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家里的鸡腿自从小姑回来,就都是小姑吃的。
但没关系,其他肉,他们也喜欢。
陆溪老脸一红,做不出来抢小孩子鸡腿吃的事情,想了想,刚想把鸡腿夹进小孩的碗里,却观察到陆秀英眉头一皱,立即要发起飙来。筷子转了个弯,落在陆秀英的碗里。
然后另一个鸡腿给了陆建雄。
只能慢慢来吧,不能操之过急,毕竟她现在还是个“好吃懒做不干活的极品小姑”啊。
“妈,这是孝敬你和爸的,这个家,就数你们两个最辛苦了。鸡腿还是给你们吃最好了。”
陆溪随口一说,陆秀英和陆建雄居然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起来。
特别是陆秀英,抹抹眼泪说道:“看看,看看你妹妹,老大,你多学着点,多懂事啊。”
陆大立即诚惶诚恐点头:“是是,我知道了,妹妹有孝心。”
陆溪:“……”有点离谱。
陆秀英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宣布开饭。
然后转过头来,嗔怪的瞪了陆溪一眼,说道:“行了,我知道你的小心思,不就是想让我去找那个男知青,叫什么,赵庆宇来着,说亲去嘛?放心,妈一定给你办妥了,不辜负你这顿饭的孝顺。”
陆秀英一脸了然于心的样子,以为陆溪性子大变是为了讨好她,让她去找赵庆宇说亲才做的这顿饭。
陆溪拿着的筷子瞬间僵住。
别去别去,不能去啊,这个亲不能说。
第127章 种田文的极品小姑(二)
陆溪想也不想的反对道:“不行,妈这件事你别管了,我自己会处理。”
她可不想把事情闹得那样大,那样难以收场。
既然对方不喜欢她,把她当成牛皮膏药,那就不当这个牛皮膏药了,她又不想惹人冷眼,惹人闲话。
女儿的态度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此时,饭桌上的人,除了两个小的,大人们俱是停下吃饭的东西,看向陆溪一眼。
陆大和何氏顿了一下,又觉得小妹又妈和爸操心,她想法又一会儿一个样,轮不到他们插手,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多吃几块肉呢。
下筷子晚了,肉可就没了!
于是两人继续埋头苦吃。
陆建雄和陆秀英对视一眼,也觉得陆溪只是心里别扭,害羞,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呢。
陆秀英就说:“得了吧你,在家里还跟我装什么装?谁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要我说,好男人你可不能等,那些小妖精们一个塞一个眼睛毒辣,一个不留神,你看上的就是别人的人了。听妈的,看上了赵知青,赶紧下手别犹豫。”
陆溪:“……”
她以前到底表现得多饥渴啊……
想来一时半会儿没法说服他们了,总不能说,她一夜之间大彻大悟,就不爱了,不求了吧?
陆秀英很疼她这个女儿,一举一动都万分留意,陆溪表现得太过反常是不行的。无法,陆溪只好破罐子破摔,一只手拿起碗,同时说:“也没什么,就是我又看上别人了。我忽然觉得赵知青也不是很好看,我又看不上他了。”
陆秀英:“……”
陆建雄:“……”
这下子,就连埋头扒饭的两个小的,也停下来了。
大娃是女娃,二娃是男娃。二娃七八岁,年纪小,不是很懂大人的事情,但大娃十岁了,乡村的孩子早熟,平日里干活多,听的事情也多。所以大娃知道,她小姑又花心了。
前今天,大娃去洗衣服的时候,还看到小姑在河边,拿着一捧花往河里扔花瓣,嘴里念叨着什么:他爱我,他不爱我。
神神叨叨的。
大娃觉得,小姑就是闲的。
她这见一个爱一个的性子,可怎么才好?
大娃还记得,以前小姑子还说过,班上的男同学也好看,这个好看,那个也好看。大娃不明白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哪里好看的,但小姑就很着迷。
现在大娃知道了,只要是好看的,小姑都爱。
陆秀英一颗心偏到心眼里了,当然不会觉得自己女儿有什么问题,又问道:“这一次看上哪个知青?隔壁枣庄听说来了一批新的,你是不是看上了?”
村子里的糙汉子们,别说女儿看不上,就是陆秀英自己也舍不得女儿嫁给个泥腿子,跟自己一样从地里扒食,这么大把岁数了,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和老天抢收,看天吃饭。
在陆秀英看来,她女儿是顶顶好的人才,是十里八乡最俊秀的闺女,读过书,长得好,性格也好,乖巧又听话。滤镜长得不止两米八,嫁给什么人不行啊。所以当下,她只把目标往城里来的知青身上想。
陆溪差点呛着了,她眼珠一转,含糊道:“诶呀我先不说,反正这事我自己解决。我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说不定后天又喜欢别人了呢?”
听听这都是什么话?她当是地里的萝卜,逮着哪个好看拔哪个吗?
陆建雄板着脸道:“女儿家家,说这些不怕人笑话。”
话音刚落,被他的悍婆娘狠狠拍了一巴掌,陆秀英凶恶的看着他:“笑话什么笑话?溪溪说得没有错!趁着年轻,多挑挑,不然看走眼了怎么办?这样好,我就觉得赵知青也不像个好人,一天天和别的女知青眉来眼去的,嫁过去指不定管不住呢。”
刚刚还说赵知青好,现在顺着陆溪的话,又说他不好了。
陆溪从未见过如此护短的娘,当下感动得热泪盈眶。这样一来,她就不用费尽心思掩藏自己了,不管她做出什么举动,反正在她亲娘那里,总能自己脑补成对的事情。
没办法,滤镜太厚了。
心满意足吃完了一段饭,陆溪在院子里走走消食。
大娃悄悄跑过来,递给陆溪一个冰凉的东西,悄声道:“小姑,给。”
什么玩意儿?
陆溪低头一看,发现手掌心里躺着一块深红色的鹅卵石。
送给她的?
陆溪慈祥的看她一眼,道谢道:“送给小姑的?谢谢你啊。”
大娃却摇摇头,一脸严肃道:“小姑你不会赖账吧?这是你让我找来的。你说要把红色的石头削成心形,然后在上面写下你和赵知青的名字,这样你们的爱情就永垂不朽了。你说过我找到了,就给我一块麦芽糖,你要赖账,我……我以后都不帮你干活了!”
声音委屈,看上去紧绷着,随时能哭出来的样子。
陆溪嘴角一抽,“呸”了一声,然后把鹅卵石扔了。
“什么破玩意儿?我才不要呢。不许你把这件事到处说!”
陆溪骂骂咧咧,想起之前干的事情,不禁脸皮一热。
虽然鹅卵石不要了,但也没赖账,给大娃一块麦芽糖,把她打发出去。
小孩子拿到糖,开心得跟什么似的,一蹦一跳的走开了。
陆溪看了一下自己的糖罐子,发现还有不少糖,然后又把二娃叫来,也给他分了一块。
打发走孩子后,陆溪把房间的门关起来,自己思量。
在陆家,陆溪的房间是仅次于主屋最好的那间房。
屋子方方正正,坐北朝南,不管是采光还是大小,都是很好的。就连陆大和何氏的房子,都没她这个敞亮。
她的房间摆着一张书桌,书桌和床用一道碎花的布当成帘子隔开。里头靠窗的是她的床,靠门的是书桌,靠墙的是衣柜。虽然看上去有些简陋,但是在乡里,很难找到一个姑娘的卧室像她这么齐全,这么好的。
不仅如此,那书桌上还摆满了课本。陆溪稍微翻看了一下,发现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有。课外书倒不多,想来是没有余力再买了。哪怕陆秀英再疼女儿,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这儿。
原主的成绩还可以,如果学校没有关停的话,上大学不一定,上大专应该是稳了。在这个年代,大专是很吃香的。
陆溪打开抽屉,看到抽屉里一支黑金色的钢笔被原主用一块蓝布,小心细致的包起来,珍而重之,一看就很珍视。
钢笔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珍贵的物件,而这物件,一般都代表着知识分子和地位,更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上的。
原主读过书,但也没有用过这么好的钢笔,很显然,这一支钢笔不是原主的东西。
陆溪扶着额头,稍微的回忆了一下,想起来了前因后果。
这是赵庆宇的钢笔。
赵庆宇把原主从池塘里救出来后,原主一颗心全挂在他身上了。赵庆宇的一举一动,在原主这里,都能解释成别的意思,都能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一般。
她给赵庆宇送东西,但都被赵庆宇给退了回来。
也就是上次,原主给赵庆宇送了些从山上挖来的山货,赵庆宇连山货带着篮子,原封不动还回来。
这支钢笔,就是赵庆宇踏进陆家时落下的。
但原主不知道哇。
她还以为是赵庆宇故意落下来,是要送给她的,当下喜不自胜,脸色转阴为晴,把这支钢笔当成定情信物保管起来,仔细的保管着,只等着两人喜结连理时,拿出来用。
这就是个误会。
后来,这支笔被当成了原主偷盗的罪名,赵庆宇拿回自己的钢笔,把她数落一通,说她不知检点,行为不端,羞于与她为伍云云。
然后原主的名声就更加的臭了。
总之,这是一桩满是孽缘的官司。
陆溪叹了口气,打算等明天就把钢笔给人还回去。她又不会对着钢笔花痴,物归原主,省了日后很多麻烦,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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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家里那只公鸡就开始打鸣。陆溪烦躁的裹着被子,捂住耳朵,打了个滚继续睡。
家里没有人来吵她睡觉。
陆秀英和陆建雄早就醒了,然后开始安排一天的活计。
何氏在厨房里烙饼,给陆溪留了一份,然后剩下的都拿走,等着中午吃午饭。
饼不是白面饼,里面加了一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榆树皮,有磨碎的麦麸,总之有什么加什么。要想吃白面的?做梦去吧!一年到头,也就只有过年那会儿能吃得上,平日里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
何氏盯着锅上夹杂着各种杂物的面饼,面上忽然显现出点难过来,因为想起了昨天那段好吃的饭。
小姑子的手艺真好啊,要是让她来做饭,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个饼烙好吃了?
不不,这不能行。
要是让婆婆知道,该骂她偷懒了。
何氏咬咬牙,控制自己不再想那味道。
在昨天以前,她还觉得自己是个会做饭的媳妇,可现在她这点自信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