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任晓棠迫不及待的夹了一个小包子,个头不大,两三口就能吃完。
  还没有送进嘴中,就已经闻到了独特的清香,那是面粉经过发酵然后蒸制之后散发出来的,精致碳水对人类的诱惑从远古时期开始就已经镌刻在了基因里。一口咬下去,松软,香甜,仿佛能感受到微微的麦子带着阳光的味道。
  随之而来的,是鲜甜的汁水以及四溢的肉香,充斥了整个口腔。她能尝出来笋丁的细嫩,肉丁的爽滑,最后,还有一点点脆脆的东西,应该是木耳?不同层次的口感交叠在一起,给味蕾带来了十分丰富的体验。
  “也太好吃了吧!”
  嘴巴里的东西还没有完全咽下去,任晓棠就迫不及待的开口,差点被呛到。旁边的小路嫌弃的给她扯了张纸巾递过去——至于吗?不过等到他也尝到了味道,就懂得任晓棠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夸张了。
  这是什么神仙包子!作为一个钢铁直男,他只能用“卧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
  叶夭笑容愉悦,谁会不喜欢听客人们的夸奖呢?说实话,这些夜宵摊的食客们可比自己开私房菜馆时候接待的客人直接也可爱多了,充分的满足了她在这方面的虚荣心。之前的客人大多非富即贵,在言语方面也就比较矜持,即使是狂热的喜爱也大多是用金钱来表现,呃,这样一想,其实也挺可爱的,她也喜欢!
  “喜欢就好,你们慢慢吃。”
  刑警队的人因为工作关系,吃饭向来就和打仗一样,等到任晓棠从美食的感动中醒过来,想要下筷子继续回味一下,就发现眼前的小笼早已经空空如也了。
  再看看同事们,风卷残云,就连平时冷静自持的唐队,手上的筷子都没停过。
  靠,一群牲口!
  “晓棠,炒粉也很好吃。”仗着手速和嘴大吃了两个笋丁小笼包的小路有点不好意思,赶紧建议她转移目光。
  “老板,再上两笼,不,四笼包子!”
  任晓棠还能怎样?只能一边让叶夭再上几笼,一边朝着自己的炒粉进发。
  唔,炒粉也好好吃啊!想哭!
  叶夭愣了一下,笑着解释道:“那个小笼包我只带两笼,还没得卖。”
  任晓棠闻言更想哭了。
  这时候,目睹了一切的食客们不满的嚷嚷:“老板,为什么他们有小笼包?我们没有,我们也要吃小笼包。”
  早在唐祁风他们揭开小笼盖子的时候,旁边的食客就已经犯馋了好么!白白胖胖,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尤其是听到任晓棠那句呼喊声,更是忍不了。他们也想要吃啊!
  其中还有老顾客敲桌子:“就是啊,老板,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呀,有好吃的应该要大家一起分享嘛。”
  叶夭不得不又解释了一遍,没想到大家打蛇随棍上,立刻建议:“笋丁小笼可以有啊,老板,你看看,我们天天来,吃炒粉都要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
  “就是。”
  “附议。”
  叶夭啼笑皆非,开玩笑的瞪那个老顾客:“真的吃腻了?”
  刘昭就是这位被瞪的老顾客,他本职是漫画师,就住在附近,过着日夜颠倒的死宅生活,靠外卖度日。前些天晚上在家总是能看到楼下不远这家夜宵摊人来人往,一副生意很好很好吃的样子,未免会心向往之,只是而要一个死宅主动出门那是不可能的。世事难料的是,有一天大半夜,他点的外卖因为意外没送到,刘昭在饥饿状态下终于决定下楼来吃一次,结果,一份炒粉让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再也回不去了——因为叶夭没开外卖,他只能每天乖乖的下楼来堂食。
  作为一个在现实中有社交障碍的死宅,刘昭本质上很怂,被叶夭一瞪眼忽然就想起了昨天被她用一个滚字逼走的三个小流氓,顿时想起这个美貌指数极高的小老板实际上是个狠人。
  他身子抖了一下,呐呐道:“也没有啦,还是很好吃的。”
  要是老板一生气,也让他滚怎么办?面子事小,从此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才是真的损失。
  叶夭被他的反应逗笑:“和你开玩笑的,后续我会考虑把笋丁小笼加入到菜单的。”
  她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主要是因为笋丁小笼要用到的高汤皮冻做起来太麻烦,还是等到清源什么时候给她找到了帮工再说吧。
  唐祁风他们吃到后来又叫了一次炒粉,人均吃了两盘。任晓棠吃到后面,看向自家老大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的小星星——这多亏了老大才能吃到额外的笋丁小笼,老大果然是全世界最好的老大。
  其他人虽然没她那么赤裸裸的表现,但看神情也都差不离。
  唐祁风:......至于吗?
  不过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叠起来的两个空盘子,也不得不佩服,这小姑娘厨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等到众人吃完打算撤场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
  “老大,走啊。”小路往外走,发现唐祁风坐在原地没动,丝毫没有起身的迹象。
  唐祁风淡声道:“你们先走,我还有点事。”
  小路还想说什么,被任晓棠一扯,“走啦走啦,老大就住这附近,你还怕他丢了不成。”这家伙,有没有点眼色,老大和这小美女老板明显是有事或有话要说,他在这儿搅什么局?
  他们走了后,叶夭也只剩下几个零星的单子,食材也用得差不多了。她抬起头来,看到唐祁风还在原来的位置坐着,夜宵摊的桌椅比较娇小,衬得他的身形更加的高大,两条大长腿很屈尊的支在两侧。他正在看手机,皱着眉头,看着严肃又冷峻。不是现在流行的花美男类型,却很合叶夭的胃口。
  她也不出声,大大方方的欣赏起美色。不过唐祁风是何许人也,几乎是在第二秒就发现了她的目光,收起手机:
  “你收工了?”
  “唐队还不走?”
  唐祁风站起来,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说来的话却让她愣了一愣:“走吧,我送你回去。”
  啊?
  他又补上一句:“反正也顺路。”
  叶夭倒没有自作多情的以为是唐祁风在向自己献殷勤,她瞬间反应过来,是因为昨天的持刀抢劫案吧?这个男人,果然是极有责任心呢。
  “行,那就麻烦你。”她把口罩取下,漾起笑容,“等我收拾完,很快。”
  第12章 发酵
  身为一个爱睡懒觉的社畜,章静的早上一向过得手忙脚乱。
  匆匆起床,匆匆洗漱,匆匆出门。如果运气好的话,她能挤进自己等到的第一班地铁,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则需要等下一趟甚至是下下趟。今天她运气不错,不仅一进地铁站就成功的上了车,而且还被她抢到了一个座位。
  那就刷刷微博吧,她愉快的想。
  拿出手机来点开app,只见底部栏私信和评论的小红点不停的闪烁,仿佛被轰炸一般,差点把手机卡到死机。
  章静有点懵。咋了?
  她又不是什么大v博主,只是个素人,每条微博阅读数几百的那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盛景。就算是前天晚上上传了一个小视频,获得了不错的点赞和评论,也不像今天似的那么夸张。
  她赶紧点开找原因。
  嗐,原来还是那条微博带来的流量效应——当时她在吃宵夜的时候拍摄了叶夭喝退三个小流氓的片段放在微博上,因为蹭了话题的热度,一开始就有十几个评论和几十个赞。
  那时候她已经觉得很厉害了。结果,在她昨天没上线的时候,有个粉丝数几百万的大v转了她那条视频,接下来又有一连串的金v也联动着转了,于是,这条微博火了。截止到她看到这一刻,视频播放量有一千多万,点赞数两万多,留言也有一千多了。
  评论的内容一开始还是延续之前的骂战,一拨人坚决的认为是摆拍炒作,另一拨人则觉得没证据就不要污蔑人,凭什么就不能有这么飒的小姐姐呢?还有一拨人则单纯的在舔颜值。
  在一波混战中,有几条评论成为了清流: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小姐姐摊子上的东西看上去真的很好吃吗?”
  “你不是一个人,还有我还有我。好像是炒粉?555,好想吃啊,我要不要点个外卖啊。”
  “姐妹,我已经点了,正在路上。给机智的自己点个赞。”
  这一番评论倒是真的引来了一个随城本地的网友:“本地人路过,给小姐姐的夜宵摊子吹一波,这真的是我从出生到现在二十多年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炒粉,无敌好吃,我已经连续吃了一个礼拜了。她家就卖两样东西,炒粉和绿豆汤。绿豆汤限量供应,我只抢到过一次,大哭。”
  这条微博顿时引起了大家的兴趣,纷纷询问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吃。然后又有几个本地网友纷纷发言,其中一个还是视频当天也在夜宵摊的:
  “我可以作证这个视频是真的,当天我就在现场,老板真的超级帅,而且,她平常就这么帅。”
  这位网友还随手甩出了一张照片。
  章静点开一看,是老板双手颠锅翻炒时的照片。照片虽然是抓拍,但构图和光线都非常赞,照片中,叶夭一只手抓着一只锅同时上下颠锅,动作稳当,底下是蹿起的火焰,衬得她那双如雾一般的眼睛和眼睛旁的泪痣都异常的清晰,神情轻松,动作从容。
  评论区顿时又一片卧槽声:
  “第一次看见女孩子可以双手颠锅,我家那一只锅我双手拿都拿不动。”
  “怪力美少女,膜拜!”
  这张照片一出来,倒是间接的粉碎了之前关于视频是摆拍的观点——这位美女看着纤瘦,但真的是力气很大呀!
  颜值狗们更是激动:
  “小姐姐一定是个大美人!口罩都挡不住的盛世美颜!”
  “这样的颜值不进娱乐圈,真·人间浪费!”
  “娱乐圈有什么好的,乱七八糟。”
  “那也比摆地摊要好吧?”
  “等一下,你们先别吵,楼主身上这条裙子,好像是mcq的?专柜卖九千八!”
  “肯定是a货啦。”
  “嗯,也是,不过仿得可真好啊,想求一下链接(笑哭)。”
  这里也有杠精出没: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穿着这样去摆地摊吧?肯定是炒作啊!”
  章静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快到公司楼下了才堪堪的把评论和私信给刷完。她发现陆陆续续已经有不少的营销号开始转发,并且成为了本地热点第一。
  #怪力美少女#以及#夜宵摊西施#这两个热搜在迅速的升温。章静作为幕后的始作俑者,对此竟然有些与有荣焉。
  看来夜宵摊的生意要越来越好了,她忽然想到,那以后会不会越来越难等位了?
  emmmmm......有点后悔了怎么办,不知道现在把这条微博删掉还来不来得及
  网络上的这些热闹和纷扰,叶夭暂时还不知情,作为冲浪选手的她还没来得及刷微博——大中午醒来后,她就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让她过去做笔录,说是那天半夜持刀抢劫她的人已经抓到了。
  叶夭默默的为他们点了个赞,这效率!邻居果然靠谱!
  她赶到市公安局,找到了刑侦支队。
  唐祁风下午要参加完局里面的表彰会,因此难得的没有穿便装,而是换上了警服,更显得肩宽腿长,英挺坚毅。他叮嘱小路让他带着叶夭走流程后就走开了,只留下一个完美的背影给叶夭欣赏。
  “这三个家伙还挺难抓。他们在一家夜总会当马仔,之前也进过局子,认识我们唐队,所以那天看到唐队后就慌忙逃走了,这两天都请假了,窝在乡下打算避风头。”
  小路带她去审讯室外面指认那三个被抓住的小流氓。
  黄毛三个在审讯室里坐着,精神萎靡,脸色苍白,眼睛下还挂着硕大的黑眼圈。
  小路吃完那顿夜宵后,对叶夭极为热情,乐得将一些可以透露的细节说给她听:
  “说起来也奇怪,我们找到这三人的时候,他们精神状态都很差,一直说这几天一到晚上就做噩梦,醒不过来的那种,嚷嚷着肯定是闹鬼。要再这么下去,我看他们都要成精神病了。这就是老天有眼,坏事做多了总会撞到鬼。”
  叶夭勾起嘴角,可不是?鬼倒没撞到,撞到的是妖——
  她早在黄毛三个逃走的时候就给他们下了为期一个月的梦魇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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