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逼婚

  参加完玉奴和申由甲的婚礼,沈若兰直接坐车回靠山屯儿了。
  离家多天,她早就惦记家了,也不知道这几天作坊经营的怎么样?那些女人们出去卖货是否顺利?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还有那个新邻居,不知道他这几天忙些什么呢?想她了没有?
  反正,她想他了,本来这次他要陪她一起来的,但是他突然临时有事,好像还是很重要的事,使他不得不改变计划,没跟她一起来,他还想给她带几个影卫,但是沈若兰不喜欢被陌生的人跟着,盯着,就拒绝了他,没想到,后面就出了沈若梅那桩子事儿,她都后死悔了。
  这次回去,恐怕得被他收拾了……
  思及于此,她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一阵小小的‘恐惧’,‘恐惧’中又夹杂着些许的甜蜜,也不知道到底是烦恼还是甜蜜,反正想到他,脸上就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意,笑得很傻,很白痴,自己却浑然不觉,跟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似的……
  走了两天,第三天傍晚的时候,沈若兰终于回到了靠山屯的家。
  回家后,一下子听到了两个好消息。
  第一个:就是娘真的怀孕了,昨天爹从镇上请来最好的大夫给娘诊了脉,脉象表情,娘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这个消息,让全家都沉浸在了巨大的幸福之中,一个富足幸福的小康之家,再添上一个可爱的小娃娃,将会给家里带来多大的快乐和幸福啊!
  沈德俭高兴的都有点儿忘乎所以了,家里这三个孩子,竹儿和菊儿在回来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兰儿虽然是他看着长大的,可是兰儿出生的时候,家里穷,他为了生计一天到晚的奔波,也没有在孩子身上付出什么心血,更没有好好的心疼孩子,爱护孩子。
  后来妻子走后,他更是对孩子不闻不问,任她自生自灭了……
  现在想想,他后悔的只想抽自己的嘴巴,作为父亲,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没有陪伴孩子们一起长大,已经成了他这辈子无法挽回的遗憾。
  现在,总算有一个孩子可以他的关爱下孕育,出生,成长,长大了,他一定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不负责任,一定会好好的爱护他,陪伴他,保护他,让他在自己的关心下平平安安的长大,以弥补自己内心的遗憾。
  穆氏自己也很欢喜,她本就是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很喜欢孩子,生多少都觉得不够多,现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了,不愁养不活了,所以打心眼儿里希望自己能多生几个,让家里永远都热热闹闹的……
  沈若兰也很喜欢孩子,她跟竹儿菊儿一样,在确定娘怀了身孕后,就开始盼着小弟弟或小妹妹快点儿降生了,一想到家里即将有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家伙儿,奶声奶气的喊她姐姐,沈若兰的心都软成一滩水儿了!
  第二件事:自己家的两个作坊扩大规模了。
  原来是粉条和干豆腐卖太好了,生产出来的产品供不上那些女人们出去卖了,于是沈德俭果断的又定了几套工具,又从别的村子雇了不少人来作坊干活,以保证市场的供应。
  这一下子,不少别村的村民也有活儿干了,家里的收入也大大的增加,他们猫冬时也不用吃稀的,来年也不用怕春荒了。
  这些,都是沈老二家帮他们的,如此一来,大家对沈家的感激之情简直难以言表,就差没给他们立长生牌位了。
  沈若兰对老爹的做法也十分满意,其实她不缺钱,现在空间里还有三万多两银子的存款呢,这老些钱就是他们一家子躺着花,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可是她仍然坚持开作坊,目的就是为了拉扯一下这些吃不上溜的乡亲们,好让他们也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
  现在,在他们家的帮助下,很多村民都已解决了温饱问题,甚至还有的已经奔向小康了。如此,也不枉她张罗一回,费的这些心血了……
  晚饭时,沈德俭感慨的对沈若说,“没想到咱们的粉条和干豆腐卖的这么好,本来爹还犯愁这老些土豆地瓜黄豆的咋往出卖呢,这下好了,不用犯愁了!”
  沈若兰笑着说,“这算不得什么,我打算等明年再买几百亩山地多种些土豆地瓜和黄豆,把咱们的粉条和干豆腐推广到全国去,赚他个钵满盆盈的。”
  听到女儿的这番豪言壮语,沈德俭连连点头附和,“嗯,这个主意不错,我看行!”
  现在,沈德俭现在对自己这个闺女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她说啥他都觉得是对的。不光是他,现在全屯子人提起兰儿来,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竖大拇指的,都说老沈家祖上积了大德,才生出这么个能耐的好闺女来。
  **
  吉州城陈将军府邸
  红棉先后接到了两封信,一封是段元焕写来的,信中告诉她,他不知道沈姑娘的下落,对此表示遗憾和道歉;而另一封信则是匿名的,信很短,简单干脆的告诉了她沈姑娘的下落——就在农安县七松镇的靠山屯儿里。
  红棉拿到信后,看着两封信,呵呵的笑起来。
  看来,段公子的后院儿也不大平和嘛!
  这封信,一看就是段元焕的女人写来的,且还是个得宠的女人,不然也看不到她写给段元焕的那封信了。
  而且,根据这两封信,她可以断定,段元焕一定还没有得到沈姑娘,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呢,不然也不会瞒着她,不肯告诉她沈家姑娘的下落了。
  而那位笔迹娟秀,给他写匿名信的女子,应该是感受到了来自沈家姑娘的威胁,所以才这样做的。
  红棉的心现在已经不在段元焕的身上,也就不理会他的后院争斗,更不会理会段元焕对自己的欺瞒了,她只要得到沈姑娘的下落,就万事大吉了。
  得到信后的两天,陈炳荣终于上她这儿来过夜了,红棉打叠起十二分精神,在炕上把陈炳荣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恩爱了一番后,才向他提出,自己从前相中个乡下丫头,想叫她来服侍自己,只是自己人微言轻,想让陈炳荣帮她出面找人。
  陈炳荣不知道沈若兰背后的大树,还当她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丫头呢,也没当回事,便一口答应了。
  第二天,果然就按照红棉提供的地址,派人去靠山屯儿买人去了。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了,这两天,她正忙着帮竹儿熟悉新学院的环境呢。
  没错,竹儿又上学了,上的是农安县最好的书院——青云书院。
  搬回到靠山屯儿后,穆氏本来打算亲自教竹儿学习,但是眼下她有了身孕,沈德俭不想她操劳,再者竹儿也渐渐大了,自己想出去锻炼锻炼,就主动提出去县城念书的想法。
  沈德俭和穆氏见他自己想去,就跟沈若兰商量了一下,沈若兰也很支持弟弟的想法,就帮他在县城里最好的青云书院报了名。
  青云书院是农安县城最有名的书院了,教书的都是满腹经纶的老夫子,能在这儿读书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家的子弟,这里一年光束脩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算吃喝和笔墨纸砚的用度,要是加上吃喝和笔墨纸砚,一年三十两银子也不止,穷人家的孩子想都不敢想的。
  沈德俭家现在有钱了,当然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只是,青云书院虽然好,但竹儿从小到大从来没离开过家人,怕他会不适应,也怕到新环境里被人欺负,于是沈若兰就特意抽出两天的时间陪他。
  这两天,每天他一下课,沈若兰就带他在县城里游玩儿,熟悉环境,有时还叫上他的同窗们一起出去吃饭,算是联络感情,也算是感情投资,为竹儿结交朋友,免得大人不在时竹儿被人欺负!
  竹儿去书院念书了,还是去住宿,沈德俭已经爱都很舍不得,但是淳于珟却太太满意了。
  之前,因为沈家的屋子少,沈若兰一直跟菊儿住一间屋子,他都没办法半夜潜香闺去跟兰儿亲热了,如今竹儿走了,倒出一件屋子来,兰儿就可以去住到哪小子的屋子里,他也就可以堂而皇之去夜探香闺了……
  果然,沈若兰从县城回家的当晚,某人就不请自来了!
  沈若兰早就想到他会来,一直没睡,就等着他呢。
  多日没有在一起亲热了,淳于珟想她想的不了得,一进屋,就赶紧脱掉外衣,迫不及待的钻进她的被窝儿,将她紧紧的搂在怀中,半天都没舍得松开,想要一解多日的相思似的。
  沈若兰静静的窝在他的怀中,感受着他炙热的感情和有力的心跳,虽没有说话,但嘴角早就弯起了一道月牙似的弧度。
  半晌,淳于珟终于松开她了,他低声道:“兰儿,咱们现在就成亲吧!”
  这样偷偷摸摸的日子,湛大王爷过得十分辛苦,他想时时刻刻都能看见她,跟她一起吃饭,一起说话、聊天儿,想堂堂正正的跟她睡觉,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想什么时候亲热就什么时候亲热,不用担心被人看见,也不用像采花贼似的都躲西藏了!
  怕她拒绝,淳于珟又急忙补充说:“我保证,在你及笄前不会碰你,我就是想早点儿把你娶回去,咱们好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沈若兰沉默了。
  就在淳于珟以为自己会被拒绝的时候,没想到她竟然轻轻的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好”字。
  这个字,如佛语伦音一般,彻底把淳于珟给乐坏了。
  他一翻身,双手撑在她头部两侧,双目炯炯的盯着她,激动的说:“真的吗?兰儿,你真答应了?”
  沈若兰眨眨眼睛,噗嗤一声笑出来,说:“当然是假的,呵呵,我开玩笑的,别当真哈…。”
  淳于珟一听,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他咬牙,笑得阴森森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切齿的味道:“你刚才说什么?来,再说一遍爷听听!”
  看着那张阴测测的俊脸,沈若兰怂了,她垂下眼帘,小声争辩说:“开个玩笑而已,那么认真干什么,再说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等我及笄后咱们在成亲,你也答应过的,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淳于珟呵呵呵:“不是爷说话不算数,爷还不是为了你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万一哪天被人瞧见有男人半夜望你屋里钻,你的闺誉还要不要了?不光是你,你家人的名声不也跟着完了吗?”
  听似为她的一句话,但细细品品,咋觉得有点儿被人威胁的意思呢?
  沈若兰不满的瞪起眼睛,生气的说,“你敢威胁我?”
  淳于珟眯着眼睛,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眼中带着几分挑衅的神色,仿佛再说:你看我敢不敢?
  不信咱们就试试……
  沈若兰被他打败了,赌气转过身子,想给他个后脑勺,以示自己的态度。
  结果刚转头过去,上面的那个人突然一低头,把她的耳垂儿轻轻的咬住了。
  一嘬~
  麻酥酥的感觉触电似的通遍全身。
  沈若兰轻轻的战栗了一下,低斥说,“你……干什么?别闹了……”
  淳于珟又轻轻的舔了她的耳垂一下,带着几分无赖的语气说,“爷才没闹呢,就问你想不想咱俩被人当奸夫淫妇拿了?”
  “当然不想了!”
  沈若兰一边说一边去推他,这会儿,淳于珟那一百多斤的分量都压在她的小体格儿上了,她委实受不了啊!
  然而不管她怎么使劲儿怎么推,身上的男人就是纹丝不动,还继续逼问她,“不想的话该怎么做?”
  “你起开,都要把我压死了……”沈若兰才不会按他的想法,说出‘不想就嫁给你’这样的话呢。
  她一边推他一边抗议。
  然而,身上的那个男人非但没起开,反倒把自己的双手放到了她的腋下,做出了要抓的姿势,“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好好回答我。”他威胁说。
  沈若兰最怕痒痒了,一看到她这个动作,身子立刻崩得紧紧的,心都悬起来了。
  这魂淡,这是在向她逼婚呢!
  沈若兰之前有想过被他求婚的情景,还以为会是各种的罗曼蒂克,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形。
  她被气的哭笑不得,气急之下,也伸出自己的两只小手,往他的腋下抓去。
  只是,刚一动手,拿两只小手就被他飞快的擒住了。
  一个武功盖世的大男人,想要收拾她个尚未及笄的小丫头简直太容易了,他轻而易举的就用一只手把沈若兰的两只手控制住看,另一只大手则漫不经心伸到她的衣服里,摸索到了她的腋下。
  带着茧子的大掌,磨砺过她细嫩的肌肤,引起了沈若兰的一阵阵战栗,特别是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他还恶略的故意停留了片刻,像是故意在抚摸她似的,害得她心里一阵小鹿乱撞,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
  “我数到三。”他说。
  “三!”
  这个可恶的家伙,连‘一、二’都没数,就直接数‘三’了,数完直接动手,开始挠她的腋窝。
  痒痒的感觉从传来,沈若兰立刻受不了了。
  她想哈哈大笑,又怕被爹娘和菊儿听到了,不笑,又抵挡不住腋下传来的痒痒的感觉。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低低的笑着,眼泪都笑出来了,都快要压抑死了。
  然而他还是恶意森森的折磨着她,大手从腋窝游走到她的肚子,又从肚子游走到膝盖,最后捉住了她的脚,想要挠她的脚心似的。
  然而,脚丫握在他手里的片刻,他立刻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你的脚怎么了?”他一下子严肃起来,声音都冷了。
  因为手上那只本该柔弱无骨的小脚丫上,居然结了一层厚厚的痂,硬邦邦的,跟盔甲似的。
  沈若兰怕他发火,本想缩回去,却被他强势的握在手中不许她退缩。
  他坐起身,握着那只脚放到了自己的眼前。
  昏暗的月光下,那只本该洁白如玉的五个脚指头上,竟然结了一层厚厚的痂,褐色的,丑极了。
  “这是怎么回事?说——”
  他的声音冷肃起来,眼神也凌厉了许多。她居然受伤了,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受的伤,而他,竟然还不知道!
  这,真的很好!
  沈若兰看出他要发火,便果断的把自己被沈若梅烫了的事从头到尾说出来了。
  她可没那么好心要替沈若梅隐瞒,事实上,她没主动找淳于珟告状去,已经算她仁慈了。
  这次是淳于珟自己发现的,也合该她倒霉了。
  淳于珟听闻沈若梅竟然要拿开水烫沈若兰的脸,后来还烫了她的脚,把她的几根脚指头都烫掉了一层皮,身上顿时散发出一阵阴鸷的气息,他拧着眉头,额头上的青筋都要跳出来了。
  沈若梅,这个该死的贱婢,竟然敢害他的女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一家人,都该去死!”
  淳于珟阴森森德说到,因为他觉得,若光杀沈若梅一个人已经不足以泄他的心头之恨了,必得杀了她全家方能出他心中的那口恶气。
  沈若兰忙说,“我大堂哥和二堂哥对我还算不错,我大爷虽说偏袒了沈若兰梅,但是平时对我还是很好的,你可千万别伤了他们,不然我会生气的。”
  淳于珟哼了一声,凉凉的说,“自己都这样了,还想着别人呢,就你这样的,在宫里都活不过三个月!”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所以我才要留在山里做个小农女啊,在这个地方,我会好好的活下去的,没准儿还能长命百岁呢!”
  “贫嘴!”
  他呵斥了一声,又果断的说,“明天我就把素素和茵茵派过来,往后就须臾不离你身,你要是敢拒绝,你试试?”
  素素和茵茵就是那两个扑克脸的侍女,俩人虽然长的都挺一般的,却取了素素和茵茵两个好听的名字,若没有看见本人,光听她们的名字,肯定还以为她们是两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呢。
  可惜,这两个‘美女’都是自幼苦练出来的死士,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她们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听命于主人,主人叫她们做什么,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哪怕是杀人放火,她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淳于珟决定把那两个人派过来给她,有她们保护着,她就永远都不会发生这种意外了。
  看到她那只疤痕累累的脚丫,淳于珟也是一阵后怕,要是那两碗开水泼到她的脸上,她那张光洁白嫩的脸颊,不就得变得跟她的脚丫一样狰狞可怕了吗?
  虽然就算她毁了容,他也会一样的爱她,但是她要是毁了容的话,他会非常非常非常的心疼的,而且,她自己也会感到自卑和痛苦,他可不希望她一辈子生活在自卑和痛苦中,所以,这种事,往后决不允许再发生了!
  能制造这种事端的人,也必须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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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中,她是铁血女战士,她的双重身份让其他女战士们望而生羡,却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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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真正的她,却是帝国人人艳羡的被自家老公宠,被亲生包子护的,居家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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