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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是她还是巧合

  沃尔夫庄园在西温哥华的北边,靠近卡皮拉诺吊桥公园。庄园是一座精巧的法式建筑,占地超过两平方公里。庄园的主体建筑建在中心的高地上,视野非常开阔,站在主楼的露台上,可以看到整个西温哥华的富人区和远处巴拉德湾的海岸线,身后是大片绿色的森林。
  府邸前面是一条笔直的林荫大道,作为庄园的中轴线,穿过宽阔的主花园,花园的两侧各有一条辅轴线,三条纵轴大路和几条横向的轴线相交组成了严谨的网格线。在这些网格线的交点处,装饰着许多喷泉、雕饰和园林小品,显得简洁明快,丝毫没有堆砌的感觉。
  林荫大道一直向前延伸,笔直地指向西温哥华的街区。从那里沿着99号公路,向东去就是北温哥华,而向南上狮门大桥,穿过著名的史丹利公园,就到了南温哥华,也就是真正的温哥华市区。
  第二领袖和黄粱约定的见面地点,就在史丹利公园。
  这是一个海岛公园,就在巴拉德湾,是北美最大的公园。它的南端连接着温哥华市中心,北端的狮门大桥与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并称,是通往西温哥华富人区的必经之路。
  公园里到处都是美丽的红杉树,玫瑰园和小型高尔夫球场掩映其间,一条长达22公里的健身小路环绕全岛,成为慢跑和单车爱好者的天堂。
  黄粱就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了史丹利公园。
  这辆自行车是玛莎借给他的。他和洪奎说要到温哥华市中心逛一逛,洪奎原本要派车送他,但他以想熟悉一下温哥华的道路和放松心情为由拒绝了。这个理由也不算假,毕竟他来到温哥华以后,只在狄金森教授家和沃尔夫庄园两个地方待过。
  早晨从庄园出来的时候,他遇到了玛莎,就顺便向玛莎打听了一下去市中心的公交路线和时间。玛莎问他去哪儿,他说只是随便逛逛,然后感慨说要是有辆自行车就好了。
  玛莎就带他去了停车库,那里停着许多自行车。她看着迷惑不解的黄粱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黄医生,老爷们进门出门都坐车,我们可不行。这么大的庄园,有时候骑自行车更方便。”
  她指着这里的车,“您可以随便骑,都没上锁。那几辆是电动的,但您得在南市区充电,不然恐怕不够回来的。”
  玛莎很热情,黄粱感觉她是真诚的,并不是出于客套的敷衍或者大家族佣人的那种假意的待客之道。
  他说:“谢谢你,玛莎,你真是个好人。”
  “您不用这么客气呀!”玛莎浅浅地笑了,眉眼弯弯的,脸上淡淡的雀斑在晨曦中显出几分俏皮可爱。
  他骑着自行车来到史丹利公园。公园里已经有不少骑行者,都是全副骑行的行头,唯有他还穿着平常的衣服,连个头盔也没有。他骑到西边的英吉利海湾边,已经有几个老头儿摆开了钓具,悠闲地坐在那里钓鱼了。
  黄粱打开手机地图看了看,确认位置没有错,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把车停好,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来。
  清晨的公园里行人稀少,他仔细审视着每一个从眼前经过的人。说实话,他现在有点紧张。他不确定电话里那个人是不是第二领袖,因为电话变了声,他也没法判断对方的性别。对方也没有告诉他接头暗号什么的,只让他到这里等着。
  “黄医生!”
  黄粱听到有人在身后喊他,这个熟悉的声音让他心头直跳。
  他转过身,看见一脸俏皮的玛莎挽着一个花篮站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他。
  “玛莎?……”
  黄粱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他实在想不到会是玛莎,但转念又觉得这似乎很合理,无论是她的身份还是给他打电话的时间,除了有点年轻之外。
  “对不起,我不该这样直呼您的名字。”黄粱停顿了一下,想着该怎么称呼玛莎,叫领袖显然是不合适的,叫夫人吧,好像也不对。
  玛莎一脸天真的样子,“为什么不能叫我的名字?大家都这样叫我呀!”
  “可是……”黄粱犹豫着。
  “别可是了,就叫我玛莎。”玛莎像只小鸟一样轻快地走过来,在长椅上坐下,“你不是要去市中心吗?早知道你也来史丹利公园,我们刚才可以一起走呀,自从老爷的病严重起来以后,我已经很久没骑单车出来了!”
  “你……”
  黄粱有点怀疑自己最初的判断了,玛莎看起来不像是故意在逗他,现在边上没有人,也不需要掩饰,难道真的是巧合?
  “你不是骑车来的吗?”他没话找话地问,也算是一种试探。
  “不,是司机布兰登开车送我来的,他就在那边停车场等我。”玛莎举起手里的篮子说,“我要去玫瑰园里采玫瑰。沃尔夫老爷喜欢这里的玫瑰,他说别处的玫瑰都没有史丹利公园的玫瑰好,他喜欢闻这个味道,每次他病重的时候,闻一闻玫瑰花的香味就会舒服一点。”
  “公园里的玫瑰可以随便摘吗?”
  “别人当然不能,但我们可以。史丹利公园的玫瑰园和高尔夫球场可是沃尔夫老爷出钱维护的,岛上的游艇俱乐部也是家族的产业。整个温哥华一半的公共设施都是沃尔夫家族建的,为此市政厅还给老爷颁发过奖杯呢!沃尔夫老爷是个好人,他会好起来的,你说是吗,黄医生?”
  玛莎看着远处的海面,那里平静无波,却深邃幽蓝。
  她的话让黄粱更加迷惑,这是在试探吗?
  “额……我不确定……”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一定有办法的,对吗?”玛莎转过脸,认真地看着他。
  “也许吧。”黄粱说。
  “不,我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玛莎很肯定地说。
  “为什么……是我?”黄粱其实想问的是,你为什么选择让我来北美。
  “你和过去那些给老爷治病的医生不一样……嗯……我也说不上来,总之,你很特别,从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这样觉得。”玛莎十分笃定地说
  “需要我做什么吗?”黄粱继续试探道。
  “做什么?……”玛莎看着黄粱,忽然开心地笑起来,扬着手里的空篮子说,“你陪我去摘玫瑰吧!”
  她说完就站起来,拽着黄粱的胳膊,朝前方的小路走去。她走的时候一蹦一跳的,像只快乐地小鸟。
  这一刻,黄粱又想起了他的妹妹,小时候,也是这样拽着哥哥的手,去地里摘野菜。
  就在他恍惚地跟着玛莎走的时候,突然看见狄金森迎面走了过来。他拎着钓竿,提着网兜和水桶,背上还背着一个大包。
  黄粱一看见他,就想到他脖子里的芯片,正滋滋地朝天空发射着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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