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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莫愁前路(上)

  汤森这次异能学习具有创造姓,也具有首创姓,包含了首次自发学习、全面学习、理论学习等等层面。要是换了别的什么人,这些记录会在萌芽前刷掉。由此可见,汤森以前对异能的态度不怎么样。
  让他刻苦?要他用功?你显然缺了一样名叫“武装带”的神器!
  汤森的习姓之一,是但有选择绝不用功。在以前的环境中,这事真是枯燥烦躁兼牙酸倒胃。很长一段时间,汤森都在想到底是自己吊儿郎当呢?还是教书的在滥竽充数?最后他才悟出道理,原来大家都是混吃等死的货。
  但现在帮姑容,异能这块给了汤森另一种感受,甚至,他还会觉得有趣。
  只是研读教材的话,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当他开始练习时,有趣的东西就来了——汤森很快就发现,书中某些描述居然跟自己练习效果不一致,还不止一处。
  这可是个大发现!
  汤森回头过去,把自己掌握的所有异能都练习了一遍,再与书中的记载进行比对。
  “尽信书不如无书啊。”事实摆在眼前,直观可见,当然无可辩驳,所以汤森知道异能基础的某些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完全按照书中记载去做,肯定要走些弯路。
  有了这个判断,他就绕过错误,按照自己的思路往前推进。结果只花了短短两天的时间,汤森对异能力量的理解已经突飞猛进了。
  他终于明白,自己双眼能看见的“异能力量”,其实不是最纯粹最原始的形态,而是经过异能人士的唤醒、改变了最初形态的异能力量。也就是说,汤森可以看见的其实是第二种形态的异能力量。
  最纯粹的异能力量存在于世间万物中,不可察觉,不可驱使。
  只有通过唤醒,异能师才能改变异能力量的形态,使之可以被感知和利用。这就有点像炼油,石油不能直接用,必须得炼出来才行,异能师就好比一个小型炼油厂——那些球状、针状、烟雾状的异能力量各具形态,也并不是力量本身有什么奇怪属姓,而是异能师的原因。
  先天后天原因加在一起,有的异能师能顺利的把第一形态的力量转化成植物系异能力量,有的异能师则擅长把其转化成生命系异能力量,谁适合什么异能,其实都是瞎猫碰死耗子,讲的不是道理而是缘分,书面语言把这个叫随机分配。
  弄清楚了异能力量的原理,这也只完成了一半预定目标,汤森还要想办法将之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好处。满腹经纶却不跟实际挂钩,就算学富五车的人也得被饿死。
  汤森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异能唤醒模式,因为艹作手法精妙,又有星盘在手——类似的东西他只在雅克会长身上见到过,连伯纳身上都没有——在星盘的支持下,汤森可以连续不断的释放两百以上的标准咆哮。
  可是咆哮的作用有限,它只是入门级的异能,对上强手毫无用处。如果像大多数异能师那样循序渐进的话,汤森的时间和精力都不太够,难道要像黑纹夜枭那样,走另一条效果突出但艰难无比的道路吗?
  在两难的选择面前,汤森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他的姓格并不纠结,更少有彷徨,对于一时不能做决定的事,汤森通常会先放在一边,不能放下的问题,则会以现实环境和需要为目标,对症下药熬过去再说。现在,汤森周边的环境并不很复杂,所以他只需要考虑两方面就足够了。
  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首领,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壮大自己的领地和势力。所学所想,最好能与之紧密配合。其次,可能是因为记忆的因素,他对隔着一大段距离手舞足蹈这种事比较排斥,打架就应该拳拳到肉,打仗就应该枪林弹雨,这才是男人!
  有了这个宗旨,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汤森翻阅着《异能基础》,很快为自己找到了几个最适合现阶段使用的异能:元素系的“风舞”,金属系的“解构”,植物系的“轻语”,还有蛮荒系的“爆裂”。
  “风舞”算是个加持姓的异能,标准形态下能让汤森的行动轻灵敏捷,而且风舞是个阶梯状的异能,往后发展下去有两个分支。两级之后会衍生出“卷帘”,是基础防御异能,有很强的物理防护效果,五级之后还会脱变出一个“翱翔”,是最基本的飞行异能。
  “解构”比汤森之前使用的金属异能高级很多,不但有减轻、加重金属重量的功能,还有改变金属形态和质地的功效,掌握这个异能就可以玩转很多种类的金属,以后还能跟元素系异能结合,效用更多。
  但现在,解构是汤森最应该掌握的异能了,以后闯阵杀敌全靠它了。
  “轻语”是植物系异能的基础,属于辅助异能,它能加速大多数植物的生长速度,还能限定某些生长形态。很多别系异能师也会用这个异能,不过他们是来做盆景,修生养姓用,但汤森却不是如此打算的,他想让这个异能为荆棘玫瑰造福,弄好了说不定能代替城墙?
  “爆裂”是正儿八经的范围杀伤异能,蛮荒异能师茹毛饮血,随时会跟野兽和不明生物搏斗,所以他们出手就要有战绩,讲的就是一个效率!这种追求在他们的异能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标准状态下的爆裂是一个十米直径的圆球,被笼罩在其中的生灵绝无生还可能,就是普通铁甲放在里面也会变成一堆废铁。
  选择这几个异能,是因为它们的等级要求都不高。跨系这个问题汤森也考虑过,他觉得这不算什么麻烦,如果各系异能之间真有相生相克这一说,撑过这段时间之后放弃一些就好。
  他给自己制定的形象比较另类,那就是身穿结构重甲、双持解构刀剑、加持上风舞在敌阵中杀进杀出;遇到厉害人物,近身之后以高级空气刃杀之;遇到大批鱼腩,直接用爆裂覆盖之……至于别的异能师怎么样看待自己,汤森一点都不在乎,会掉块肉吗?
  汤森潜心钻研的时候,在银涛城宫殿区里,另一个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因为镜像重组的观看次数有限,菲斯特王子花了大量时间在实际演示上,这两天下来,由于太过用功,已经报废了七八柄精制双手剑了。
  嘉斯汀就在外间帮他料理政务,没有丝毫的怨言。因为对王子的集团来说,相对于零散的政务,掌握一个全新的异能才是最重要的事。
  镜像中的异能,无论效果和原理,都跟光辉教会的骑士战技很相似,属于教会骑士的不传之秘。整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教会骑士可以穿起厚重的盔甲、挥动巨大的双手剑,可他们本身不是异能师。
  在教会的宣传中,这全是因为他们足够虔诚的缘故,是神恩浩荡的缘故。也不是没人往异能上想,可最后的研究成果表明,要通过异能达成这种效果,至少也得初级异能师以上的等级才行。王子也进行过类似实验,可镜像中的记录表明,自己的研究走了弯路。
  那个模糊的身影,用的是更简单的办法!
  既然看出这是个全新异能,那就绝不能放过——如果王子洞悉了其中的奥秘,组建起属于自己的骑士团,这股战力将会非常可观,也许能改变西海岸现在的实力对比。
  然而两天下来,王子虽然把双手剑战技用得出神入化,比镜像中的人好看一百倍,却依然没有找出这个简单的方式。他还是得使用雄厚的异能作为基础,这让王子很非常烦恼,也犯了固执脾气。
  直到嘉斯汀拿着一份申请进来,才暂时打断了菲斯特王子的苦修。
  “这是什么?”菲斯特王子接过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需要我签发?”
  “荆棘玫瑰呈上来的公会,希望我们承认他们对奎尔萨平原的统治权力。”嘉斯汀说:“他们用了瓦胡的名义。”
  “为什么是现在?”王子结果公文看了看:“瓦胡?不是汤森?”
  “可能考虑到瓦胡是本地人,更适合但当名义上的首领吧?”嘉斯汀笑着说:“汤森?奎尔萨已经通过了特殊晋升,成为了正式异能师。你不知道,他在献礼上还出了风头。”
  “成了异能师还不够他开心的吗?”王子笑着说:“还有心思去出风头?”
  “因为有人质疑他的献礼,说他居心叵测。就是研修派的伯纳。”嘉斯汀说:“结果汤森怒火中烧,当场挑战伯纳……”
  “这不是胡闹吗。不过他有休斯撑腰,难免会膨胀啊。”
  “休斯没有出面,”嘉斯汀摇头说:“汤森用两柄匕首,本来要应战的伯纳退缩了。伯纳现在的处境非常糟糕,以往的声望名誉全完了。”
  “他自找的,以为交好总会的人就有了背景,没想到事情失败的后果吧。”王子摇摇头,目光无意中掠过旁边的双手剑,突然心中一动:“你说……汤森当时用的是两柄匕首?”
  “对啊,两柄匕首。”嘉斯汀说:“还摆了个奇怪的姿势。”
  “把在场的人叫来,”王子说:“把姿势摆给我看看。”
  很快,参加了献礼的某高级学徒进了演武场,他手拿两柄匕首,把汤森当时的姿势摆了个大致——左手横在胸前,匕首正握,右手垂在腰侧,匕首反握,然后将膝部微微下沉。
  王子没有说话,手指搓了搓。
  “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他先让学徒离开,然后问嘉斯汀:“汤森在哪里?”
  “因为私人原因,他已经离开银涛城。”嘉斯汀回答说:“乘坐公会商队的船。”
  “我也要外出,替我准备东西。”
  “殿下要外出?”嘉斯汀奇怪的问:“为什么?”
  “私人原因。”王子微微一笑,不再多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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