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7章 能文能武
小凤拿定了主意,非要把欣然推给其他男人不可。
王子强只是她帮着欣然找的第一个对象,没想到却以悲剧收场。
很快,她开始为女孩介绍第二个男人了。
第二个男人,是杨天赐公司里聘用的高材生,硕士,长得个子高,样子帅,身高马大。
这男人是内蒙的,特别彪悍,名字叫包纳。
杨天赐的公司已经不小了,目前旗下七八个分厂,总产值五六个亿,聘用了不少的高材生,包纳是最突出的。
这男人有文化,还会骑马射箭,家里有几千头牲口,牧民出身。
包纳家的牲口,长大以后大部分都卖给了L市的罐头厂跟屠宰场,巧玲看他是个人才,才把他介绍到了儿子的公司。
小凤心想:欣然啊,你不是想找个能征服你的男人嘛?彪悍的蒙古大汗应该适合你吧?
瞧你还有啥说的?
于是,她就找到了女孩,说:“欣然,我再帮你介绍一个呗?你瞧包纳咋样?”
欣然问:“他凭啥能征服我?”
“人家会骑马射箭啊,只识弯弓射大雕……标准的英雄好汉。你梦中的王子。”
“会骑马的就是王子吗?有可能是唐僧……。”欣然根本不在乎。
因为包纳在她的眼里,是马尾巴提豆腐,提不起来。
“傻丫头啊,机会难得,这么好的男人,你可别错过了,我要帮你俩撮合一下。”
小凤干脆做主了,给欣然放了假,也给包纳放了假。
他把包纳跟欣然拉进了一个屋子里,说:“你俩干脆出去游玩吧,去蒙古草原也行,包纳,要不然领欣然到你家去看看,领略一下大草原的美丽。”
包纳是非常喜欢欣然的,从进厂的第一天就被女孩给迷恋了。
欣然长得美,皮肤白,就像草原上的羊羔子,也仿佛草原上的云朵。
他上去拉了欣然的手,说:“欣然,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有一个地方,那是我的老家……我带着你去骑马,射箭,牧羊……。”
起初,欣然是不想去的,因为根本不喜欢蒙古大汉。
可不去又不行,小凤不乐意啊,巴不得她立刻跟包纳交朋友。
杨天赐也说:“是啊,你好久没有休假了,给你两个月的时间,跟包纳处得来就处,处不来,就当旅游了。”
最后,欣然只好点点头答应了,恋恋不舍离开了猫儿镇的蔬菜工厂。
她跟包纳乘坐火车,几个小时以后就进去了草原的腹地,很快就被大草原的风景迷恋了。
大草原距离猫儿镇不远,也就七八百里。
走进牧区,包纳首先跟自己的父母介绍了欣然,然后真的带着女孩骑马,牧羊,射箭。
可咋着也没想到,欣然在那儿住了七八天就回来了,一直闷闷不乐。
小凤立刻过来问:“咋样?草原美不美?”
欣然说:“美是美,可那儿的日子,我过不惯。”
“为啥啊?”小凤问。
“草原……太脏。”
“啊?不会吧,哪儿可是青草蓝天啊,咋会脏嘞?”
欣然说:“你不知道,我吃不惯手抓羊肉,也喝不惯马乃酒,草原上哪儿都是牲口的粪便,呛死了。
还有,哪儿没有厕所,只能在野地里方便,蹲下拉个屎也要左摇右晃。”
“啊?拉屎为啥要左摇右晃嘞?”小凤问。
“因为有蚊子啊,蹲下不动弹,蚊子就黑压压一片,屁股上落一层,所以我只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你可不知道,哪儿的蚊子跟老鹰似的,能把人给吃了,我的屁股上,肚子上,哪儿都是包。”
欣然说着,解开自己的衣服让小凤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小凤仔细一瞅,竟是真的,欣然的肚子上,屁股上,被蚊子咬的乱七八糟。”
小凤眨巴两下眼,跟她解释:“这没啥啊。你跟包纳结婚以后,可以生活在平原的大城市啊,不用再回到草原上去,也就不怕蚊子了。”
欣然说:“坚决不行!包纳……也不干净。”
“咋了嘛,人家那儿不干净了?天天洗澡的。”
欣然说:“他……有狐臭,熏死人了……。”
欣然真的受不了包纳身上的那股味道,跟吃了死耗子一样。
其实那不是狐臭,而是体气。
草原牧民因为整天吃牲口肉,半生不熟,那些肉在肠胃里发酵以后,通过呼吸道出来,特别呛人。
平原人跟山区人就不一样了。
平原跟山区的人不以肉食为主,吃的是五谷杂粮跟蔬菜。
所以,大家呼出来的气体都有一种五谷的芳香,也就是体香。
这种体香巧玲的身上有,豆苗的身上有,樱子跟彩霞的身上也有。所以才把杨进宝迷得神魂颠倒。
就连小女孩小凤的身上也有一种芳香,让杨天赐迷恋。
生活习惯的不同,文化的不同,让欣然对包纳只能敬而远之,不敢靠近。
她是偷偷跑回来的,把包纳给丢在了草原上。
小凤就撅着嘴叹口气,说:“你要求的条件可真高……。”
第二次为情敌介绍男友,同样宣告失败,于是,小凤就开始为她踅摸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是大西北本地人,那人是个体校老师,同样会功夫。年龄二十四岁,名字叫恒恒。
恒恒的个子也不小,不但功夫不错,教了一大帮学生,衣服脱掉,还有一身的腱子肉。
那一天,小凤打电话把恒恒叫了过来,来跟欣然相亲。
恒恒走进了欣然的宿舍,瞧见欣然,哈喇子就流淌了出来,同样被女孩子迷得东倒西歪。
发现一个生人进来,欣然再次明白了小凤的意思,立刻苦笑一声:“救命啊……。”
本想一脚把男人踹出去,可不能搏回小凤的面子啊,于是欣然只能站起来迎接。
小凤噗嗤一乐,介绍道:“这是欣然,我最好的姐妹,大西北蔬菜工厂的厂花,也是我们的CEO总裁。
这是恒恒,L市第一中学的体育老师,专门教武术的。体格壮,一身的肌肉,样子也帅,你俩认识一下吧。”
介绍完,小凤噗嗤一乐走了,临走还帮着她俩关上了门。
哪知道房门刚刚关上,恒恒就忍不住了,过来要牵扯欣然的手。
欣然赶紧躲闪,说:“恒恒哥,你坐下,咱俩慢慢谈,别毛手毛脚。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恒恒只好坐下,张嘴就吹牛笔,他说:“欣然,能认识你很高兴,我在L市打遍天下无敌手,功夫之高,冠古绝今!我单手能开砖,胸口能碎大石,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啥带尖的,带刺的,带锁链的,没有我不会的。
我还练过金钟罩,铁布衫,虎鹤双形,少林拳,武当拳,峨眉剑,九阴真经,九阳神功,独孤九剑,葵花宝典……。
我可以保护你,绝不会让你受到伤害,嫁给我,我让你幸福一辈子……。”
欣然差点笑喷了,说:“恒恒哥,你练过别的我信,葵花宝典也练过?难不成你是个太监?听说那功夫是……欲练其功,挥刀自宫……。”
恒恒立刻说:“若不自宫,也能成功啊……如果不信,我让你瞅瞅。”
这小子说完,双膀一较力,丝丝拉拉上身的衣服自己就崩裂了,成为了碎片,屋子里也是碎片乱飞。
他之所以把衣服崩碎,就是想跟女孩子展示自己的一身肌肉。
心说:我把二头肌,三头肌,六块腹肌,还有三角肌跟人鱼线展示出来,还不迷得你大呼小叫?
果然,他双拳一握,全身的肌肉立刻膨胀,有棱有角。
但欣然却没有尖叫。
因为论肌肉,杨天赐的肌肉比他的还发达。
她见过杨天赐脱下衣服的样子,那才叫迷死人。所以不削一顾。
为了尽快打发他离开,欣然不得不出手了,首先围着男人转了一圈。
恒恒发现欣然围着他转悠,摆出了各种姿势,竭力展示肌肉。
欣然说:“恒恒哥,你真的练过金钟罩,铁布衫?”
恒恒说:“那是,还刀枪不入嘞,不信你打我一下试试?”
欣然说:“我怕自己忍不住,一脚踹死你。”
“不可能,你一个女孩子,能有多大的力气,尽管招呼,我要是哼一声,就不算英雄好汉。”这孙子竟然越说越逞强,让欣然揍他。
他就长个挨揍的脑袋。
“那我可出手了,如果你真的那么抗揍,我就嫁给你。”欣然笑着说。
“没事,只管打,我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小子越来越得瑟。
那欣然就不客气了。
关于金钟罩跟铁布衫,她听师傅说过,天底下很少有人练成这样的功夫。
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体格壮,抗揍罢了。
就算练成了,也不是刀枪不入,随时可以击破。
欣然眼睛一瞪,小手瞬间伸向了男人的咯吱窝。
女孩子没有出重拳,而是抓上了他胳肢窝的……毛,用力一拉,恒恒就打个哆嗦。
练习金钟罩的就怕这个,胳肢窝是人体的弱点。
这小子一哆嗦,底气就泄了。
趁着这个机会,欣然抬腿就是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不知道女孩子用了多大的力气,直接把这个叫恒恒的男人踹起,从屋子撞房门上,又穿透房门,砸在了工厂的院子里……。
叽里咕噜,恒恒的身体滚出去老远,都被踹懵了,天旋地转。
晕乎乎爬起来晃晃脑袋,他还不相信是真的。气急败坏说:“你打架不按常理出牌,为啥薅我咯吱窝的毛?”
欣然说:“你也没规定,不准薅嘎吱窝的毛啊?打架讲究个稳准狠,你站在哪儿让人揍,不是煞笔吗?就你这智商跟功夫,还想娶我?回家再练几年吧。”
女孩子说完,飞身跃起,足足跳起五六尺高,连环飞腿,直奔恒恒再次踢了过来。
七八脚踢过去,恒恒又中招了,被踢得鼻青脸肿,浑身是伤,身体又撞在了墙壁上。
欣然还想揍他,可这小子猛地抱上脑袋,大呼一声:“饶命!女侠手下留情……。”然后一溜烟光着膀子跑了。
欣然拍拍手,咯咯笑得爬不起来,说:“花拳绣腿,不堪一击!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样儿?跟我斗,你可嫩多了……。”
小凤就在不远处,瞧着欣然得意的样子,她叹口气:“哎呀!这丫头真不好惹,还好12岁那年就认识了天赐,要不然男人就真的被她抢走了……被窝里放屁——能文(闻)能武(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