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阎王,还不配给我提鞋
男人身材魁梧,但是浑身上下却都在冒血,你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能够破开数万元的防盗门。
但是很明显,刚刚破开房门的力量应该是他最后的力量了,因为在破开房门之后,他就已经一个踉跄,跪倒在了地上。
他的一只手捂着腹部,但是依旧有鲜血从指缝中流出。另一只柱在地上,支撑着自己不倒下去,艰难地抬起头,声音嘶哑地说道“林先生,救我!”
白芷看着浑身是血的男人,吓得一惊,林风站起身来挡在她的面前,眉毛轻轻一挑。
“跑啊,你怎么不跑了?”
一道轻佻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紧接着是一阵哄笑声。
哄笑声落下,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一步踏入,身后是十多个手持利刃,身穿黑衣的人。
“就是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络腮胡子的男人轻佻地剜了一眼林风,然后目光落到了林风身后的白芷身上,露出了几分贪婪。
“这小娘们还不错,你这是临死还给我们哥几个送福利吗?”
刘雄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只是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林风。
“小子,你不想死就滚到一边去!”刘雄背对着中年人,中年人没有看到刘雄的眼神,他只是不屑地瞥了一眼林风,轻轻地震了下手上的利刃,血珠滑落,杀意凌然地说道:“这小娘们留下!”
白芷在林风的背后不禁轻轻一震。
这是真正的杀气,正扑面而来,这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中年人得意地看着林风,他不相信这么一个家伙在自己的杀气下,可以保持镇定。
“滚!”林风却眉目微寒,冷然一喝。
“呦喝~小子还挺狂……”络腮胡子的中年人一愣,但随即不屑地一歪头,可还没等他这句话说完,他忽然感觉到小腹骤然一痛,林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他的身前。
紧接着一股巨力传来,他整个人就像是断线了的纸鸢一般,向后倒飞了出去。
他落在地上,像是一个巨大的虾米一般,蜷缩着身体,发出痛苦的哀嚎。
他身后跟着的那十几个手持利刃的黑衣人连忙过去搀扶,络腮胡子的男人艰难地站起身来,怒骂道“还不给我上,砍死他!”
“是!”十几个黑衣人顿时提着刀冲向了白芷和林风,到了这个时候,络腮胡子的男人还忘不了补上一句,“那个小娘们别忘了给我留着!”
“找死!”林风望着冲上来的十多个黑衣人,向前一步迈出。
血花霎那间绽放,哀嚎声响彻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林风这里是一处独立别墅,周围很大的一片地方都没有居住的话,一定会招来人围观。
“滚!”
林风把染血的尖刀往地上一扔,血刃落地的声音在清冷的月光下清晰可闻,长着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浑身一震。他已经算是狠人了,但是没想到林风更狠。
他指着林风丢了句“你等着。”,便带着个个负伤的黑衣人们仓皇而逃。
林风回转目光,此刻刘雄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他捂着小腹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了下去,露出了小腹上巨大而狰狞的伤口,从中流出的鲜血,已经将地毯染得猩红一片。
看着这个场景,林风微微地皱了皱眉。
“多谢林先生…救命之恩。”刘雄虚弱地说出了这一句之后,便再也支撑不住,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罢了,看在鎏金山庄的因果份上,我今天救你一命。”林风轻轻摇了摇头,回屋中取了几味药材出来,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之后,敷在了刘雄的伤口之上。
同时悄悄地渡入了一股灵力。
刘雄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起来,其上肉芽飞快的生长。
白芷在一边目瞪口呆地看着刚刚发生地这一切,心中却已经有些麻木了,今天林风给她的震撼实在是太多了。
林风收回了手,刚才贴在刘雄伤口处的几味药材已经化作了汁水,这也多亏了林风之前久病缠身,白芷在家中备了很多的药材,不然的话,如果林风只用灵力去一直刘雄,那么效果就会差上很多。
刘雄猛地睁开了眼睛,神情出现了短暂的恍惚。
“这里是阴曹地府吗?你是阎王?”
“阎王?他连给我提鞋的机会都没有。”
一道清寒的声音在刘雄的耳边回响。
“林,林先生。”刘雄终于缓过了劲来,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伤口,发现上面虽然都是血污,但是已经没有了伤口。
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郑重地说道“刘雄多谢林先生救命之恩。”
刘雄!
这就是刘雄!
白芷惊讶地看着跪倒在林风面前的刘雄,觉得就像是在做梦一般。
之前在鎏金山庄,虽然她亲眼见到了刘雄的保镖阿彪为林风出头,但是却只是以为林风不知什么时候和刘雄见过面,认识了而已。
但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刘雄竟然跪拜林风,并且在刚才的那种生死攸关的情况下,第一个就想到了林风。
这个是在S省呼风唤雨的人物,即便是拿到东部三省去,那也能算的上是了不得的人物了。
可林风却只是淡淡点了点头,就这么理所应当地承了他这一拜。
白芷忽然有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还有一种没来由的恐惧。
她怕这只是一场梦,等到梦醒了,一切都变回泡影。
“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风冲着刘雄轻描淡写地说道“如果你说不出各所以然来,那么我可以救你,自然也可以杀你。”
刘雄浑身一颤,一股寒气在脊背游走了一圈。
他也自诩是大佬级别的人物,但是在这个青年面前,自己竟然有一种蝼蚁望天的感觉。
林风一句话,他便不敢有半点隐瞒,把一切都和盘托出。
这是一个很简单且俗套的故事。
二十年前,在刘雄还没有这般的大势力的时候,他曾经有过一个对手,叫做宋仁投。
宋仁投在和刘雄的争斗中失败,逃窜到了海外的一个岛国——樱国。
二十年过去了,宋仁投学成归来,不仅练就了一股出神如化的暗杀技,还暗中收复了一批亡命之徒作为他的耳目。
本来刘雄今天回到榕城的事情很是隐秘,但是刘彪在把王凯和王文文放到龙腾集团门口的过程中,被宋仁投手下的爪牙发现了。
于是刘雄便在鎏金山庄遭到了暗杀,刘彪拼死抵挡住了宋仁投。
刘雄却被宋仁投的爪牙追杀,而身负重伤的他根本无力抵抗,幸亏当时林风已经和刘彪交换了联系方式和地址,刘雄才能死里逃生。
林风听完之后淡淡地点了点头,以他千年的阅历,知道刘雄没有骗他。
刘雄看着林风颓帅的脸,咬了咬牙说道“不知林风先生,可否帮我一次?”
林风轻轻地摇了摇头。
刘雄的眼神微微失望,但是他早就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
林风没有道理帮他。
说起来,他和林风之间并没有多么大的交情,甚至就连交际都谈不上。
仅有的那两次,林风先是救了其子,后救了他自己。
而他不过是在鎏金山庄时,手下阿彪碰巧地为惩罚了刘龙,并且帮林风处置了王凯和王文文。
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以林风的实力,完全不需要自己。
而现在,自己让林风去对付一个深浅不知的敌人,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他也没报太大的希望。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刘雄打定主意,再次向林风恭敬一拜之后,就想要离去,招来自己这些年结识的高手,和宋仁投做决战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他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的保镖阿彪打来的,他的心狠狠地一沉。
按下接听毽,电话的那头传来了阴恻恻的声音:“刘雄,没想到啊,你一个S省大佬级别的人物,竟然会找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救你。叫,叫什么什么林风对吧?”
“宋仁投,这是你我之间的事情,和林先生无关……”
“刘雄你不觉得现在说这话很可笑吗?”电话那头传来了嘲讽的声音,然后蓦然一沉“告诉那个叫林风的,我知道他有两把刷子,叫他一个人送你来。如果不来的话,嘿嘿,他的可爱的小姨子,就要和他saygoodbye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忽转,变成了呼呼的风声,在风声之中,隐约地能够听到一个女子声嘶力竭的呐喊:“大混蛋,不要来!危险……”
“好啦!咱们郊外的废楼顶上见喽,记住,只能你们两个来哦,嘿嘿嘿……”
“混蛋!”刘雄刚想说点什么,却发现电话的那头传来了嘟嘟的盲音。
他回过头,有些不知道应该如何告诉林风这些话,却发现林风的嘴角已经翘起了一丝温柔的微笑。
只是看着这道温柔的微笑,刘雄却觉得自己的脊背上猛地窜过了一道强烈的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