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带孩子先走
视他。
连他说话都心不在焉的。
等到他问起关于沈氏最近给公司投资的一笔应该到账的款项时,更是直接忿了他一句。
“你算是我什么人,还没有结婚,就想着要我的钱,你要不要这么不要脸。”语气嘲讽又不屑。
步亦臣不敢置信的望了她一眼,却发现她还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时候。
立马就意识到了,只怕她对他已经烦腻了。
他以前就听说过沈柔在外的名声,可是他一直以为那不过是传言,女人在怎么薄情,也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做的干脆利落。
但是现在他才发现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女人,冷硬如冰铁。
想到沈柔的那一副嘴脸,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意,倒是把一旁抱着孩子的岑乔吓了一跳。
她脚步缓慢的挪到了商临均身边,轻轻的对他叮嘱:“临均,你小心一些,我看他情绪不太对,要是真的他暴起伤人,你不要管我,带孩子先走。”
“胡闹,我怎么可能丢下你一个人自己离开,你我的性命早就牵连在了一起,你和我永远都不可能分开。”商临均怒斥了她一句,对于乔乔说的这句话,他在心里哪怕是想都没有想过,要不是她说出口,他都没有想到,她的心里竟然还抱着这种想法。
岑乔鼻间一酸,几乎要落下泪来,如果可以她也不想离开他们。
可是她们真的能够安全离开吗?
她心里没有一丝把握。
“你们两个甜言蜜语够了吗?你们非要逼得我与你们同归于尽才善罢甘休吗?”眼看着他们俩在他面前就开始咬耳朵,步亦臣气的几乎要吐血。
眼神中的戾气再也不在掩饰。
听着步亦臣嘴中像是被他们所逼迫的话,岑乔心里只觉得一阵无语。
他们三个人之间从来就没有谁欠谁,如果真的有,那个人一定是步亦臣欠他们的。
如果步亦臣没有做出这么多事情,也许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但是这一切在很久之前,他却也是一个无辜的人,不过是步家和岑家的一场联姻。
无论那个人是她还是别人,也许都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因为游婧璃总有一天会回来,那也许可能会有的平静也总会彻底天翻地覆。
步亦臣手中紧握着定时器,他大概是真的想要同归于尽,在话落后,手指头一个用力按了下去。
“不要。”岑乔大声呼道,眼神里闪过一丝绝望。
可是在步亦臣的手指按下之时,她就已经知道事情结果。
但是她还是把孩子牢牢的护在了怀里,想要不顾一切的保护好她。
而商临均却是在察觉到步亦臣的动作那一瞬间。
修长笔挺的腿一脚朝他的手腕踢去。
被踢到手腕的步亦臣,手腕发麻又发痛,而手里本来握着的定时器也已经掉落在地上。
他迅速反应过来,想要把定时器捡起来。
商临均迅捷上前,一脚把定时器踢开。
然后按住他的肩膀,眼神朝四周瞅了瞅,在看到离的很远的一个角落被随意扔在一边的衬衫后,按住人一起拖过去,然后把衬衫直接把他的手绑住。
商临均弯下腰看着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的步亦臣,冷笑了笑:“真是不巧,我的动作比你快一点,步亦臣,你是时候去接受你犯下的错的时候了。”
步亦臣听了眼神一缩,但还是强撑着一口气说:“你以为这样就安全了吗?即使没有我,你们以后还会有无数的难题,我就看着你们怎么度过,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看到你们分离的结局。”
被步亦臣变相的说了一番诅咒的话,岑乔淡红的脸色迅速褪色。
商临均见了,手下对步亦臣的动作直接一按,令他吃痛的趴了下去。
而外面一直注意情况的警察见他们这么轻松就把绑架犯解决了,心里还颇为惊奇,只是在拿起那个还在不停叮叮作响的定时器时,心里还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要不是商临均手法干脆利落。
事情会怎么发展,还真是想不到。
“你们先回家休息吧,我把他带到警局去。”
“警察先生,可是我们没有开车过来啊。”眼看着警察先生用手铐把步亦臣铐起来就打算离开,岑乔立马上去阻止。
过来的时候他们就是坐的警车,要是等人走了,他们还不定什么时候能回去呢。
“哦,我也是忘了。”警察拍了拍头,恍然大悟。
他把本来准备塞进后座的人直接塞到了副驾驶,在步亦臣还四处乱动,很不安分的时候,一巴掌拍了上去。
“你这小子,最好不要在乱动,我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
对于警察,最不喜欢的就是那种犯人,因为那些犯人皆是为了所谓私欲然后冠冕堂皇的做出那些所谓被逼迫的事情。
所以对于步亦臣,粗壮的男警察眼神警告的撇了他一眼,就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警察先开车把岑乔他们一家人送回了家。
眼看着安然无恙回到家的老爹妈妈妹妹,又一如同一个小炮弹一样直冲过去,心里高兴的几乎要喜极涕零。
看着哥哥哭了,懂事的萌萌立马抬起胳膊替哥哥擦眼泪,小巧粉嫩的小嘴还直说:“哥哥,不要哭,我都不哭了,你哭就是羞羞脸。”
又一被妹妹这一番话说的,立马脸红耳赤了。
岑乔看出又一的羞恼,摸了摸又一的头说:“哥哥是担心你,才会哭的,萌萌可不能在这么笑话哥哥。”
“知道了。”被妈妈教训了后,立马怂的把脖子塞到爸爸颈部上。
嘴角边还直嘟囔:“妈妈就是喜欢哥哥比我多,不开心。”
商临均听笑了。
把萌萌的小脑袋抬起来说:“你有爸爸还不够吗?要知道爸爸可是从来不抱哥哥的。”
“真的?”听说抱的权利只属于自己,萌萌的一双眼睛几乎要发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