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直到后来他走了利思仍旧站在原地。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乔段之在和闵夏交往。
  ***
  后来乔段之因为一个女生为自己自杀的事情和闵夏分了手。
  恰巧那时候最疼爱闵夏的奶奶去世了,闵夏哭得跟个泪人似的。那一刻我想,我这辈子都不要谈恋爱吧!
  如果一定要恋爱,那么就和钱谈吧!
  后来闵夏出国念书了,什么原因也没说,但是我知道,她肯定是受伤过度了。
  而我呢,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还挺不错的大学。巫小玉呢,因为母亲的关系去了艺术学院继续学民族舞蹈。闵夏呢?那时候真的是没有她的音讯,不过呢闵夏自然和她们不是一个级别的,既然是出国留学了,自然念的学校也不会差,尤其是她成绩如此的好。
  ***
  上了大学之后,所谓的大学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的好。
  身边的女同学每一个都总把自己打扮得很好看,而我总是土土的感觉。
  因为种种原因,我发现我变得越来越花钱大手大脚了,别人有的东西我也想有。
  大二那年,在一个酒局上,我认识了林良志。那个成熟魅力的中年大叔,成功企业家。
  介绍的同学怂恿她,如果想要毕业进到一家好公司工作,可要几把劲,那时候她还傻傻的,很多事情都不懂。
  直到有一次林良志对她说,“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可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她那时候还有些天真。
  正是因为她那句话傻话,把林良志逗得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的女朋友,是情’人的意思。”
  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是我最终没抵住林良志对我的各种礼物以及小暧’昧。
  我长那么大,第一背lv的包包,用着香奈儿的彩妆,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应该是这样的,光彩夺目的,想要什么有什么的。
  于是最后我还是做了林良志的女朋友(情’人),而他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我的第一次是在一家非常豪华庞大的酒店总统套房,那是也是我第一次住如此高级的酒店,心是砰砰跳的。
  林良志还在酒店的另一边开会,而我则洗好澡等他。事实上林良志是很忙的,基本上很少有享乐的时间,偶尔他送礼物给她都是派助手送的。
  第一次的时候林良志说,他的太太是妇科医生,所以他知道女人身上的所有敏’感点,他保证不会让我痛。可我还是痛了,痛并快乐着,不得不说林良志他是一个调’情高手,老司机。
  他还算得上是儒雅绅士,而且也不是那种发福啤酒肚的大叔,所以我并不排斥和他这样的关系,比起我那些女同学的金主,林良志简直好得不要太多。而林良志也说因为太太是医生的原因,会严格的让他锻炼身体,为了防止各种疾病,所以他的身材还是很好的。
  我们就这样处了下来。他和我说过,他会给我物质上的帮助,以及将来毕业的工作规划,但是他唯独不能给他的就是感情,还有婚姻。这个不用他说,我也懂。等我不再需要这些东西,我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时,就是我和他分手的时候。
  ***
  如果问,我为什么要做情’妇?会不会觉得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其实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职业,你不去做,总有别的女孩来。而俗话说成功的男人哪个背后没有几个女人,我想他的太太估计也知道的吧!我只能说我很懂得职业操守,感情不可过界。
  毕业后,我没有去工作,因为林良志答应了给我开一家咖啡厅,这一直是我的梦想。其实我并没有多大的梦想,只想过悠闲的生活。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物质’宠’坏了,什么咖啡厅,那些都是别人给的梦想,而不是自己的。
  ***
  这一天,我坐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观察着自家咖啡厅内形形色’色的客人。
  只是那一眼,那一眼,我看上了一个男人。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身白衬衫,低着头正在看一本厚厚英文医疗书籍。
  后来我发现他常常来咖啡厅,我从一开始到慢慢的习惯悄悄的观察他,可是我依旧没有勇气上前去跟他要个手机号码。
  直到一次,他坐在咖啡厅,似乎是在等人。好一会,我看到了好友巫小玉的男朋友江翰往他走了过去。
  原来两人是朋友。
  那个时候,我觉得似乎老天都在帮我。
  于是我很快的就知道了他的名字,“蔺言”。一个十分儒雅的名字。
  从此我爱上了他,只是当初那一眼。
  作者:抱歉各位,我不习惯写太多番外,对我来说,这样的番外就可以了。
  剩下的各位可以自行脑补。
  彼此幸福,又或者再遇良人,这都是命运。
  谢谢这段时间的支持。
  最后感谢观赏我的小说。
  祝各位都幸福,珍惜时光,想要爱的勇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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