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杯具的胡世
天明的时候,长乐宫的大火才算是扑灭了。这场从前殿蔓延到长秋、永寿、永昌等宫殿的大火,几乎烧毁了大半个长乐宫,就连被征用为监牢的长信殿也毁于了大火之中。
别处的大火烧毁的大多是宫殿屋舍,由于人员撤离的及时,几乎没有多少人在大火中遇难,但长信殿的囚犯们不同,大火燃起来的时候,他们都是被关在囚牢里的,根本就无处可逃,而看守监牢的狱吏狱卒,火起的时候,早就星流云散各自逃命去了,哪里还顾及得上囚犯的死活。
蜀军在清理长信殿的时候,一共发现了四百多具囚犯的尸体,长信殿的防火措施采取的还是不错的,四百多身亡的囚犯只有极少一部分是直接被火烧死的,但令人遗憾的是,大火产生的浓烟才是真正的致命原因,几乎所有的囚犯杯具了,都死于了窒息,活活地被烟给熏死了。
一名单独关押的囚犯尸体引起了蜀军的注意,他的身体保持着一种奇特的姿势,似乎想拼命地从牢房中的栅栏处挤出去,但那窄窄的栅栏根本就不可能让他通过,他的半个身子卡在栅栏里,双眼几乎呶出了眶外,脸上的肌肉由于扭曲变形最后僵直凝固,似乎所的情绪都写在他的脸上,愤怒、悔恨、绝望、悲哀……面目狰狞可怖,堪比十八层地狱之中的厉鬼。
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监牢之中的档案在这场大火中之被烧毁了,送他进监牢的那名狱吏也早早地不知逃向了何方,这名囚犯最终被定为无主尸体,拉到长安城外埋在了乱葬岗中。
“可惜啊,这么好的宫殿就这样给毁了!”刘胤看着眼前的残垣断壁,袅袅清烟还在废墟上升腾着,不禁是万分嗟叹。
成都皇宫的恢宏壮观与长乐宫比起来,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见识过北京故宫的刘胤对于西汉皇宫的巍巍壮观大为惊叹。要知道仅仅只是长乐一宫,规模就要比北京紫禁城大上八倍,千宫万殿,比屋连栋。金壁辉煌,估计也只有秦始皇的阿房宫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张乐忿忿不平地道:“司马望那个老家伙,死就死了,居然要拿长乐宫给他陪葬,真是可恶至极!”
根据几名被俘的魏兵交待。司马望的确是在长乐前殿之中引火**的,大火不但烧毁了长乐前殿,长乐宫的大部分宫殿也被殃及,若论罪魁祸首,自然非司马望莫属。
司马望的尸体也被抬了出来,火是从前殿烧起来的,前殿已经被大火烧得所剩无几了,只剩下了几道残垣,前殿之中也只发现了一具尸体,更是被烧得面目全非。几乎成为一截焦炭,从尸体上已经无法辨认其身份,只有那柄晋王司马昭亲赐的镶有金玉的佩剑能证明他就是司马望。
刘胤吩咐将司马望予以厚葬,虽然说胜者为败寇,但逝去的对手永远是值得尊重的。
攻下长宫之后,整个长安的战事就宣告结束了,长安的胜利,也就意味着整个关中的胜利,这个时候,距离刘胤兵出南中挥师北伐。时间刚好过去了整整的半年,用半年的时间拿下了蜀汉前人几十年都无法企及的关陇之地,这场胜利的意义就变得非比寻常。
自古就有得关中者得天下的说法,周武王伐纣。正是起兵关中而有天下八百载,战国时代,七雄并立,拥有着八百里关中之地的秦国最终笑到了最后,一统六国。而汉朝的奠基人刘邦,也正是因为先取了关中。才在与项羽的楚汉之争中抢得了先机,从而一统天下。
当年诸葛亮的进军思路很明确,就是将目标锁定在了关中,第一次北伐之时,孟达来降,诸葛亮本可以从汉中向东,兵出上庸,直指魏国统治中心宛、洛,但诸葛亮没有采用这条捷径,而是固执地进军关陇,或许在他的心目中,这才是正路,取关中而得天下之本。
但诸葛亮终其一生也未能完成这个夙愿,也许诸葛亮站在秦岭之巅的时候,就可以依稀看到长安,不过这个目标对于诸葛亮而言,是可望不可及的,对于所有的蜀人而言,也确实是遥不可及的。诸葛亮之后,所有的蜀人都早已丧失了对长安的企望,没有人会相信有朝一日蜀汉的大军会开进长安城。
但今天,毕竟会成为永载史册的一天,大汉的皇城上又插上了大汉的旗帜,历史终将会铭记这一天。
所有的文臣武将都在向刘胤道贺,这一役,刘胤是居功至伟。
刘胤只是谦逊地欠身还礼,在他看来,拿下长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魏失关中之地,也不过是十指失其一指而已,接下来的较量,才是真正残酷的开始,只有顶得住魏国的全力反扑,才能算是拿这长安这颗胜利之果。
由于攻陷长安的过程进行的很快,长安城的守军大多选择了投降,四万守军之中,两万多人主动地缴械投降,城中的粮草、物资、军械、辎重大多地落入到了蜀军手中,这些原本是应该运往益州给钟会的物资最后都便宜了刘胤。
刘胤下令出榜安民,严肃军纪,对长安城的老百姓是秋毫无犯。从长安城陷落之后,长安百姓一度处于惶恐的状态之中,刘胤的安民告示宛如一剂安心针,老百姓奔走相告,长安的局势很快就平稳了下来。
姓魏姓汉对于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意义,平民百姓只是日求两餐夜求一宿,他们对生活的追求简单到了极致,只要官府和军队不打扰他们的生活,对于他们而言,的确已经是很万幸的事了。
蜀军军纪严整,三万羌骑在姚弋康的约束之下也变得循规蹈矩,没有给刘胤制造大的麻烦,这倒让刘胤比较放心,不过供应给三万羌兵的粮草辎重一向都有保证,有吃有喝的,羌兵们主动滋事的也就变得很少了。(未完待续。)