货车,主要是每天为食堂采购食材的时候使用。
  宁老太平日里不爱动弹,偶然有个头疼脑热需要过江来定点医院看病,也不高兴坐他的车,说是有股肉夹气和带鱼的味道,坐上去感觉自己要被拉到菜场去卖掉。
  通常这时候就是赵景闻讨好“丈母娘”的时机了,他反正是乐此不疲的,就怕自己帮不上忙呢。
  新建的小区,周围配套的设施还不是很到位。最近的菜场走过去要二十分钟左右,小梅要天天骑车去买菜。而且周围也没有任何早餐店,对于习惯了上班上学之前一定要买好早饭的上海人来说有些不太友好。
  所以宁建国最初的构想,是开一家早餐店,保证客似云来。。
  然后被宁小北和赵景闻马上否决了。
  早餐店虽然六点左右才开门,但是往往凌晨四点甚至三点就要做好准备工作了。别说请来的员工不一定能够像宁建国这样尽心尽力做事,这个点儿小梅姑娘起的来,老太太能受得了么?
  早餐店的提议被否决,那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租出去给人开美容美发店,要么自己开间杂货铺。
  要说想要把铺子租下做美发店的,还是和小梅一起来上海打工的小姐妹阿兰。赧蠭
  和小梅不同,阿兰一到上海就进了一家理发店给人做洗头小妹。
  她眼明手快脑子好,很快就把老师傅的本事学到手,还用自己积攒下来的工钱去日本进修了一年,学最近的美发美容技术——和过去几乎把每个月都寄回家的小梅不用,阿兰姑娘一离开那个村子就彻底和家里人断了联系,逢年过节宁愿加班在店里给人洗头卷头发都不回家。
  她自己说了,离开了那个地方就做好了骨肉分离的准备,没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来绑架她,她要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城里人。
  阿兰从日本回来后,一直想要自己开一个店,她召集了几个相熟的小姐妹,准备大干一番事业。
  小梅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新公房有抽水马桶和热水器、全自动洗衣机,比起在建德里的时候,小梅做起家务来轻松了不少,每天有不少时间都是闲着。
  老太太在新房子这边也找了几个老太做麻将搭子,一天两场麻将雷打不动,有她们陪着,小梅也能做自己的事情。
  小梅她现在给人做脸美容已经很有腔调了。
  她把美容院里的那些瓶瓶罐罐带回来给老太太用,把宁老太太保养的油光水亮的,脸上的皱纹和老人斑都少了许多。
  不止老太,每回宁小北去探望奶奶,也会被小梅拉过去练手。
  面对别的男人小梅还会不好意思,可对着小北她就一点顾虑都没了。什么蒸汽开脸,精油按|摩,一套项目做下来,宁小北几乎耀眼到发光。
  这可把范侠看得羡慕坏了,说自己要是多搞这么两下,就算不能白成小北那样,白成他舅舅那样总做得到吧。
  老太太也是支持小梅去学一门手艺的,她还那么年轻,不过二十多岁,总不能一辈子给人做保姆,是要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的。
  不过对于阿兰撺掇小梅入股新店一事,老太太持保留态度,只让她多学技术。
  至于往外掏钱的事情,急什么,人民币放在手里又不会发霉。
  果然要说姜还是老的辣,这边小梅拖着阿兰迟迟不答复,那边就传来了坏消息——阿兰的男朋友把她攒了多年,打算用来开店的积蓄都卷包了,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比款子少说也有二三十万,除了阿兰在日本打工赚的钱,还有其他三四个小姐妹的股份,算起来都是打工妹的辛苦钱。
  最可恨的是,出卖阿兰,把阿兰的钱交给男朋友的的是个内鬼,是她原本最器重的一个美容小妹。
  消息传到宁家,众人不甚唏嘘,也庆幸小梅没有早早把钱投出去,不然这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美容院的选项被打了叉叉,剩下的就是自己开爿杂货店了。
  放到二十年后,上海各个小区外头都是各种便利店,什么全家罗森,快客可得喜士多,现在可没有这玩意儿。
  上海人过去把开在街边卖烟酒杂货的店叫做“烟纸店”,做的都是街坊生意。
  邻居在楼上叫一声,或者打个电话过来,店家就慢悠悠地走到那户人家楼下。楼上用绳子吊下一只菜篮子,篮子底下放着零钱,数目只多不少。然后店家就把对方要买的烧菜黄酒、方便面或者小孩子做作业用的铅笔和本子放进篮子里,拉一拉绳子。绳子慢悠悠地上去,一笔生意就做成了。
  比日后骑着电动车横行在小区里的外卖员那是要有腔调多了,有人情味多了。
  开这类杂货店,最大的收入就是卖香烟和老酒,但这可不能自己想卖就卖的东西,是需要执照的。
  好在赵景闻这几年凭着旗袍生意,认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别人跑断腿都弄不到的玩意儿,他这里三两句话放出去,立即有人捧着送了过来。
  去年九月份,香港电影《花样年华》上映,张曼玉小姐在大荧幕上的那一套套旗袍让上海女人如痴如醉,整个申城又掀起了旗袍热。
  那时候市场上只有服务员小姐穿的大红闪光高开叉旗袍,和张曼玉穿的港式旗袍根本就是两码事。真的买了穿在身上出去,人家以为你是从事什么“特殊行业”的。
  丁哲阳父母做了那么多年高档旅游行业,颇有些人脉,请了几位上海滩时尚杂志的编辑去店里参观了一下,喝喝茶,看看老上海洋房的派头。
  几个礼拜后,这家隐藏在长乐路别墅里的国韵旗袍店就一炮而红了。同时有几本杂志夸赞这家小店极有格调,简直就是一间旗袍的博物馆,不但有三四十年代老上海的旗袍样式,就连市面上很少见的港式旗袍都有,可以足不出沪,就买到“张曼玉同款”。
  一时间,不但店铺那是客似云来,来自全国的订单更是雪片似得飞了进来。赵景闻不得不采取预约制和会员制,一方面保证客人的体验,一方面保证服务的质量。
  看到这一幕,宁小北心想这个套路我熟啊,不就是软文营销,蹭电影热度和买kol炒流量么?
  不过比起日后野蛮生长的各种流量博主来,这些杂志编辑还是有一定的素养和品味,并不是一味塞钱就能收买到的。
  旗袍热算到现在有半年多了,一点消退下去的意思都没有。而且又逆向营销了一波,好名声传回香江,如今竟还有香港女人特意到他们店里来定做衣服了。
  所以这段时间,这两人都是各忙各的,即便两个小都不在家里住了,也没什么机会好好亲热。今天算是难得的“久旱逢甘霖”了。
  “老太太那边的装修都结束了是么?”
  赵景闻亲了亲宁建国的肩膀,笑得像一只餍足的猫。
  “嗯……就这一两天吧,差不多做一下保洁,打扫打扫就好了。明天晚上我想请工程队去吃顿饭,就当犒劳犒劳人家,分分喜气。”
  宁建国抱着被子,眯着眼睛,不理背后又在蠢蠢欲动的人。
  他只比自己小一岁而已,怎么两个人体力能差那么多呢?
  “刚才范侠给我打电话来……哎呀你别起来,躺着吧。小北说他们这个周末就不回家了,他们班组织了春游,要出去踏青。”
  “嗯,是要出去玩玩,死读书是要把书读死的。”
  宁建国翻过身,任凭赵景闻搂着他的肩膀。
  “我想着,我们也很久没有出去玩了。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气好,我们干脆去植物园走走怎么样?”
  *
  作者有话要说:
  刺激吧,嘿嘿
  第67章 同游公园 一更
  “顾凯歌他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次日清晨, 一群孩子在学校的正门口集|合,准备一块出发去车站坐车。
  不一会儿时间,男女同学陆陆续续都到得差不多了, 但是左等右等,都不见他们班主任的影子。
  就在他们担心老师是不是出事了, 准备去他租的小院去看看的时候,范侠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消息。
  “为了增强春游的乐趣,凝聚班级的向心力,我强烈建议大家步行前往, 就当是一次‘拉练’。老师先走一步, 我们在植物园东门会合。”
  放下手机,范侠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什么呀,走过去?那要走到何年何月啊?今天太阳那么厉害, 我不干, 肯定会晒黑的。”
  “就是就是,我也不敢。”
  因为是周末的缘故,除了极个别两个不在乎外貌的男同学, 大多数人都穿了便装的。女生们更是争奇斗艳, 各种连衣裙,牛仔裤争奇斗艳, 甚至还有人不顾校规, 偷偷画了淡妆。
  谭蕊蕊她为了能把常乐蕴比下去,今天特意穿了一件薄薄的嫩黄色连衣裙, 裙摆飘扬,整个人就像是一朵楚楚可怜的迎春花。
  现在虽说是春天, 可能是因为地处郊县的缘故, 低温还是挺低的, 加上乡下风大,谭蕊蕊双手抱着自己单薄的肩膀,一副快要被吹倒的模样,看得两个“护花使者”心疼不已。
  “关键是去植物园的车子一天就那么几班,都是固定时间发车的。现在这个时候,我们就算赶到车站,最近的一部肯定已经开走了。”
  宁小北低头看了眼手表,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个顾老师,他就是故意的。早些发消息来,说不定我们都走到车站了。”
  两世为人,宁小北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不靠谱的老师,真怀疑他当年是怎么混迹到人民教师的队伍里去的。
  要说植物园离他们学校也不算太远,沿着大路直走大约一小时就到了。
  若是换在平日,大家穿着运动校服,踩着运动鞋,年轻人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地很快就能走到了。
  偏偏这些姑娘们为了春游,大都穿了裙子和皮鞋。
  她们不愿意走,男孩子也没有把她们丢下的道理。
  而且这个乡下地方,根本没有出租车经过,连私家车都少见。
  一时间,就有几个人准备打退堂鼓了。虽然现在赶不及坐校车回家了,但在寝室里睡一天也是好的嘛。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一部喷着黑烟,加装了载人拖斗的拖拉机“拖拖拖”地叫唤着,停到了他们身边。
  “学生仔,去哪里?”
  开拖拉机的老头朝他们露出一排黄牙,说乡下土话。
  “植物园。”
  范侠插着腰。
  老头伸出两根褐色的手指,狮子大开口,报出了一个堪比市内出租车的价格。
  “顾凯歌你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一大早把我从宿舍里拉出来,就是为了让我在大太阳底下陪你走路?”
  不远处的大道上,两个年轻人肩并肩走在行道树旁。
  一个是一大早被人骂了无数次,狂打喷嚏不止的顾凯歌,另一个也是一位青年老师,是负责教附中学生美术课的彭越。
  彭老师和顾老师同年,住在青年教师宿舍,是个千禧年代的宅男。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下了课要么躲在美术书搞他的高雅创作,要么就在寝室里打游戏,过着半与世隔绝的生活。人白的几乎都要褪色了,吸血鬼都比他血色足。
  因为不合群,导致他在附中任教了四年多,居然没有几个同事认识。就连每年年终吃尾牙,校长看到他都会一脸疑惑地问身边人,这个小同志是谁,为何要来我们这桌吃饭。
  就这么一个人,偏偏不知道怎么就入了顾凯歌的法眼,三五|不时地约他出来玩。彭老师不愿意,顾老师就亲自登门拜访。他们一个是四体不勤的白斩鸡,一个是常年跑步的猛|男,最终的结果不言而喻。
  但是今天这遭也实在太过分了,这男人他居然要求他步行五公里去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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