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林父、林母看到陈瑜和林语嫣的感情不错,两人都挺高兴,感觉离抱孙子不远了。
看自己爸妈这副表情,林语嫣气得冲陈瑜一瞪眼,“你那脑子一天到晚都想些什么啊?”
陈瑜故意用暧昧的语气说道:“跟你一样。”
“臭流氓!”林语嫣脸更红了,一拳打在了陈瑜的胸口。
还别说,这小拳头还挺硬实的,陈瑜真疼了一下。
“妈,你可得给我做主,我现在有事要出去。”
陈瑜夸张地捂着胸口卖惨,委屈的看着林语嫣,“咱晚上吃饭的时候说不行吗?干嘛发这么大火呀,还动手了。”
这要换作以前,林语嫣给陈瑜一拳,林母肯定在一旁叫好。
现在可不一样了,挨说的是林语嫣。
“嫣儿,好好说话,动什么手啊,从小到大就这驴脾气,也就是陈瑜,换谁能忍得了你呀!”
林语嫣愣了一下,看着陈瑜愕然道:“哦,你说的是晚饭的时候说呀?”
“那你以为呢?”陈瑜假装惊讶地反问。
“……”
林语嫣整个人都红透了,羞恼的追着他便打。
“爸,妈,我有事出去一趟,晚上回来吃饭,你们好好歇着啊,有事给我打电话!”
陈瑜一边喊一边转着圈往门口跑,一溜烟逃出去了。
“这个坏蛋!气死我了!”
林语嫣站在门前喘着粗气,可能是跑得太快了,她的心砰砰砰的一直狂跳不停,脸上阵阵发烧。
陈瑜上了车,看了一眼表,已经两点四十五分了,如果开快点的话,应该能准时到达医院。
和陈为民第一次办事,迟到了可不好,毕竟这可关系到他之后的人生规划。
林语嫣的国产车想开快都快不了,幸好路上没堵车,他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赶到了医院。
可一进医院大门,就看到大楼前停了好几辆警车,有几个警察站在车外,有的在搞调查,有的在打电话,还有一个挺着啤酒肚的,看起来像个当官的人,走来走去,像是在等什么人。
“来了!”一名警察看到陈瑜的车高声喊了一句,接着那几个警察就向陈瑜的车冲过来了,另外几辆警车也发动了,火速将陈瑜包围起来了,生怕他逃了。
嘭嘭嘭!
啤酒肚走过来,拍了拍陈瑜的车窗,给了他一个手势,示意他下车,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着就让人生厌。
陈瑜一脸懵逼地下了车,那啤酒肚直接亮出了他的警官证,上面写着中海市刑警大队副队长,孙志。
“是孙副队长啊,找我有什么事吗?”
陈瑜自认是一良好市民,前主是个胆小怕事的人,也没干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他怎么也想不出警察来找他是干什么的?
“有人举报你走私稀有文物,请跟我们走一趟吧!”孙志面无表情地说道,一招手,示意手下带走陈瑜。
“等一下,是谁胡说八道啊?我走私什么文物了我?就算抓人,也得讲证据吧?”陈瑜后退一步,一伸手制止这些警察道。
“八……八宝什么盏来着?”孙志一张嘴,就忘了名字,跟身边的小警察嘀咕了一声。
“八宝紫金琉璃盏,孙老板让我拿本记下名字了。”小警察在孙志耳边小声说道,虽然声音小得像蚊子一样,但却逃不过陈瑜的耳朵。
这下陈瑜明白了,原来是孙猴儿那奸商举报的,自己得不到,就想这种损招来祸害自己,真不愧疚是猴儿,一点人事都不干。
怪不得陈瑜看这个孙志第一眼就觉得厌恶,现在仔细一看,跟孙猴儿还真有点神似,不过不是亲兄弟那种像,中间隔着些什么,同姓孙,应该是堂兄弟,这个孙志看起来年长一些,应该是孙猴儿的堂兄了。
没想到孙猴儿还有这样一个亲戚,怪不得卖假货还那么猖狂,真是蛇鼠一窝。
“呵呵,我以为什么事呢?原来是你那堂弟卖出的东西抢不回来,找警察帮忙了,人民警察也干这事啊?”陈瑜不客气地讽刺道。
孙志顿时脸一绿,大吼一声,“少废话!给我带走!”
那些小警察顿时向陈瑜扑来,陈瑜也毫不客气地吼了一声,“别碰我!我自己会走!”
陈瑜的一嗓子竟然把小警察们都震住了,孙志也吓了一跳,本应该他上去动手的,可他比划了两下没敢上,指着身后的那辆警车,那辆警车有后开门,专门押送嫌犯和罪犯用的。
陈瑜知道这次去了没好事,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市民,跟警察冲突那是自讨苦吃,只能先配合调查,反正这事他也没错,他就不信了,这么大个中海市公安局就没一个讲理的人了?
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三点,陈为民还在等着他,出来的时候也没想过会遇到这样的事,早知道留一下陈为民的电话,告诉他一声好了。
“陈哥,你这是犯什么事了?”正好小李护士出来送病人,看到陈瑜被一群警察包围的情景,吓得她惊慌失措。
“不要干扰警察办案,请您配合!”一名警察伸手示意小李护士不要靠近,更不准他跟陈瑜说话。
“小李,告诉陈主任一声,答应他的事只能改天了,谢谢啊!”陈瑜让小李护士带了句话。
小李护士也不敢吱声,点了点头,转身就跑了。
陈瑜被带到了中海刑警大队,此时他被关在审训室,而屋子里只有孙志一个人,他点了根烟,歪着嘴看着陈瑜,像是看着自己笼子里的鸟一样。
“陈瑜,你赶紧交待,到底把八宝什么盏藏哪去了?赶紧交出来,我可以按文物上交处理,搞不好还能给你个表彰什么的,送你个锦旗大红花,如果你就这种态度顽抗到底,你知道是什么下场!”
孙志吸了口烟,吐出个烟圈来,眯着眼睛冷哼一声说道。
“根据《华夏文物保**》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凡是倒卖、走私自国家珍贵文物者,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以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陈瑜脑海里有堪比百科全书的知识容量,对于法律当然也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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