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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对服饰的革命

  “莉莉·洗澡盆、温蒂·大脚趾、吉姆·牛粪、帕克·红鼻子、约翰·门把手,经过选拔,你们五位将得到在城堡工作的机会。”
  一连三天的试训,管家卡特终于宣布了符合他选择仆人标准的三男两女,作为城堡新的男仆、女仆。
  还剩下的其它七八名试训者,不甘心的询问道:“卡特先生,求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做的更好!”
  “很抱歉,一旦做出了决定,就不能更改了。不过你们不用紧张,这三天的试训,你们每人都将按照厨房女仆的标准,得到3个铜板的报酬。而且你们的优秀已经记在我的脑子里,如果下一次城堡还要招收仆从,我一定会优先考虑你们的。”
  城堡仆人,严格说起来,所有权在李斯特手中。
  但并不是无偿驱役仆从,一样要支付报酬,仆从可以自己存起来,买吃买喝买穿,也可以寄回家里。
  城堡的工资,厨房女仆、男仆助理1个铜板一天;女仆、男仆2个铜板一天;第一男仆、厨娘3个铜板一天;男、女管家4个铜板一天。
  除了孑然一身的卡特和莫森,城堡里其他几位仆人,都是选择回寄,补贴家用。
  而且,仆人一旦干得累了,还可以申请买断自己,也就是回归自由身——当然,同不同意买断,决定权在贵族手中。
  被筛选下去的年轻男女们,失望的离开了城堡,对他们来说,失去在漂亮城堡工作的机会,是重大的打击。
  被选中的五位,则激动不能自已。
  “天啊,我被选中了!”
  “我……我留在城堡里了吗?”
  “妈妈,我做到了!”
  卡特微笑看着五个新人,回忆起自己年轻时,从一个困难的农奴家庭,被还是子爵家族的城堡选中,当上了一名仆人。
  从最低等的男仆助理干起,渐渐的,他成为一名优秀的仆人,郁金香家族也迎来跨越式发展,他被伯爵派去管理家族在其它城镇的别院城堡。
  直到李斯特成年,他跟随而来,做了一名管家。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重重的痕迹,他已经快要记不起,当上仆人的时候,自己是如何欢呼雀跃的。这几十年来,他一直在都在城堡工作,亲人早已经故去多年,有遗憾,也有幸福。
  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陪伴在李斯特身边,当有一天红日不再升起,便选择长眠。
  “年轻的先生们、女士们,请安静。”他伸手下压,示意新人不要太兴奋,“接下来我要宣布你们的工作岗位。”
  莉莉等人,赶忙安静下来。
  “莉莉·洗澡盆,阿比太太很欣赏你,你的工作是厨房女仆,嗯,艾琳女士会带你熟悉一段时间,尽快帮上阿比太太的忙。”
  小莉莉立刻小鸡啄米般点头:“我会尽快熟悉厨房的工作。”
  “那就好,不过也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阿比太太……心直口快,但你熟悉了就知道,她是一个好人。”卡特有些替小姑娘担忧,阿比·汤勺的大嗓门吹风机,不知道她能不能承受得了。
  他继续宣布:“温蒂·大脚趾,莫森太太会带你熟悉女仆需要做的事情。”
  “是的,卡特先生。”
  “那么接下来,吉姆·牛粪、帕克·红鼻子、约翰·门把手。”卡特看着三个脸上有菜色的年轻小伙子。
  “卡特先生。”三人都挺起胸膛,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优雅一些。
  卡特满意三人的态度,比起托马斯这种刺头,还是听话的小伙子更称他的心意:“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带你们尽快熟悉男仆的工作。很快,你们就要忙碌起来,不仅仅在城堡里,也在城堡外。”
  他抬头看向每一位新仆人:“你们不仅仅是自己,更代表着城堡的形象,衣装得体、行为文明,你们必须尽快熟悉贵族礼仪,要跟过去农奴的懒散模样彻底说再见,明白吗,先生们、女士们?”
  “明白,卡特先生!”
  “那么,你们每个人都有半天的假期,回去与家人分享这个好消息,从明天开始,你们将住在城堡里。”
  ……
  “卡特先生,恭喜你,你快要成为一名大管家了。”莫森太太在新仆人们迫不及待回家报告好消息后,跟卡特聊了聊。
  “嗯,这种感觉不错。”卡特难得俏皮一笑,“我必须活得更久一点,防止托马斯上位,我可不想看到他也能享受这种感觉。”
  “我想托马斯更乐意跟在老爷身边,他的确比汤姆和杰西聪明。”
  卡特带着一丝神叨叨的说:“老爷继承了郁金香家族的勇气,与长芋家族的精明,有些时候,在老爷面前笨一点,比聪明一点,可能会更好。”
  说到这里,他忽然侧耳倾听,然后说道:“马蹄声,是老爷回来了,我要去迎接老爷了。”
  “去吧,又笨又聪明的卡特管家。”
  卡特歪了歪脖子。
  他已经与莫森形成了默契,有默契的两位管家,才会把城堡打理井井有条。
  走到门口,骑在火龙马背上,高大、英俊的李斯特,背着阳光奔驰而来,金色的光辉洒在他淡金色的微微卷发上,仿佛无数的金子在流动。
  “老爷就像天生的贵族,他有贵族的一切气质。”卡特心中想到。
  身体微微鞠躬:“欢迎回家,老爷。”
  “卡特先生,新的仆人已经选好了吗?”李斯特将缰绳交给托马斯,解开脖子上的领结,夏天来了,贵族的衣服有些闷热,他不喜欢这种装束。
  大公国的贵族服饰,是源自大陆的风格。
  女性贵族主要穿长裙,里面有裙撑,屁股上还要垫垫子,使得整个长裙能跟金字塔一样撑起来。
  李薇拉从来不穿这种衣服,她喜欢穿男性贵族的衣服。
  男性贵族的全套衣服,叫做“夫拉克·阿比埃”,它包括一件形似燕尾服的外套“夫拉克”、一件里穿的小背心“基莱”,以及一条紧身的半截裤“贝斯特”。当然,还要搭配上长筒靴和长筒袜。
  再一个,就是男性贵族在脖子上,需要装饰象征贵族权柄的服饰。
  普通家居,可以穿戴领结;出门办事,需要穿戴类似领带的“克拉巴特”,李斯特称其为领巾;盛典时则要穿“拉夫”,围着脖子一圈的大圆盘,李斯特称其为褶饰领。
  解开领结,顿时感觉到衣服里的热气,都顺着脖子往外冒,李斯特不禁抱怨:“我需要发动一场针对服饰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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