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棉花之乡1
本来城主一家子害死的不明不白的,因为徐玉恒的关系,至少是让他们死的明白。也因此,路上又多了一人。其实也不能够这么说吧!至少书生是脱离了大部队,这样子一走一来,还是原来的样子呢!不一样的就是人而已呢!南宫羽儿跟书生可以说活是闺蜜的关系,但是跟徐玉恒的话,就自然是不能够跟书生那般对待了。
这是南宫羽儿第一次见到徐玉恒,但是对于徐玉恒来说,并不是第一次。
南宫羽儿此刻还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她会跟对方有着怎么样的纠缠。
这都是后边的事情了,现在暂且先不说,回归到正题,继续赶路。
自从徐玉恒加入了之后,这一路上都是在跟南宫焰说着话,当然是骑马,他们又不是姑娘家,自然是不会一直坐在马车里边的,当然某人不能够算入其中,他们可没有那个胆子去得罪他呢!
不要说骑马了,只要能够田韵雪在一起的话,不管是在哪里,对方肯定都是要跟随着。
虽然如此,但是他们并没有取笑的意思,没有那个胆子是其次,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可不希望以后也遇到了另外一半,也被人取笑,他们肯定也是一个疼爱娘子的好相公的,现在取笑的话,自然是五十步笑百步了。
这赶紧赶慢,田韵雪一群人终于是在天黑之前感到了下一站,午饭是在路上解决的,有那么多能敢的人,还会担心饿肚子吗?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现在到的是一个小县城,云梁县虽然是小县城,但是繁华程度跟一般的城镇可不相上下呢!这云梁县是以棉花发家致富的,一路上,两侧的田地都能够看到白茫茫的一大片,一团一团的,都是棉花。
田韵雪并没有见过棉花,南宫羽儿也是如此,所以在前边徐玉恒喊了一句看棉花之后,就将马车的帘子给拉开了,在看到那白茫茫的一片之后,整个人都震惊住了,那景色美的让她们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反正离小县城也不远了,索性就停下来,慢慢的走,边走边欣赏着这一路的美景。
慢悠悠的走了一会,最后还是上了马车,就算是要走路的话,也不是现在,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的找个客栈,好好的吃个饱饭,洗漱一番,然后在睡上一觉。
这一些就是他们现在最好的追求了,出门在外,特别是赶路,真的是一件累人的事情呢!原本可以慢悠悠的走着,根本就不需要这么累,都怪那城主一家子。
要是没有他们搞出那么多的幺蛾子的话,他们现在早就到这云梁县了,不仅吃好喝好休息好,还能够更好的欣赏一下棉花了呢!
能够亲眼见到长在枝头上的棉花,而且还是这么的多,可以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也能够说是此生难见了,平日里边见惯了桃花,桂花,梅花,这棉花还真的可以说是少数呢!
他们在云梁县的落脚处并不是客栈,而是一处院子,这院子早就在他们要来之前就安排好了,比起住客栈的话,肯定是住在院落里边比较舒服,其实并不只是在云梁县有着院落,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有的,至于为什么在安江城的时候是住在那客栈,因为那客栈是安江城最好的,不管是住的还是吃的,都能够让人赞不绝口,所以才会选择在那客栈落脚的,然而谁知道会遇到那么糟心的事情呢!而且还是接二连三的。
如果只在安江城待一天的话,没有去凑热闹,想必后边的那些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不过那对他们而言,也没有太大的关系,顶多就是浪费了一些时间而已。
在到住处的时候,徐玉恒总算明白南宫焰在路上说活的话是什么意思了,真是闪瞎了他的一双桃花眼啊!
徐玉恒跟玉君澜并不算熟,但是交情也比一般人来的深,所以在见到他们一家子的时候,说不羡慕那肯定是假的,这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啊!夫妻恩爱,包子们还一窝,不仅如此,还一直黏在一起,让他瞬间产生出想要成家的念头来,也想要找一个小娇妻来秀一下恩爱。
那些说什么秀恩爱,分的快,会说出这样话的人,肯定是因为羡慕嫉妒恨,眼红而已呢!
徐玉恒也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一次的心血来潮,收获了他人生中的宝贝。
可以说,缘分这种东西啊!当它要来的时候,肯定是阻止都阻止不了的,不来的时候呢!不管怎么盼都是盼不到的。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因为时辰的缘故,众人饱餐一顿之后,洗洗就歇息了,准备到第二日的时候,在好好的去逛逛棉花田。
云梁县离乌虚镇可以说是很近了,所以,他们现在也不急着赶路,边走边玩都行,只要每天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处就行了,现在跟之前可不一样,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什么的,都是过去式,当时也是迫不得已的,有好的条件,谁又会愿意不去选择好的呢!
经过一夜的休息,大家就变得精神奕奕了起来,一扫昨日的疲惫,心情也是出奇的好,在吃过早饭之后,就准备出发,开始他们的欣赏棉花之行了。
刚好他们来的正是时候,因为是结棉花的时候,不然的话,还真的是没有那个眼福了。
矮矮的枝干,硬壳,其中包裹着软软的果实,跟其它的农作物可以说是一点儿也不一样。
不知道什么时候吹起了风来,天空中飘满了白色的物体,仔细一看,竟然是蒲公英。
起先,他们还以为是棉花被风吹起来了,仔细一看竟然是蒲公英,为什么会想到棉花,因为一样是白色的,如果被风吹起来的话,应该也是一个样的吧!
这个时候应该要来个人吟诗作对的吧!此情此景,要是那群穷酸秀才在的话,肯定会高歌一曲的,哦!不对,说错了,不是高歌,而是高诗一首的。
就是连大男人徐玉恒也觉得此行不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