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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家改持极品剧本[七零] 第4节

  曹老二这话一说出来,宋杏花心里的大石头一下子落下来了。
  三个闺女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都是喝她的奶长大的,她怎么可能偏心呢,曹老二这话说的她心里美滋滋,甜丝丝,就仿佛吃了那蜜糖,她觉得,曹老二应该是真要变了,变得会心疼家里人了,心里面可满意可高兴了。
  心里面高兴,她脸上就带着笑模样,别看宋杏花在曹家成天受磋磨,还生了仨,可她那身段,还有那皮肤,是半点儿都不比王红枣这个下乡知青要差,只是平日里整天折腾家务活儿,生活又没奔头,眉头总是颦着,满脸哀愁相,这会儿她感觉生活有奔头,有希望了,颦起的眉头舒展开了,眼睛又变得明亮了,曹老二被她这么一笑,就有些感慨,心里头也有些痒痒。
  他这个媳妇儿,虽然没给他生出来大胖儿子,可除了这点,旁的真是没话说,性子好,能吃苦,又踏实不攀比,也不和村里其他娘们儿似的整天逼逼赖逼逼赖,天底下再难找这么好的女人了。
  梦里面她走在自己前头,这辈子也没歇息几天,曹老二看着宋杏花的笑脸,心里面挺不是味儿的。
  他不太自在地把脸转过去:“那啥,杏花,你给我生了三个娃,好像还没尝过鸡蛋的味儿吧,今儿你弄四个鸡蛋,你们娘儿四个一人一个。”
  老太太重男轻女从来都不带掩饰的,宋杏花每次生产前,她都美滋滋准备好红糖鸡蛋在屋子外面等着,就盼着宋杏花能给她二儿子生个大胖小子,可宋杏花每次都生丫头片子,老太太不喜欢丫头片子,哪里还肯给宋杏花送上红糖鸡蛋,都便宜了王红枣。
  在曹老太太看来,哪怕是过了门好些年肚子都没啥动静的王红枣,也比宋杏花这个一口气生了三丫头的儿媳妇儿强,尤其是,宋杏花生秋秋之前,王红枣还给曹家添了一对龙凤胎。
  老太太觉得都是自己那红糖鸡蛋的功劳。
  所以,宋杏花到了曹家这么多年,孩子都生了三,也没吃上曹家的一口鸡蛋,没喝过曹家的一口红糖水,曹老二以前不觉得有啥不对的,做了那个梦之后,他开始对这个陪了自己一辈子的女人产生愧疚了。
  反正,三个鸡蛋也是吃,四个鸡蛋也是吃,不如再加上一个,也能让他心里面稍微好受一点。
  说来说去,曹老二其实还是为了自己,可宋杏花不知道啊,她对曹老二这个枕边人再了解,也猜不透对方心里的想法,更不知道曹老二做了那么一场梦,她只知道,曹老二竟然主动关心她,让她也吃鸡蛋了。
  宋杏花心里又感动,又甜蜜,又有几分羞涩,又怕老太太不愿意,最终还是脸红红地说道:“我就算了吧,孩子们吃了还能说小孩子馋嘴,我吃了,恐怕妈和大嫂那边都不好交代了。”
  她不提老太太和王红枣还好,一提起这两人,曹老二的火气一下又上来了,态度更是老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没事儿,吃就是,妈和大嫂要是有意见,就让她们找我!我倒是要和妈理论理论,咋咱们成天干活,想吃口鸡蛋还成了大罪过了?”
  眼看宋杏花还准备说些什么,曹老二连忙打岔:“春春她们上哪个山头捡柴火去了?”
  宋杏花顿了下,知道他是不想再听自己推辞,犹豫着指了指北面山头,曹老二瞅瞅,离家里头不算近,脑子里面又迅速开了。
  两个闺女背着背篓去山里拾柴火,这么冷的天,又走这么远,心里面肯定无助的很,他要是能找着两个闺女,把背篓和闺女一块儿背回来,俩孩子肯定和他亲,便动身朝院门口走:“我去山上迎迎她俩,顺便去找刘二毛要个夹子,看看能不能逮个兔子啥的,也让你们娘儿四个吃两口肉,秋秋,爹走了啊!”
  曹秋秋梗着脖子故意不理曹老二,曹老二也不觉得恼,反而越看越觉得三闺女这滴溜溜转着眼珠子的小模样越看越机灵,顺手揉了一把三闺女乱糟糟的小黄毛。
  曹老二要上山,宋杏花也没拦着他,冬天里能吃的少,距离过年也还有些时日,要是能喝两口肉汤,那真是打从心底里都舒坦,热乎,她看着曹老二出了院门,越走越远,一直到看不见了,才转过身来,使劲儿想着曹老二刚才说的,让她也吃鸡蛋,越想越觉得心里头美滋滋的。
  自家男人这是关心自己哩!
  宋杏花是个踏实的女人,她不图自家能过得好的日子,不图女儿能有多大的出息,只要一家人能互相关心,和和睦睦地过日子,她也就满足了,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把秋秋扔在雪地上的背篓捡回去,放好,顺手从窗户边捏了两根地瓜干,自己一根小的,秋秋一根长的,重新拿起鞋底子,一边继续,一边教育秋秋。
  “秋秋啊,你瞅瞅你命多好,扔了背篓不干活不但没挨揍,你爸他还说要给你鸡蛋吃,这都是平日里丰收和瑞雪才能吃的呢,你以后啊,可得好好孝敬爸爸。”
  好好孝敬曹老二?
  曹秋秋心里只想骂。
  这曹老二要是她知道的曹老二,别说孝敬,不赶紧弄死他都算她曹秋秋菩萨心肠。
  别看曹秋秋这会儿外表只有三岁,其实啊,她和曹瑞雪一样,小小的身体里也有一个大大的灵魂,只是这里面,还不太一样,曹瑞雪是重生回了自己小时候,曹秋秋是直接从另外一个世界穿越来的。
  据曹秋秋所知,这个世界应该是一本小说,讲的是福气包重生了,顺利实现了上辈子的遗憾,最终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故事,主角就是曹瑞雪,曹老二宋杏花是故事里的小叔小婶。
  福气包曹瑞雪重生前,曹老二思想极其落后,特别重男轻女,就为了所谓的“养儿防老,死后摔盆”,一门心思巴结大哥一家,撕了大闺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逼二闺女嫁给生产大队头傻子;大冬天里把三闺女的棉袄都送给大哥家闺女曹瑞雪穿,害三闺女冻发烧,从此成了个病秧子。
  重生后,曹瑞雪更是没有丝毫心理压力的压榨他们,让曹老二两口子出钱出力送自己上了学,念了书。
  这俩人出钱出力让曹瑞雪上了学,按理来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偏偏因为屡次三番提醒曹瑞雪,出息了以后不能忘了他们家,要把他们家一起带去享福,要报答,惹了曹瑞雪厌烦,等到曹瑞雪和她的男人修成正果之后,把爷奶爸妈哥都带去了城里,连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沾了不少光,唯独对她这两个小叔小婶,半点儿不给好脸色;
  曹瑞雪还在村里散播谣言,说曹老二两口子对她家不好,苛待她家,贪她家的钱财,曹老二原来口碑就不好,曹瑞雪男人又有出息,大家都怕得罪了曹瑞雪,就都疏远了曹老二。
  至于她现在的身份和她两个姐姐,家里任劳任怨老黄牛角色,同样为了曹瑞雪和曹丰收做出了巨大牺牲,可曹瑞雪却半点儿没念过她们三个姐妹的好,不但丝毫都没有报恩的想法,反而眼睁睁看着她们三个走上了和上辈子一样的路。
  到了最后,她们一家子最后的结局和曹瑞雪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而曹瑞雪这个重生归来的福气包,不仅仅带着父母过上了好日子,还出钱给村里修建了一条通往县城的道路,钱财名声都有了。
  她们一家,就是曹瑞雪通往幸福道路上那微不足道的垫脚石,小炮灰罢了。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她在田地边刚穿过来融合原身记忆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曹老二就是小说里的曹老二,想着一定要分家,或者至少从这个家里跑出去,总不能和小说里写的一样,被毁了一辈子,这会儿却有些犹豫了。
  曹秋秋背着背篓从田地里回来的时候,满脑子都在想,她应该怎么怎么说,怎么怎么做,连最差的后果都考虑到了,却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发展。
  曹老二,好像和小说里面描述的曹老二不太一样。
  原身的记忆,参考作用十分有限,原身只有三岁,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本来就记不得太多事儿,曹老二平日里又整天不在家,也就晚上吃饭睡觉时候才会呆在家里一会儿,自然对这个爸爸没什么印象,在奶娃娃秋秋的记忆里,曹老二这个爸爸还不如一串糖葫芦,一个鸟蛋值得念想,曹秋秋从原身的记忆里得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却唯独一点,格外的清楚。
  现在的曹老二,和原本的曹老二不一样了。
  曹秋秋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有些犹豫。
  她这个身体太小啦,才三岁的娃娃,就算她准备逃跑,也跑不远;再退一步来说,这可是七十年代呀,大山里面可是真有大型野生动物活动的,万一碰上了熊瞎子大灰狼,她这小身板简直和送上嘴边的肉没什么两样。
  能不跑当然是最好的。
  如果说,曹老二已经和小说里描写的不一样了,她是不是可以留下来再看一看,看看她们家的剧情到底是不是和小说里写的一个样?
  曹秋秋心里,突然就产生了几分小期待。
  吃瓜的期待,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期待。
  作者有话说:
  秋秋的灵魂有多大呢?
  十岁。
  狗都嫌的年龄,熊的很。
  曹老二想要收获一个真心实意的小闺女,道路长着呢。
  第7章
  既然准备留下来看热闹了,秋秋就觉得,她最好先和宋杏花搞好关系,虽然宋杏花说话不算多好使,可她是真的疼自己啊,总算是有个依仗不是。
  于是曹秋秋搬来一个小马扎,在宋杏花身边坐下,露出讨人喜欢的笑容,两个小酒窝深深地:“妈,我帮你干活。”
  宋杏花连忙就把手里头的家伙什拿的离她远了些,她今天可是纳的鞋底子,用的针又粗又锋利,要是一个不小心扎在了女儿身上,准要见红,因为这个原因,哪怕她心里面可高兴小闺女要主动帮忙,仍然是直接拒绝了:
  “你会干啥,别糟蹋了好东西,我这可是准备让你爸过年穿的新鞋,上一边玩儿去吧啊。”
  秋秋也确实不会纳鞋底,她也知道宋杏花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这种活儿,便乖巧地坐在宋杏花身边,用小奶牙一点一点啃着宋杏花地给她的红薯干。
  红薯干真硬啊。
  今天晚上她能不能吃上鸡蛋呢?
  据说,这个时候的鸡蛋可有味道了……
  ……
  刘二毛家就住在磨盘生产大队北边,和北面山头是一条道,他也是个不着调的,曹老二和他关系挺好,刚跨进刘二毛家的大门就嚷嚷起来:“二毛!二毛!你掉茅坑里去了吗,这么半天还不出来?出来,我有事找你。”
  “是二哥啊,二毛他不在家,去看热闹去了。”刘二毛媳妇儿抱着孩子从屋里走到门口,冲着王寡妇那边一努嘴,“还没回来呢,真不知道这热闹到底有啥好看的。”
  她虽然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神色可不是这么写的,尤其是那双眼,盯着曹老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按照曹老二对着婆娘的了解,要不是她还得奶娃,走不开,早就过去看热闹了,保准跑的比谁都快,曹老二眼珠子一转。
  “谁说不是呢,也不知道咱村是造了啥业障,出了王寡妇和刘老汉儿媳妇儿这两个人物。”
  王寡妇和刘老汉儿媳妇儿这俩人在磨盘生产大队可是出了名的难缠难对付,啥蝇头小利都想占,刘二毛家的自留地偏生和这俩挨着,没少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起矛盾,一听是这俩人吵起来了,刘二毛媳妇儿一下来劲了。
  “她俩吵起来了?”
  “可不是咋地,吵起来了,你是没见,这俩人这次可是碰上对手了,好家伙,那脸挣的,比打鸣的大公鸡鸡冠子还红。”曹老二顺势抓了两把刘二毛家窗台上的地瓜干。
  刘二毛家这地瓜干做的好,通红通红,还结了一层霜,一看就好吃,带回去给孩子当零嘴。
  刘二毛媳妇儿看见了,没管,刘二毛是王长贵的小舅子,因着这份关系,刘二毛上山下套下夹子这样的违反集体规定的事儿,王长贵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亏刘二毛也乖巧,也就逮个兔子弄个野鸡,肉自己家一半,送王长贵家一半,皮弄到城里卖掉,家底子也挺丰厚。
  两把地瓜干,哪里有看王寡妇和刘二毛媳妇儿倒霉重要。
  她只是催促道:“二哥,你快说啊。”
  “哦,我忘了,你家这地瓜干真不错,”曹老二又抓了两把,这次是他和宋杏花的,直到口袋满了,曹老二才拍了两下手,绘声绘色地描述起他看到的场面来,刘二毛媳妇儿竖着耳朵听着,越听越觉得激动,解恨,她心里忍不住地想,该,你们两个也有今天,尤其是听到王长贵过来调解矛盾,她更是忍不住好奇,这大队长都过来了,按理来说早就应该出来个结果了,怎么还吵吵个没完呢?
  她忍不住把耳朵竖得更厉害了些。
  哪知曹老二却在这关键时候卡了壳:“哎,差点儿把正事儿给忘了,老弟妹,二毛既然不在家,我就去那边找他去了啊。”
  刘二毛媳妇儿正听得起劲呢,曹老二在这里卡出可真是要了她的命了,她赶忙叫住曹老二:“二哥,你有啥事儿啊,不妨和我说说,要是我能帮上忙,我肯定帮,大老远再去找二毛不是耽误事儿吗。”
  “这样啊,也是,那我就说了,其实也没啥大事儿,就是想借你们家夹子使使,今儿瑞雪这丫头把秋秋的棉袄抢走了,害的秋秋冻了半天,脸都青了,我怕孩子有啥好歹,想碰个运气,看看能不能逮个野鸡野兔,给孩子补补。”
  刘二毛媳妇儿一开始还以为曹老二是准备借钱呢,一听是这事儿,再一听曹老二的动机,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就这事儿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那肯定行啊,你去后院柴火堆旁拿夹子吧,二毛回来我和他说一声就行了。“
  她心里面犯嘀咕,这曹瑞雪平日里可没少欺负秋秋,她以前也和曹老二提点过,让他对自家女儿好一点,可曹老二从来不在乎,今日怎么还要上山给孩子逮兔子逮鸡补身子,可见曹瑞雪这次到底做的多过分的。
  她得和自家孩子交代交代,让她们离曹瑞雪远一些,省的被欺负了,还有和她关系好的那些婶子,也得让她们告诉自家孩子。
  曹老二就是故意的,他知道刘二毛媳妇儿肯定会告诫自家孩子,也肯定会告诉和她关系好的婆娘,到时候曹瑞雪大冬天抢妹妹棉袄,害的妹妹挨冻的事儿肯定会越传越远,反正这辈子他就没准备和大哥家好,没必要委屈自家孩子成全曹瑞雪的。
  刘二毛媳妇儿心里想着这事儿,也就没追着他继续问王寡妇她们,曹老二趁着这功夫去后院拿了夹子,才将自己离开之前的见闻告诉了她,听说两人不乐意王长贵提出的第一个方法,刘二毛媳妇儿冷哼一声,摆摆手示意曹老二停下。
  “好了二哥,接下来的事儿我能猜出来,不耽误二哥了,二哥赶紧干正事儿去吧。”
  她是真能猜出来。
  还能有多大的事儿啊,王长贵提出的方法她们不满意,这会儿肯定是又在撕扯呗,横竖就一个鸡蛋,她们折腾这么半天,还嫌不够丢人的咋地。
  人家都这么说了,曹老二也就顺水推舟的告辞,把夹子往怀里一揣,晃晃悠悠上了山,北山挺大,树木也挺多,平日里木柴好找,冬天里大家都要用木柴取暖,外面那一圈儿树,小枝干都被砍光了,想要在这种时候捡到足够的木柴,就只能往山里面走,想要在这么一片大山里头找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得亏今天上午没下雪,雪地里头的脚印都看的清楚,曹老二找到了曹春春曹夏夏留下的两串脚印,跟着一路往山里面走,半道儿看着一棵老树根下有一串儿兔子脚印,便把夹子布置在了那里。
  曹老二追着脚印走了好一会儿,还没看见人,有些不耐烦了,就扯开嗓子吆喝起来。
  “春春!夏夏!哪呢?爸来接你们回家了!”
  “爸!!”
  终于听见了两个闺女的声音,曹老二脑子里却嗡的一声。
  他的两个宝贝蛋鬼哭狼嚎,连哭带叫,声音里满是藏不住的惶恐和绝望。
  出事儿了!
  出大事儿了!!
  他的宝贝蛋!他的金娃娃!他的顺心老年生活!!
  曹老二撒腿就朝那边跑:“春春夏夏别怕!!爹来了!!爹来了!!“
  “爸!你别过来!”曹春春的声音骤然拔尖,几乎都破音了,“有狼!爸你快跑,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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