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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番外——喜欢成爱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她很享受啊,也很喜欢珩哥哥的,可是,这不仅仅是那么短的时间,那是小十年呢。
  被一个人念叨了十年之久,是个人都会有些许的不耐的。
  桃桃就是如此。
  她有时候还恼着,要是再过个十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翻脸呢。
  好在,珩哥哥这就去美国了,不用再绕着自己念叨了,她似乎也解脱了。
  这就好像是书上说的,距离产生美。
  她都觉得,她和珩哥哥之间,需要一点距离。
  要是太亲密了,一直一直的腻在一起,肯定不好的。
  更不用说,答应过的将来要嫁给他的承诺,真烦了,说不定会反悔也说不定呢。
  而唐珩这一去,还不知道多少年呢,桃桃可以自由好长时间了呢。
  十年后
  京城,沈家。
  周子瑜从卧室里走出来,脸上恹恹的,没什么精神。
  头发随意披散着,一身休闲运动装,走到客厅沙发里,又懒懒的躺在沙发里,眯着眼睛。
  沈乐宇的妻子,桃桃的舅妈,宋晴天从外面走进来,扔下太阳帽,走过来,伸手在桃桃的额头上摸了摸。
  “不发烧了。不过看你的样子,还是没什么精神。今天就不去学校了,在家好好休息几天。”
  周子瑜懒懒的睁了睁眼,嘴里低声咕哝着,“不行,罗教授该等急了,我都两天没去学校了。”
  “等就等,你都生病了,还不让人休息啊?再说了,你只是大四的学生,这可不是你该做的事儿。罗教授那么多博士学生,非得要你吗?听舅***,不去。”
  宋晴天起身,“我去给你盛点粥,喝点粥,吃完饭之后,跟我到院子里走两圈,晒晒太阳,好的快。”
  周子瑜被舅妈拉着坐起来,一会儿热粥放在了她跟前。
  她都没有什么胃口,但是还是慢慢的喝完一碗,之后又被宋晴天带着,在院子里活动。
  周子瑜的这位舅妈,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种花种树的,是个骨子里浪漫的小女人。
  “子瑜你就是不爱运动,不爱晒太阳,其实晒晒太阳对身体很好的,你看我身体多好,这都是吸收大自然的力量的结果。以后别老对着电脑,也出来活动活动,闻闻花香,呼吸一下绿树的新鲜。也不要怕晒黑,做好防晒就好了。”
  周子瑜淡淡的笑了下,声音还是懒洋洋的,有些娇俏的撒娇味道。
  “我不是不运动啊,我有时候也跑步啊。”
  “你那个跑步,只是晚上活动两下,那有什么意思。白天出来晒太阳活动,才更好。”
  “舅妈,你说的,好像很简单。可是要是我有课,或者日后我工作了,可没有大白天的出来晒太阳运动的机会呢。这呀,也就适合您这样的,工作时间自由轻松的。”
  宋晴天却不以为然。
  “要是有心,就算是上班了,也是有机会的。”
  “好吧好吧,我说不过您。”
  周子瑜举手投降,一阵清风拂过,她按住帽子,享受着此刻的舒服时光。
  想想自己也好像好久没有休息了,这段时间被老罗教授给拉着做实验,老头子一忙起来废寝忘食的,连带着自己和几位师兄师姐们都没有好好休息。
  这要不是自己发烧了,那老头还不知道最近自己有多压榨这些学生们呢。
  现在想想,还是哥哥明智,直接跳级的上学,这会儿都早解脱了。
  当初自己就选择一级级的上学,享受悠闲的学生时光,导致现在她还在学校里,被老头压榨呢。
  出了一身汗,子瑜从浴室里出来,拿起手机看了看。
  宋晴天端来水果,坐下,问道,“子瑜,在学校里有追求者吧?”
  周子瑜抬头,笑了笑,“舅妈,你说呢?你外甥女这么貌美如花,聪明伶俐的,难道还能没有人追?”
  “是,肯定有人追。不过我的意思,你明白,有喜欢的吗?”
  周子瑜断然的摇头,“如果你说是爱情的那种喜欢,没有。”
  “噢……”
  宋晴天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周子瑜挑眉,“舅妈,别笑的那么奇怪。”
  “我哪儿笑的奇怪了。我笑的多正常啊,哈哈……”
  周子瑜也不跟她抬杠,舅妈这个人,没啥心眼儿,而且什么想法都表现在脸上,一目了然的。
  她现在心里想到什么,周子瑜也能猜透。
  不过因为唐珩。
  他们都知道唐珩,都知道唐珩对自己的态度,好像笃定了自己这辈子就是珩哥哥的媳妇了一样。
  但是也就很过分的是,他们如此笃定自己要嫁给珩哥哥,但是还都不松口,还都千方百计的在自己和珩哥哥身上设置障碍,比如每年唐珩假期回国,她就要被父母送去别处玩去,或者每到她生日的时候,珩哥哥一定会回来,却总是要面对着长辈的搀和,不能独自相处。
  打个电话有时候都会被限制,闹的周子瑜都不知道,家里人这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了。
  但是,撇开这些不谈,单单只是说周子瑜和唐珩的感情来说,她还没有到非唐珩不嫁的地步。
  因为还没有那种感情,足以深情到一生一世的地步,更没有小鹿乱撞的心跳……
  她有那么多的长辈,每个人跟她说过的,爱情的感觉都不一样,所以至今为止,她一样都没感受到。
  单单只是凭借青梅竹马的喜欢,她却觉得还少了点什么。
  不过,还没等她捉摸清楚呢,唐珩已经四年没有回国了,有时候只有打个电话,视频都很少。
  周子瑜知道他在美国那边,除了上学,还有附带着处理唐氏在美国那边的公司。所以她并没有多想什么。
  只是在他没有联系自己的时候,会稍稍想念他那就唠叨体贴了。
  “发什么呆呢?子瑜?”
  宋晴天暧昧眼神投过来,“是不是想唐珩那小子了?”
  周子瑜一笑,“我在想啊,舅妈当初怎么看上舅舅的呢?”
  说起这个,宋晴天自己就不太好意思了,微微脸红了些,“什么看上不看上的,不过就是觉得差不多了,挺合适的。”
  “那舅妈不是因为爱吗?”
  “……什么爱不爱的,都老了,我们现在可不谈这个。”
  “是吗?那我可要问问舅舅,他是不是也这么想的?舅妈这是不爱舅舅了?”
  “别,”宋晴天有些着急,恼了恼,“周子瑜,你这是身体好了,不难受了是不是?打趣我?我这两天照顾你,你就这么回报我的?”
  周子瑜笑了笑,“哎呀,我错了,舅妈,您是天底下最好的舅妈了。”
  “哼,咱们两扯平了。你不找我麻烦,我也不打趣你了。”
  “好,”
  两人相视一笑,但是宋晴天却还是忍不住的开口问,“子瑜,你真的不想你的珩哥哥?”
  周子瑜沉默一笑,想不想的,没有那么重要。
  周子瑜回到学校,宿舍四个人,都在。
  她一回来,就收到一致的关心。
  “放心吧,我没事儿了,就发了个烧,现在好了。”
  放下背包,她习惯性的打开笔记本,坐下。
  宿舍其他三人,跟她的关系都很好,并没有那些什么龌龊或者嫉妒吵架之类的。
  最主要的原因是,周子瑜是美的让人羡慕的,聪明的让人仰望的,友好的让人忍不住亲近,还有最最关键的,是她就是他们宿舍,乃至他们班,同学们考试包过的保证呢。
  每次到考试的时候,周子瑜化的重点,点中率高大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是个宝贝呢,全班的宝贝,当然得友好相处了。
  “好了就好,以后还是要注意劳逸结合,我们觉得,你肯定就是累过了,身体负荷不了,才一下子受不住发烧生病的。”
  舍友沈寒冬是大姐,关心关爱周子瑜这个小宝贝,绝对不遗余力。
  “对对,以后罗教授再找你,你就找个借口,不去,或者就算去了,也别那么拼。知道你聪明,但是他那些学生难道都是带着玩的?事儿全让你做吗?”另外一位,于晶晶也非常不满,他们到底小宝贝被如此压榨。
  “就是啊,这要是让你家珩哥哥知道了,他得多心疼啊!”
  最后一位,也是唐珩同志的拥护者,章桐如此说。
  其他几人都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章桐,拜托,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你就这么追捧,太不切实际。而且他在美国,远水解不了近渴。我觉得,我们子瑜应该配更好的人,随时能够照顾她的男人。那个从来都没有露面的,直接淘汰。”
  “别呀,青梅竹马啊,我最喜欢这种梗了。子瑜,你的珩哥哥肯定对你心里满满都是爱,你一定要坚持住,等到你的珩哥哥回国来娶你。”
  “呸,章桐,还娶什么?要是嫁人的话,就该嫁严师兄那样的高端精英,除了能力强,有钱又帅之外,更是体贴入微,暖男一枚呢,这是完美的**。”
  “不,我觉得,贺同学那样的,才适合子瑜。同龄人,有共同语言,上课自习一起,都能见到……”
  这三个人,又在为周子瑜的感情归属问题分辨起来。
  这种情况,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了,周子瑜一开始还打断他们的讨论,后俩次数多了,她也懒得说了。
  他们说的,其实都是自己的喜好选择,她自己没有什么感觉,任凭她们讨论,自己则专注于电脑上的罗教授发来的一些邮件。
  很快,她又拿起包,“你们继续讨论,我去罗教授那里一趟,晚上一起吃饭啊!”
  说着就跑出了宿舍。
  正在讨论在兴头上的三人,一见子瑜逃了,讨论也只能戛然而止了。
  “算了吧,子瑜这样的,还用我们Cao心?随便抓一个男人,都肯定对她好的不得了。”
  章桐却道,“我还是觉得,青梅竹马,,更可靠,知根知底。”
  “到了吧你,你是没有机会了,将来你生个孩子,给人家找个青梅竹马吧。”
  刚说完这话,桌上放着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三人一愣,这是子瑜忘了带手机了。
  “替她接了说一声吧,不然那边要是有什么事儿呢?”
  章桐点头,拿起手机接了起来。
  “你好,”
  那边的人声音顿了下,随后清冷低沉的开口,“你是谁?周子瑜呢?”
  “哦哦,你找子瑜吗?她刚离开宿舍,忘记带手机了。要不这样,要是有急事儿的话,我现在马上去找她,跟她说。要是没急事儿的话,等她回来,我转告一下?”
  “不用了,我等她回来再打过来。你是她的舍友?请问你是哪位?”
  “哦,我是章桐。”
  “好,谢谢。再见。”
  章桐挂了电话之后,立刻抬头,看了看另外两个人,揉了揉耳朵,“艾玛,耳朵要怀孕了,声音太好听了……”
  于晶晶好奇,“是谁的电话?”
  “没有名字,是个陌生号码。艾玛,刚才这个男人的声音,真真让人听了都浑身发酥呢。”
  “真这么夸张?”
  “这绝对不夸张。不过,该不会子瑜又一位爱慕者吧?”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周子瑜一进校,就成为校花,连对比都没有,其他人自动退让,至今还依旧保持。
  且人家不是只有皮相的笑话,那脑袋,智商,绝地甩同龄人一条街去,妥妥的让人仰望的存在。
  性格又好,家境听说也不错,男人们趋之若鹜了,根本就不奇怪了。
  挂了电话的那头,唐珩一身纯色西装,矜贵玉立,站在黑色保时捷的车旁。
  清冷的面容,五官俊美,黑眸薄凉,气质高贵,周身冷清的隐隐带着威压,让路过的行人,不禁离的远远的。
  可偏偏,唐珩是那么夺目的不可忽视的存在,众人投去的目光,还是不住的落在他身上。
  在京大的校园里,帅哥不少,有钱人不少,又帅又有钱又聪明的也是不少。
  可这样气质夺人,面庞俊美,举手投足之间,让人不由得屏息等待他说话的气势,真是不多见的。
  而这样的帅哥出现在京大的校园里,是在等谁?
  朋友?同学?老师?还是……女朋友?
  穿梭在道路旁的女生们,看到这样的男人,心里都蠢蠢欲动着。
  可是却鲜少有人敢过去搭讪,只能磨磨蹭蹭的,不想走。
  看着帅哥打完电话,对着某一个方向看不去,然后,忽然迈开长腿,走了起来。
  好奇心太重的几个人,就尾随着唐珩,跟着他的脚步,缓慢的走着。
  可其实,唐珩根本没有什么方向。
  桃桃在什么地方,他不知道,而偌大的京大校园里,他想要来个偶遇,几率也真是不大。
  但是唐珩就是想要走在这个校园里,感受一下,桃桃小丫头在的地方,似乎这样,就离她更近了些。
  四年不见,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还那么古灵精怪,
  天知道,他强忍住自己回国的冲动,生生的隐忍了三年,到这一刻才回国,他都为自己的自制力而佩服自己。
  跟自己心爱的小丫头分隔地球两端,那种疯狂的思念太过刻骨噬心,大概,穿心之痛都未必有这个感觉厉害。
  四年,1460天,桃桃的样子,在唐珩的心里,脑中越发的清晰深刻。
  他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时间消逝的概念,他对桃桃的心,从开始的喜欢都后来的深刻想念,十分的爱,不会随着时间的逝去而逝去,反而是更加的深刻。
  十年的时间,他把这份喜欢变成了爱,也坚持了下来。
  现在,他终于回国,时候到了,他该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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