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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想她

  其实,人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
  小的时候我们一直认为,长大的过程是美好的,因为小孩子因为小孩子被管束的很多,小时候我们总是认为大人可以随心所欲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他们的口袋里总是有很多很多的钱,有了钱,他们可以买很多好吃的零食。
  他们可以不被别人管教,晚上吃糖会蛀牙。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们可以化妆,或者打领带,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或很帅气的样子。
  他们的周围总是有多姿多彩的世界。
  这是小的时候,我们一直认为的那样。
  可是长大的过程中渐渐发现,原来长大是这么令人惊慌失措的事情。
  并不像我们小的时候想象的那样,大人的口袋里总是有源源不断的钱,这些钱都是辛辛苦苦工作赚来的,每一分都代表着辛苦的汗水。
  小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如果有了钱就会去吃好吃的零食,可是长大了以后,我们会发现我们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而那些奇奇怪怪的零食,会摧残我们的身体,所以我们就会小心翼翼的,不敢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
  小的时候我们总觉得有了钱就去游乐场,玩个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有了钱,却再也没有小的时候想去游乐场的那种激情和天真了。
  人的性格总是在变,我们永远没有办法像小的时候那么天真。
  长大就意味着你心中的天真越来越少,长大就意味着你每天要想的事情会非常多,其实越长大心里的孤独越多。
  小的时候我们总是像冲出牢笼,冲出父母的束缚,奔向外面自由的世界。
  可是真正长大了以后才发现,自由是艰难而孤独的,只有躲在父母的羽翼之下的生活才是最天真幸福的,然而没有人能永远长不大,岁月会带给我们无限的过往,我们会长大甚至苍老。
  所有人的岁月都是留不住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心,会承受越来越多的痛苦。
  这大概就是成长的烦恼吧。
  陆琛年知道,他成长的过程是痛苦的煎熬,从小到大他都生长在一个成功家庭,爸爸是商人,能赚很多的钱,他童年的生活就在丰衣足食中度过,很多人羡慕他的家室,羡慕他有一个有钱的爸妈。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孤独是什么。
  在他很小的时候,最需要父母陪伴的时候,他就体会过孤独的滋味。
  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忙,尤其是爸爸,那个时候他很小,并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事,只知道每天,只有他一个人生活在那间大房子里,晚上的时候,妈妈会回来,可是回来以后也很少和他说话,她也很累了,他懂事,不想去打扰她。
  爸爸回家就更少了,他几乎一个月只能看到他一两次,在他童年的记忆里,家似乎是一个冰冷的词语。
  他在家里很少看到爸爸妈妈,需要人陪伴的时候,永远都是只有保姆管家陪着他。
  从小他就体会过孤独的滋味,那是一种深入肌骨的难受,感觉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陆琛年小的时候性格就隐忍,就算他孤独,可是他也从来都不表达。
  似乎他的童年就是在这种孤独而难熬的感觉中度过的。
  年少时期的他也曾经努力过,他觉得只要他做的优秀,爸爸妈妈就能看到他了。
  他努力的,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每次考试他都是全年级第一名,他优秀,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们学校赢得了很多奖项。
  他真的很优秀,也有同龄人没有的稳重和成熟。
  可是他发现他不管怎么努力,爸爸妈妈还是依然很忙,他们还是看不到他。
  他也曾经觉得不公平,为什么他做的再好,也得不到父母的爱呢?可是时间久了,他慢慢的就习惯了,其实得不到父母的爱有什么关系呢?他一个人也照样可以过的很好,后来他渐渐就忽略了这些。
  时间久了,他甚至快要忘记生命中幸福的温度到底是什么,他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孤独之中。
  这种生活持续了20多年,几乎快将他对生活的热情全部消磨殆尽。
  他每天的生活只有加班工作,每天都会对着电脑屏幕很久很久,生活是麻木而乏味的。
  那个时候他渴望出现一个人,改变他的生活,可是就从来都没敢想象过,真的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
  他期待着,同时也胆怯着。
  生活的轨迹,一点一点的向前,那个时候他似乎对幸福已经没有什么追求。
  可是后来一个人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他的生活。
  那个人就是楚锦然。
  他的天真善良和活泼彻底打动了他,是她让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生命中有非常多美好的东西。
  是她带领他重新感知了这生命中的幸福,是她,让他冰冷的生活充满阳光。
  遇见她以后,他懂得了什么叫做幸福,和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乐而开心的,是她,用她温暖如阳光般的笑容,将他心中的千年寒冰,一点一点的融化。
  他差点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因为他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他再也离不开她了,她给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体会过的温暖,这种感觉没有人能给他,只有她能。
  所以他非常害怕失去她,他将这份珍贵的感情,捧在手心。
  可是他太笨了,从来都没有体会过那种温暖,这是他更加珍惜也更加抓紧他和楚锦然的爱情。
  可能就是因为他抓的太紧了,才会让她从他的生命中溜走吧。
  一切可能都是他的错,是他将一个爱他的人弄丢了。
  现在他真的很怀念那种温暖的心动,可是这种感觉再也没有了。
  她离开了,带走了他生活中的欢声笑语,也带走了他拥有的幸福,留下的只有他无尽的孤独和寂寞。
  没有了她,可能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另一个人,能让他那么强烈的拥有爱的感觉了吧。
  陆琛年坐在沙发上,林哲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他。
  阳光细细碎碎的从窗子洒进来,在陆琛年身上,倒映出一道光,他就像是被笼罩在温暖的阳光之中的一个帅气的王子。
  他眉眼深邃,鼻梁高挺,眼睛里是深邃而好看的忧伤,薄薄的嘴唇是樱花一般温暖而明丽的粉色,可是与他明丽的唇色不同,他脸上的悲伤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即使是这样,他的帅气也丝毫没有被掩盖。
  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依然好看的发光,他现在似乎能明白了为什么年诗雅会对面前这个男人死心塌地。
  他现在心情一定很不好吧。
  他就像是一只受伤的蜗牛,将自己缩进柔软的躯壳里,因为自己心中的柔软,曾经被狠狠的伤过,所以他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
  也再也不敢去相信爱情了。
  悲伤将他所有的勇气全部都磨灭干净,让他变成一个胆小的人。
  他可怜巴巴的拥抱着自己的伤口,轻轻的舔舐,可能是害怕心中的悲伤将自己压垮,他变得的脆弱而敏感。
  阳光似乎都没有能温暖他周身散发出来的冷气,那是一种无形中的悲伤。
  很浓,很痛。
  ……
  医院里,年诗雅已经转入了普通病房,她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
  年父和年母在一旁焦急的守侯着,他们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年母心里一直有个疙瘩,那就是年诗雅肚子里的孩子,她以为她流了那么多的血,这个孩子一定保不住了,不过这个孩子真是命大,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
  可是这个孩子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他还活着,她女儿的后半辈子该怎么办呢?
  现在,她怀了野种的事情,上流社会的人都知道了。
  来参加他们婚礼的人很多,几乎全都是商业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几乎全部都知道了他们年家的丑事。
  如果继续留着这个孩子,他们的女儿以后怎么会有人要呢,即使结了婚也会被婆家看不起的。
  所以不管怎么样,这个孩子一定不能留。
  年母悄悄地走到年父身边,表情有些凝重,她轻轻地推了年父一下,说道:“咱们女儿怎么办?”
  年父看着她:“你是指……她肚子里的孩子吗?”
  年母点点头,“这样下去也不妥,如果留着这个孩子对我们女儿以后一辈子都是影响,毕竟我们是上流社会的人,我不想女儿以后嫁进婆家被人说三道四,我不想婆家会欺负她。”
  年父眼神有些复杂,他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会被欺负。
  这个孩子的确会影响女儿以后一辈子的生活。
  “要不这个孩子就打掉吧。”年父想了想说道。
  年母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一开始我以为女儿已经流了那么多的血,孩子一定保不住了,可是没想到这个孩子命大,居然活了下来,不过这个孩子不能留,我们要为女儿的一辈子考虑。”
  年父点点头。
  年母看着病床上的年诗雅,他脸色苍白,眼睛紧闭,麻药的作用还没有过她还没有醒过来。
  她相信她的女儿也一定会这么做的,以她的个性,一定不会想要生下一个不爱的男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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