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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验尸

  邪恶的洋娃娃脚上的那双红色皮鞋,看着并不明显,但是却非常的抢眼,一瞬间让我有些错乱,难道会跟红袍走魂走关么?
  现在情况遍收眼底,死者体内血液被放干流了一地,尸体变成了干尸,只是只剩皮包骨的尸体怀中竟然抱着一个洋娃娃,而且洋娃娃脚上穿着红色的软皮鞋,让这具尸体变得不那么简单了。
  “快点下来!”分局的小队长在后面招呼着其他同事,而我却转过身让所有人都上去,然后立马的打电话给了潘鹏,告诉他红鞋走魂的事情也许发生了!
  那边潘鹏行动很快,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就听到了外面的警笛声,然后看到潘鹏带着李亚东和王可他们过来了。
  王可下来后立即被这具干尸吸引了,潘鹏在外面了解情况之后下来,皱着眉头问我:“为什么说这起案件跟红鞋走魂有关?”
  我说:“到目前为止,我也只是怀疑。你注意看死者怀中洋娃娃的皮鞋,是红色的。而且你没觉着死者死的很怪异么?全身的学血都给放干,谁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结合红鞋走魂四个字,我可以大胆的猜测,凶手是把死者的肉ti给净化干净,然后把魂转移到死者体内。”
  “可是,哪里有什么魂,这种说法根本说不通。而且红鞋是穿在洋娃娃脚上,又不是死者脚上。”
  “我也知道解释不通,可是红伞食颅,难道真的是红伞吃的头颅么?红鞋只是一个借词,魂,也只是一个借词。只是究竟是把什么魂给转移到什么地方,这完全是另说。”
  听到我这样说,潘鹏点点头:“最近这半个月,市里就发生了一场命案,是一场自杀案,跟红袍无关。当时的我们都以为红鞋走魂会很快发生,结果时隔还这么久还没有出现,现在的命案现场这么变态,同时有红鞋在场,我们很有理由怀疑这就是第三个案件。”
  “而且鹏哥,还有一点,也许当时我们的紧张并没有错,因为经过我刚刚粗略的观察,死者起码是十天以上。也许凶手,这一次已经作案了,等待我们的,只是一句具具冰冷的干尸呢?”
  听到我这么说,潘鹏的脸色变了变,然后他皱着眉头弯下腰从死者的怀中拿过那个洋娃娃,先叫李亚东查这个洋娃娃。
  李永东有着他自己的方法,研究了一阵子之后说:“洋娃娃脚上的红鞋,是纯皮质做的,很高档,跟整个洋娃娃的品相很不搭,很有理由怀疑这双红鞋是特意穿上的。而洋娃娃有过很多指纹,这些指纹已经错乱不清,并不能作为证据。不过有一点要提醒你们注意的是,洋娃娃很干净,现场却凌乱不堪,明显的这个洋娃娃是后放过来的。也就是说,这个洋娃娃可以作为调查的一点。”
  王兰兰在一旁记录着,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上了洋娃娃三个字,后面一个破折号,搞怪饰品店,高档玩具店。
  潘鹏点点头,去和李亚东调查现场其他线索,而我则是带上手套,来和王可一起来查尸体。
  我发现尸体的手腕处,脖颈处,小腹处,大腿处,都有很大的伤口明显是刀片划开的。根据现场的血迹能很明显的看出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放血。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放血是不可能把人体内的血放干净的,凶手一定还有其他的方法将体内的血给抽出来。我朝尸体其他部位检查过去,并没有发现明显的针孔,难道我猜错了?可是在我拨开尸体褶皱的黑皮的时候,却发现尸体表皮有着很多很小但是似乎很深的伤口,这些伤口的位置也许并不是动脉,但是如果作为放血孔来说的话,似乎够了啊……
  我皱了下眉头,凶手为什么一定要放干si者体内的血,难道和我猜想的一样么?凶手觉着这具肉ti很肮脏,所以把把还原到纯粹,再植入新的灵魂?
  在我检查尸体表皮的时候,王可从头到尾的把尸体的每一个部位都给摸了一遍,然后说:“尸体的骨骼并没有异常,一切完好。不过从酥脆的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十二天以上。这个等待会儿我对地面上的固体血液分析,就能分析出明确的死亡时间了。”
  我点点头。
  确实,在所有的尸体中,干尸的线索是最少的,它直接的扰乱了死亡时间,毕竟很多证据随着血肉的消失而消失了。而干尸上,最主要调查的就只有两点,一个是我刚刚翻看的泛黑的表皮,还有一个就是王可刚刚摸过的,骨骼。现在骨骼上并没有发现异常,可以大致的推断死者之前并没有进行激烈的搏斗。而已经氧化的表皮,在四处明显的伤口和无数小伤口,我只算找到了放血的途径。所以说,现在连死者真正的死亡原因我们还不清楚,必须进一步的解剖尸体。
  “队长,这边!”宋佳斌突然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循着声音看过去,发现在地下室一旁的桌子上,有着一个玻璃杯,完整的放在那里。而玻璃杯底的里面有着干涸的血液,杯身有着一道自下而上变窄的血痕,也就是说,这个杯子用人用过拿来喝血!
  宋佳斌毕竟是从事网络工作者的,可能是第一次面临这么血腥的环境,他有些失声的问:“这该不会是凶手用来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来,自己喝上……”
  潘鹏没有说话,而我脑中已经浮现了一个场景,死者无力的躺在地上,全身的伤口都在往外涌出鲜血。而凶手张狂的拿过一个玻璃杯,从死者体内接了满满一杯血,然后一饮而尽,擦了下嘴,双眼无情的看着死者,看着死者这样慢慢死去……
  “凶手绝对是一个变态,但是有着极强的心理素质!”潘鹏断言道。
  确实,玻璃杯的完好程度说明了凶手饮血时候的镇静,没有极强的心理素质,是做不到的。同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李亚东在玻璃杯上并没有发现指纹。
  冷静的喝血,并且没有任何的证据留下,惯犯?老手?难道跟前面两起命案一样,说不定也是个退休的警务人员?
  “这户人家的背景调查清楚了么?”潘鹏朝当地分局的队长问过去。
  “清楚了,清楚了,这户人家姓李,叫李智,两口子在外面打工一直没回来,发现尸体的是李智的母亲,过来打扫卫生闻到的异味,然后发现的尸体。”
  说着,那个队长就让李智的母亲也爬了下来,这个老妇人明显吓得不轻,说话都结结巴巴的不过从她的口中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跟分局的同事描述的差不多。不过有一点她的话倒是提醒了我们,她说他们家的地窖一般人都是不知道的,就连附近的人都不怎么清楚。
  她的这一句话被王兰兰着重的记录了下来,因为通过这个可以很大程度的缩小调查范围。
  而后分局的同事帮忙把尸体抬了上来,地下室就留下李亚东和王兰兰。
  尸体被抬上来之后,王可强烈的要求给转移到屋檐下面,说是避免对尸体的不尊重。我并没有多在意,因为当尸体被抬上来,彻底的见光之后,我突然发现了不对劲。
  在下面看的时候,尸体的皮肤是风干的黑色,上来之后,我突然发现尸体的皮肤上有着一道道不为明显的红色痕迹。皱着眉头朝尸体的表皮再仔细的翻过去,果然发现这种痕迹不为少数!而根据痕迹的粗细以及深浅程度来看,应该是被鞭子打的!可是如果是在十几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现在肯定会跟其他表皮一样,看不出来痕迹的。现在还能看到红色的印子,就说明……凶手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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