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小老虎忘性大,王花蓓下定决心回去后要给他紧紧皮之后,就暂时把这事放到了一边。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教训小崽子,而是找工作。
  体育老师当不了,动物演员不能当。那还有什么适合她的?
  俞知乐给小老虎换了个新玩具,看着小家伙抱着他前儿才新买回来的地球仪玩得不亦乐乎。俞知乐收回视线,打开电脑里的资料库搜索了一番,想从中找到适合王花蓓的,然而找了半天,还是无果。
  直到拉到最下面,俞知乐这才看到个可能合适的:“宠物医院医生助手,你觉得怎么样?”
  “宠物医生助手要做的事不多,也就给医生递递医疗器械,帮忙安抚动物之类的。不需要太强的专业知识,对你来说,简单地培训一下就能上岗。”
  虽然不是妖精,不过俞知乐对妖精还是有所了解的。老虎是百兽之王,王花蓓天生就对修为比她低的妖怪有一定程度的威压。妖怪都这样了,更何况是普通动物,她去干这个,正经挺合适的。
  宠物医生助手这个职业,王花蓓不大了解,俞知乐三言两语的解释不清楚,索性直接把电脑屏幕转向她,让她自个看。王花蓓对着屏幕一目十行下来,恍然大悟:“这不就是让我吓唬小妖么,这个我在行!”
  王花蓓还没成精的时候,在森林里一声吼,都能啸镇山林,小动物们听到了吼声都得老老实实地趴下。现在她都是有着千年修为的妖精了,让她指挥几只没开灵智的小动物有什么难的。
  不就是让不想洗澡的宠物乖乖洗澡,不想剪毛的宠物乖乖剪毛。不想吃药的宠物乖乖吃药,不想打针的宠物乖乖打针么。简单!
  别管多调皮的宠物,到了她面前,她看一眼就老实了。王花蓓顿觉,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适合她的工作了,完全就是量身定做!
  反倒是俞知乐闻言,吓了一跳:“有些动物胆子挺小的,你别到时候再给人家吓出事来。”
  “现在很多宠物家庭地位都挺高的,跟他们的家人差不多。”真要吓出事来,人家能轻饶你?后果不比在小学里当老师,气急打了人家孩子小。
  王花蓓带孩子没什么经验,她一只未婚老虎,这么多年来,她总共也就带过身边这只气死人不偿命的小老虎一个,别的还真没。不过带孩子没经验,不代表她对小动物也没辙。
  老虎百兽之王的名头是说着玩的?
  她天生就知道怎么管理群兽。
  “放心,我有分寸,到时候控制着点威压就好。”王花蓓信心满满。
  “那就这个了?”俞知乐有些不放心,又问了一遍。直到王花蓓再做过保证后,俞知乐这才点头,给她开了推荐信。介绍她去国家动物园合作的宠物医院那里上班。到时候医院会给她安排培训。
  至于薪资待遇,医生助手毕竟不是医生,没那么忙,专业性也没那么强。要求低了,相对的,工资也就没有那么高。不过低也低不到哪去,反正比外面随便打份零工要来得高。足够养活两个人了。
  既然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接过推荐信,王花蓓道过谢后,一把抢走小老虎手里的地球仪还给俞知乐,拉着小老虎就往外走。准备趁着天还早,赶紧去报个到。
  走的时候小老虎还有些不情愿,觉得俞知乐这边好玩的东西多,他还没玩够呢。不过被他姨姨一威胁,一想到这是去面试,关系到他姨姨的工作问题,也关系到他能不能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小老虎想了想,最终还是乖乖地就范了。
  族里的长辈教导过,做虎不能学老鼠,鼠目寸光要不得。他得看长远一些,只要他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以后玩的机会还能少?
  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玩乐,而放弃了长久的打算。
  送走了一大一小两只老虎,俞知乐终于闲下来,有空给顾爸爸打电话,定个农家乐房间的时候。才刚刚订完,电话都还没挂下,就看到有个杀马特少年哼着歌走了进来。
  “顾叔你一定要记得给我留着,到时候我要带朋友过去玩。嗯,好,我就知道顾叔你最疼我!那我先挂了。”看到人,俞知乐连忙挂下电话。
  说是杀马特,这话其实有些冤枉对方。来人只是有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而已,还不是爆炸头。顺滑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低马尾,脸上干干净净的,没化妆,也没鼻环唇环,衣服也穿得比较邻家。尤其是鞋子,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款式做工看起来特别好,但却不是杀马特喜欢的风格,反而更贴近普通人的审美。
  这是一个乍一看杀马特,仔细看,又有点像艺术家的少年。
  看到俞知乐,少年嘴里的歌就停了,人也很有礼貌。一进来就主动问了个好,完了还自我介绍,总之一点都没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恰恰相反,他一脸的乖巧。
  “我姓吴,口天吴,叫吴功。本体是条彩色蜈蚣。”说着,吴功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他来人类社会也有段时间了,当然知道人类的审美。不过这头发还真不是他故意染的,他化形以后就这样了,估摸着是受了本体颜色的影响。
  普通蜈蚣当然没有这么多颜色,顶天了也就三种。背部一种,腹部一种,足部一种。吴功大概是变异了,反正他一出生,身上就有好几种颜色。小的时候体型小,还看不分明。越长大,他身上的颜色就越明显,赤橙黄绿青蓝紫,爬在墙上的时候,墙面上跟挂了道小彩虹似的。
  吴功开灵智后,一度担心自己的人形皮肤颜色也会是七彩的。好在这种可怕的事最后没有发生,皮肤还是正常的,虽然白了点,不过也没太离谱。看起来只是比一般人白皙一些,不算什么。头发倒是变成了彩色,头发彩了总比皮肤彩了好看。吴功他还算能接受。
  起码前者还能出门,最多被人多看几眼。后者他想出门,都要做好被人当成神经病的心理准备。要不然就得找个行为艺术的借口。不过一次两次能说是行为艺术,次数多了,这借口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化形以后,看到自己的样子,不得不说,吴功简直就是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彩色蜈蚣?
  俞知乐闻言,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不过反正是蜈蚣就对了。这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俞知乐把这事抛到一边,开门见山,开始问正经事:“来找工作?”
  “不找工作,我是来申请创业补助的。”吴功摇了摇头,脑后的彩色头发跟着晃了晃:“我想开家手工鞋店,让更多的人穿上我做的鞋。”
  吴功的本体是蜈蚣,蜈蚣又叫做百脚虫,可想而知脚有多少了。虽然没到百脚那么多,但也比一般动物多上不少。吴功平常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做鞋。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他给自己的人形做鞋也就算了,还曾经给自己的本体也做了一批鞋子。每只鞋子还都不一样,图案款式各不相同。
  那么多脚,别说做鞋了,做完鞋子,光是穿上,就花了吴功不少时间,不过吴功还是乐此不彼。闲着无聊的时候,给自己做了不少,时间就了,就锻炼出了一手绝佳的做鞋手艺。
  作为鞋子的狂热粉,时间久了,吴功就开始不满足于给自己做鞋。他开始想要让其他人也穿上他做的鞋子。不过等身边的亲友家里都已经堆满他做的鞋子以后,吴功总不能再硬塞过去。再说了,就光那几个人穿有什么意思。
  这么想着,吴功把目光投向了全华国,甚至全世界的人身上。
  不过开店卖鞋,和自己平常做着玩不一样。开店需要的鞋子数量多,光是原材料就要一大笔钱,再加上店铺仓库,房租也是支出。吴功手里可没那么多资金,想来想去,吴功就把主意打到了俞知乐身上。
  “鞋店?”打从吴功一进来,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子了,闻言,便忍不住问道:“你脚上穿的鞋子就是你自己做的?”要真是这样,这手艺,开店绰绰有余啊。
  吴功点了点头,还从口袋里拿了双超级迷你的小球鞋出来,递给俞知乐:“来之前不知道你的尺码,没敢乱做,怕不合脚。”这双鞋就不一样了,小有小的好处,不能穿,却可以拿来当摆件。随便放在哪里,都又别致又好看,不落俗套。
  来之前,他就想着要准备个样品。虽然他脚上穿的鞋也是自己做的,不过到时候总不能当场把鞋脱下来给人看,太不雅观。为了不失礼,吴功特意做了这双小鞋子,果然派上了用场。
  俞知乐接过小鞋子看了看,这手艺真是绝了。是现代的款式,但是做法完全不是现代工艺。明明是双球鞋,看着却比绣花鞋还精致。
  批,这笔创业资金绝对得批。不批对不起人家这手艺。
  “除了球鞋,我还会做别的。像是夏天大家爱穿的凉鞋、拖鞋。女孩子喜欢的高跟鞋,男士的皮鞋。只要有材料,要什么样的,我就能做什么样的。”吴功还不知道俞知乐的想法,他心里想着,要让人家批资金,自己总得显露显露本事,不然人凭什么给你批?于是吴功难得厚着脸皮,当了一回王婆。
  实物就摆在眼前,俞知乐丁点不觉得吴功这一番话是在自卖自夸,反而觉得他太过谦虚。
  谦虚得都有些腼腆了。
  光看面前的鞋子,俞知乐总觉得,不止是高跟鞋、皮鞋,就是让吴功做更高难度的绣花鞋,他都能做的出来。
  不仅做的出来,做出来后,还管保不是现代模仿的那种,形似神不似的绣花鞋。而是正统的手工纳底绣花鞋。
  第32章 第三十二个求职者
  本来只是猜测,好奇之下,俞知乐一问,没想到吴功竟然真的会。
  “像是华国古代的绣花鞋、旗鞋、官靴,还有国外古代的鞋子,我都会做。不敢说一模一样,不过也能复刻个七八成。”吴功是真的很热爱这一行,为了提高自己的制鞋技术,博取众长,也为了知己知彼,抢占市场,他是做过功课的。
  别说国内了,由于他胃口大,把国外的人民也纳入了自己未来的消费群中,所以吴功很是下过一番苦功,研究过国外鞋子的发展史和制鞋工艺。
  都研究透了,以吴功的本事,想要做出来还能有什么难的?嘴上说是七八成,实际上真要有需要,让他弄个一模一样的鞋子出来也不难。只不过吴功为妖谦虚而已。
  但这听在俞知乐耳里,就已经很厉害了。七八成!现在仿古的,除了擅长修复文物的大佬以外,还有几个能做到这个地步?
  古代鞋子会做,现代鞋子在行,俞知乐脑子里顿时就有了个想法,他不仅给批了创业资金,在吴功要走的时候,还把人拦了下来:“虽然有些突兀,不过我还是想问下,你这个店,打算怎么开?”
  还能怎么开?吴功并不觉得冒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线下开个实体店,租个店面,前面拿来卖鞋子,后面用来当工坊。”反正就他一个人,做鞋占的地方不多,租个前后两间的店面完全足够用。要是地方再大一点,说不准还能挤出个两三平方放床,连住宿费都省了。
  要是实在挤不出睡觉的地方,大不了他变回原形,缩小点,睡哪里不是睡?巴掌大的蜈蚣才占多少地方。少放个鞋盒,位置就出来了。
  创业么,开头总是艰难的。老话都说万事开头难,吴功虽然野心很大,但是心态却很好。他继续说道:“然后网上开个网店,线上线下一起销售这样。”
  这方法不能说不好,但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现在创业自己开店的人是多,不过,有几个能出头?哪怕吴功手艺好,出头是迟早的事,但刚开始也肯定没那么顺利。线下还好,看得到实物,东西一摆出来,路过的人会受吸引,会慷慨解囊掏钱买下。但网上,可就难说了。
  照这样下去,吴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别说把鞋子卖给全世界,就是全华国都悬。
  当然,俞知乐也是有私心的,这么一个妖才,哪里能放跑。秉承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念头,俞知乐问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另辟蹊径,比如兼职当个道具师?”
  明星同款来一套!
  现在娱乐圈这么发达,一部大火的剧,能带的货可多了。朋友,你不考虑一下吗?
  想到自家大哥旗下的那个娱乐公司,俞知乐更加卖力地卖起了安利:“不管是古装剧还是现代片,演员都是要穿鞋子的。现代的也就算了,古代只要不是架空,演员的打扮服饰,一般都是越贴近当时的社会越好。衣服妆容还原的效果越好,就说明剧组越良心。诚意满满,不糊弄观众。”拍剧要的就是观众买账,观众不买账,投出去的钱不能成倍成倍地赚回来,以后谁还投资?
  “妆容、首饰、衣服都是重头戏,但是鞋子也不能疏忽。鞋子虽然不起眼,但要是做得好完全就是画龙点睛。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穿华国古代的衣服出门,穿唐装汉服的时候,脚上总不能踩个拖鞋球鞋,太不搭了。总要买双合适的,和衣服配套的古风鞋子。看过电视剧以后,去别家店买也是买,去你店里买也是买。在你店里买,买到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明星同款,你说粉丝会选择去哪买?”
  “即使不是粉丝,很多人只要经济允许,难免也会想感受一下明星穿的鞋子是什么样的。你给各大剧组做的鞋子多了,名气大了,知道你的人多了,买你家鞋子的人想不多都难。”这完全是件双赢的事。说着,俞知乐还搜了些相关的娱乐报道给吴功看。
  什么某部宫廷戏播出,男女主的定情物是一根簪子,于是某宝上同款簪子瞬间就卖断了货。什么神话剧里,里面演仙女的手上都会戴着一条手链,于是年轻女孩们就流行起戴同样的手链。诸如此类,被影视剧带火的产品可不止这些。还有校园剧里,男主给女主带了早餐,早餐是xx牌子的牛奶和oo牌子的饼干,于是在这个校园剧热播以后,这两个牌子的牛奶、饼干,销量都大幅度地增长……
  吴功越看,眼睛越亮。是这个道理啊!他自觉做的鞋子不比任何大牌差,可他的很多朋友里,明明有一鞋柜他送的手工鞋子,却都放着不穿,硬是要高价去买什么名牌。
  问题出在哪?
  为什么非要买名牌?
  是他的手艺不如人家吗,还是他的鞋子原材料比人家差?或者是做出来的鞋子舒适度、美观度没人家好?都不是的,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没名气。他的鞋子穿出去没面儿,而名牌就不一样,有的名牌限量版鞋子,一穿出去那就是人群中的焦点。
  而现在,有个打响自己名头的机会就摆在眼前。虽然短时间内没办法撼动名牌的地位,甚至没办法和对方比肩。但时间久了,未必就不行。毕竟自己做的鞋子不比任何一个牌子差,甚至还有更好的地方。只要获得了群众认可,还愁没名气,没更多的人来买?
  吴功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自己的鞋子被人哄抢的美好画面,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点下了头。不就是兼职当道具师么?当,不当怎么行,谁拦都不好使。只要能卖出去鞋子,让更多的人穿上自己做的鞋子,这个道具师他还真就当定了。
  见吴功答应了,俞知乐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更大了些:“那去签合同?”他前几天去公司找他哥的时候,刚好碰到底下那个娱乐公司的人来总部,求爷爷告奶奶,说是手里准备主推的那部古代片,原定的道具师跳槽跑了,让帮忙牵线,找个靠谱的。
  现在他们自个能找来的道具师,手艺都没上一个好。这部剧是他们这两年的重头戏,演员都找好了,可不能因为道具师的问题开了天窗。好好的一部剧,剧本精良,名导执导,男女主都是公司力捧的小生小花,主要配角是知名影帝和视后。
  就连跑龙套的,都有不少是圈里口碑好的老戏骨。这样一部精心打磨的剧,要是因为道具的问题,背上了粗制滥造的名头,那公司不得赔惨了?这回起点这么高,一手好牌都能打烂,票房惨淡,以后还有谁愿意再投资?!
  虽然他帮不上忙,不过当时俞知乐就把这事放在了心上。哪知道世界上的事竟然有这么巧,没两天吴功这么个现成的道具师,就自个撞了上来。这完全天意!俞知乐能放过?真要放了,那不是傻么。即使吴功只擅长做鞋也一样。
  了解了下,知道俞知乐家里就有娱乐公司,而且公司正在筹拍的戏刚好缺道具师以后,本来就没什么门路,在犯愁要怎么加入一个靠谱的剧组,成为一名道具师的吴功没多犹豫,果断答应了。
  这头吴功才一答应,俞知乐就立马打电话去公司。一听说二少帮忙解决了难题,哪怕只解决了一部分,电话那头的人也喜上眉梢。
  外面的人不知情,公司内部谁不知道二少和俞总一脉相承,是出了名的好眼光。就好比上次二少介绍来的那个歌手,这才多久,就已经红透了半边天,成了新晋的乐坛小天王。那嗓子说是天籁之音也不为过,活脱脱一棵摇钱树。
  这次介绍过来的虽然只是个道具师,但大家伙都相信,这个道具师肯定也不普通。吴功被公司的人以十二万分的热情接走了。
  这一接,众人不出意料地发现,果然又接了个宝贝回来。宝贝长着脚呢,生怕再给跑了,又有二少的情面在,公司给的合同倒是很宽松。签过合同后,吴功就开始大显身手了,给演员量身定做出来的鞋子,绝了。
  就好比女主那双绣花鞋,款式极其地贴合剧里的年代不说,上面的花卉居然不是机绣,而是纯手工刺绣。最开始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手工刺绣速度慢,大家还有点担心效率问题,怕赶不及开拍。
  不起眼的配角也就算了,丫鬟小厮之类的,鞋子穿的差一点没什么。毕竟他们演的是下人。下人和主子穿一个等级的鞋子,被观众注意到了,那才会引起群嘲。
  不过主角和戏份稍微重一点的配角,他们的鞋子就不能糊弄了,肯定都要吴功亲自动手来弄。这要是一个个手工刺绣,效果好是好了,不过,能来得及?
  吴功用事实证明,来得及。不仅来得及,他甚至还在服装道具师忙不过来的时候,帮忙给弄了好几件衣服的绣纹。虽然只是配角的,但也减轻了其他道具师的负担。
  “你爸妈这名字没给你取错,你还真跟千手蜈蚣似的,效率惊人。”就好像有一千只手在干活似的。完全不知道吴功身份的导演开玩笑道。
  吴功做衣服一般,鞋子却做的要多拔尖有多拔尖。因此导演和编剧最后甚至还改了剧本,男女主角的戏份没办法大动,不过却给副cp加了个送绣花鞋的情节。到时候会有绣花鞋的特写。用导演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么好的东西,不拿出来显摆一下多可惜,必须让观众知道我们剧组有多精益求精,连双道具鞋都是纯手工制作。
  加这么一个情节,能给吴功带来多大的好处,完全可以猜想的出来。为此吴功做事,更加卖力了。倒不是以前不卖力,只是现在,吴功连休息的时间都压榨出来了,开店的事都暂时搁置到了一边,全身心地扎到了剧组里。
  就在吴功埋头做鞋的时候,俞知乐和早就约好的白泽,一起开着小车,到了乡下。
  a市的城市规划做得很好,即使是乡下,道路也十分宽敞平整。两人自驾过去,白泽其实都已经做好了路途辛苦的准备,没想到一路上十分轻松,地面毫不颠簸。
  顾爸爸开的农家乐位置十分显眼,一进村就能看到。把车开进去,俞知乐下车以后,熟门熟路地领着白泽往里走,跟回了自个家一样自在。
  真要说起来,顾爸爸和俞知乐的亲爸也差不多了,俞知乐经常来这里玩,说是回自己家也确实没说错。
  农家乐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榕树,榕树的气根垂下来,就跟丝绦一般,风一吹,丝绦随风微微晃荡,看起来颇具美感。榕树很大,树干四五人都环抱不过来,树冠遮天盖地。夏日炎炎,它替农家乐的院子挡住了不少阳光。
  苍翠的枝叶里,有一只羽毛斑斓的鸟在跳来跳去,时不时地张开翅膀,飞一小段,然后再落到枝干上梳理羽毛。
  俞知乐进来的时候,这只鸟才梳理完羽毛,正歪着头,对着天上飞过的鸟念歪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黄鹂土气鹭色淡,它们全都没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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