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节

  信伯也流出了眼泪来,不过慌忙上前来劝,说亡族之人,东奔西走,怎么可能精神焕发——我不是听说你和你妈妈被掳到那帮恶人的老巢里面去了么,这些年三爷一直筹谋着去救你们,可惜实力太弱了……
  安哭着说道:“妈妈死了!”
  两位故人见面,抱头就是一顿痛哭,过了许久,那半老头子方才注意到旁边的我来,一问才知道我是奉蚩隆老爷子的托付,把她亲自送回来的,又是颇多感慨。
  信伯与安相认,哭哭啼啼,任情绪宣泄,而与我的交流就稳定许多,盘问了我一会儿,然后告诉我,说藤族残部的下落,是一件绝密之事。
  他提出由他护送安离去便可,让我不用随行。
  对于信伯的建议,我和安都表示了反对,我告诉信伯,说我受蚩隆老爷子所托,务必将人送到部族,方才安心。
  信伯有一些犹豫,我却将蚩老爷子临死之前交给我的那块牌子拿出了来。
  我告诉他,说我需要将这牌子,与安一起,交给现在的负责人蚩野,方才会安心离开。
  信伯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牌子,恭恭敬敬地交还给了我,然后说既然是大长老认可的人,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我们这边在商量着,医馆有学徒过来,说坨老和鹊老请我。
  我让安在这里陪信伯许久,并且协商回去的相关事宜,然后随着那学徒来到了正院的一个房间里,两位老者正在长桌前沏茶等我。
  我拜见了坨老和鹊老,那坨老笑吟吟地对我说抱歉,昨夜回来,实在是事务繁忙,半夜还去了一趟部族,一直没有时间招待我这个客人,实在抱歉。
  我这才知道两人居然都没有休息过,赶忙摆手,说二老事忙,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说话间,有学徒将早餐送了过来,每人面前成一碗粥,鹊老对我说这是药膳,益气养神的,请用。
  我一边喝着药粥,一边与两位老者聊天,稍微讲了几句,我谈起了自己即将离开的事情。
  这事儿我们来路的时候就曾谈及过,他们也不劝留,只是告诉我,那个小院子会一直帮我留着的,等我的事情忙完之后,再来一会。
  我与两位亦师亦友的忘年之交辞别过后,又拜托他们帮我转告华族诸人,然后回到院子里来。
  安已经整理好了行李,随时准备离开。
  我唤醒了一直趴在我屋子里面睡觉的斑斓巨虎,与安一同离开医馆,而医馆门前,信伯带着一个健壮的年轻男子在这里,牵着牛车等候,发现我们身后居然还跟着这么一头猛虎,都吓得脸色一变,那拉着车的蛮牛更是吓得腿软,无论信伯怎么抽鞭子,都站不起来。
  好在安哄小动物还是有一套的,对那蛮牛好是一阵安抚,方才让它恢复精神。
  信伯与我介绍,说那个年轻男子叫做姜西泠,是藤族年轻一辈的高手,陪着他过华族这边来做生意的,他特地从店子里抽调过来,保护安小姐安全的。
  那男子倒是老老实实的,冲着我们点了点头,也不多作言语。
  不过我能够瞧见那人的眼睛里暗藏精光,显然也是个厉害人物,便与他多聊了几句。
  一行人走到了华族的东集外,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驻足回首,却是那龙云和小将燕南。
  两人匆匆赶来,龙云拉住我,说陆先生离开,怎么不知会我一声?倘若不是小南去医馆找你,得知了你离开的消息,我都不知道你走了。
  我拱手,说安归心似箭,我倒也是无心久留。
  龙云与我一路过来,彼此之间的交情也算是有,他知道我的任务,不加阻拦,只是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曜石打磨的石牌来,对我说道:“这是我华族贵宾的标识,在野外若是遇到了人,不管是我族还是别族,拿出来,应该能管用。”
  我不推辞,接过来,入手沉重,知道此物珍贵,再次拱手,说多谢龙兄厚赐。
  龙云连忙摆手,说这可不是我给的,是长老会鉴于陆先生你的贡献,特别给你批的,本来不落长老和姜长老都准备中午设宴,与你送行的,没想到你走这么早,他们又在朝会,赶不及过来,让我向你道声歉。
  我连忙摆手,说使不得,使不得。
  说完这个,龙云拉我到了一边,低声说道:“陆先生,五日之后的种植节,你能否赶回来?姜长老再三吩咐我,让我一定得提醒你。”
  我说这个事情说不准,不过尽量。
  龙云嘿笑,话锋一转,又问起我是否知道那个叫做尚晴天的下落,昨天无悔长老找到他们,说昨夜那人说有事要办,转身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我与尚晴天密会之事,并不像宣扬,于是摇头说不知。
  龙云说你既然不知晓,那就算了,倘若是被人问起,你也这般说就是了,不过说起来,那个家伙看着实在不是什么好人,你最好别跟他沾边。
  说罢,双方又是一阵客气,然后依依惜别,这些落在藤族的信伯和姜西冷眼中,对我又多了几分敬重。
  要晓得,华族乃荒域数得着的大部族,他们来这儿做生意,都是求着别人的,恭恭敬敬,点头哈腰的,能够让龙云这样身份的人如此恭敬,自然是有着了不得的本事。
  离开了华族聚集地,我们开始朝着远处平原进发。
  一路走,遍地的草原和茂密的树林,时间轴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千上万年前的蒙昧时期,我们走了一天,一开始的时候路上还能够经常碰到一些行人和小部族,到了傍晚时分,就来到了一片连绵不绝的山前,人迹就渐渐罕至了,蛇虫鼠蚁和猛兽也变得多了起来。
  当初藤族被灭,残部流落至此,因为不想成为别族的附庸,又不敢让临湖一族知道踪迹,便没有住在宜居之处,而是在那茫茫大山的深处筚路蓝缕,最终安顿了下来。
  这山叫做虎牢山,最高峰叫做落凤峰,传说峰上有一擎天梧桐,有凤凰落于此间。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而已,事实上那虎牢山山势连绵,到处都是密不透风的林子,路程多变,凶险也多,给我的感觉好像又回到了死亡蝴蝶谷里去了一样。
  难怪藤族残部会选择在这么一个地方落脚,大概是被人打怕了,倘若是再有人对他们心怀不轨,估计这路上都得损失大半的人手。
  一天到达不了,我们当夜是在一个山洞里面歇息的。
  这个地方,应该是藤族经常落脚的去处,所以一应生活用品都有备齐,连睡觉的稻草和兽皮都有,十分周到。
  信伯他们在华族这里做生意,主要是卖一些兽皮和草药、虫药,藤族的巫医和草药在荒域也是有一定名气的,许多看不起华族医馆的人,都会来这里买点儿,既便宜又实用,所以生意倒也不错。
  而他们在集市上赚得的钱,又多用来采买食盐、酒铁布匹和一些生活必用品,再待会族里去。
  不过因为进山的缘故,那牛车就启用了,所有的东西都驼在了那头浑身是劲儿的蛮牛身上,我看着太多,又让这头斑斓巨虎分担了一些。
  我感觉我们有点儿像是茶马古道的马帮,不过条件更加艰险一些。
  山洞里面有火,篝火点燃,行路的人不会亏待自己,一边烤肉,一边煮着茶汤,另外还有一个锅子就烧热水,大家至少洗洗脚,缓解一下疲劳。
  这一路过来,我与信伯闲聊,发现他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彼此聊得也熟了,并不生分。
  藤族对于巫蛊之术,有许多理解,而我承袭敦寨苗蛊,师从苗疆蛊王陆左,自然也有许多可以显露的底子,双方倒也聊得深入。
  肉烤熟了,香气四溢,大家正准备吃晚餐,信伯的脸色却是一变。
  我竖起了耳朵,能够听到他布置在外面的铃铛在响。
  有人来了。
  我们都站了起来,而姜西冷则直接拔出了雪亮的苗刀来,朝着洞口摸了过去,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在外面说道:“老乡,我们是进山的猎人,有点儿迷路了,又饿又渴,闻到这洞子里有香味,就过来讨口吃食,不知道可不可以?”
  听到这话,我的眼睛一下子就圆睁了起来。
  老乡?
  荒域应该没有这么一个说法吧?
  第三十七章 青鸾天女
  尽管有心拒绝,不过事到临头,也不能硬拦着,信伯看了我一眼,然后说道:“你们进来吧。”
  听到这话儿,外面的人便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打头的是一个缩着身子的小矮子,贼眉鼠眼,比俞千二也高不了多少,而他走了进来,确定了里面的人之后,方才吹了一个口哨,又进来了三人。
  另外三人里,两男一女,一个长得十分彪悍的傻大个儿,还有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文雅男子,那个女子穿着一身白色裘皮,显得十分妖媚。
  这些人,都穿着现代的衣服,反而是我,因为避人耳目,出来的时候特地弄了一身华族人的装扮。
  果然不是荒域的人。
  四人之中,以那金丝眼镜为首,他走到篝火前面来,冲着我们微微一笑,说老乡,在下赵志祥,多谢诸位援手之情。
  信伯本人就是藤族专门与外界打交道的生意人,自然知道如何应付,与来人寒暄过后,便邀请他们坐下来,并且将我们烤好的肉给他们分享。
  这几人在黑黝黝的山林里转悠了许久,也不客气,围在了篝火边,然后一边烤火,一边吃肉。
  不过他们也十分客气,拿了些压缩饼干、能量棒和巧克力出来,给我们尝一尝新鲜。
  这些东西十分稀奇,信伯和姜西冷没见过,都很惊讶,安倒是见过,不过她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儿,缩在旁边,旁人也注意不到他们。
  我一边暗地里观察着这几人,一边默默地蹲在旁边不说话,看着信伯跟他们聊。
  这一说话,才知道他们是因为走失了某件东西,然后一路追过来的,目的地是落凤峰。
  听到他们的话语,信伯止不住地吸了一口凉气,说落凤峰可不得了,那个地方壁立千仞,竖直朝天,直入云霄之上,至今也没有听说有谁爬上去过呢。
  金丝眼镜微笑,说无妨,我们有些本事,还有装备,爬上去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准备的烤肉和稀粥分量不多,再加了四个人,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信伯让姜西冷再从包袱里弄点儿出来,这时金丝眼镜挥了挥手,说等等,我这里有个刚刚打到的猎物,还算新鲜,还是吃这个吧。
  他一挥手,那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从麻袋里面摸出了一头黑色的鳞甲长虫来,这玩意生息全无,不过却有着淡淡的金色气息散发出来。
  信伯瞧见,忍不住就站起了身来,开口喊道:“我的天啊,这不是钩蛇么?”
  金丝眼镜瞧见我们这里有人识货,不由得眉头一扬,得意地说道:“哦,老乡你认识此物?”
  信伯点头,说我族有一古书,名曰《山海经》,这玩意就是经中记载的钩蛇,相传此物成熟之时身长二十米以上,尾部有分叉,潜伏在水中,用尾钩把岸上的动物拉入水中捕食,十分凶残,乃洪荒妖兽之一。
  金丝眼镜点头,说想不到你们这儿,也有《山海经》,不错,此物便是钩蛇,不过是幼年时期的模样。
  信伯深吸一口气,说即便是少年时期,能够将此物给灭杀,也是十分厉害,让人敬佩得紧——要知道此物狡诈,罕有人能够瞧见其模样。
  那裘皮女子得意地说道:“那是,我们赵总的手段,便是那天下十大,也及得上的。”
  信伯反倒是愣了,说什么天下十大?
  金丝眼镜挥手,瞪了那女子一眼,然后笑着说道:“她胡口说的,老乡莫怪;钩蛇此物出身洪荒,身上皮肉骨血皆是大补之物,蕴含着丰富的能量,相请不如偶遇,借老丈锅子一用,我们炖一碗钩蛇汤和。”
  信伯慌忙摆手,说这可使不得,我们招待你们的,是那粗糙的野猪肉,哪里能这般交换,使不得;锅这里有,水都烧开了,你们自己弄便是了。
  金丝眼镜倒是十分客气,说如何使不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说的便是如此。
  他说着话,那猥琐男子便已经将钩蛇的脑袋斩去,又将鳞甲拨开,把雪白的肉切成一段一段,放进了烧开的白水之中,然后还放了一点点盐和胡椒提香。
  而金丝眼镜也往前走了一步,手指结了一个佛印,然后朝着篝火中弹去,突然间有一道近乎于白色的焰火出现。
  那焰火的热力十分充足,我都能够感受到其中的热力。
  好手段。
  那钩蛇当真是珍贵之物,放入里面不到五分钟,立刻又异香扑鼻而来,猥琐男用木勺子缓缓一搅,那白开水居然变成乳白色的羹汤,里面的蛇骨都酥化了去。
  钩蛇汤弄好之后,直接盛在了原来的稀粥泥碗之中,猥琐男子给每人盛了一碗。
  信伯还待推辞,结果闻到那碗中扑鼻的浓香,忍不住喉结一阵滑动,便也不再客气,先是一番感谢,然后端起了碗来,顾不得烫,一点一点儿的喝着。
  一开始他还十分小口,结果几秒钟之后,恨不得将一整碗全部倒进肚子里去。
  我瞧见他这夸张的表现,而其他人也都开始喝了起来,也不矫情,端起碗来喝,发现这汤质鲜美不说,而且入胃之后,却化作一股暖流升腾而起,游遍全身,暖洋洋的,觉得经脉之中有鼓荡不休的力量在积累。
  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是我之前吃那洛山魅的感觉,不过没有那般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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