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四章 云城双煞
有句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过也有例外,譬如说琳琅阁少东家陈宁焘即将迎娶盛昌号大小姐沈菁菁这样的“大好事”,便以闪电般的速度传遍了整个云城。
这当然也是有原因的,众所周知,云城有两个奇葩,沈家大小姐和陈家三少……这俩都挺“盛名”在外。
不过,这两家都算得上财大势大,产业遍及整个瑞颢国,一家几乎把控着瑞颢国的命脉:玉石供给,另一家更是财大气粗,坐拥瑞颢国最大的票号---盛昌号。
谁也不敢在明面上说他们的不是,即便实在忍不住要说上几句和他们有关的闲话,也会不约而同地用略为婉转的方式来说,常有意无意地掺点溢美之辞进去。
若是在暗地里,行事素来荒诞不经的他们就是众人一致认定的“云城双煞”。
街头巷尾,茶楼酒肆到处都有人在谈论这桩天大的喜事。只是传着传着,这味道渐渐就变了。
“陈三少果真是多情浪漫之人。”一名黄衫少女捧着脸颊,面上不无艳羡之色,她娇嗔道:“我早就猜出来陈三少对沈大小姐有意。”
靠窗茶,背对大堂的一道消瘦身影闻言微微一滞,刚刚喝进口中的茶汤差一点点就喷到他对面之人的脸上。
陈宁焘好不容易才溜出来一趟,为了掩人耳目,他一改往日的招摇过市的风格,换了身不打眼的便装出门,还特意粘了两撇小胡子。
乍一看就是个瘦削的中年人,谁也认不出来他便是众人口中风度翩翩的陈三少。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玉面锦服、器宇不凡,俨然一副贵公子形象,正是一直滞留云城的方明轩。
方明轩闻言也不禁挑起了剑眉,他有意无意地多看那边的男女一眼。
这两人一个情场失意,一个被逼成婚,同样痛苦不堪,时不时会坐在一起品品茶,喝喝酒,两人一同醉了几回后便不知不觉地成了莫逆之交。
方明轩当然知道陈宁焘有多反感沈菁菁,却没想到在众人口中却说他对沈菁菁“有意”,这简直是人言可畏。
不过,这样的事,他也不是没有见识过,那时柳明溪还是清清白白的一个姑娘,却被人传得那样不堪……
方明轩酒后总会想起他们在行山初见时,她惊魂未定地缩在树丛中,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还有那个冰冷的雨夜,她藏身在一条黑漆漆的小巷,探出脑袋笑着朝他招招手,喜笑颜开地叫他一声“方大哥”,她的双眸璨若星辰。
最难以忘怀的却是那个秋日的清晨,他呆呆地站在镜芳居正屋的门口,看到她缓步走来,习习晨风中,她衣袂翩然,那时的她消瘦单薄,干净得好似不属于尘世。
可如今……明明没有太多的交集两个人,方明轩也不明白,他怎么总会想起她来?
而且只要想到她......方明轩心中五味俱杂。
他一仰脖子,又给自己灌下一盅茶。
“不会,我可听说陈三少是闻名遐迩的云城第一美男子!”黄衫少女对面的锦衣男子驳道:“照我说,应当是沈大小姐早就爱慕陈三少才对。”
陈宁焘连连点头,面上不无悲愤之色。
方明轩意味不明地看了看那边相谈甚欢的男女,他们显然还不知道他们口中的“云城第一美男子”就在他们身边。
“哼!你们男人就是这样。”黄衫少女不姓娇羞地睨他一眼,她似乎早已认定陈三少爱慕沈大小姐这一事实。“心里喜欢人家,嘴里却死活不肯承认。”
陈宁焘听了那姑娘的话,正在倒茶的手猛地一抖,茶壶一歪斜,茶水便顺势洒出少许。幸好他的反应够快,桌上的棉布也够厚实,只留下淡淡的水渍。
他手忙脚乱地放下茶壶,结果一不小心又不小心碰到了茶盅,温热的茶汤四溅。
方明轩把他的反应看在眼里,他摇了摇头,重新取了个干净的茶盅,替他满上茶汤。
“沈家可是云城首富,沈家大小姐又是独女,除非是她自己看中,否则谁能逼她嫁给陈三少?”锦衣男子分析道,说话间,他觑了眼面前的姑娘,意有所指道:“照我说,定是沈大小姐看上了陈三少,嘴上说不要不要的,转个身她就非陈三少不嫁了。”
“不可能,不可能!”黄衫少女急急辩解道:“我听说沈大小姐貌美如花,哪需要用这么,这么下三滥的手段?”
锦衣男子老神在在地抿一口茶,“女人嘛就是这般口是心非。”
……
陈宁焘越听越这锦衣男子的话分析得觉得有理,他定是被沈菁菁那只母老虎给算计了!否则他怎会那么凑巧,每次沈菁菁勾搭汉子他都能看到,她分明是有意的!
这两人争论不休,嗓门也不自觉地抬高了,更多的人也随之加入其中。
不知道角落里的谁插了一句,“依我看,他们肯定早就属意对方了。”
陈宁焘口中的茶汤霎时有些难以下咽,若说沈菁属意他也就算,怎么连他也属意沈菁菁了?
越来越多的附和声接二连三地冒出来,“有道理。”、“我看也是!”“其实我在流水席上倒是亲眼见陈三少和沈大小姐眉目传情……”
陈宁焘已经惊呆了,这都什么跟什么?他呆坐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
又有人兴味盎然地补充道:“还有上元灯节那一回,陈三少看中了九重琉璃宝塔灯,沈大小姐便花一万两银让人帮她射灯……”
“还有还有,陈三少见沈大小姐乱使银子还骂了她……”
“对对对,我也亲眼所见。可沈大小姐哪是在乎那万把两银子的?”
“为了情郎,万两金子也在所不惜。”
“难怪沈家和陈家这么爽快就把婚事给定下来,这分明是郎有情妾有意啊。”
“要我说啊,定是…………”
陈宁焘觉得耳边似乎有几千只鸭子正在朝他“嘎嘎嘎嘎嘎……”,令他几近崩溃。
天知道这些胡说八道的人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定是有人刻意安排来恶心他的!他越想越肯定。
怒火中烧的陈宁焘已经不记得自他踏进这间茶楼至今,压根就没有人认出他来。
他再也听不下去了,正当他要站起身来和他们大声对质,却被方明轩拽住了胳膊。
方明轩用眼神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毕竟他这一趟溜出来可太不容易了。
陈宁焘也霎时明白过来,不论真相如何,众人既已一致认定这事,他也争不出个所以然来。若是他大婚在即,还在茶楼和人大吵一架,更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来。
他倒是想去沈府找沈万昌退婚以示清白,可是他也不傻,若是就这样径直去了沈府,无异于自投罗网。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他究竟该如何是好?
陈宁焘知道自己可能无法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女为正妻,却从不曾想过他竟然会被这样迫着迎娶沈菁菁这样的女子。
陈宁焘红着眼,咬牙切齿道:“我绝不能让她得逞。”
方明轩的心情也并不比他好多少,他只是默默无语地替他再次满上茶汤。
在陈宁焘心中,沈菁菁粗鄙不堪,除了整天犯花痴和用钱砸人以外,什么都不会。
让他娶这种什么野男人都想要的贱女人,他真不如去月胧山上当和尚,不对,月胧山上只有几个可供游玩的庄子和猎场!
不成不成,陈宁焘决定,他必须得想个法子出来。
老爹一世英名,他怎么能看上这么不堪的女子?
或许他该找个机会一走了之,在外头玩个三年五载再回云城?
老爹又能拿他怎么样?
陈宁焘忽然捉住了方明轩的衣袍下摆,殷切道:“方兄弟,你可要帮帮我。”
方明轩似乎想到了什么,“你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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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沈府灯火通明。
自从半月前陈沈两家一拍即合议定了婚事,婚礼就开始紧锣密鼓的筹办起来。
沈万昌四十有余才得了沈菁菁这么一颗宝贝疙瘩,那叫一个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舍不得她受哪怕一星半点的委屈。
若不是她已年满二十岁,沈万昌也不舍得真将她嫁出去。
要说沈万昌对陈宁焘本人有多满意那倒也谈不上,不过陈栋梁很不一般,他仅用十来年功夫便把琳琅阁从无到有,经营到如今举世闻名的地步。
并且他还亲手打理着这仅次于沈家的庞大家业。
更为重要的是,陈家的人员构成简单得紧,据说在陈宁焘前头还有两位兄长,不过,在他七八岁时,他的两位兄长就在押运珠玉石料时让一群流匪给害了。
陈宁焘说是老三,其实却是独子,沈菁菁嫁到陈家后既无婆母又无妯娌。
他们身为云城最富有的两家,若是强强联合,那就更是非同一般。
沈万昌想来想去,再也找不出比陈宁焘更适合的人选了。可惜的是,他的宝贝女儿却不是这么认为的。
沈菁菁苦着张脸,她一只手抹着眼泪,另只手攀着沈万昌的胳膊不时摇晃着。“爹,我才不要嫁他!”
沈万昌只得板起脸来斥道:“菁菁,你怎么到现在还闹脾气,看来爹真是把你宠坏了。”
“陈三算个什么东西,就凭他也配成为沈家的女婿吗?”沈菁菁破口大骂,她心里想着整个云城谁不知道她最不喜陈三那样的男,谁知道她的亲爹竟然要将她嫁给陈三。“我就嫁谁都不要嫁他!”
“菁菁,你在说什么胡话?”沈万昌如今正是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状态,“我们宁焘有什么不好?他长得好看,又会赚银子,脑子也好使,将来还能帮你打理盛昌号,不是我说你啊,我们宁焘这么好的男子,天下都没几个。”
“银子,您就知道银子,可是咱们家缺什么都不缺银子啊!爹,您明知道我最不喜欢的人就是陈三,身子瘦弱不说,一张脸还长得跟女人似的,让我嫁他还不如嫁给城北街角卖烧饼的俏郎君,或者城东张家私塾的英俊书生,安宁街上大通茶楼的俊美店小二……”沈菁菁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人,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淌下来,“哪一个都比他强,再不济,就算我嫁给城西的光头屠夫也比嫁给他强!”
沈万昌伸出手,本想指着她斥责几句,但是一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终究还是舍不得,他黑着脸道:“城西的光头屠夫都已经克死两个老婆了。菁菁,你莫不是疯了不成?”
“爹,您不能这样对我!”沈菁菁也同样暴跳如雷,口不择言道:“您是我亲爹还是他亲爹?”
“你这是,这是……反了反了!”沈万昌气得浑身颤抖,他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形,沉声道:“来人!把大小姐带回屋,看好了!”
沈菁菁娇斥道:“放开,我自己会走路!”说罢,她头也不回朝着她的屋子走去。
老爹定是老糊涂了,他也不想想陈三是个什么货色。
陈三长得贼眉鼠眼,哪儿好看了?
那家伙才十七岁,只要是个母的都要,睡过多少女人都说不清,凭什么她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家要嫁给他那个淫贼。
再说陈家算个什么,不就是卖几块石头吗?
就那点小生意也敢到沈家面前来显摆?
她云城首富之女岂是他们高攀得起的?
不行不行,沈菁菁越想越觉得陈三配不上她。
只可惜老爹将她早先派出去的几拨刺客都拦下来,不然,她宁可当望门寡也不要嫁给那厮!要不是老爹将她关了禁闭,她肯定亲自提剑杀去陈家了。
要是她真和陈三拜了堂,他们就是一辈子的夫妻了,这如何能行?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她定要想法子逃脱陈三的魔爪!
等到她在外面觅得佳婿带回来,老爹想不认都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