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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第四十六片龙鳞(十一)

  第四十六片龙鳞(十一)
  ……值得庆幸的是, 贝谨斯并没有被苗爸打断腿。
  苗爸虽然很喜欢很喜欢贝谨斯,可对于他引诱自己小闺女早恋这事儿绝对不能原谅, 从前他是根本不阻拦两个孩子在一起的, 自打他撞破贝谨斯跟玲珑搂在一起亲嘴后,那防贝谨斯就跟防贼没什么两样!
  不过尽管如此, 他还是非常关心贝谨斯, 只不过比起过去看贝谨斯在店里忙来忙去, 那时候苗爸觉得这孩子实诚、勤劳, 现在他怎么看怎么是对他闺女不怀好意的觊觎, 不然干嘛这么殷勤?
  苗妈对此倒没有什么异议, 她觉得自己闺女好, 小贝也好, 两个都是好孩子,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她跟苗爸互相看上眼的时候,都没到二十呢!
  在这个家里, 苗爸处于食物链最底层, 老婆闺女都喜欢贝谨斯,都乐意给贝谨斯撑腰,他就是再不满也不敢说什么。闺女生气了哄哄就好, 老婆脾气好, 一旦生气了那绝不是哄哄就能解决的了。
  贝谨斯也夹起尾巴做人,在未来老丈人面前绝对是乖巧温顺,无条件支持苗爸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决定。他跟玲珑的关系被苗爸撞破后, 苗爸气得吹胡子瞪眼,看着是想揍他一顿的,可惜时间正好卡在高考前夕,苗爸也怕把两个孩子都给吓着,就忍了又忍,直到高考结束才把贝谨斯拉过来一顿训。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老师舍不得批评,爹不疼娘不爱的贝谨斯非但不觉得苗爸凶,还挺享受的——虽然早已习惯,可看到人家父母对孩子那样好,他偶尔也会生出羡慕的情绪,这也是为何他很喜欢待在苗家的原因。
  他想要成为这个家的一员。
  高考成绩出来后,玲珑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本省高考状元,贝谨斯就比她差了两分,两人报的大学都在首都,但并不是同一所。贝谨斯选择了最高学府的计算机专业,玲珑则选择了公安大学的犯罪学专业,不过两所大学正好相邻,苗爸苗妈都是离不开闺女的,说起来也是老天爷赏饭吃,自打他们家闺女中了彩票,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到大学开学的时候,他们家都能在大学城附近付起首付跟装修钱了!
  不过没有贝谨斯有钱,他不仅学业出众,独立开发出的几个小程序也一个比一个卖得好,虽然学业繁忙,但住的地方很近,苗爸苗妈又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家小吃店,平时有空两人都会去帮忙,这刚入学没多久,首都大学就知道今年大一新生里最帅的学弟是有女朋友的,公安大学的学长们也扼腕美人小师妹已名花有主。不过这并不妨碍大家欣赏这两人的美貌,玲珑跟贝谨斯一到店里,本来生意就好的小吃店简直挤的水泄不通!
  苗爸苗妈都闲不下来,他们手艺好又爱干净,饭菜美味且分量十足,很快就成了大学城的标志性小吃店,再加上闺女跟未来女婿都特别优秀,日子那是一天比一天美。
  贝谨斯大二就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主要从事程序开发与游戏设计,大三上半年推出了一款风靡全国的现象级手游,公司上市成功,他摇身一变就成了国内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于是就更忙了基本上除了上课在学校里见不到他,慕名而来想见他的都得到小吃店守着。
  而玲珑也忙得不行。
  她在人类世界不知道读过多少次大学了,专业也都是随机选着玩儿,她又聪明,过目不忘,学什么都快,大三刚刚开始她就被导师拉去做实习了,还参加了许多场国际交流会,有时候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贝谨斯再忙都会去店里搭把手,她可倒好,出国参加完交流会就玩得乐不思蜀,完全不管家里有苗爸苗妈还有男朋友等着!
  就这没心没肺的样,苗爸觉得自己根本不用担心闺女被贝谨斯欺负,贝谨斯能不被他闺女吃得死死的就不错了!
  也正因玲珑在学校几乎神隐的状态,大四的贝谨斯成为了首都大学的一个传奇,他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为人却低调内敛,许多刚进校门的学妹都对他十分仰慕。好在大四已经没什么课了,想在学校里见贝谨斯一面也难,这就导致龙龙小吃店的生意越来越火爆,不是饭点店里都满是人!
  以前在一中开店,苗爸苗妈两个人忙是忙点,但都能应付得来,大学城人实在太多,在跟未来女婿商量后,他们就贴出了招聘公告,时薪优渥还包一日三餐,很快就招满了人,店里人一添,苗爸苗妈就轻松了很多。
  贝谨斯在国内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玲珑跟交流会的同好们漫步在浪漫的异国街头,家里只知道她是出来参加交流会了,不知道她还干了什么彪悍的事,比如说碰上恐怖袭击,她一个人单枪匹马干掉了十几个恐怖分子,陪导师在银行取钱遇到劫匪,其他人都被反绑双手赶到角落的时候,她又一个人干掉了全部的持枪劫匪……诸如此类壮举十根手指头都数不完,要不是她导师坚持要她走犯罪心理学这条路,而她自己也想陪在苗爸苗妈跟贝谨斯身边,早被特殊部队给挖走了!这样的人才就这么便宜了公安系统!
  因为小女友出国去了,贝谨斯就很关注这个国家的新闻,他在该国社会头条上看到#遇劫匪功夫少女大展神威#的奇葩标题后差点儿把嘴里的咖啡给喷出来!
  当下就打电话给玲珑,要她立刻!马上!现在!就回国!
  如果不回,他就给苗爸苗妈说!
  玲珑觉得他这样威胁她很不好,他明知道在苗爸苗妈面前她要永远当个乖巧的好宝宝的!
  说起来很久以前贝谨斯也觉得自己的小同桌是个听话懂事又肯上进的好宝宝呢……要不是后来她原形毕露的话。她哪里是什么听话懂事肯上进的好宝宝,她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小恶魔!见天儿的寻思些新花样,没有消停的时候!最可气的是他觉得她任性骄纵的非常可爱,坏的也非常可爱!
  贝谨斯认为这辈子自己都得给她做牛做马擦屁股了,在外面闯了祸干了坏事,他一个人提心吊胆还不敢跟苗爸苗妈说,甚至得在苗爸苗妈面前给她遮掩着,知不知道他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啊!
  平时在外头惹事儿也就算了,这回居然还能到赤手空拳干十几个劫匪了!她怎么这么能???
  不能这样放任她下去!必须把她绑在身边看着才能安全!
  玲珑悻悻然答应很快就会回去,然后欣然接受大家对她的吹捧与崇拜,彩虹屁什么的多多益善,她就喜欢听人类夸她。
  要不是怕苗爸苗妈看出什么端倪,贝谨斯都想立刻飞来找她!就连跟玲珑一起去银行的导师都被玲珑的莽撞吓出一身冷汗,她深深地感慨,自己不肯放人,除了舍不得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这孩子不知死活,根本没有“危险”的概念,看到什么是想上就上想动手就动手,一点道理都不讲!
  她苦口婆心地对着玲珑教育了一大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就算再有能力也不可以轻举妄动,玲珑把刚买来的热奶茶塞进导师手里,掏了掏耳朵,仿佛看到了女版苗爸。
  真的太能唠叨了。
  换作平时她当然是懒得管,但她要做苗爸苗妈的好孩子,不见义勇为那能叫好孩子么?而且她有把握得很,根本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不过这些很难跟导师解释。对于真心爱着自己的人类,龙女大人向来很有耐心,她乖巧吸着奶茶听导师叨叨叨,认错态度十分良好。
  看她这小模样,导师泄了气,算了,说再多也没用,她带了玲珑四年,以后玲珑读研读博也都是她带,自然也知道自己这小学生是什么性格。看着小天使一样甜美又可爱,实则一肚子鬼心眼儿,向来都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甭管是谁,教育她什么,她都听,听了也就算了,然后让他们这些长辈一颗心提在嗓子眼儿里,就怕她又逞能。
  此时此刻,导师无比后悔自己介绍了公安机关里的学生给玲珑认识,玲珑认了师兄师姐后就跟着去学了一段时间,本来导师只是希望她能有自保的能力,万万没想到她就学了没几个月,就从保护自己变成了罪犯自我保护……
  她实在是喜欢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儿,自己又是大半辈子未婚,简直把玲珑当闺女在教,可这闺女胆子忒大,导师简直想让她毕业后去干后勤了。
  不出现场屁事没有。
  贝谨斯在家里盼星星盼月亮也没能把玲珑盼回来,于是接连几天心情都不大美妙,公司里的员工都察觉到了,个个大气不敢喘,就怕哪里没做好惹得老板发火。说来也奇怪,老板看起来脾气挺好的,又不爱说话,根本没人见过他发脾气,可大家都怕他。
  这天贝谨斯下班挺早,他边看手表边拿起车钥匙,又掏出手机想看看有没有玲珑的消息,他今天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接,信息也没回,不知道她干什么去了,他有点担心。异国他乡的,就算有导师带着他也避免不了操心,就想着她赶紧回家来。
  玲珑选择的这个专业,苗爸苗妈都没反对过,他们不懂这些,又疼玲珑,玲珑想做什么都不阻拦,只略微了解她是不用跟刑警那样出现场的,就觉得闺女喜欢什么就干什么,他们全力支持就行,贝谨斯却不这么认为。
  他跟玲珑更亲密,也更清楚她都在做什么。
  她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比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聪明,她能轻易看穿人心,她上的每一门课都能轻而易举地掌握,这也是为何她的导师那样器重她的原因,甚至于玲珑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参与了几项重案的调查,她跟贝谨斯说了,但瞒着苗爸苗妈,贝谨斯当然也不会告诉二老,否则就怕苗爸苗妈担心地整晚睡不着觉。
  别说是苗爸苗妈,就连贝谨斯自己都担心的不行。
  玲珑不在身边,他连吃完睡觉都没有兴趣,只能拼命工作来麻痹自己,直到玲珑回来,他的状态才会好转。
  手机仍然没有任何未读消息,贝谨斯急着去开车,晚上他都是回家住的,苗爸苗妈不喜欢他总是熬夜加班,认为对身体不好,贝谨斯要是下班早一些,他就会先开车去店里,苗爸苗妈就会早点打烊。
  今天下班准时,苗爸苗妈都很高兴,问他吃饭没,贝谨斯肯定是没有吃的,苗爸就要给他做饭,他拒绝了,说等他们一起吃,然后脱下身上昂贵的西装,套上了围裙,堂堂身价亿万的年轻富豪,居然在这样一家小店里端茶送水擦桌子。
  来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这位传说中的大佬学长的学生们都很激动,可惜贝谨斯不怎么跟他们说话,反而是几个女生挤在角落里,脸蛋通红地盯着贝谨斯看,还偷偷用手机拍他,一边拍一边感慨学长真是太好看了,虽然已经快要毕业,可学校里到处都流传着学长的传说!
  这样的学长不知道什么样的女生才配得上啊!
  贝谨斯外貌之出色更胜娱乐圈的当红小鲜肉,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后援团,团里的人都疯狂花痴他,而且对他的小女友很有敌意,毕竟贝谨斯是她们首都大学的,结果居然被公安大学的给抢走了!
  提到公安大学的女生,大家眼前就自然而然浮现出身高一米八有两大块胸肌的男人婆。前不久大学篮球友谊赛,公安大学篮球队里有好几个女生,她们愣是没看出来!
  学长的女朋友要是那样子,未免也太……
  光是用想的就让人觉得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除了爱慕贝谨斯的女生外,还有不少想要找兼门路的男生,有人看见了贝谨斯,在班级群里喊一声,立刻来的人就更多了,店里都坐不下!
  因为小吃店生意越来越好,店外苗爸还专门买了长椅给客人们坐着排号,免得大家都得站着等。
  所以玲珑到店里的时候差点儿没挤进来,她站在门口,只好拍拍前面女生的肩膀:“不好意思,同学,能不能让一让?”
  那女生被人叫住,正想生气呢,一回头对上一张盛世美颜,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连忙让开:“你走你走。”
  玲珑对她笑了下,说了声谢谢,又继续拍拍挡路的人。
  好在贝谨斯看到了她。
  他英俊的脸上本来没什么表情,也疏于应付套近乎的学生们,气场强大,其他人也不怎么敢招惹他,结果就那么一瞬间,高冷的学长突然笑了!
  没有表情的时候就够迷人的了,笑的这么温柔还让不让人活啦?
  顺着大佬学长的视线看过去,许多人都忍不住张大嘴:我滴个乖乖,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贝谨斯想搂玲珑,却被玲珑躲开,她对他摇摇手指头:“不要靠近我,你还穿着围裙呢,好歹把衣服给换了。”
  许久不见小女友一见面就被嫌弃的贝谨斯十分伤感:“我身上不脏。”
  “不脏也不行。”玲珑无情拒绝,立刻投入了苗妈怀抱。
  苗妈将闺女抱个满怀,捧着小脸左右端详,打手势说:瘦了。
  反正在苗妈眼里闺女总是瘦的,也正因如此,苗爸总是卯足了劲儿给玲珑做好吃的,他在里头听见外面有动静,连忙出来查看,一看是闺女回来了,脸上瞬间就满是笑容,玲珑立刻跟他拥抱。
  看得贝谨斯羡慕嫉妒不已,严格比起来苗爸身上可比他身上油烟更重,怎么她就愿意抱苗爸不肯抱他呢?
  排队的学生们也看到了大佬学长对美女的亲昵,又听美女对老板老板娘叫爸妈,便反应过来这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大佬女友,公安大学校花了。
  不得不承认,两人站在一起还真登对,也难怪大佬学长对其他献殷勤的女生不闻不问,有了这么美的女朋友,其他人都成庸脂俗粉了,怎么看得上啊!
  “怎么没让我去接你?”贝谨斯问,他本来以为她今天也不会回来的,“我给你打了好多个电话你都没接,信息也没回。”
  围观群众:我去!大佬学长平时对着女朋友都是这么个画风吗?!
  玲珑说:“我手机好像没电了,也没充,我先把行李送回的家,看家里没人才朝店里来,爸爸妈妈,今天晚上咱们早点打烊,一起出去吃饭吧?”
  苗爸苗妈哪有不同意的。
  贝谨斯有一肚子话想跟玲珑说,直到晚上吃过饭回到家才有机会,他一张嘴,第一件事就是批评她在异国他乡不老实,面对那么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自己冲上去?她有没有想过最坏的后果?如果她出了什么意外,她让他跟苗爸苗妈怎么过?
  玲珑摸摸他的头:“没事没事,下次我会注意。”
  贝谨斯顿时说不出话,他无奈道:“还有下次?我再也不想听到什么下次了!你知不知道我看到新闻的时候,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玲珑吐吐舌头:“没有下次没有下次,下次遇到什么事我都低调好吧?”
  她太会骗人,贝谨斯一时弄不懂她说的低调是指低调揍人呢还是低调不管事。
  他觉得应该是前者,她要是不惹事,太阳明天都能从西边出来。
  玲珑又蹭进他怀里:“这事儿你没跟爸爸妈妈说对不对?”要是说了今天迎接她的就不是春天般的温暖了,苗爸苗妈爱她,对她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可一旦涉及到她的安全,两口子是绝对不会撒口的!
  “我哪里敢说?万一吓到他们怎么办?”贝谨斯先是语气沉重,然后放软了声音,甚至略带乞求,“玲珑,答应我,不要再做这样危险的事情了,你知道我听说的时候有多么害怕吗?下次如果你还要离开我那么远,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他必须时时刻刻看着她才行。
  玲珑亲了亲他的下巴:“谁让我是个好孩子呢。”
  贝谨斯忍不住捏她的脸,稍微用了点力气又开始心疼,摸着小脸上的嫩肉告诉她:“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想撬你墙角?”
  玲珑顿时斜着眼看他:“那就得看我的墙角牢不牢靠了,要是不牢靠,我就重新砌一个。”
  贝谨斯:“牢靠自然是牢靠的,别人撬不动,可是墙角有时候也希望他的主人能宣誓一下主权。”
  就像是今天在店里,他其实非常讨厌那些女生动不动就找他说话,要号码要联系方式,可那都是客人,他就特别希望玲珑能突然出现,告诉那些人他是她一个人,只属于她。
  “好吧。”这阵子她确实是玩得有点嗨,冷落他许久了,出门在外玲珑肯定不会忘记联系苗爸苗妈,但总是忘记跟贝谨斯说一声,他很包容她,从来不喊委屈,像是今天这样还是头一回。“明天我陪你上班,这次出去惊险了好几次,导师说她要缓缓再带我去首都警察局,我有一个星期的假呢!”
  “都陪我?”
  “都陪你。”
  贝谨斯这才高兴起来,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对了,我前几天见到了祁恒。”
  啊,要是他不提这个人玲珑都要把他给忘了,“他怎么了?”
  贝谨斯想起年纪轻轻就已经苍老的不像话的男人,摇了摇头,“他看起来……简直像个死人。”
  身上一点生气都没有,连呼吸都是习惯,也不喜欢别人靠近,跟贝谨斯四目相对后甚至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转身走了,贝谨斯也是想起来才跟玲珑说一声,并没有当回事。
  玲珑无所谓道:“跟我们没关系。”
  贝谨斯应了一声,她总是给人一种很矛盾的感觉,她很乐于助人,对陌生人都很友好很善良,经常做好事,还见义勇为,可有的时候,贝谨斯总觉得她凉薄的吓人,仿佛她不把任何人事物放在眼里。
  他想,这应该是他的错觉吧。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就行了,祁恒什么的,早该忘得干干净净。
  明天,她还要陪他一起去公司呢,他都迫不及待想看她如何宣誓主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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