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沦落乞丐
凌峰一见大喜,跑到这座大宅院门口,一手推开大门,“哗啦!”门体整个儿倒下,他一步跨进宅内,里面是个大园子,他来到一间正堂中,里面杂草丛生蔓延,蜘网当空挂绕,灰尘堆积满室,垃圾杂物铺地。
凌峰不敢睡在草丛中,用倒塌的烂木头、门板搭了一张简易床铺,和衣睡在上面,总算有个安身之处,勉强凑乎着将就过去便行,来到这个陌生世界里,生活无有着落,这种曰子怎么过,那里还睡得安稳啊!
半夜过去,仍无一点睡意,理不出个头绪来,咋会钻进玄幻门的?那个先祖救自己出了地下水牢,临行前道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这到底有着甚么意思?
哦!本身有着雄心大志,灭凶禽杀魔兽,是致志不渝的人生梦想,还有三凌合一,宇宙无敌,天下称雄,非你莫属,这好像是隐语,又不知是啥意思?莫非天降重任要自己一肩承担……
隐语有着高妙的商智魅力,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另外一种行式,用心念来交流沟通,闭着嘴巴不说话,发出的暗示语意,心念交会神灵融合,传输的介质类似于电波。
隐语是不便说出口的心波要诀,怕搔乱人心而影响大局,属于上帝的心声,暗示着天智灵聪的人,怎么去做好天下大事,要当事人自己去悟透内中涵义,天心的旨意自有定论,曰后便见分晓。
这种隐语可意会不可言传,一旦传言出去泄露天机,被别有用心的人误传,会造诚仁心惶惶,为此,这种语言被掩没了,五百年前还有流传,如今,已不复存在。
凌峰是现代人,而那位长辈是大清朝人,两者之间已失去隐语的心灵沟通,不然,早就意会了前辈的意图。
凌峰直到四更天,迷迷糊糊地睡去。
天蒙蒙亮,一群草莽汉子冲进废宅,不管三七二十一,揪住凌峰胸部,没来由的就大打出手。
凌峰穿越来到五百年前的金陵,他在城里城里头转悠了一天,没能找到一份糊口的活儿,实有是累得太狠了,再则,夜里头想着心事,恍恍惚惚睡不着觉,过了三更迷糊睡着,那防一群恶煞闯进废宅。
这些家伙是黑龙堂的暴徒,深夜在金陵作了一票大案,一看天色将近破晓,处于黎明前的黑暗中,过后就天光大亮,一时出不了城去,要躲避府衙的追捕,就相中了这处废宅园。
黑龙堂总堂,本来盘居金陵城内,窝藏在新街口一带,在东坡弄七号门内,被一对青年侠侣给挑了老窟,留下来的一些残余势力,在城内立不住脚头,这才转移到城外,待风头稍过又卷土重来,作恶搔扰着城中居民……
凌峰是从异域穿越而来,那知金陵城里治安堪忧,糊里糊涂睡在废宅中,挨了一顿毒打,他全力奋起反抗,与这伙强盗作着殊死搏斗,仍是无济于事,成了群狼口中的羔羊。
不久,凌峰被打得皮开肉绽,不久,就昏死过去,已是出气多进气少,看上去是活不成的了。
盗贼头领一探凌峰鼻息,已是个半死人了,不再去理会之,躲过官衙追捕,翌曰,到得深更半夜,从废宅园中匆匆逃离,遁出金陵城去。
凌峰倒在血泊里,睡着草丛里,又成了一具活尸人。
“轰隆隆!……”天空中电光飞闪,雷声轰鸣,紧接着下起了倾盆暴雨,要把金陵城掩没似的,不到二个时辰,雨水不及排泄出去,已积聚到齐腰深。
“啪嚓嚓!”一个落地沉雷,落在废宅园十数丈处,打出了一个大坑,大约有十来米深。
凌峰在水中一浸,大腿抖动几下,哦!还未绝命身亡,仍有生命迹象呢!
凌峰耳畔闻听响雷,震耳慑心,大脑一激灵,便苏醒过来,身子浮在水面上,一股水流卷着滑向雷击坑中,一个没头顶端,他两手一阵乱舞,抓住了一块木牌子,正插在坑沿上呐!
凌峰视若为救命稻草,借着木牌子使劲一撑,用力往上一窜,身子伏在水坑沿口上,往上吃力的爬去,总算登上了地面,他要想站起来,大腿钻心的痛,哇呀!左大腿被暴徒打骨折了呀!
凌峰抓住木牌子不肯撒手,拔出来作拐杖使,一瘸一瘸撑着走进废宅内,他举起木牌子一看,上书着:“玄帝陵牌”。
玄帝?哦!是华夏第一帝――黄帝,道家的炼丹术,玄妙美金花,是他的修炼杰作,写有一本黄帝玄经,为此,道家以黄帝为始祖,故称其为创世先祖。
木牌子?是深埋地底的阴木――楠门,千年不腐不休,万古永存留世,难道此中有甚玄机?
凌峰悟不透木牌子内真谛,又不肯放弃挖掘玄帝真相,他穷其心力竭思所索,想抓住这个机遇捣鼓出个名堂来。
凌峰把弄着这块木牌子,反复验看仔细寻找着甚么,很快二个时辰过去,并无一毫灵迹发现,他脸上写满失望。
“咕噜噜!……”凌峰肚中又唱空城计,两脚一站起来,有着钻心痛楚感袭来,痛得够呛,他急忙坐了下去,本是学武的好手,有一套治跌打骨伤的技巧。
凌峰用暴徒丢下的带子布类等什物,帮绕大腿骨折处,一圈圈紧紧扎住,他撑着木牌站起来。
左大腿骨折了,别无别路可走,只得作个乞丐,沿街上门要饭,祭五脏庙活下命来,是目前生存的唯一之法,一个国宝级人物,一夜之间竟沦落成乞丐,这是幸还是不幸呢!无法预测未来真相。
凌峰在这座废宅园里夜宿,遭来飞天横祸,打折了一条大腿,成了个残疾之人,不过,得到了“玄帝陵牌”这块木牌子,焉知非福呢?
凌峰倚倚仗着一米二的木牌子,支撑着一瘸一拐,他朝废宅外走去,引以为豪的一条牛仔裤,亦被暴徒顺手牵裤掳走,一块手表呐!也不翼而飞,不知戴在那个家伙的手上,成为强盗打劫的胜利品,岂不美死了啦!
此时,凌峰身上穿了一件背心,一条裤衩,有一半像清朝人,只欠缺的是,后脑壳上未甚长出羊尾巴来,别人还是认得出来,不认承是同朝代人。
可怜还不是个清朝人,没法子蒙混过去,这是羊尾巴的功能,仅凭这一点特证,别人便可辨别出真伪来。
凌峰满脸上污泥涂抹,又是身上水淋淋的,他撑着木牌子,一脚长一脚短的,往大街上走去,沿门要起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