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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重装甲对决

  第四百八十七章 重装甲对决
  “小兔崽子,你也学会玩阴的了,竟然把剑中剑带出来了。”
  荆风吓了一个惊魂未定,走过来踢了兰帕德一脚笑骂道。
  “嘿嘿,老板,您可是教过我们,打仗有时候靠的可不仅仅是蛮力,还要靠这里。否则,那可真是傻透腔了。”
  兰帕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道。
  “哈哈,好小子,学习得不错,唔,以后继续努力贯彻。”
  荆老板笑道,扔过去一根雪茄。
  “对了,你的伤怎么样?这三个家伙开始时真是挺欺负人的,竟然看出你的斗气境界差劲,跟你硬拼斗气,太阴损了。不过,这几个家伙的功夫倒不是盖的,的确是纯粹的炎阳战士,境界都不低。如果真要是在正常情况下放手一博,或许,你连对付其中的一个都很勉强。”
  荆老板瞥了那三堆尸体一眼,说道。之所以说是三堆尸体,是因为,这三具尸体好像并没有一具是完整的。
  “嘿嘿,那是,不过,谁让老板您一句‘格尔玛人’就把大家的情绪全都煽动起来,一起为我加油鼓劲,形成了强烈的主场作战氛围,三个家伙心神大乱之下,被我趁虚而入也是理所当然了。说白了,还是老板您英明神武,虎躯一震,满身王八之气一统人心……”
  兰帕德小马屁拍得叮当乱响,却把个荆老板听得浑身发麻,并且越听越不对劲,“滚,别扯这些没用的了,你才一身王八之气。”
  “行了,转过身去,迎接城上士兵们专门送给你的欢呼吧,我们的英雄!”
  荆老板正了正颜色,不再跟兰帕德说笑了,而是拍了拍兰帕德的肩膀,笑着指向了城头。
  兰帕德蓦地一回头,却见到城头上已经密密麻麻地挤完了人了,这些士兵们正疯狂地向城下的兰帕德挥手,并且敲动着手中的武器,共同狂吼,“兰帕德,好样的!兰帕德,英雄!英雄,兰帕德!银宵刀客,无敌!无敌!无敌!”
  “银宵刀客?”
  兰帕德愣了,转头望向了老板,心里有些惶恐。对于英雄这个词,在他心里,他还勉强有胆量能够接受,可是对于银宵刀客这个词儿,他实在有些不太敢接受了。毕竟,银宵刀客那是对绝顶刀客的一种尊称,那喻示着在刀法造诣上,已经达到了一个常人所无法企及的高度。
  “呵呵,有什么不敢接受的?既然瓦西里都敢称为银宵剑客,现在你这个魔刀手又有什么不敢称银农刀客的?我相信,你不仅仅是一个银宵刀客,你还会成为一个炎阳刀客,圣阶刀客!只要你一直这样进步下去,永远不停地求索!”
  荆风微笑着向兰帕德说道。
  “银宵刀客,银宵刀客,我,真的成了格尔玛荒原上的第一位银宵刀客?……”
  想着想着,兰帕德心中就激动起来,缓缓地挺直了腰,仰头望向城头上的格尔玛军人们,突然间伸出手去,一声狂吼,“格尔玛,万岁!”
  城头上本已经鼎沸的人群情绪刹那间达到了顶点,“格尔玛万岁,格尔玛万岁,万岁,万岁……”
  吼声惊天动地,气贯长虹,震颤九野!
  “机械魔偶被毁灭了,两千重骑败了,竟然是败在一百重步兵手里。三大金刀圣手也败了,竟然是败在黑风寨一个无名小卒的刀下。庞贝军人的荣誉,在这一刻毁于一旦,建立一个拥有高度自主主权国度的梦想,也在这一刻灰飞烟灭,我的士兵,全线溃败。天哪,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谁来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我回去该如何向皇帝陛下交待?如何去交待?”
  佩特亲王眼神呆滞地望着一群群夺命狂回来的士兵们,看着丢盔弃甲的一群将军们,脸色青紫,嘴唇哆嗦着,喃喃自语着,状似疯颠!
  “亲王殿下,本·杰明将军有令!”
  旁边的一个魔法师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轻声地说道。他知道这样亲王殿下目前情绪很不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暴走,所以说话格外小心。
  “说吧,本·杰明大人倒底要怎样责罚我?!”
  出奇地,佩特亲王并没有雷霆暴怒,只是苍凉地笑着,转头说道。这一瞬间,他仿佛便苍老了十岁。
  “本·杰明大人说,西城之败,非战之过,非我军不勇猛,不努力,而是因为,你们遇到的是黑风寨最精锐的主力部队,甚至连黑风寨的绝顶高手荆风也出现在你们这一侧的战场上。所以,他请您不必难过,只需要重新整斥军队,部署防守,随时应付敌人突出城来就可以了,不必再进攻。同时,此次战斗之败,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只是打了我们一个猝不及防。只要我们坚定地执行本·杰明大人的命令,就可以了。以后只要打下格尔玛,便少不了我们的一份功劳,他会呈报给楼云帝国陛下以论功行赏的。”
  魔法师将本·杰明的意思重新复述了一遍,听得佩特亲王眼睛一亮。
  “你说什么?难道本·杰明大人真的不准备处罚我了?”
  佩特亲王惊喜交加地抓住了那个魔法师的肩膀,狂吼道。
  他还以为,本·杰明要把他抓回去送到楼云帝国的军法处去呢。
  “是的,陛下,您轻点儿,哎,疼,有些疼……”
  那个魔法师禁不住佩特亲王突然间爆出的大力,那双手啊,就跟钳子似的,捏得他肩膀生疼。
  “吗的,真该死,我们遇到的竟然是荆风的主力精锐部队,我说怎么就这样败了呢。黑风寨的实力,果然名不虚传啊。说起来,我们真是倒霉透了。”
  佩特亲王终于放下了一颗心,既然本·杰明情绪这样平和,那肯定就喻示他还有厉害的后招还没有使出来,目前只不过是吃了对方一个亏而已了。
  别的不说,这份宽容失败者的坦然胸襟与气魄,就不愧为楼云帝国的边防军军团长了。
  只是,想一想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佩特亲王又连着骂了几声晦气。
  吗的,谁知道在这里就能遇到那个新崛起的格尔玛之王荆风啊?还有他的精锐部队,简直倒霉透了。
  这边庞贝国的佩特亲王边收束着部队重新集结布防准备围城并暗骂倒霉的同时,那边的楼云帝国的三大佣兵团也正在经历着倒霉的事儿,他们的进攻很不利,不但不利,而且可以称之为非常糟糕!
  正门南侧的佣兵团们此时此刻正利用东西两侧守军的压力倍增,利用重型攻城车成功地攻破了城门。
  尽管南侧的城门里面已经用土袋填满,同时用无数杂物堵住,可是,龙卷风佣兵的这辆八匹巨马拉动的重型攻城车一撞之力又何止千磅万磅?只撞了十几下,城门就在一群佣兵们的狂吼声中被成功撞了开来,轻骑兵与工兵率先破入城中,与守城的士兵展开了激战,而那些身着板甲的三千重装巨镰手们迈开大步,踏起了满天的尘烟,如一队钢铁洪流,在步兵与轻骑兵的后面轰然踏进了城中。
  其实,缘本南侧城门是根本不会这么容易被攻破的,如果要是集中足够的人力物力,首先那辆攻城车就根本没可能这样轻松地闯过来,只怕那辆攻城车还没等闯到跟前,拉车的大马就已经被射成了筛子,轰然倒地了,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拉开架子向前狂冲,然后把巨木撞向城门。
  可现在实是无奈的,十二万人从东西南三侧同时攻城,而且两侧兵力全都在五万人以上,大浪一般地疯狂扑上,再加上兵员战斗素质极高,不出尽全力根本无法抵挡,这样一来,兼顾南侧城门的兵力肯定会相应减少。况且,由于第一次指挥这样大型的战斗,拉德里维亚城主明显有些指挥经验不足,光顾着带着人在城头上奔来跑去的忙于杀敌了,忘了对南侧具体的布防与城门的守护。
  有时候,细节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不过目前来说,这个细节倒也算不上是多大的败笔了,不过,还是被塞伦他们拣了不大不小的漏洞。
  南侧城门旦夕间就被攻破,这可真是前门进狼,后门进虎,拉德里维亚的心里登时就是拔凉拔凉的。
  “加紧东西两侧城门的守护,不能再被他们破门而入了。齐拉内,带三千人,妈 的,我们一起下去,把丫们的堵回去。”
  拉德里维亚怎么肯丢这么大的脸放一群敌人进来?要知道,除了荆老板以外,现在他毕竟是名誉上的岗萨雷斯最高指挥者。因为自己的疏忽,结果让敌人冲了进来,拉德里维亚颇有些老脸无光的感觉。
  血红着眼睛挥舞着刀枪,带着一队人马就要冲下去誓死守住南城门,可是,他要冲下去,却被一个高大至极的身影挡在了面前。那是重甲黑风寨重甲特战队的头儿,哈曼。
  “拉德里维亚城主,老板说过,你守住三面城头即可,剩下的所有难题,我们特战大队来应付。”
  哈曼嘴里还叼着根雪茄,老板那酷酷的扮相学了个十足。
  “这,好!”
  拉德里维亚看了哈曼一眼,终于一点头,带着人马又杀回了城头之上。他心中大定,刚才这一千名重甲部队受老板的指令,出于锻炼新人部队的目的,始终没有出手,而是抱着膀子在一旁看热闹,现在,最关键最危难的时刻到了,也该轮到他出手了。有他们出手,拉德里维亚可是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很显然,哈曼根本没拿城破当做一回事,毕竟,当初黑风寨凭着四百多人就敢城门大开将强盗们直接放进来,可想而知,对于城破与否,他们压根就不可能当一回事儿。城破怎么了?破了更好,向来走精兵路线的黑风寨最擅长的就是跟敌人在狭窄地带展开肉博战。破就破了呗,更有利于他们发挥,拉德里维亚没有必要那样瞪着双血红血红的眼珠子跟死了爹娘似的狂吼嘛。
  哈曼边想着,边带着人马往下走。
  两千人的特战队主力包括五百重甲部队和五百强风族刀客,另外还有一千人马射手与精灵射手们,他们直接听命于荆老板,任何人都无法指挥得到他们。
  刚才荆老板跳下城去的时候,已经向他们发出了命令,要在最危难的时候出手,要做岗萨雷斯的中流砥住。所以,两千人的特战队一直都在后方压阵,尽管前方血雨纷飞,碎肉横溅,他们始终心冷如铁,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所以,他们也很幸运地看到了一个个上不得台面的土匪是怎样在气质上转变成为了真正的军人,这也让他们想起了曾经的经历,看着这些已经完成了气质转变的新兵蛋子们,心底有一种很欣慰的感觉。
  而他们站在后方,无形中也给守城的战士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只要这两千精锐不动,那就意味着,他们永远还有一张强大的底牌,更给了他们坚实的信心与勇气,所以,这群新成长为军人的家伙们在心里有底的情况下,也越来越疯狂,越来越大开大阖起来。
  此刻,哈曼已经带着一千名来自猛玛族的重型铠甲部队踏着整齐的步子,带起了满天的杀伐之气,走向了下方的城头。
  而强风族的五百刀客们依旧笔直地站在后方,动也不动。偶尔会有流矢或是磨盘大的石头从天而降,这个时候,如果谁有闲暇偷眼看去,只能看到一缕乌黑的流光就在流矢或是石块堪堪近前的时候挥掠而去,将临体的流矢与石头一分为二,快无可快,甚至连肉眼都难以觉察。那就是强风族人的天赋本领——玩刀的本事!
  现在暂时还用不到他们,风头就让哈曼他们出吧,他们与哈曼的重甲部队一样,总会在最危难的时候出现在最应该出现的地方。用他们这些特种精锐来对付这些小兵癞子,说实在的,不是高看自己,他们还真有些不愿意动手。毕竟,强风族的战士,个个都是天生的刀客,并且,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战火薰陶与洗礼,组织性纪律性极强,这样的一群高手转化为的军队,可想而知,倒底会有多强大。
  五百精锐的轻骑兵已经在城破之际就杀进了城中,可是,刚从城洞里冒出头来,还没等展开队形来个大杀四方,结果,从天而降的箭雨只在一瞬间就将尚未展开队形的轻骑兵们连人带马射成了筛子,箭雨仿佛不休不止,无穷无尽,而且每一枝箭矢都是那么的毒辣刁钻,专拣没有皮甲防护的面门或是咽喉攒射,箭无虚发,箭箭封喉,箭箭夺命。甚至,有些重箭竟然能直接贯穿皮箭,深深扎进他们的身体里去。要知道,这可是守在上方的精灵射手与人马射手的杰作,每人瞄准一个目标,箭无虚发,只一轮箭雨,便将这帮家伙射得落花流水了,根本不能再前进一步。
  一瞬间,五百轻骑兵已经倒了一半,剩下的二百余名轻骑兵只能狼狈逃窜而去,没办法,只穿了轻质皮甲的轻骑兵们实在无法应付这样的箭雨,侥幸没冲进去的一帮轻骑兵只能拨转马头往回跑。火力太强大,压制得他们根本连头都无法抬起,更别说去战斗了。
  奶 奶 的,这些箭手们太厉害了,他们可不能往里傻冲傻冲的了,反正那些身着板甲的重装巨镰手们已经冲上来了,一切都交给他们吧。这帮家伙身着两寸厚的板甲,浑身上下几乎都武装到儿了,这些箭雨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他们能挡得住。等他们冲进去抢占了桥头堡之后,自己这一批人再领着步兵们往里杀也不迟。
  就这样,轻骑兵们一拨马头转出去了,而后方的重装巨镰手正于此刻掩杀进城中来。
  “接下来,应该是哈曼他们表演的舞台了。”
  切诺咬着根草棍儿,望了一眼城外,发现城外的重装巨镰手们已经逼近过来,向身边的马甲笑笑说道,语气里有着不加掩饰的羡慕之意。
  “急啥,有的是咱们表现的机会。只不过,这种远程狙击,倒真是有些不过瘾,改天我求求老板,让我也加入哈曼的重甲部队得了。”
  马里望着哈曼他们铁甲轩昂地往下走,听着他们身上的铁甲稀里哗啦的声音,心里头那叫一个羡慕啊。
  “得了吧,弓箭手就是弓箭手,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成了,反正远程狙击也是要人命,没准还能比他们杀得更多。况且,你们精灵族不是最爱干净的一个种族吗?我觉得这种弓箭手的职业最适合你们了。要是临近前一战溅了你一身的血,恐怕你又要洗啊洗的,看着都嫌累。”
  切诺嘲笑着马里。
  “那不一样,是两回事儿嘛。只有近身肉博才有真刀真枪跟敌人干的机会啊,这种近身肉博简直酷毙了,想一想都爽死了。”
  马里将脑袋摇得跟个波浪鼓似的。这个精灵射手倒是一门心思地打起了做重甲兵的主意了。
  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边带领着弓箭手们将一群轻骑兵们射得人仰马翻收割着人命,边讨论着一个很不严肃的话题,一点儿都没有职业道德,可是出手却是狠辣无比,箭箭要人命。偶尔还会漫不经心地一箭射出去,帮助城头上某个陷入了苦战的战士夺走对手的生命。
  没办法,能让他们真正紧张起来的大场面真是不多,他们习惯了轻松地战斗,轻松地杀人。
  或许,这便是黑风寨最内在的气质与精神吧!
  一群重装巨镰手们终于杀进了城里。
  似乎知道普通的箭矢对这些家伙根本毫无作用,这些重装巨镰手冲进城里来的时候,甚至没有受到半点阻拦,连一根箭都没有射过来,让他们感觉很奇怪。
  他们一路走过来,甚至连一块滚木擂石都没有落下来去阻挡他们的脚步,以至于,三千人的队伍,只十几息的时间里,便穿过了巨大的门洞,涌进了将一半,而城门前那个小型的广场上,也因为这一千多人的涌进来,而显得略略有些拥挤了。
  一千多名重装巨镰手正疑惑着为什么没有攻击、试探着走到广场上的时候,猛然间就发现,广场对面,远远地,正有一队队目光森冷的彪形巨汉们,站在那里冷冷地望着他们。
  他们的像一座座山峰,昂然伫立在那里,眼神就是亘古不化的冰雪,武器就是浩然吹荡的长风,他们往那里一站,便是一个战士的神话,军人的传说,战无不胜的词语,只有用在他们仿佛才最贴切。
  他们的身躯是伟岸,个个都在三米以上,重装巨镰手们本已经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强大战士了,可他们平均只有两米三的身高让他们跟这些更强大的战士比起来,就像是发育不良的豆芽菜,就像一根豆角跟一根黄瓜比大小。
  不仅如此,他们身上的铠甲,老天爷啊,那究竟是什么样的铠甲?厚度全都达到三寸以上,那可是标准的重型骑兵的制式铠甲,只有借着马力才能冲得起来。而如今,这样可怖的铠甲却穿在了重步兵们的身上,这该是怎样的力量?天知道,除了同样级别的重骑兵以外,对于步兵来说,倒底什么样的重兵器能给这样的铠甲来破防?
  相比之下,这些重装巨镰手们身上厚达两寸的铠甲便显得相形失色了,并且,更令他们惭愧的是,他们穿上这样的铠甲其实是有些力不从心的,只能做短距离的冲击,如果时间一长,恐怕连走路都要费力了。毕竟,这种铠甲太沉重了。
  可是,前面那帮变态的家伙,不仅铠甲如此沉重,而且,他们还带着更加可怖沉重的武器。
  那是一柄柄横亘在手中的大刀!重型偃刀!
  每一柄长杆双手大刀都是乌沉沉的,从骨子里往外透着一种狞厉的感觉,看那样子,每一柄刀最少都在五百磅往上,天知道,这样的刀,就算没有开刃,当成棍子来用,抡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恐怕,就算是穿上了两寸厚的铠甲,也同样禁不住这可怖的大刀当头一抡吧?别的不说,那种超强的震憾力就会将他们彻底震晕震垮,甚至内脏也会被击震得粉碎如泥了!
  看看自己的那可怜的一百五十磅的勾镰,一群重装巨镰手们都有些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这全副家当集合在一起,恐怕没有三千磅也有两千磅了,可这帮家伙披挂整齐地上阵,却好整以暇,仿佛根本没什么感觉似的,抡着大刀子,就跟挥着根草叶儿没啥区别,重装巨镰手们的眼球子都快瞪爆出来了。
  我日,这还是人吗?
  此时此刻,他们就静静地站在远方,向这边凝望注视,可是眼神里那高高在上令人无法企及的神色却让每一个面对他们的对手都要暴躁,都要抓狂,同时,还会心怯。
  原本,那些来自三大佣兵团的重装巨镰手们向来眼睛长在天上,自以为天老大,他们老二,在这战场上,他们才是无往而不利的镇守利器,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战无不胜的王者之师。
  可是,如今看到这样一群体形比他们更彪悍、眼神更狂野、武器更沉重犀利的战士们,猛然间,他们便有一朝梦醒的感觉。
  “这些家伙,能战胜吗?”
  重装巨镰手们望向远处那些更强更壮的家伙们时,眼神明显有些呆滞了,向来称雄于战场,甚至连正规军都不屑一顾的他们,头一次在心底涌起了一种无法战胜对手的无力感。
  紧了紧手里的三层精铁塔盾,握住了手里的血红的一百五十磅重的勾镰,这帮大汉们仿佛才有了些底气。
  可是,越走越近之间,猛然间,重装巨镰手们看到了那些重装板甲大汉们手里的刀,顶底头皮有些发炸,刚刚沉定下来的底气,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天啊,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把把长刀?铁杆粗得跟拳头似的,足有两米长,铁杆尾部是尖利的锋枪,掉过头来就可以做重矛使唤。这种重矛,如果再加细一些,长一些,恐怕就是最标准的重骑兵所使用的制式重矛了吧?
  再望向那连在铁杆之上的刀头,一群重装巨镰手们只觉得嗓子眼儿有些发干发涩,一股股寒气从心底腾腾地就冒起来了。
  那刀身足有一米五长,宽大得像一扇小型门板,仅仅是刀背恐怕就得三指厚,整个刀身呈现出一种巨大的弧线型,象征着凶猛无比的杀伤力与切割力。
  刀身与铁杆黑晶晶的发亮,像黑夜里折射着月光的一泓秋水,黑漆乌亮的颜色中,有一种死神的味道。
  整柄刀充分发体现出了黑风寨武器的特色来,就像他们的人一样,粗野,彪悍,巨大,给造成的视觉冲击是无与伦比的。
  乌沉沉的大刀就那样轻松地提在手里,一群大汉拎着这刀就像是拎着一根根狗尾巴草。
  虽然铠甲装备上,因为黑风寨现在还无法在短时间制作出精良的铠甲,所以,这些猛玛大汉们穿的只不过是从各大帝国的军火商那里贩出来的重型连体板甲,但在武器上,他们可跟黑风寨最早的那批重甲强兵是一样的,都是那种重型乌金偃刀,一刀下去,连三块磨盘般大的石头都轻轻松松地一分为二,切口处平滑得连石沫子都看不到,至于普通的铠甲,一个猛玛族的小伙子在哈曼的授意下就曾经做过试验,在一块人型的石头上套上了重装板甲,结果,只是七分力的一刀下去,轻松连甲带石的切开。
  这种试验结果在刚才已经被一百超重甲强兵在以步对骑的过程中反复证明了——试想想,连人带甲带马,都可以一刀劈断,这样的刀,该有多可怕?当然,这也需要强悍的力量做为底蕴进行支撑了。
  这样力量与速度兼备的可怕猛男们有了趁手的武器,就如同一只老虎长出了翅膀,纵横天下只不过就是时间问题了。
  “记住你们的对手,他会让你们在地狱里想起我们时,也会感到胆寒。黑风重甲部队!”
  哈曼眼望着一群重装勾镰手们已经走进来一千多人,逐渐地排好了阵形,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这家伙狞笑着斜着挥刀,摆了一个酷酷的造型,随后就带人杀了上去。丫的这可不是出于礼节,而是出于纯粹的摆PS。
  可对面的重装勾镰手的联队长禁不住一愣,由于从小受到的骑士教育让他还并起了勾镰回了一礼,“重装龙卷风重装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可刚刚并起勾镰,哈曼就已经带着重甲部队冲了上去。
  “雷蒙德?我雷蒙你丫的!”
  哈曼的骑士造型还没摆多久就原形毕露了,嘴里怒骂着,早就急不可待地飞扑了过来,二话不说,拦腰就是一个斜劈斩!
  巨大的武器有巨大武器的好处,那就是,只要能拉开距离,对敌人造成的压迫感简直就是闪无可闪,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可是,硬接这样沉重且锐利的武器,还有那强横无匹的力量,结果能怎样?
  可怜的勾镰手联队长雷蒙德用自己的身体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刚刚还得及将血红的重型勾镰斜斜举起,想挡住哈曼的刀,可是,就算没有进入狂化状态的哈曼的力量又岂是这个家伙所能抗衡得了的?
  “擦”的一声轻响,哈曼已经将这位可怜的联队长打着斜给劈成了两片,随后,刀柄倒转,向前一搠,“扑”,锋锐无匹的刀柄已经破开了两寸厚的板甲,直接将雷蒙德身后的一个勾镰手的五脏六腑搅得稀烂。然后又是拦腰一刀,不但将左侧的一个巨镰手三层的精铁塔盾一刀劈开,顺势在他脖子“轻轻”一抹,鲜血激飙,一颗大好的头颅爆飞而起。
  这家伙简直就是勇冠三军,虎入羊群,无人能挡。
  后面的五百重甲大汉们也终于跟在老大的身后杀到了,并且,集体运起了藤肌之力,那可是相当于铁血狂化的功夫,登时他们所到处血如惊涛,三层的精铁塔遁与两寸厚的铁甲根本挡不住这些可怜的家伙,可怜的重装勾镰手们成了一只只伸脖子等死的鸭子,论武器不如人家,论装甲不如人家厚,论力量更是天差地别,论速度自己穿着这身重甲走路都费劲而这些家伙个个像活兔一样敏捷如飞,这仗还怎么打?
  重装巨镰手被哈曼这些重甲大头兵们一个冲锋就打晕了头,随后,他们就像一叶叶飘荡在惊涛骇浪中的小舟,被黑风重甲兵们以秋风扫落叶之势一通毫不留情地横扫,一千多人的战阵,被哈曼他们来来回回荡了三次之后,只剩下二百多人仓惶逃走,连头都不敢回了。
  而正于此时,攻势正紧的南城三大佣兵团们,就在重装勾镰手们溃败的同时,鸣金撤兵了。
  非但他们撤兵了,东线的攻势,也莫名其妙地突然间停止,阿什利王子竟然召回了博卡国的军队,如一场狂风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站在城头上,望着一群群撤回去的军队,荆老板咬着根雪茄皱起了眉头,在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却没弄明白,虽然三线战场上分别有一些精锐部队被击溃了,但总体来说,攻守双方还是呈现持平状态胶着状态的,就算他的岗萨雷斯守兵略略占了些上风,可这也不能成为三线同时撤兵的理由吧?这是为什么?
  荆老反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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